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
為確保公司生命財產安全,防范公司安全事故的發生,力爭公司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安全事故,特制訂本預案。
一、管理機構
(一)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XX
副組長:
XX
組員:
XX、XX
(二)工作任務:
1、預測、預警:
采取傳統與科技手段湘結合的辦法進行預測,將突發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現不可消除的突發事件,及時向。預警。
2、響應控制、搶險、救援:
突發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并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救援行動,確保及時、有序、有序科學地實施現場搶救和安全轉送人員,采取先救傷員的行動順序,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做到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級有關部門)。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復:
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成員保持通信暢通,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協調各部門消除公眾恐慌。應急處置后,重點安撫好受害人員及家屬,穩定局面,清理好現場,并及時調查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及性質。
二、車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通知受害家屬,并迅速報告交警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協助交警疏導交通。
4、及時報告投保部門,做好車輛事故的理賠工作。
(二)車輛火災應急處理:
1、車輛發生火災后,駕駛員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使用車載消防器材施教。
2、緊急撥打火警電話“119'。
3、組織人員搶救所載貨物,及時與貨主取得聯系。
4、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勘察事故貨物損失程度,并查明火災原因。
5、如有人員受傷,及時送往醫院,并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三、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XX
負責事故的處理、人員的安排以及組織人員調查
副組長:XX、XX
XX負責事故現場調查取證,協調工作。
XX負責組織恢復生產、調度救援車輛。
組員:XX、XX
各組員負責事故現場的維護,與醫療機構協調救治事故受傷人員,安撫受傷人員家屬情緒。
四、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聯系方式
XX
XXXXXX
XX
XXXXXX
XX
XXXXXX
XX
XXXXXX
XXX
XX年XX月XX日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編制目的為提高水力發電廠管轄區域內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身和樞紐運行安全,結合水力發電廠生產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關于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599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試行)《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
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水力發電廠管轄生產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故。
1.4工作原則(1)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實現由事故處理向事故預防轉變,不斷提高管理水平。(2)應急救援工作以“保人身,保樞紐,保電網,保設備”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3)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實施。(4)應急救援工作按照水力發電廠下屬各二級部門責任區域劃分,事故發生單位首先采取自救措施,做好初起事故的應急處理,控制事故的蔓延,盡量減少損失。(5)應急救援工作采用各二級部門自救與全廠救援相結合,各二級部門服從水力發電廠統一安排,做好救援工作。
1.5 預案體系水力發電廠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各預案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不斷補充和完善。
1.5.1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作為《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的分預案,是水力發電廠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水力發電廠應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規范性文件。
1.5.2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主要是水力發電廠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安全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大壩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2)水淹廠房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3)水淹進水塔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4)泄洪、引水發電系統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5)大面積停電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6)黑啟動專項應急救援預案(7)起重設備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8)火災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9)電梯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10)防汛應急預案(11)地震災害專項應急救援預案(12)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保電預案(13)河道溢油專項應急救援預案(14)反恐專項應急救援預案(15)極端天氣下的防洪、防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2 風險分析
2.1單位概況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水力發電廠”)于1999年1月正式成立,是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下屬二級單位,其基本職責是負責小浪底水利樞紐及其反調節水庫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小浪底水利樞紐由攔水大壩、泄洪排沙系統和引水發電系統三部分組成,有1個進水塔、9條泄洪排沙洞、3個二級消力池、6條發電引水洞和地下廠房等重要設施。樞紐含各類閘門67扇、過水孔口119個,有多臺套充水平壓系統和復雜的卷揚啟閉設備;發電部分裝有6臺單機容量為300MW的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和輸變電設備,多年平均發電量51億Kwh,是河南電網調峰和事故備用的主力發電廠。1999年底首臺機組投產發電,2001年底機組全部投入運行。小浪底水利樞紐配套工程—西霞院反調節水庫(以下簡稱“西霞院反調節水庫”),位于小浪底水利樞紐下游16km處,水庫總庫容 1.45億m3,長期有效庫容0.45億m3。水庫大壩由混凝土壩段和左右岸砂礫石壩段組成。混凝土壩段布置有發電及泄洪排沙系統,泄洪排沙系統由21孔泄洪閘、6條排沙洞、3條排沙底孔組成;發電系統安裝4臺3.5萬kw機組。其開發任務是以反調節為主,結合發電,兼顧灌溉和供水綜合利用,小浪底水利樞紐反調節水庫于2004年1月10日開工,2006年11月6日截流, 2007年6月份第一臺機組發電,2008年竣工。水力發電廠管轄范圍為小浪底水利樞紐區域(包括大壩、進水塔、壩頂控制樓、地面副廠房、開關站、地下廠房、各供水泵站、工區各變電所等),西霞院反調節水庫區域(包括大壩、水工建筑物、廠房、開關站等)。水力發電廠下設辦公室、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財務部、生產保障部、運行調度分廠、發電維護分廠、水工分廠和水電供應部共9個部門。
2.2 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2.2.1潰壩造成潰壩事故主要原因有:洪水漫頂、滲透破壞、滑坡、設計缺陷、調度運行不善或其他原因。潰壩不僅使工程本身遭受損失,更嚴重的是給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建設造成特別嚴重災害,后果極其嚴重,為特別重大事故。
2.2.2非潰壩性事故按照事故出現的形式,可分為以下9大類 (1)裂縫(2)滲漏(3)管涌(4)滑坡塌坑(5)護坡破壞(6)沖刷破壞(7)氣蝕破壞(8)閘門啟閉失控(9)其他事故發生非潰壩性事故,可能產生從一般事故到特別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也不容忽視。
2.2.3地震(1)強震:使大壩等水工建筑物損壞、人畜傷亡,嚴重威脅著樞紐安全,大壩一旦潰決,會產生非常嚴重的水患災害。(2)誘(觸)發地震:其發生可能破壞水工建筑物,甚至引起人身傷亡事故。從小浪底水庫庫區的地質條件和水庫運用工況分析,不排除發生水庫誘(觸)發地震的可能性。
2.2.4高邊坡及滑坡體失穩邊坡失穩的突發性強,危害性大,直接關系到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并造成經濟損失。高邊坡落石、滑坡等引起的傷害事故,嚴重影響人身安全及臨近道路、建筑物和配電設備的安全。小浪底水利樞紐進水口及出水口均為高邊坡,地下廠房進口及樞紐周邊道路邊坡多為高邊坡。因此存在因邊坡失穩等原因引起事故的可能。小浪底庫區存在七個較大的滑坡體,在小浪底壩區4號公路中段存在東苗家滑坡體,通過近幾年觀測,目前尚未發現整體滑動征兆,但在其他條件影響下,仍存在滑動的可能。這些滑坡體滑動,都可能給小浪底水利樞紐本身或道路交通造成嚴重影響。
2.2.5水淹廠房水力發電廠主廠房為地下廠房,進廠通道高程較低,當遭遇西溝水庫大壩潰決、暴雨引發特大山洪、廠房排水設備故障、尾閘室控制設備出現故障等情況,則有導致水淹廠房的可能。一旦水淹廠房,將產生特大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2.6水淹進水塔當由于進水塔內充水平壓管道破裂、充水平壓閥門損壞、進水塔水工建筑物損壞以及特大洪水蓄水位超過EL275m,使水庫內的水進入進水塔內部等情況,有導致水淹進水塔的可能。一旦水淹進水塔,將產生特大或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2.2.7火災、爆炸火災:水力發電廠所屬生產區域、物資倉庫發生火災,將會造成設備嚴重損壞、人員傷亡、水力發電廠停電等嚴重后果,給國民經濟造成巨大損失。其中,變壓器、電纜火災危險性最大,且容易引起重大火災。爆炸:變壓器、互感器、高壓開關、蓄電池等電氣設備,如操作、維護不當,可能發生爆炸事故,造成嚴重損壞,甚至引起人身傷亡。空壓機、壓力管道和各種壓力容器,若設備未按要求進行檢驗存在缺陷,安全附件不齊全或操作不當,均存在超壓爆炸的危險性;使用油品的場所,如通風不暢,遇火源則可能會直接產生爆炸。2.2.8電力生產事故電力生產事故主要包括人身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
(1)人身事故員工從事與小浪底水利樞紐生產運行有關的工作時,發生本單位負有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事故,由于人身事故對家庭和社會影響較大,長期以來電力系統一直把防范人身事故作為電力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2)電網事故電網事故具有停電范圍大、影響面廣,甚至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穩定帶來嚴重影響的顯著特征。長期以來電力系統一直把防范電網事故,特別是防止大面積停電和電網瓦解事故,作為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工作的首要任務。接地短路(外力破壞、對地放電)、繼電保護(保護誤動、保護拒動、二次回路故障等)和雷擊是構成一般電網事故的主要技術原因。自然災害(雷擊、霧閃、覆冰舞動等)、人員責任(運行人員和其他人員責任)、外力破壞和制造質量依次是一般電網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因。輸電線路、繼電保護依次是造成電網事故的主要設備原因。(3)設備事故水輪機、發電機、變壓器、互感器、避雷器、電力電纜、電力電容器、開關設備、高壓電動機、發電機等電力設備在運行中由于維護不到位、檢修未按計劃完成或人員誤操作等原因造成電力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或被迫停止運行,水力發電廠對外停電或少送電,導致電力生產事故。
2.2.9電氣傷害事故電氣傷害事故是指電流通過人體而產生的化學效應、機械效應、熱效應及生理效應而導致的傷害。電氣傷害分為觸電傷害、雷擊傷害、靜電傷害、電磁輻射傷害。水力發電廠安裝6臺300MW及4臺35MW水輪發電機組,存在發生電氣傷害事故的可能。
2.2.10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危險性分析水力發電廠存在高空作業以及機械設備檢修等作業,因此,存在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危險性。
2.2.11噪聲、振動危害分析水力發電廠有水輪發電機組、空氣壓縮機、鼓風機、水泵、電動機、變壓器和斷路器等,是主要噪聲源和振動源,在正常工作時,都不可避免的產生噪音和振動。長期在高噪聲區和高振動區工作的人員,容易產生疲勞,注意力不集中。因此,存在產生生產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潛在影響。
2.2.12污染、毒物等危害因素分析SF6氣體在水力發電廠高壓設備中大量使用。SF6氣體在電弧作用下會產生氣體的分解,絕大部分分解為硫和氟的單原子,電弧熄滅后,大部分可還原,但有極少部分在重新結合的過程中與游離的金屬原子及水發生化學反應,產生金屬氟化物以及HF有毒性和腐蝕性物質?,達到一定濃度可導致設備事故同時危及人員的健康。
2.3突發安全事件及事故分級1、為了有效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件及事故,依據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件及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把事件及事故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1)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件及事故(Ⅰ級):指在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生產區域周圍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統一協調、調度有關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及事故。(2)重大突發生產安全事件及事故(Ⅱ級):指在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上級主管部門統一協調、調度多個部門和相關單位資源和力量進行聯合處置的緊急事件及事故。(3)較大突發安全事件和事故(Ⅲ級):指在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協調個別部門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事件及事故。(4)一般突發安全事件和事故(Ⅳ級):指在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小范圍安全造成危害或威脅的事件及事故。2、事故等級劃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安全事故分級如下:(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本條第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行業(專業)事故等級劃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 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救援指揮系統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組成。
3.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3.2.1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廠長副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副廠長、總工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總指揮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應急救援隊伍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應急救援總指揮匯報現場救援情況。
3.2.2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管理機構為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廠安監部。主任:安監部主任成員:安監部專責工程師應急救援辦公室執行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后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3.3應急救援工作組應急救援工作組由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組成。應急救援工作組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的技術服務和后勤保障工作。
3.3.1技術保障組組?長:生技部主任副組長:安監部主任成?員:生技部、安監部全體人員負責應急處理時提供有效的技術服務,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技術方案,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技術工作,組織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人身傷亡事故和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3.3.2后勤保障組組?長:廠辦公室主任?副組長:生產保障部主任成?員:廠辦公室、生產保障部全體人員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后勤及善后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系醫療救護人員,協助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3.4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隊由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組成。
3.4.1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隊長:運行調度分廠廠長副隊長:運行調度分廠副廠長成員:運行調度分廠全體人員
3.4.2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隊長:發電維護分廠廠長副隊長:發電維護分廠副廠長成員:發電維護分廠全體人員
3.4.3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隊長:水工分廠廠長副隊長:水工分廠副廠長成員:水工分廠全體人員
3.4.4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隊長:水電供應部主任副隊長:水電供應部副主任成員:水電供應部全體成員各應急救援隊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采取措施盡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現場救援情況。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4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氣象信息水工分廠接到局調度中心在局網上發布的即將有大雨、暴雨等惡劣天氣信息時,要加密巡視和檢查,將咨詢公司庫區滑坡體及塌岸區、外部變形觀測結果及報警信息及時收集整理,并將分析結果及時報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情況報應急救援指揮部,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4.1.2設備信息當各生產部門出現異常情況時,各部門首先將異常設備隔離,做好防止事態擴大的措施,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處置險情,及時將設備情況相關信息報應急救援辦公室,為應急處置爭取時間。
4.2預警預防行動(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水力發電廠職工預防事故和自我保護的意識。(2)組織準備。建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落實預防各類事故的責任人、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和后勤保障組織的建設。(3)設備準備。按時完成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良好狀態。對存在問題的設備采取措施,做好隔離,避免異常情況擴大。(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應急救援預案,確保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針對各種緊急情況,制定專項預案。(5)物資準備。按要求儲備必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合理配置。對重點部位、重點設備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救援物資,以備急需。(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廠內、局內以及社會通信網絡,確保防汛、電調等通信暢通,確保水情、雨情、調度信息和應急指揮指令的及時傳遞。(7)設備檢查。做好定期、不定期的設備檢查工作,確保設備的完好,對于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做到有檢查有落實。(8)日常管理工作。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落實責任制。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遇險報警(1)報警程序:事故發現人→室主任(值長)→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局應急救援辦公室。(2)報警內容包括:事故單位、詳細地點、現場人員傷亡情況、事故原因、現狀等相關情況。
4.3.2遇險信息處置(1)如果遇險信息來自自動報警系統,接報人應立即安排現場人員核實,并盡快反饋現場情況,通知做好救援準備。(3)如果發現現場險情,發現人應立即將相關情況按報警程序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4)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報警情況進行初步判斷,向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情況報局應急救援指揮部。(5)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若啟動則按預案進行應急救援工作,若不需啟動預案則由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分級
5.1.1 特別重大、重大(Ⅰ級、Ⅱ級)在發生特別重大(Ⅰ級)和重大(Ⅱ級)時,由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在第一時間內報局應急救援辦公室,由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按局總體應急救援預案要求處置。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應及時趕赴現場,根據局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的事故類型啟動專項預案,實施現場應急救援。
5.1.2 較大安全事件(III級)在發生較大安全事件(III級)時,由各分廠(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按專項應急救援預案要求處置。發生較大(Ⅲ級)安全事件時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統一協調各專業應急救援隊,根據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的事故類型啟動專項預案,實施現場應急救援。
5.1.3一般安全事件和事故(Ⅳ級)在發生一般(Ⅳ級)安全事件時,由各分廠(部門)應急救援隊長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并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報告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在接到報告的第一時間報廠分管安全副總指揮。各分廠(部門)應急救援隊長根據事故類型確定是否啟動專項預案或現場處置預案,實施現場應急救援。
5.2響應程序
5.2.1響應啟動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確定事件等級,并根據安全事件的等級,由相應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宣布啟動應急預案,發生特別重大(Ⅰ級)和重大(Ⅱ級)時,由建管局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在發生較大安全事件(III級)時,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在發生一般安全事件(IV級)時,由各分廠(部門)應急救援隊長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各級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應立即到達事故發生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根據事件的發展情況及時向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變化情況。
5.2.2緊急處置(1)發生事故的部門負責人迅速到位,按規定的處置程序,指揮應急救援隊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凡能采取措施將事故隔離的應首先進行隔離,并組織安全警戒,疏散無關人員,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2)應急救援技術保障組到達事故現場后,會同發生事故單位,在查明事故部位和原因后確定事故能否控制,提供相應的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關人員迅速執行。(3)后勤保障組到達現場后,立即會同發生事故單位,確定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組織供應,并聯系開展傷員搶救。(4)如事故現場已無法控制和挽救,危及救援人員的安全時,應撤離事故現場全部相關人員,在上級應急救援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
5.3應急結束突發事故經應急救援實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如事故已無法控制和挽救的,各級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為必須終止的,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下達應急救援終止令或授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下達應急救援終止的決定。應急救援終止后場內相關人員應全部撤離,所有參與部門應清點現場人員,并確保無相關人員滯留在事故現場。
6 信息發布生產安全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由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會同局辦公室、黨委工作處對發布和報道工作進行管理與協調。適時準確發布事件的經過、影響、救援工作的進展、人員傷亡等情況。
7 后期處置應急救援工作實施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事故救援過程中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以便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對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變現場的,應做出標志并做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痕跡、物證。救援工作結束后,盡快恢復設備正常運行方式,恢復現場工作秩序,避免生產延誤造成損失擴大。當事故得到控制,立即完成下列兩項工作:(1)按要求組織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原因和制定防范措施,根據事故調查情況向上級管理部門上報。(2)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搶修,盡早恢復正常生產。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人身傷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依據水力發電廠的考核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盡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8 應急保障
8.1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1)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視現場情況作出決定。(2)應急救援人員進入有危險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3)進入火災現場必須穿阻燃服裝,戴防毒面具,如電氣設備、電纜等著火,必須戴呼吸器,以防窒息。(4)進入電氣設備事故現場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使用經過檢驗合格的絕緣工器具。(5)涉及防汛、水上搶險必須穿救生衣。
8.2應急救援通訊應急救援期間所有涉及事故的辦公固定電話、應急救援人員的手機全部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作為應急電話,確保應急救援中通訊暢通。
8.3現場監測(1)現場監測工作由技術保障組及相關事故部門技術人員負責。(2)用于現場監測的儀器由相關事故部門負責準備,現場監測方法由技術保障組決定。(3)相關部門實驗室做好檢驗準備。(4)技術保障組負責確定監測點及現場工作,并將監測結果的報告及時送達應急救援指揮部。(5)監測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的范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建筑物倒塌的可能性;現場危險物質的類型、特性;密閉情況,包括壓力、溫度、泄漏情況等。
9 培訓與演練
9.1應急救援人員培訓應急救援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新入廠人員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時培訓。培訓的內容如下: 應急救援預案的組成和知識,應急救援人員的崗位職責,應急救援組織中本人所承擔的任務及各類事故救援技術,包括:(1)消防器材的使用;(2)個人的防護措施;(3)危險源的辯識;(4)事故報警;(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6)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7)熟悉現場疏散線路;(8)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通過培訓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做什么” 、“怎么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
9.2預案演練應急處置預案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根據各專項預案的實際情況及季節特點,水力發電廠相關人員每年組織各專項預案演練一次。通過演習達到下列目的:(1)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實際情況的程度;(2)提高救援隊伍實際救援能力,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3)檢驗現有應急反應裝置、設備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4)提高與現場外的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5)通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應急預案和計劃中的缺陷和不足。獎懲? 小浪底水電廠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獎勵和懲罰的按照《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安全生產工作獎懲實施細則》和《小浪底水力發電廠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條款執行11 附則應急預案的修訂和改進本應急救援預案由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管理和組織對預案進行修訂。當預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危險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組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救援技術改進時,必須對預案進行修訂和改進。相關支持性文件(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附錄七緊急救護法。(2)小浪底水利樞紐的安全評估報告。附件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表序號危險源可能導致的事故(事件)1洪水國民經濟重大損失2地震國民經濟重大損失3庫區滑坡、塌方影響樞紐安全運行4滲漏國民經濟重大損失5樞紐異常滲漏危及樞紐安全6火災危及設備、人員受到傷害7惡性電氣誤操作發電系統失去控制8閘門啟閉失控(汛期)影響樞紐泄洪安全9泄洪建筑物事故(包括孔洞空蝕和損壞)影響樞紐泄洪安全10樞紐泄洪系統供電故障(汛期)影響樞紐泄洪安全11水淹進水塔設備損壞,泄洪系統不能正常使用12水淹廠房設備損壞及重大經濟損失13全廠對外停電對電力系統穩定性造成影響14進水塔充水平壓系統運行時振動過大充水平壓管道破裂,對樞紐泄洪及發電設備造成影響15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人身傷亡16水上事故船只損壞,人身傷亡應急救援資源序號名稱數量存放地點1破拆工具1套生產保障部倉庫2登高作業車1輛地下廠房3梯子若干各部門庫房4安全繩若干各部門庫房5強光燈若干各部門辦公室
12.3 廠外應急救援機構小浪底咨詢(工程)有限公司設有測量部,負責樞紐安全監測工作,能夠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布樞紐安全監測信息;設有專業人員和工程機械,能夠完成水工設施的工程搶險工作。小浪底建管局綜合服務中心設有車隊和通訊隊,能夠提供應急交通車輛和小浪底水利樞紐管理區通訊設備故障處理。小浪底水利樞紐管理區公安局設有消防科,配有專業消防設備及專職消防隊員。小浪底建管局綜合服務中心設有職工醫務室,有專業醫務人員可以參加人身傷亡事故的救援。
12.4 應急救援人員聯系方式見附件1附圖(1)在水力發電廠所轄生產區域內發生安全事故時,報告程序見附件2: ?? (2)事故發生后,應按事故應進行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程序見附件3。(3)地下廠房逃生路線示意圖。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加強我校對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各部門、崗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和職責,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減少安全重大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正常開展,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學校校長
副組長:其他校級、副校級領導
成 員:各處室、專業部主任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保衛科,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級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保衛科科長、辦公室主任、教育處主任、教學處主任、總務處主任擔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應急救援領導組主要職責
1、應急救援領導組平時實行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對全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和監督工作,適當的時候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應急救援的演練;事故發生后實行首長負責制。
2、負責組織實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向市教育局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及應急救援情況。
3、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在事故發生后十分鐘內達到事故現場,各工作組按預案開展工作。
4、負責師生的思想穩定及事故的善后調查、處理工作,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
5、根據上級的授權,按統一要求,負責向新聞媒體發布事故的相關信息。
6、領導組成員在事故發生后,預案終止前,必須保證24小時信息暢通。
(三)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及職責
1、現場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級領導擔任,負責統一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2、搶險救援組:各職能處室職工和專業部教師,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本著“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原則,全力搶救受傷人員。
3、現場秩序維護組:保衛科科長及相關人員,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現場秩序的維護。
4、組織人員疏散組:教育處主任、專業部主任、現場教師,負責組織事故現場師生的疏散工作,特別是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等人員密集的場所,要有序的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到安全的避難場所。
5、傷員救護組:辦公室主任、校醫,負責受傷人員的臨時救治和醫院搶救工作的聯系。
6、救援物資保障組:總務處主任,負責救援物資的組織和保障。
7、家長接待工作組:教育處主任、教學處主任、專業部主任、班主任,負責接待受傷學生的家長,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穩定家長的情緒。
各工作小組分工協作,全力參與搶險救援,把搶救師生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安全重大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一)火險
1、學校安全人員要加強對校園、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等的巡查,一旦發現火情,一方面組織就近人員使用消防器材進行及時撲救,火情較大,要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另一方面立即向學校保衛科報告火情(電話:2383060),同時及時通知和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報警工作要做到誰發現誰報告。報警時,首先要沉重冷靜,不要驚慌;二是要講清楚起火單位、地址、燃燒對象、火勢情況,并將報警人姓名、電話告知消防隊;三是要早報警,為消防隊滅火爭取時間,減少損失。
2、保衛科在接警后,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組成員,并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到位后,立即按預案各施其職開展工作,盡量減少事故損失。
4、應急救援工作應將組織事故現場師生安全疏散和搶救受傷人員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生命損失。
(二)社會安全事故
1、學校門衛要加強對入校人員的盤查、登記工作,防止不法人員入校給師生帶來安全隱患。校園內一旦發生恐怖暴力事件,知情人員要設法撥打110電話報警,并立即向學校保衛科報告(電話:2383060),現場教職工要設法與犯罪分子周旋,穩定當事人雙方的情緒,爭取救援時間。
報警時,一是要講清發案的地點、現場人數、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槍、炸藥)等基本情況;二是要注意回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報警,盡量減少損失。
2、保衛科在接警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群眾,組織救援工作,并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組成員。
3、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到位后,在現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密切與公安人員配合,立即按預案各施其職開展工作,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4、應急救援工作應將組織事故現場師生安全疏散和搶救受傷人員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4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鑒別鑒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后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1、事件的基本情況;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采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鑒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鑒別鑒定結果,并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范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8532643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為了切實做好科技節活動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確保科技節的正常進行和場內全體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傷亡和財產損失。經校行政研究,特制定應急預案。
二、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學生發展部
成員:各處、室成員以及各班班主任
三、突發事件應對及處理辦法
1、在活動過程中,如有學生出現受傷或身體不適,應立即向現場安全工作人員求助,并通知安全保衛工作小組,醫療組馬上對傷、病員進行診治,情況較為嚴重的要立即送往醫院作進一步處理和救治。
2、如有學生之間發生爭執或打架事件,場地安全保衛人員立即上前制止,及時把矛盾雙方分開,避免事件進一步擴大,減少不良影響。
3、在活動過程中,如有學生起哄、扔雜物或對活動的正常進行產生滋擾和不良影響的,場地安全保衛人員立即上前制止,情節嚴重者,要將其驅逐出活動現場,并交安全保衛工作組嚴肅處理。
4、活動進行期間,如有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等行為,對開幕式正常進行造成嚴重影響的,現場安全保衛工作人員,應迅速采取措施對不良行為人進行制止、制服并報告安全保衛工作組。事態嚴重的,應撥打“110”報警求助。
5、活動場館內如發生火警和其他緊急事故需要在場人員馬上撤離的,突發事件發現人要立刻向安全保衛工作組報告。安全保衛工作組迅速穩定和控制現場,指揮現場人員有序地疏散撤離。(安全疏散路線由指揮方制定,并安排工作人員駐守各出入口、通道,引導、指揮學生離場)。
6、活動現場范圍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的,直接影響到活動出入路段交通的,維持活動工作人員要及時對事故進行處理,保證活動結束后現場路段交通暢通。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6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中心學校安排,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我校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周杰
副組長:趙一鋒、趙有芬、
成員: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師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4、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
(一)、傳染性疾病
1、學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學生或教職工在校內出現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學校隔離室休息,由村醫作初步檢查,需轉醫院治療的立即轉傳染病醫院。學生出現傳染病癥狀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校醫或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利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并馬上打“120”電話,送定點醫院市傳染病醫院診治。
4、學校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現傳染病人,立即上報縣教育局和疾控中心,并對病人作跟蹤了解。
7、學校發現傳染病人后,迅速向全體師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二)、食物中毒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中心校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建筑物倒塌或發生火災時
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指揮機構。
(四)、突發事件
1、遇來人來防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師及有關部門領導,及日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2、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3、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4、如有事件發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五)、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每天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迎接師生的到來。
2、禁止在校園教學區內踢球、爬墻、爬樓門、滑樓梯欄桿。違者通報批評。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4、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教育局和中心學校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
5、妥善處理事故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7
為了有效預防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調動各方面力量,迅速、高效、有序地投入搶險救助工作,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方案
1、建立信息報告制度,若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癥狀,生活老師、班主任應在三分鐘內報告行政處,行政處立即上報校長室。
2、在出現食物中毒癥狀時,班主任、生活老師先將學生送校醫室進行初步診斷,同時上報行政處、校長室,確定是否送醫院緊急治療。
3、如果發生師生食物集體中毒現象,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搶救組、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善后處理組等,以確保搶險、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4、搶救組必須迅速與醫院聯系,展開急救,并上報市教育局、市衛生監督所。
5、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立即嚴格控制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 同時封存食堂預留食品樣品,以便醫院檢查中毒情況。
6、事故處理小組要穩定家長、學生情緒,避免不必要的誤解,達成良好共識,妥善地解決事后工作。
三、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食堂要配合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要立即封存食堂預留食品樣品,不得隱瞞真相,阻撓調查。
四、防范監控
為了預防食中毒事故的發生,學校行政處要把好食堂、校園超市進貨關,杜絕“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進入校園;學生處要加強對全體師生的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提高師生的防范意識;食堂要制定食品生產的規程,規范操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8
學校組織的大型運動會、文藝匯演、文體教學活動和表演活動等,以及軍事演練、科普學農、春游等大型學校集體活動,這些活動人員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種類多,很容易發生傳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火災及其他安全事故,為防患于未然,提高學校對校內外集體活動突發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各學校須制定大型集體活動突發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因地制宜地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健康教育,培養師生自救自護能力,保障師生安全。
一、加強安全知識健康教育,提高法制意識
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大力開展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知識健康教育,培養和提高學生在發生意外事故后的自救自護能力。組織學習《未成年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小學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下發的關于如何加強防范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發生的文件和要求,提高師生的法制意識。
二、組織活動前對可能引發各種校(園)內外各種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進行預測
進行大型集體活動前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或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體育設備、體育器械(具)等存在安全隱患;活動場所缺乏消防設施和設備;活動場所的建筑結構存在安全隱患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及食品衛生標準等。對以上存在的事故隱患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并根據活動性質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事故發生應急處理小組,明確組織管理機構職責、具體應急措施。加強對全程活動的監督,明確信息報告人和信息報告的程序。
三、制定或完善大型集體活動安全防范措施
各學校、幼兒園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組織好學生和幼兒參加的各項集體活動,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務必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一)、各學校、幼兒園在活動前要擬定詳細行動計劃,包括活動時間、地點、路線、參加人員、服裝要求,交通通信工具的準備飲食安排、活動總負責人、各部分專項工作負責人、各班級(學段、年級、小組)負責人等基本安全保障做出概要說明,做好組織分工、配齊工作人員,并將整個活動計劃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做好活動前的安全準備工作
1、在組織活動前,要爭取得到開展活動場所所在的當地政府、公安、交通、消防、衛生防疫和電力等部門的支持和幫助,要派專人事先勘察活動場所,熟悉環境,弄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盡量不要組織學生前往。具體內容如下;
1.1勘察活動場所,熟悉環境,防止火災、人群擁擠踩踏、舞臺踏陷、騷亂或溺水事件的發生
要從安全角度明確進、退場時間、地點、順序和座席區域,要給每個班規定固定的座位區域并定出互不沖突的疏散通道,若有多個學校參加活動規劃時要與相鄰的兄弟學校協調,以免發生沖突。會前畫展出平面圖分發到班,指揮學生排隊依次入場和退場。
1.2要認真檢查活動場所,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
明確場館內所能容納人數的最大限額。使用室內會場時,會場所有前后門邊門可以隨時開啟進出,只有在出口通道足夠應急使用的情況下方可指揮入場舉行集會。檢查消防設施、安全通道、公共場所的電器及消防設施,發現并排除可能引起火災的不安全因素。
1.3確保有關器械、設備、設施符合衛生與安全要求,特別是運動器材及參加活動人員生活設施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檢查。
2、如組織參觀活動,應在時間安排上盡量做到提前預約,避免先在參觀人數處于高峰的時間段。
3、注意選擇天氣較好的時間,根據季節、氣象預報情況提示活動參與者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盡量避開連雨季和冰雪天氣出行,以防自然災害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4、學校和承辦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項制度的和措施的落實。大型活動需要的盒飯、點心、飲料等食品必須在衛生、工商等部門公示的專業企業中定購、保證外加工食品的衛生與安全。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異地軍訓、學農、游覽、參觀等活動時,對需在外地就餐的,必須在承辦單位的支持和幫助下,配合衛生防疫部門事先調查就餐地點,查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包括食堂和小賣部等)以及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證明、飲水衛生合格證及檢驗報告等,并將就餐地點和人數告知當地的教育部門及衛生監督部門,經衛生部門認可后,方可組織學生就餐,確保活動的環境、飲食、飲水的衛生安全。
5、學校和承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公路、鐵路、衛生、公安等到部門,精心選擇活動的路線和車輛,落實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參加活動人員途中和活動期間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落實活動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1、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安全意識
要求全體工作人員明確職責,堅守崗位,避免疏漏。一旦發生事故,則應以保證學生安全為核心,臨危不懼,沉著處理,切不可拋棄學生,臨陣逃脫。
2、出發前、到達目的地后、活動前、活動后、返校前、返校后,都要清查人數,避免走失學生。
3、乘車、乘船按核載人數乘坐,不得超員,不與司機攀談,大聲喧嘩;不得將肢體伸出窗外,不向車窗外扔廢物。
4、不允許學生攜帶危險品及不潔凈食品飲水。
5、保證各個環節上的安全責任人堅守崗位,如班主任堅持跟班,在進出口安置指揮進退場的專職人員,配備喊話筒或其他指揮用具;在場館內的疏散通道主干線、安全門、消防設施、電源等處設專人負責,并使各種安全設施處于應急準備狀態。
6、要以班級為單位,根據座次區域距入口的遠近,安排進出場順序。
7、在館室內的參觀活動應強調讓學生認識并牢記安全門的位置及安全通道的方向。
8、活動過程中保證秩序,嚴禁學生在座席內嬉戲、打鬧、大聲喧嘩。教師所處位置要盡量使自己所負責的學生在視野所及和指揮有效的范圍內,如果所負責的學生較多,要分區域讓班干部協助管理。
9、戶外集體活動,一般20-30名學生配備一名教師,并建立必要的組織網絡和通信網絡。參加集體食宿的所有人員在活動期間必須服從組委會的統一安排,未經組委會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10、對活動中使用的花環、花束、氣球、樂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標牌、旗幟、橫幅道具都要認真考慮,在設計上考慮學生的年齡,要輕便、易拿、防火,盡量沒有尖銳的棱角。制作的橫幅盡可能用紗幅底(紗不兜風,能減輕舉橫幅學生的負擔)。對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嚴格的規定。對活動中使用的有關器械要進行認真檢查。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9
一、演練目的
通過開展設備搶修應急演習,使員工熟悉并掌握各類設備事故發生后所采取的正確方法及應急程序,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以便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確保裝置的安全,為以后生產事故突發做好應急準備。特定于20xx年2月27日上午11點30分進行演練。
二、應急搶修人員及職責確定
1)成立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由張建偉擔任。
2)成立應急小組。應急小組組長由丁利橋負責擔任,成員名單如下:
總 指 揮:張建偉
組 長:丁利橋
副 組 長:馬存喜
組 員:曹明普、石紅偉、楊英偉、張洪亮、王曉華、
王 浩、賈曉凱、董雪珂
3)崗位搶修人員接到電話必須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并及時匯 報搶修總指揮。
4)總指揮職責:負責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監督作為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對應急小組人員進行作業前動員。
5) 應急小組組長職責:演練前做好設備的安全交底工作,針對突發事故要有應急方案。各項工作都要有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做好施工前的技術劃分、勞動力、工機具準備等工作,確保工作如期、順利的完成。
6) 應急小組組員職責:應急工作嚴格按照檢修作業規程執行。應急人員熟悉機組的相關技術資料圖紙,了解機組儀表設備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嚴格執行質量標準規范,把每一步工作做細,確保搶修質量。針對每個檢查部位都要執行驗收制度并做好記錄,并嚴格執行檢修作業規程中的步驟。
三、搶修前的準備工作及危害識別搶修前的準備工作及危害識別
1. 檢修作業規程的制定
2. 檢修前配件的準備
3. 檢修前專用工具及常用工具的準備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0
一、總 則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結合學校實驗室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保證實驗室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保護實驗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防止環境污染,提高師生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
(三)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明確分工,依法規范。對突發安全事故反應迅速,科學處置。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由分管校長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校長辦公室、教務處、科學技術處、研究生處、公安處、后勤管理處、發生事故的學院等。指揮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專家小組。各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由發生事故學院的院長負責指揮、協調,具體成員由學院確定。
(二)各學院實驗教學中心、科研實驗室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研究室負責人擔任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制定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
(三)事故初起階段,在研究室負責人、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現場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領導下,由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學生協同處置突發事件。實驗中心主任或研究室負責人無法處置的安全事故,立即通知學院領導,由學院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學院無法單獨處置的突發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員傷亡,或不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突發安全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處置。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
1.實驗室工作人員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首先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開展風險評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由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研究室負責人對實驗設備配置、個人防護、應急設備器具、實驗室安全行為、安全操作規程等做出明確規定。
3.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室。對傳染性病原微生物樣本,加熱設備,壓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線裝置,劇毒、高毒、強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記制度。
4.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管理,在實踐中經常演練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6.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研究室負責人要加強實驗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實戰能力。
(二)預警
1.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危險品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發現遺失、不當存放,立即處置。
2.重視實驗人員健康檢查,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立即報告、處置。
3.嚴格執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對存在不安全行為的人員,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用品用具,及時發出書面預警通知,提醒相關人員提高警惕。
(三)安全狀態監測
1.實驗室日常工作中,與實驗有關的所有人員均有義務對實驗室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由學院進行獎勵。
2.實驗過程中,注意監控實驗室內的狀況,包括儀器主機、附件,特別是氣體貯存容器及其主要連接件(管路、閥門等)是否正常;水、電、氣狀態是否正常;實驗室內有無異常氣味、響聲;(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氣中有無不明煙霧,地面上有無不明液體、固體等。
3.儀器設備檢查由實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包括對儀器設備電氣性能的評估;對裝載易燃氣體鋼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檢測;對化學試劑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檢查;對實驗室水、電、氣運行狀況的檢查等。
(四)信息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在自救的同時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匯報,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如經初步處理仍無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學院領導、學校公安處、地方應急處置單位等,請求協同處理。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四、部分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傳播應急處置
1.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接到傳播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對傳播事故進行確認,并對傳播的病原體性質及擴散范圍進行充分評估。
2.立即封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標本,防止微生物擴散。
3.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并留取本底血清或相關標本。
4.對造成污染的工作環境及污染物進行消毒。
5.配合醫院等有關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
(二)試劑操作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強堿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飽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沖洗。若濺入眼內,用硼酸溶液沖洗。
2.強酸腐蝕。先用干凈毛巾擦凈傷處,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飽和碳酸氫鈉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沖洗,再用水沖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濺入眼內,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嚴重者送醫院治療。
3.液溴腐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滌傷處。
4.氫氟酸腐蝕。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以碳酸氫鈉溶液沖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鎂涂在紗布上包扎。
5.苯酚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10%的酒精與1體積三氯化鐵混合液沖洗。
6.誤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給中毒者服催吐劑,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雞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緩和刺激,隨后用干凈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開水內服,引起嘔吐,然后送醫院治療。
(三)儀器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金屬外殼的儀器設備要有充分的接地保護,如儀器設備漏電導致人員觸電,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電線。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院治療。
2.儀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質溢出,立刻戴上防護手套,按照儀器的標準作業程序關機,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對儀器進行消毒清洗,同時告知其他人員注意。
(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實驗室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滅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規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2.局部起火,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發生大面積火災,實驗人員已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通知所有人員沿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同時,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向學院領導報告,有人員受傷時,立即向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支援。人員撤離到預定地點后,實驗教師、實驗室工作人員、學生干部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盡快確認所在的位置。
(五)污染事故應急處置
1.實驗室發生污染事故后,現場人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盡快通知實驗中心主任或科研實驗室負責人,救助受傷人員,盡可能防止污染區擴散。
2.實驗中心主任或科研實驗室負責人接到通知后,迅速到達現場,指導相關人員實施緊急救援,如發現事故難以控制,要盡快通知分管院長,并請求相關部門援助。
3.發生事故的學院領導應針對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組織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處置方法科學有效。
五、應急響應的終止
在突發安全事故得到徹底控制,經突發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確定,終止應急狀態。
六、善后處理工作
(一)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后,突發事故處理工作小組人員必須做好事故過程、損失及其他相關情況的整理、統計、記錄工作。
(二)事故現場調查完畢,即可對現場進行善后處理并恢復其正常狀態。
(三)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七、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當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現場處置,同時上報相關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作好記錄,保證應急處理信息的暢通無阻。實驗室相關人員及管理人員的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通。
(二)技術保障。聘請相關專業的專家,加強實驗室規范化建設,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防范意識,加強實驗室安全監測與預警方面的業務培訓,組織應急演練,提高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
(三)預案管理。應急預案要定期評審,并根據形勢變化和實施情況及時進行完善修訂。
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科學技術處、公安處、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無錫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和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組織協調下,各市(縣)區和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主體職責,建立健全應急預案。
1.3.3依靠科技、規范管理。采用先進技術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增強應急救援能力。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救援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3.4反應迅速、協同應對。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3.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應急救援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切實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裝備建設和預案演練工作,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1.4事故分級
按照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受事件影響的范圍,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四級。
1.4.1特別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3較大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4一般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無錫市行政區域內工礦企業突發一般和較大級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縣)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市(縣)區行政區、跨市內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3)市政府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處置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無錫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是無錫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市長或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發改委、安監局、經貿委、國資委、公安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環保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通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質監局、公用事業局、消防支隊、氣象局、人防辦、
財政局、民政局、醫院管理中心、總工會、新聞辦、電信公司、供電公司和有關市(縣)、區政府,以及駐錫部隊、武警無錫支隊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災、轉移安置、醫療救護、救援保障、善后處理、事故調查、宣傳報道等八個應急工作組。(見附件10.1)
2.2指揮部主要職責
2.2.1研究、部署、指導全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制度,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
2.2.2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本預案,統一部署和實施應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擴大,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2.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正確判斷災情性質,分析人員生存的可能狀況,根據災情制定搶險方案,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2.2.4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2.2.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2.2.6對事故單位依法下達停產停業整頓指令;
2.2.7組織事故現場保護和事故調查工作;
2.2.8開展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發布事故公告,穩定社會秩序。
2.3應急工作組職責
應急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同完成應急救援工作。
2.3.1綜合協調組。由副總指揮牽頭,市經貿、安監、公安、環保、交通、建設、衛生、質監、人防辦、財政等市有關部門、軍分區和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組成。負責現場組織協調,調配應急救援人員、交通、通訊、裝備和救援物資等。
2.3.2搶險救災組。由市公安(消防)、安監牽頭,市環保、質監、建設、氣象及安全專家,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等組成。負責擬定現場搶險救災方案,經指揮部批準后組織實施;收集事故災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響范圍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預測次生和衍生事故發生的可能,并提出下一步搶險救災方案。必要時經軍分區協調駐錫部隊、武警支隊增援搶險救災。
2.3.3轉移安置組。由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牽頭,市公安、民政、衛生、經貿等部門及發生事故企業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持秩序;組織疏散、轉移和安置群眾。
2.3.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醫管中心、藥監等部門,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發生事故企業等組成。組織制定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方案,緊急調集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和相關藥品、器材,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重點做好重傷員的救治;負責事故發生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2.3.5救援保障組。由市交通、經貿、國資、民政、公用、供電、各電信運營企業等部門,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發生事故企業等組成。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物資供應,組織搶險救援物資、器材的生產和調撥,及時運送到指定位置;負責涉及的水、電、氣的切斷與供應。
2.3.6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市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及發生事故企業、有關保險公司等組成。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負責財產損失核定與保險理賠等工作。
2.3.7事故調查組。由市安監牽頭,市監察、公安、質監、建設、總工會等部門和市檢察院組成。按“四不放過”原則,依法開展事故調查。
2.3.8宣傳報道組。由市新聞辦牽頭,市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統一接待新聞媒體的采訪,組織發布新聞稿件。
2.4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發改委負責將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目標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將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資金納入年度計劃。
市安監局負責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協調;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專家組,依據行業標準判斷災情變化趨勢,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牽頭負責事故調查組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組織搶險救援設備、物資、器材和食品的協調供應。
市國資委參與市屬國有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相關企業的應急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和實施事故的搶險救災;負責事故區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會同事發地政府負責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核實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加事故調查和證據收集。
市衛生局、醫院管理中心負責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負責事發地防疫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和衛生監督。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調集搶救傷員所需的藥品、器材,掌握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供應的城市及來源。
市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工作,及時
通報監測情況;負責污染物的處置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協助做好職工善后處理工作。
市交通局(市港口管理局)負責涉及通航水域、航道及港口碼頭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涉及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負責組織各類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參加相關事故的調查。
市建設局負責建筑物倒塌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對建筑物倒塌事故提供相關技術支持;負責對事故中受損建筑物的評估、鑒定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相關技術支持,并參加事故調查。
無錫質監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持;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公用事業局負責涉及城市燃氣設施的應急救援和技術支持;負責提供事故場所地下水、氣管網情況;指導自來水公司及時修復事故地區的自來水供應;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無錫氣象局負責事故所在區域的氣象監測和預報工作,提供氣象數據資料;參與雷電、靜電引起的爆炸、火災、人員傷亡等事故的調查、鑒定和評估。
市人防辦負責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通訊保障;充分利用人防通訊裝備,迅速趕赴現場,為指揮部提供通訊保障。
市財政局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安排落實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市民政局負責受災人員的臨時救助,協助遇難人員所在單位或親屬處置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及遇難親屬的安撫工作。
市總工會參加事故調查。
市新聞辦按照新聞發布的有關規定,適時向媒體發布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時組織新聞媒體向公眾宣傳自救防護等知識。
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修復損壞電信設施;無錫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市(縣)、區政府成立相應的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組織,負責啟動本級政府的應急預案;負責事發地或周邊危險環境居民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
2.5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是我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協調、指導機構,執行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及其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督促、檢查各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和維護無錫市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綜合全市事故信息,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指揮部及時提出處置建議。
3預警預防
3.1監測預警
為有效預防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政府加強領導、屬地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確保安全運行”的原則,采用現代信息技術,依法加強管轄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監管。企業要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日常監測信息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確保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的制度化和日常化。
3.2重大監測信息報告
企業發現重大危險源監測信息發生異常等,要及時向企業主管部門,所在地市(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市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掌握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風險信息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可能引發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信息,經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后,上報市政府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3.3預警級別和發布權限
根據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受事件影響的范圍等,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其級別與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按下列權限發布:
3.3.1ⅰ級(特別重大,紅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由國家發布或者由省應急指揮中心請示國家后,由省長簽發。
3.3.2ⅱ級(重大,橙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重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由擔任省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的分管副省長請示省長后簽發。
3.3.3ⅲ級(較大,黃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較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在市應急指揮中心請示省應急指揮中心后由市長簽發。
3.3.4ⅳ級(一般,藍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一般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由市(縣)、區級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請示市政府后發布。
預警的解除也按照該級別事故的預警程序進行確認和發布。
3.4預警預防行動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應迅速組織專家對事發地的危害進行辨識評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及時做出判斷,確定事故影響的范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初步確定響應級別,并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需要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關閉應急響應;如果事故達到預警級別,要迅速通知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同時報告市政府,并抄送相關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工作;如果事故預警級別達到ⅰ或ⅱ級,由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報告。
3.5預警結束
經過跟蹤監測并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后,認為應當結束預警狀態的,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及時向市政府提出建議。由市政府決定結束,并向社會公布。
4事故報告和緊急處置
4.1報警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報告110以及當地政府、歸口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述單位和部門接到發生較大級(含)以上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事故單位可越級上報至無錫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市有關歸口管理部門和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范圍、發展趨勢、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4.2信息處理
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有關部門接到較大級以上事故(含)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政府分管市長,并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現場。必要時市政府應將事故情況通報駐軍或武警支隊,請求事故搶救或支援,并及時上報省政府。
4.3緊急處置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當地政府和先期到達的公安(消防)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撲救,全力控制現場事態,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發生。
4.4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依法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5應急響應
5.1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應當立即向市政府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啟動本預案后,要迅速組成現場指揮部,通知成員單位,實施本預案。(見附件10.2、附件10.3)
5.2指揮協調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
(1)啟動市突發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2)根據現場情況和上級領導要求,成立若干應急小組,協調有關應急力量進行應急處置,接受省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和市指揮中心的指揮。
(3)掌握現場信息,提出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的要求。
(4)組織專家現場指導,提供技術支持。
(5)協調與周邊城市和單位的關系,尋求對應急救援的支持配合。
(6)及時向省、市政府報告事故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5.3信息資源采集
有關成員單位要迅速開展信息資源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單位情況,事故原因,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發生可能,對環境和氣象的影響,當地氣象、地理、地質、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搶險救援設備、設施信息,事故中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信息等。對采集的信息要進行分析整合,按要求進行反饋。
5.4現場處置
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做出決策,組織協調各方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成員單位及各有關應急隊伍應當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對可能惡化的險情,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對跨地區、跨行業影響重大的緊急處置方案,由指揮部確認并協調實施,必要時報省級相關部門請求進行協調和確認。
5.5醫療衛生救助
市和市(縣)、區衛生部門,醫院管理中心、藥監部門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及時調集救護所需藥品,利用各種醫療設施、設備,搶救傷員,并根據事故類型和現場狀況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5.6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向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指揮,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有序開展工作。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的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救援人員要善于自我保護,避免人身傷害。在對災情及時做出分析后,由指揮部決定應急救援人員是否全部或部分撤離事故現場。
5.7群眾安全防護
指揮部負責組織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有:
(1)確定在應急狀態下職工、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2)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和轉移。采取逐戶逐人的方法告知,確定群眾知曉并采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
(3)確定并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4)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開展氣象預測、大氣和環境監測工作。
(6)加強治安管理。
5.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指揮部組織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主要包括事故影響邊界,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氣象條件變化對事故環境的影響,對食物、飲用水衛生以及水體、土壤、農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發生的二次反應有害物,爆炸危險性和受損建筑垮塌危險性,以及污染物質滯留區等。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及后果,以便科學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
5.9現場秩序管理
公安部門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及時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5.10信息發布
由市新聞辦負責組織,擬訂發布的內容、范圍和方式,經指揮部負責人審定后組織發布。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5.11應急結束
當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受傷人員得到救治,緊急疏散人員得到安置,事故危害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件)隱患消除后,由指揮部做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的決定。
6后期處理
6.1善后處置
指揮部會同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態恢復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6.2事故調查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
6.3保險
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6.4總結評估
事發地市(縣)、區政府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研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驗,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的完善和補充。
7保障措施
7.1裝備保障
各地、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資儲備。同時要掌握本地區、本專業救援裝備及物質儲備情況,整合救援裝備資源。
7.2隊伍保障
各市(縣)、區政府要大力建設以公安消防部隊為骨干的應急隊伍,掌握區域內所有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定期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企業要依法組建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
7.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電信、供電、供氣、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氣、
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快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全市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系統和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保證應急預警、報警、指揮等活動的信息交流快速、順暢、準確,做到信息資源共享。
7.4救援物資運輸保障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交通運輸部門應組織應急救援物資的運輸。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7.5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政府要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管中心要全面掌握衛生資源信息,尤其是專科救治方面的資源信息,其中包括職業中毒、燒傷等救治機構的數量、分布、可用病床、技術力量和水平等。藥監部門要掌握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供應的城市及來源。
7.6資金保障
工礦企業應當依法加強應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資金投入,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測預警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一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增加安全生產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用于應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7.7社會力量動員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揮部可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和志愿者配合應急救援工作。
7.8宣傳和教育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各直屬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礦企業,要加強對周邊人群的針對性宣傳教育,使他們了解潛在的危險和對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7.9應急救援的演練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救援的演練,演練結束后要向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提交書面總結報告。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有關部門要及時提出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建議。高危企業要依法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獎懲
8.1獎勵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責任追究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處置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9附則
9.1預案的管理
本預案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制定,是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應當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應變處理。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各市(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直屬單位要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的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所屬有關部門、重點企業單位制定各自預案,報本級政府備案。
9.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水力發電廠”)所轄電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小浪底建設管理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小浪底建管局(黃河水利水電開發總公司)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水力發電廠所轄小浪底進水塔1號、 2號、3號電梯、小浪底1號、3號孔板洞中閘室電梯、小浪底壩頂控制中心電梯、小浪底地面控制中心電梯、小浪底4號電梯發生的安全事故。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在應急處理中必須嚴格按照 “保人身、保設備”的原則進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快速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 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如下: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3)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沖頂。
(4)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上述突發事故,可能產生從一般事故到特別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視。
4 事件分級
4.1電梯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4.1.1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沖頂。
4.1.2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4.2電梯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4.2.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4.2.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5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 應急指揮機構
5.1.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李明安 5043 5578 13503497072
副組長:肖 明 5848 5069 13598466287
肖 強 5819 5752 13939936988
石月春 5619 5090 13523008108
5.1.2 應急指揮辦公室
主 任:劉連軍 5056 5843 13838820062
副主任:李玉明 5476 5784 13613795915
5.1.3 各專業應急小組
組 長: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組長: 詹奇峰 5825 5723 13629803001
劉連軍 5056 5843 13838820062
盧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李 安 5333 5372 13837995731
5.1.4 后勤保障組
組長: 李向濤 5606 5097 13849951101
副組長: 許 滔 5546 5065 13938818335
5.1.5 應急救援隊
(1)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隊長: 李 鵬 5409 5072 13939929229
趙 珂 5674 5351 18603797887
韓石成 5540 5075 13613882165
(2)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盧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副隊長:陳 偉 5799 5096 13653899049
張海蛟 5679 5181 13937916869
(3)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副隊長:于永軍 3176 5182 13503796602
王 琳 5815 5889 15937953355
(4)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
隊 長:李 安 5633 5372 13837995731
副隊長:屈曙光 5192 5866 13603960908
裘向勛 5857 5856 13703883906
(5)現場救援隊:
消防隊:119
綜合服務中心職工衛生室:5449 劉小寧 5289 3075 13938854811
5.2 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5.2.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負責指揮、協調水力發電廠對外停電及廠用電全停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廠內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
(2)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組長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組長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部門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組長匯報現場救援情況。
5.2.2 應急指揮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辦公室執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后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2.3 各專業應急小組職責
各專業應急小組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各專業應急小組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各成員按照管轄責任負責本部門的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盡量將傷亡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現場救援情況。
5.2.4 后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后勤、警戒、現場疏散及善后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系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5.2.5 應急救援隊職責
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應急救援隊負責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現場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采取措施盡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現場救援情況。
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當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6 預防與預警
6.1 風險監測
6.1.1風險監測的責任部門為水工分廠、發電維護分廠和運行調度分廠。
6.1.2風險監測的主要對象是可能引發電梯突發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和重要環節,收集各種事故征兆,對事故征兆進行糾正活動,防止該現象的擴展蔓延,逐漸使其恢復到正確狀態,并建立相應信息檔案。其預防措施如下:
(1)電梯維保檢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進行電梯維護保養,防止因檢查不到位或缺陷造成電梯事故。
(2)嚴格執行定期檢驗規定,并有檢驗合格證,確保電梯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附件符合規程規定。
(3)做好電梯使用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加強電梯緊急情況時的應急操作知識培訓,提高處置能力,杜絕誤操作事故。
(4)加強電梯管理,避免人為破壞導致電梯事故的發生。
(5)加強電梯電源管理,避免停電導致電梯事故的發生。
6.1.3風險監測所獲得信息的報告程序:獲得的信息人直接報告該室主任(值長),室主任(值長)按匯報程序通知本預案相關人員。
6.2 預警發布與預警行動
(1)電梯突發事故影響到人身安全和緊急工作時,將進行Ⅱ級預警。立即匯報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做好被人員被困員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并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修,確保無人員傷亡和短時間內恢復設備正常運用。
(2)電梯突發事故不影響人身安全和緊急工作時,將進行Ⅲ級預警。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盡快恢復設備正常使用,并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
6.3 預警結束
水力發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確認無引發電梯突發事故的可能性時,決定預警狀態的解除。并將預警解除信息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通知各應急處置組。
7 信息報告
7.1水力發電廠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0379-63905499。
7.2 發生電梯突發事故時,按以下程序報告:事故發現人→室主任(值長)→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指揮辦公室→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局應急救援辦公室。
7.3 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向上級主管單位匯報。
7.4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8 應急響應
8.1 響應分級
8.1.1出現以下情況,則為電梯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1)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沖頂。
(2)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8.1.2出現以下情況,則為電梯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8.2 響應程序
8.2.1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3)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沖頂。
(4)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8.2.2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Ⅱ級,該預案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Ⅲ級,該預案由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宣布啟動;
8.2.3各崗位人員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理。
8.2.4各應急小組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盡快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理。事故應急救援程序見附件3。
8.3 應急處置
8.3.1先期處置
當發現電梯突發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當迅速查清事故突發原因及人員傷亡情況,迅速向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情況,要對全廠停電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
8.3.2應急處置
(1)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Ⅱ級分級,要立即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發布命令啟動執行本應急預案,做好被困人員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并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修,確保無人員傷亡和短時間內恢復設備正常運用。
(2)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Ⅲ級分級,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盡快恢復設備正常使用,并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
8.4 應急結束
滿足下列條件時由總指揮下達應急救援終止命令。
(1)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
(2)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
(3)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
(4)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時。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著手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經事故調查組批準后方可投入運行。
9 后期處理
應急救援工作實施過程中,對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變現場的,應做出標志并做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痕跡、物證。救援工作結束后,盡快恢復觀測設施、設備正常運行,恢復現場工作秩序。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人身傷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在上級應急救援機構領導下,水力發電廠對電梯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盡快組織恢復電梯安全運行。
10 應急保障
10.1 應急救援資源
相關應急救援資源由電梯管理責任部門生產人員根據現場條件進行配備;所配備物品由后勤保障組負責提供。
10.2 現場醫療救護
10.2.1 如果現場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上附錄七規定的緊急救護法進行急救,同時通知局服務中心醫療室趕赴指定位置。
10.2.2 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治重傷后治輕傷的原則。
10.2.3 現場救援隊視實際需要派醫護人員將傷病員向洛陽、鄭州的省、市級醫院或專科醫院護送。
11 培訓與演練
11.1培訓時間
應急救援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新入廠人員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時培訓。
11.2培訓內容
應急救援預案的組成和知識,應急救援人員的崗位職責,應急救援組織中本人所承擔的任務及各類事故救援技術,包括:
(1)消防器材的使用;
(2)個人的防護措施;
(3)危險源的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
(7)熟悉現場疏散線路;
(8)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
通過培訓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做什么” 、“怎么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
11.3演練
應急處置預案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根據本專項預案的實際情況及季節特點,水力發電廠相關人員每年組織演練一次。
通過演習達到下列目的:
(1)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實際情況的程度;
(2)提高救援隊伍實際救援能力,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
(3)檢驗現有應急反應裝置、設備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
(4)提高與現場外的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
(5)通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應急預案和計劃中的缺陷和不足。
12 附則
12.1 本預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發電廠負責制定和解釋。
12.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3 附件
13.1 應急救援人員聯系方式。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3
為落實《消防法》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確保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修訂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以單位負責人為總指揮、單位分管安全為副指揮、單位防火領導小組為組員的預案指揮部、指揮部通常設在值班室或安全辦。
2、成立以各部或科室義務消防員為基本的消防隊伍。
二、處置原則與方法
(一)、處置原則:沉著冷靜、消于初期、忙而不亂、先人后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財產的損失。
(二)處置方法
1當得到報警信號經實地查看確定火災的危險性。
2事發部門領導立即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員和其他同志采取各種手段撲救爭取將火災消滅在初級階段并及時向119指揮中心報警。
3火災消除后、安全部門要做好現場的保護和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及時總結教訓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當發生火災,具有蔓延趨勢的:
(1)指揮部成員立即到指揮位置,組織人員疏散、財物的搶救。
(2)迅速向“119”報警并觀察火勢蔓延的方向和現場情況,開辟消防通道并向火場救災指揮部報告。
(3)發生人員疏散緊急命令,并利用廣播系統宣傳在人員疏散過程中應注意事項迫降消防電梯運送消防隊員和滅火器材到現場。
3、疏散方法
樓層消防隊員維持消防電梯前的秩序,必要的配備應急照明燈,為疏散人員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員應保持鎮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疏散人員后消防樓梯上應靠右邊依次下樓,右手扶樓梯把手,左手搭在前一個人肩上緊接而下,嚴禁擠、推、搶道、防止發生傷人事故。
三、各類人員職責
(一)火場總指揮員職責∶
1、組織設立指揮部、了解火場情況。
2、確定一名副手到總機房負責通訊聯絡、確保通訊暢通,提高通訊效率和準確性。
3、確認火災類別等級,根據著火地點的燃燒物品、著火空間、范圍判斷火災類別、等級(在短時間內有能力自救的、可視為初級火情,火勢超初級火情的輕度或火勢雖小、但固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勢蔓延的、應視為中級以上火情)
4、根據火災類別和等級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報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員、向各部門下達指令、明確分工。
5、組織滅火搶救隊伍,以各部門義務消防員為主體撲救火災,救護傷員、搶救物資等。
6、公安消防隊員到場后,及時取得聯系、聽從消防人員指揮及火災現場的基本情況等。
7、火災災撲救后,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清點人員、物資做好善后工作。
(2)、安全辦職責
1、接警后立即趕到現場,并根據火場情況向總指揮部提供有效的撲救方案。
2、按總指揮指令負責現場指揮,組織義務消防人員和就近職工投入救人滅火、搶救物資、疏散員工。
3、立即派人向火場運送滅火器材。
4、根據滅火需要,確定是否起用消防滅火系統。
5、指派人員在底層控制電梯使用和維護秩序。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4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公司經過30多年的地下開采,留下了約600萬m3的采空區,在北礦區、東礦區和鐵石崗礦區都有分布,其中北礦區最大,約有450萬m3。目前三個礦區的采空區都已與地表塘口貫通形成塌陷區。
塌陷區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持續高強度的回收下,使覆蓋巖層受到極大的破壞(如厚度減小、松動加大、散體移動與塊度在同等條件下加快、巖層滲水性也發生變化),這就給地表水創造通道,從而引起井下爛礦、泥石流、溜井沖渣,尤其是在暴雨期問題更為突出。
(2)塌陷區防洪溝遭破壞或堵塞,邊坡洪水瀉入塘口,對井下防汛、生產和作業人員構成威脅。
(3)露天塘口一旦發生坍塌易使空區充填料發生大范圍的移動,產生的沖擊波對井下設備和人員造成傷害,對移動帶內采石廠人員、車輛也構成危害。
(4)露天塘口塌陷區周邊活動的人員、車輛存在墜落危害。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當露天塘口墊層區內突發大規模墊層陷落、井下泥石流事故時,應遵循以下處置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事故搶險工作必須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進行。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積極組織搶救,首先應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科學施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人員傷害。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1) 接受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的領導,并落實應急指令。
(2) 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領導和決策。
(3) 統一協調應急狀態下的各種資源。
(4) 審批應急管理規劃和應急預案。
(5) 指揮現場應急處置,確定應急處置方案,下達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總指揮職責:
(1) 負責指揮應急救援行動。
(2) 啟動和終止救援搶險命令。
(3) 負責組織制定好公司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方案,并督促檢查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責任的落實和任務的完成情況。
(4) 對應急救援工作出現的重大問題行使決策權。
(5) 負責落實上級部門對應急處置的要求。
副總指揮職責:
(1) 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 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
(3) 總指揮外出時,按排名先后順序接替總指揮領導應急救援工作。
3.2.2調度中心
責任人:××,職責為:
(1)行使防汛搶險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2)負責24小時值班報警工作。
(3)負責定時監收天氣預報,認真填寫天氣預報記錄。對于天氣異常(大雨、暴雨等)情報,必須立即向井下防汛指揮部和井下單位通報。
(4)認真填寫汛期值班記錄;負責對外電話聯系。
(5)負責與六合區、冶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系。
3.2.3救援專家組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組長:××,職責為:
(1)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討。
(2)對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3)對生產安全事故處置進行技術指導。
(4)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意見和防范措施。
3.2.4警戒疏散組
組成單位:安保處及事故單位,組長:××,職責為:
(1)發生事故時熟悉事故地點周圍的緊急疏散路線情況。
(2)承擔現場警戒和保護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發生后的治安、交通秩序等工作。
(3)負責做好事故中可能危及到的人員的疏散和撤離工作,保護主要目標和做好要害部門的警戒工作。
(4)確定受傷人員的姓名、身份等情況。
3.2.5物資和供電保障組
組成單位:綜合部、水電公司等,組長:××,職責為:
(1)綜合部負責應急物資的采購、儲存和救援時的發放工作,確保物資質量和足夠的數量,各二級單位按規定也要備齊相應救援物資。
(2)水電公司負責保障供電系統的完好(包括架設臨時線路),負責供電線路及設備的修復工作。
(3)向外單位聯系好公司不足的相關救援裝備和器具,確保應急救援需要時能及時增援。
3.2.6醫療救護組
組成單位:公司醫院等,組長:×× ,職責為:
(1)做好防護器材和應急藥品的準備工作,加強救護車的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2)發生事故后,迅速組織醫療人員、器械和藥品趕赴事故現場,最大程度的為受傷人員有效地開展救治,并及時送往醫院。對重傷員要及時轉送醫療技術條件好的大醫院。
(3)負責事故救援及災后的防疫工作。
3.2.7搶險隊伍組
組成單位:礦山專業救護隊及公司二級單位救援分隊(組長:××)。
各單位救援、搶險分隊由本單位骨干組成,人數8-10人,其中必須指明一名具有責任心熟悉業務的隊員擔任隊長。其主要任務是擔負本單位內部各類事故的救援,輔助公司內其他單位事故應急救援行動,視情況支援友鄰單位的救援。主要職責:
(1)熟悉公司地質條件、礦井井巷布置、重點要害目標、主要設備的結構、工藝流程及各種應急狀態下的避災線路。
(2)熟悉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積極參加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搶險、搶修能力。
(3)熟練使用各種救援裝備和器材,做好維護和保養工作。
(4)聽從指揮部的指揮和工作安排。
(5)礦山專業救護隊與單位救援分隊要密切配合開展好應急救援工作。
(6)負責事故現場遇難、遇險人員的搶救,裝備、物資的轉移,險情的排除和事故源的控制工作。
(7)實施搶險救援時動作要快,恰到好處,分工明確,確保自身安全,保持與指揮部的正常聯系,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現場的變化和救援進展情況。
3.2.8通訊后勤保障組
組成單位:經服公司等,組長:××,職責為:
(1)對公司通訊設施做到勤檢查、勤維修,保證24小時能有效地進行內、外部聯絡,確保通訊的暢通。
(2)負責指揮部和專業組之間通訊的聯系和協調。
(3)做好救援人員和受害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各井下單位
(1)沿采礦地表陷落區邊界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加強對防洪設施維護,每年雨季前組織對防洪溝進行清理。
(2)封閉井下通往采空區的廢棄井巷工程,嚴禁人員及設備進入陷落區和采空區。
(3)每季度將采掘位置資料進行匯編,并編制一次塌陷區地表、井下對照圖,及時掌握采空區的位置變化情況。
(4)每年書面通知一次毗鄰的鄉村和企業,對塌陷區的安全情況提出注意事項,防止事故發生。
(5)定期組織對塌陷區的安全管理和現場監督進行檢查,及時整改隱患。
(6)堅持每天對北礦區上部礦體觀測點進行監測和下部空區對應區域檢查,同時做好地表付井周圍觀測點的檢測,并定期進行分析。
(7)堅持每天對鐵石崗礦區地表三個露天陷落區進行巡視,檢查是否有異常。為確保井下作業人員和設施的安全,防止井下因地表邊坡突發崩坍,瞬間充填井下采空區,產生強烈沖擊氣浪或泥石流(暴雨期),而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日常生產中-150水平東1#、東小礦房下盤運輸巷各出礦口嚴禁出空,并要具備阻隔泥石流或沖擊氣浪下行的礦石厚度。上盤出礦口要留出便于泥石流下行的通道,并在上盤與下盤的聯絡巷中預先構筑兩道封閉墻,防止沖擊氣浪或泥石流對井下作業人員和設施造成傷害。
②、要正常保持地表與井下通道的暢通,為防止大量的泥漿瞬時涌入井下采空區、出礦進路、運輸大巷,可以選擇在東1#、東小礦房上盤的適當位置,留出空隙通道以便水流淌,防止空區大量積水。在水流淌的通道處制定防止人員進入的防范措施。
③、保持地表與井下的通訊和信息暢通,發生連續暴雨或塘口已出現滑坡的情況下,立即通知井下作業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并禁止人員在井下-150m水平等易發生井下泥石流區域生產作業。
4.2預警行動
當各相關單位、部門監控到以下信息時,必須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室(礦調度中心,電話 :79033 ),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下達預警指令:
(1)地表塌陷區有大量洪水涌入;
(2)井下有泥石流發生跡象;
(3)井下有發生涌水跡象;
(4)露天塘口墊層區內突發大規模墊層陷落。
5.信息報告程序
險情發生后,現場人員最大可能的查清情況,并就地利用通訊工具(程控電話、礦用通信電話等),立即向本單位調度室和領導匯報;二級單位必須在15分鐘內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室(礦調度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79033)報告,值班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指揮部人員報告,指揮部接到報告后,下達救援命令,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將情況及時上報。
6.應急處置
6.1響應程序
事故發生后,各單位必須按照制定的應急響應程序,確定響應級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按規定進行及時上報。當公司應急救援能力不足,指揮部應向 “六合區非煤礦山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公安消防部門請求救援。
6.2處置措施
(1)當塘口涌入較大洪水時:
詳見《井下防汛專項應急預案》。
(2)人員墜落塌陷區時,在處置過程中要注意如下:
①、在確認不會再次發生同類事故的前提下,立即搶救受傷人員,視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②、當發現廢石發出異常聲音時,應立即停止救護作業,并通知、組織人員快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③、當墜落人員被少部分坍塌石頭和渣土覆蓋時,搶救或救護人員要用鐵鍬進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傷及被埋人員;當人員墜落被埋事件發生后,應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搶救工作,積極進行搶救,現場要有指揮并有監護,防止機械傷及被埋人員。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公司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隊伍保障見附件2,物資、裝備配備情況見附件3。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5
為確保我院實驗室安全與穩定,以保證正常運行為宗旨,按照“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本著建立一個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機房安全體系的目標,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突發事件處置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負責組織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和實驗室工作的中心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實驗室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組成。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驗室的具體情況,配備更新消防滅火器材,檢查消防設施完好情況,開展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
2.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將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為實驗室建設、管理與評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工作。
3.定期進行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電路設施的檢修、改造,增強抵御洪水、風暴等自然災害對實驗室造成危害的能力。
4.根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具體實施對突發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5.對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及所造成的后果提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的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 早處置。
1、建立健全機房管理制度
(1)在正常工作日內,實驗室相關管理員負責對機房進行監控,主要職責是:巡視網絡設備及系統的運行情況,發生異常情況及時處理,消除網絡故障隱患,保證實踐教學的正常運行。
(2)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主控機房。(如控制室、管理室)
2、機房內嚴格采取防雷(如電源保護開關、防雷插座等)、防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備滅火器等)、防塵、防靜電等措施以及機房入口處24小時監控錄像等措施。(注:監控系統的建立正在籌備中)
3、對實驗室設備進行常規維護,做好巡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實驗室教學的正常運行。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與處置方案
(一)應急預案的啟動
1.突發事件發生后,實驗室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及時有關情況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事件名稱、發生地點和時間、報告時間、涉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事件初步性質、嚴重程度及發展趨勢、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本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有效處置,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
2.在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快速作出應急反應。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下列措施: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并加強巡邏;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害,封閉、隔離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損害擴大的活動;
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4.事后,要對其他實驗室和相關人員及學生進行教育,要及時部署和落實學院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類似突發事件在本單位再次發生。 分析總結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學生實驗機房應急預案
當學生上課期間機房發生觸電,火災等突發事故時,實驗指導教師第一時間迅速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迅速做好搶救和滅火工作,并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員并119報警電話,若發生學生受傷事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實驗室管理員及時報告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2、電源系統應急預案
(1)定期檢查實驗室供電設備的運行狀況和電路線纜器材情況,當發生下列突發事件時,按照以下方案進行處置:
(2)當實驗室發生供電突然停電或是電源異常時。首先應和學校相關部門聯系確認是否正常停電以及預計停電時間。檢查不間斷電源的電池可供電時間,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如遇到突然斷電,應及時將空調等不在UPS電源供電范圍內的設備及時斷電,預防突然來電時瞬間電流過大導致設備損壞等現象。
(3)當確定停電原因是在本身供電系統范圍內,立即匯報給負責領導,并及時聯系相關維護人員達到現場檢修。
(4)恢復供電后,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逐步恢復機房設備和UPS的供電,以防瞬間電流過大造成設備損壞。
注:UPS電源正在配備中,故此應急預案將其考慮在內。
3、網絡和服務器絡系統應急預案
(1)發生網絡故障時,首先檢查機房設備情況,確定網絡故障的原因。
(2)確認原因后,若為短時間內可恢復的,應盡快聯系網絡維護人員,及時處理和排除故障。
(3)當確認原因為短時間無法恢復,應該及時向負責領導匯報,并向任課教師說明情況,做好上課機房調整的準備,以保證教學實踐的正常運行。然后再聯系維護人員,及時處理故障。
4、機房管理室消防和防雷應急預案
(1)上班工作時間發生火警,還在機房工作的人員應及時緊急撤離,并立刻撥打119報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盡量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減少電子設備的損壞。同時采取關閉電源總閘等措施,盡量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和破壞。
(2)非工作時間或節假日休息時間發現火情后,要立刻撥打119報警,并立刻通知領導,做好火災的處置工作。
(3)火情結束之后,機房相關人員應全體趕赴現場,并向相關領導匯報。同時立即聯系相關網絡公司和設備相關廠家,及時評估事故損失情況,研討恢復網絡系統正常運行的最佳解決方案。
(4)遇雷暴天氣或接上級部門雷暴氣象預警,應關閉所有服務器,切斷電源,暫停內部計算機網絡工作。雷暴天氣結束后,及時開通服務器,恢復內部計算機網絡工作。因雷擊造成的損失,應及時進行核實、報損,并將詳細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
5、設備盜搶應急預案
發生盜搶事件后,要保護好現場然后報警,并向領導匯報情況。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偵察工作。待現場處理完畢后,要組織相關人員估計損毀情況,并聯系相關網絡和設備廠家,積極做好恢復工作。
實驗室異常情況應急方案【2】
一、漏水
1、由于管道破裂引起漏水,應關掉進水閥門,并通知維修組修理管道,經維修人員修理后確認不再漏水后才可以使用。
2、由于水量太大引起的管道接口處漏水,應通知維修部門對管道接口處進行維修,以確保接口處不再漏水。
3、在反應時由于實驗儀器、設備出現漏水,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匯報部門領導進行相關處理。
二、漏電、停電
1、一經發現用電設備漏電,應立即關閉電源,并通知維修部門修理。經維修部門修理并確認可以使用后才能投入使用。
2、嚴禁將電源插座、插頭放置在潮濕的壞境中。如果發現所用電源插座、插頭有水,嚴禁使用。必須用電吹風將其吹干后方能使用。
3、定期檢查電線是否老化、磨損,如果發現電線有磨損甚至裸露的,應馬上通知維修部門對線路更換。
4、如果由于緊急停電,應考慮停電對正在用電的設備的影響,關閉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重新供電后,再開啟各設備電源。
三、溶劑泄漏或滲漏
1、如果發現包裝容器泄漏或滲漏溶劑,應立即將包裝容器轉移至安全區域。
2、如果由于容器破裂引起泄露,溶劑流出或揮發出,在對溶劑化學性質及物理性質了解的程序上,采用安全的方法對溶劑進行處理,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3、若是盛裝溶劑的容器密封不好引起泄漏或者滲漏應立即更換瓶塞以確保密封。對已經泄漏出來的溶劑應采用安全的方法對溶劑進行處理,不得任意拋棄污染壞境。
4、如果是發現揮發性溶劑泄漏在空氣中,應打開風扇使空氣迅速流動起來以趕走氣體,保證實驗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5、如果是化學反應過于劇烈引起的反應體系物料沖出而引起泄漏,立即停止加料,如果體系在升溫,應停止升溫,使體系穩定下來。對沖出物料應妥善處理,防止對操作人員人身傷害。
四、燃燒
1、由于電路短路,漏電引起的燃燒應立即關閉電源并采用相應的滅火器撲滅貨源,并通知維修部門對線路進行檢修。
2、如果是化學試劑引起的燃燒應采用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切斷電源。并找出引起燃燒的原因,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五、爆炸
如果爆炸產生燃燒,應迅速組織滅火,并通知切斷電源,如果要切斷水源還應通知停水。并及時轉移火源周圍的有機溶劑以防止火勢的進一步擴大。
六、人員傷害
1、由于實驗操作過程中不慎引起的劃傷、燙傷等人身傷害應立即到醫院進行治療。
2、由于酸堿等化學物質濺到眼睛或皮膚上應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傷處,并迅速到醫院進行治療。
3、由于吸入一些揮發性有機溶劑的氣體而感到身體不適應,甚至昏迷休克應馬上轉移至空氣流通處使其呼吸新鮮空氣,并聯系醫院住院治療。
七、設備破損
1、一旦發現破損設備應立即向設備保全人員報告,維修好后方能使用。
2、在一些帶有壓力操作的實驗中,應特別檢查所用容器是否完好,嚴禁將有裂口或破損的容器用做壓力操作容器。
八、特殊試劑
鑒于使用特殊試劑過程中易出現的一些問題,本公司特制定了一系列特殊試劑使用的操作規程。《乙醚使用操作規程》、《鹽酸使用操作規程》、《硫酸使用操作規程》、《甲苯使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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