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綜合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危險化學品綜合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危險化學品綜合應急預案1
1事故風險分析
1.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化學品泄漏事故、化學品中毒與窒息事故。
主要危險源有: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庫、xx車間。
1.2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發生不限季節性,因員工操作錯誤、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或包裝桶腐蝕穿孔等都可能引起泄漏事故。
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在春夏季較多,春季多潮濕天氣,氣壓較低,化學品揮發出的有毒氣體容易積聚,夏季高溫炎熱,易燃液體容易氣化揮發,員工往往因為天氣炎熱未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容易導致中毒。
1.3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
(1)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預先危險性分析表
本廠涉及使用到易燃液體。危險化學品主要采用桶裝儲存方式,如員工操作錯誤、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如野蠻裝卸撞擊、摩擦導致包裝物破損)、或運輸過程中倒塌等均有可能引起包裝物發生泄漏事故。通過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預先危險性分析,一旦發生泄漏事故,不及時處置會導致水體和環境污染,遇到火源還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2)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預先危險性分析表
易燃液體易揮發,其可燃氣體、蒸汽均具有毒性(苯系物),化學品容器如敞口放置,溶劑揮發產生有毒氣體,如員工未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未戴)、或防護用品失效、現場通風不良等,人體通過皮膚、呼吸道吸入,會導致中毒事故發生,短時間內的高濃度會致人中毒死亡。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預案的組織機構及職責與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預案的第三章相同。本預案以消防搶險、搶修組為主導。具體見圖3。
3處置程序
3.1預警
3.1.1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
現場人員監控、值班人員巡查,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人員(或值班人員)立即向車間主管報告,并立即通知附近人員前往查看,根據檢查結果,采取應急措施。同時要加強對危險部位進行巡、檢查,以防事故進一步擴大。
液化石油汽濃度報警器報警后,并立即通知車間管理人員前往查看根據檢查結果,采取應急措施。
3.1.2采取的預防措施
(1)加強對員工的應急知識和安全操作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2)定期組織各專業人員對生產車間的設備、設施和包裝物的檢查,發現泄漏及時處理。
(3)加強機械設備和電氣設備維護、保養管理。防止容器、設備、裝置發生泄漏。
(4)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管理,對桶裝(瓶裝)的危險化學品嚴格入庫檢查,對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桶裝物料,禁止入庫。搬運時應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倒置。
(5)加強對安全設施、設備檢測檢驗工作。對堵漏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3.2預警行動
3.2.1事故預警條件
當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預警。
3.2.2事故預警方式、方法
預警一般通過視頻顯示屏顯示出的信號預警、可燃氣體濃度報警器或現場人員發現異常進行預警。
(1)現場人員報警
當現場人員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時,除立即進行現場處理,大聲呼叫預警。
(2)值班人員報警
值班人員通過視頻攝像顯示出的信號發出警報,報警時向安全主任或應急辦公室報警。
(3)值班人員通過視頻攝像發現事故預兆和發生事故時,向安全主任或應急辦公室報警。
(4)預警方式方法
對內大聲呼叫進行預警;對外通過固定電話或手機向有關部門和人員預警。
3.2.3信息發布程序
信息發布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或總指揮發布。
(1)值班人員接到預警信息,應立即向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向總指揮報告。
(2)應急救援總指揮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嚴重程度,確定預警級別后,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通過電話發布預警信號。各應急組織與部門根據發布的預警級別,開展應急宣傳、救援與人員疏散工作。
(3)預警發布內容:預警信息包括事故的類別、位置、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3信息報告程序
3.3.1報警系統及程序
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最早發現者應大聲呼叫,并向本公司應急辦公室報警。
3.3.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
(1)大聲呼叫;
(2)電話報警。
3.3.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1)24小時有效的內部通信聯絡手段:
辦公室值班電話:
(2)24小時有效的外部通信聯絡手段:
(3)內、外部聯系電話見附件三。
3.3.4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本公司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接到報警后,并迅速大聲呼叫、電話通知有關部門,同時通知指揮部成員及消防搶險、搶救組和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3.3.5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啟動公司應急預案,組織消防搶險、搶修組人員展開應急堵漏、收容,同時用電話向消防(119)、區應急辦和區環保部門報警。
報警時,說清下列內容:
3.4應急響應
3.4.1響應分級
針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應急響應級別分為公司內二級響應(車間、部門級響應)、公司內一級響應(公司級響應)和公司外社會應急響應(即街、區的四級響應)。由本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預案應急響應啟動。
1)二級響應
當發生小量泄漏事故(泄漏物未流出車間或倉庫時),車間或倉庫的力量可以控制時,啟動二級響應。
2)一級響應
當發生大量泄漏事故(泄漏物已流出車間或倉庫),經二級響應尚不能處置時,啟動一級響應。
3)公司外社會應急響應
當發生大量泄漏事故,泄漏物已流出公司外,經本公司一級響應不能及時處置時,啟動公司外社會應急預案。
3.4.2應急響應程序
(1)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生產部主管或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報告,并采取一切辦法切斷泄漏源。
(2)應急辦公室或安全主任接到報警后,應根據事故的級別,決定啟動響應程序,同時向119、龍崗區應急中心、環保等部門報警。
(3)二級響應,由生產部或倉庫和消防搶險、搶修組組織應急救援。由消防搶險、搶修組組長任現場指揮。
(4)本公司的一級響應,總經理任總指揮,各應急小組全部參與應急行動。由消防搶險、搶修組組長任現場指揮;警戒疏導組負責警戒和疏導工作;醫療救護組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搶救;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器材、工具的后勤保障;通訊聯絡組負責應急救援的通訊和向外報警求援聯絡。
(5)公司外社會(即街、區)應急響應。當本公司應急力量不能控制時,立即向街、區應急辦報警,請求啟動公司外社會(即街、區)應急預案。
4處置措施
(1)一旦發生泄漏,警戒疏導組首先要疏散無關人員,撤離時應向上風側方向疏散,在泄漏區設置警戒線,隔離泄漏污染區。
(3)消防搶險、搶修人員到達現場后,配戴好防毒面具,立即啟動消防水泵,駁接好消防水帶,用消防水冷卻和保護未燃燒區,隔離現場,切斷電源、火源,防止事故擴大、蔓延。撲救火災時,若有作業人員困于火場之中,要優先救人,即“先救人,后救物”;用水壓制火勢,開辟出一條逃生通道。
若火災快速蔓延,可能影響周邊建筑物時,應對可能被影響的建筑物噴水進行冷卻。
當公安消防隊到來后,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公安消防隊說明清楚。應急隊員服從公安消防隊的指揮。如事故擴大有危及生命危險時,參與應急的隊員應盡快撤離到安全地方。
(3)指揮部和現場指揮根據現場處置情況,作出公司外救援的決定。
(4)醫療救護組的人員到達現場后,對中毒人員進行急救,或送院救治。
(5)后勤保障組應按指揮部的命令,做好堵漏工具、材料等的供應工作。
(6)保安值班隊員接到事故預警信號后,立即開啟公司大門,必要時派人到相關路口帶引消防車。當公安消防隊到來后,將事故情況向公安消防隊說明清楚。應急隊員服從公安消防隊的指揮,如事故擴大有危及生命危險時,參與應急的隊員應盡快撤離到安全地方。
危險化學品綜合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17號令)、《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包括:危險化學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泄漏、環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安全的事故災難。
1.3工作原則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
成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政府區長任總指揮,發生一般事故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人武部、安監局、公安分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對發生在x區境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統一指揮;宣布啟動本預案和結束應急狀態;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審定批準現場救援方案;擴大應急時,請示區政府啟動《x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市政府啟動《x市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2辦公室及成員單位
區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委會辦公室),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機構,承擔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鎮(街道)以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危化品應急救援摸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執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監察局、人武部、應急辦、宣傳統戰部、經發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城建局、環保分局、社會事業局、農林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交通分局、質監分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
(1)監察局:負責對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行政監察。
(2)人武部:負責協調駐區部隊和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應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公安分局和事發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
(3)應急辦: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傳達和落實上級的指令和命令。
(4)宣傳統戰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情況的宣傳報道,做好涉外人員的安撫處置工作。
(5)經發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救援物資及生活用品的發放,做好傷員的安撫工作。
(7)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8)城建局:負責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網平面布置圖和技術咨詢,組織工程機械參加搶險行動。
(9)環保分局: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議;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資對環境產生的污染。
(10)社會事業局:負責組織現場受傷人員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確定救護定點醫院;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調配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救護車輛,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上報傷亡人員情況;超出區屬醫院救治能力時,負責與上級醫療機構、紅十字會、血站協調聯系。
(11)農林局:負責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質擴散污染附近水域;組織捕撈、獵殺和處理受有毒物質污染的漁、禽、畜。
(12)安監局:召集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協調各成員單位完成搶險救援任務;負責事故調查處理。
(13)公安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人員的疏散和現場警戒,保護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維護社會治安,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14)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傷員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有關人員、車輛、裝備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開避救援“綠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16)交通分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組織事故現場物資和疏散人員的安全運輸。
(17)質監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
2.3現場救援指揮部
現場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委派,負責事故現場救援工作,根據救援需要設立若干救援專業組,審定實施事故現場救援方案,指揮調度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應急指揮部上報事故現場救援進展情況。
救援專業組在區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救援行動,其主要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辦負責,接到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后,通知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必需時,應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當地村委和防化分隊研究疏散方案,及時組織當地群眾疏散。
(3)搶險救援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消防、工程搶險等專業搶險隊伍,對傷亡人員進行搜救,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并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區環保分局負責組織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及時了解污染狀況,會同專家組提出處置建議。在可能發生對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產生嚴重污染并向下游擴散時,區農林局負責組織力量進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區城建局負責提供地下管網平面布置圖和技術咨詢。區交通分局負責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區質監分局負責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等可能發生風險時的預測,并提供技術保障。事故發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須立即組織就近救援,當地派出所、衛生部門等救護力量應實施前期人員救援。
(4)緊急疏散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當地村委配合,在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或因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時,對可能波及的相關人員及附近居民進行緊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隊:由區人武部負責,配合區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區公安分局和當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工作。
(6)醫療救護組:由區社會事業局負責,應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則,組織就近醫療單位以最快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發生群死群傷或集體中毒事故時,負責救護力量的組織和急救藥品的調撥、供應。
(7)后勤保障組:由區應急辦、經發局、財政局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組織協調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經費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區安監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對所轄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當需要時,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對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專家技術組:由區安監局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對事故原因進行技術分析。
(10)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門負責,也可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區環保分局負責提出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可能對環境產生污染的善后處置建議,參與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11)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統戰部負責,對外發布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應急處置
3.1信息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報告,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害源、事故性質、波及范圍、發展趨勢、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后,迅速調集力量,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根據現場情況,判斷并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方案,各成員單位按響應等級迅速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3.2分級標準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和事發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較大事故(Ⅲ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一般事故(Ⅳ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3.3應急響應
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后,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組織成員單位進行會商,根據事故的性質、種類作出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方案見附件)。
3.4信息發布
區委宣傳統戰部、區黨政辦
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新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發布,組織媒體報道。
3.5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向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的報告,經區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3.6后期處理
(1)善后處置。區政府相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態恢復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
(2)事故調查。區安監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事故展開調查。
(3)保險。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4)總結評估。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要研究吸取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地完善和補充。
四、應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區政府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x)和自動傳真(x),有關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開通專線電話,確保通信暢通。
4.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應急隊伍保障的,由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人武部防化分隊和城建工程施工單位組成。必要時,報請區政府,協調駐區部隊參與和支援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4.3救援裝備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救援裝備保障的,由區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隊負責保障。事發地政府應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協調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保障。
4.4交通運輸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交通運輸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隊提供保障。
4.5醫療衛生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醫療衛生保障的,由區社會事業局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救治單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門及相關派出所保障。
4.7物資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物資需求保障的,由區經發局、城建局、衛生局等部門保障。
4.8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所需經費的,由區財政局按照《x區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4.9社會動員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社會動員的,由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4.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緊急避難場所保障的,由區人防辦和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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