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鄉鎮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2年鄉鎮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鄉鎮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
為提高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安徽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遵循統一領導、分級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特擬定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機構和相關單位職責
成立溫泉鎮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黨委書記洪星任政委,黨委副書記、鎮長王智平任指揮組長,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儲誠新任副組長,成員:王國英、儲建華、聶晗之、李小琴、潘丙華、王體育、楊似南、儲碩蕓、汪舟群、王業勝、儲新鋒、王智、儲亞仙、陳六五、汪珺、柳曉峰、儲昭發、胡建明、王業相,汪正華(應急辦)、王萍(財政分局)、程度斌(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儲大江(建設分局)、張金生(農業中心)、汪苗苗(文化中心)、司法所(劉勝利)、王全軍(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劉桂枝(民政辦)、吳全義(供電所)、汪超(應急醫療單位)、劉飛碟(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張嶺嵐(電信局)、崔鐵軍(交警四中隊),今后新調整的黨委班子成員,相應二級機構負責人自然成為領導小組成員,包保網格對應調整,均不再另行下文。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監測預報、搶險和治安、物資保障、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生產生活和災后重建宣傳報道工作組。其職能分工如下:
(一)指揮部:迅速貫徹上級政府和部門及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項指令,發布鎮內地質災害臨災預報信息并宣布進入臨災狀態,領導和部署地質災害臨災應急工作,根據災情發展狀況及時組織開展緊急搶救工作;指揮安置災民和應急搶險,調集各種搶、救災物資供應。
(二)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然資源和規劃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上級政府及部門和指揮部應急工作的指令和決定,協助處理地質災害應急的日常業務;協調監督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積極上報災情,組織災害損失調查、評估;負責接待和對外聯絡工作。
(三)監測預報組:由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建設分局、(農綜中心)水利站、龍井村委會、桃嶺村委會、后山村委會組成,職責:在5至10月期間,當氣象預報有異常暴雨,連陰雨天氣或監測點有異常變化時,負責提出預報并通過鎮、村兩級媒體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建立重要隱患點常測制度,出現異常情況及時按地質災害速報制度上報,協同村民委員會進行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由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牽頭負責提出應急治理措施。
(四)搶險和治安工作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職責:在汛期臨災應急狀態時組織應急人員,保證24小時隨時出動,快速搶險遇險人員,搶險重要工程設施和保證交通等迅速恢復,并保證災區治安,打擊各種影響社會治安的不法行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五)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由衛生院牽頭負責,職責:組織醫療、防疫人員迅速進入災區,搶救醫治護理傷病員,監控疫情,制定“救護與防疫保障行動方案”。
(六)物資保障組:由辦公室牽頭負責,職責:負責防災救災物資的采購、儲運、調撥工作,制定《生活必須品供應保障和應急物資保障計劃》
(七)生活安置組:由民政辦、各村委會牽頭,辦公室協助,職責:轉移安置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問題,協助做好搶救、醫治、轉移遇險人員等工作,負責災情了解和災后救災工作。
(八)宣傳報道組:由文化中心負責,職責: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進行災情預報,負責減災防災宣傳和防災救災報道,及時報道各級、各單位及災區干群抗災、救災事跡。曝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服從指揮和協調的違法違紀案件。
二、應急措施
(一)隱患點責任人發現險情立即上報鎮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和災情擴大,并按分級報告的規定向縣政府、市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
(二)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和防災預報要求及時動員險區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自行組織疏散。同時村、組兩級應分別成立10人以上的應急小分隊,做為搶險的突出力量。
(三)發生一般級以上地質災害后,鎮政府、鎮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并實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時將災情和發展趨勢報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
(四)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各應急工作組按各自職責分工進入臨災狀態,落實組織人員、物資、宣傳等事項,以便隨時出動和調用。
三、保障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后,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揮,有違抗指令、貽誤時機,造成后果的將依法、紀規定嚴肅處理。
所有參與應急預案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要立即明確崗位職責,保障出勤,同時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演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鄉鎮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應急反應能力,確保在發生重大地質災害時,能夠高效有序地開展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要求和富陽市政府《關于印發富陽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富政函〔20xx〕12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本預案適用于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一、組織機構
為了便于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與救災工作,成立大源鎮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系統,該系統由鎮應急指揮部、應急分組組成。
(一)鎮應急指揮部:負責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主要職責如下: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或多次成災的原因,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村(社)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協調鎮人武部、民兵和公安干警迅速參加搶險救災。
(二)鎮應急分組:應急指揮部下設兩個應急小分隊,每個應急小分隊成員由鎮政府抽調20名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如下:按照指揮部的安排,迅速趕赴災害現場參與搶險救災;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現場情況,受指揮部委托,全權處理現場各種臨時情況;負責組織現場應急調查、處置工作;負責協調與其它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系;負責應急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它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
二、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鎮政府每年年初修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預案,預案中要標明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治期,制訂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二)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鎮政府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向大源國土資源所報告。鎮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疏散到避災點。
三、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按《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文件精神,地質災害按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個等級。具體標準如下:
(一)小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二)中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三)大型:因災死亡和失蹤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四)特大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四、應急響應
(一)速報制度:
針對不同級別的地質災害,按照有關文件要求,落實不同的速報制度。
1.發生中、小型地質災害,所在村應及時速報鎮村鎮建設辦,鎮村鎮建設辦迅速將地質災害情況上報鎮分管領導。
2.發生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所在村應及時速報鎮村鎮建設辦,鎮村鎮建設辦迅速將地質災害情況上報鎮分管領導,并應及時速報大源國土資源所。
3.速報的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二)應急措施:
出現險情后鎮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的應急措施作出決定;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三)應急響應結束
經上級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鎮政府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建立突發性地質災害信息采集、處理制度,確保應急處置期間的信息暢通。鎮搶險救援應急小分隊,確定1名負責人和聯系人,保持24小時的通訊暢通。
(二)搶險救援力量保障。建立由警察、民兵及社會有關搶險救援力量組成的自然災害應急搶險救援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具體工作。
(三)搶險救援裝備、物資保障。鎮各辦公室應該做好應急搶險救援的設施、設備和救災物資儲備,在處置可能的化學危險品泄露事故中應準備必要的防護服,保證應急搶險援工作的需要。
(四)搶險救援資金保障。鎮政府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各村應建立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和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各村應成立地質災害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轄區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積極組織本村黨員、團員等精干力量,擔負發生地質災害時的各項工作,并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匯報地質災害情況。同時,各村應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地質災害,立即啟動預案,做好相關的救災、搶險工作。
(二)加強演練,提升應急能力。各村應常態化組織地質災害的應急演練工作,一方面加強應急小組的救援能力,另一方面加強人民群眾在地質災害發生時的逃生能力。
(三)加強檢查,強化保障能力。鎮、村要不定期對地質災害易發點進行全面檢查,防患未然,對相關人員、物資、方案和具體工作應按照實際工作需要進行適時調整和補充,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鄉鎮地質災害應急預案3
一、編制目的
為防止地質災害事件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事故,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工作原則。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監測網絡和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應急處置機制,把群眾人民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級別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三、適用范圍
處理在全鎮范圍內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適用本預案。
四、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組織機構
我鎮成立地質災害救援指揮部,其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譙興隆(鎮長)
副總指揮:李仁林(鎮人大主席)
成員:各聯村干部、各村支書、主任、鎮基干民兵、應急小分隊。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辦,由李海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易州負責日常工作。
五、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主要職責
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下,組織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置需要緊急調集搶險的應急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可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六、應急搶險隊伍
基干民兵連和應急小分隊為地質災害應急搶險隊伍,負責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轉移疏散受威脅的居民及財產等救助工作。
七、地質災害災情與險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Ⅰ級)、大型(Ⅱ級)、中型(Ⅲ級)、小型(Ⅳ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險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Ⅰ級)
(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的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災害險情。
(3)因地質災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Ⅱ級)
(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的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災害險情。
(3)因地質災害造成鐵路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線路、民航和航道中斷,或者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3.中型地質災情和險情(Ⅲ級)
(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的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災害險情。
(3)因地質災害造成縣內國道、省道中斷,或者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4.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Ⅳ級)
(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的人數在1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災害險情。
(3)因地質災害造成區內、鎮、村道中斷,或者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八、預防預警和報告
1.預防預警。各村要在本村做好村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威脅對象和范圍的宣傳和標識工作,明確重點防范期、制訂具體有效的防治措施,確定監測、防災責任單位與責任人。
2.應急值守。在汛期期間,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各村也要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如遇到暴雨、連陰雨等特殊天氣,要加強值守,委派專人對災害隱患點進行實時監測,發現險情及時上報。
3.險情巡查。各村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與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要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及時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者采取排險防治措施。
4.災害預報。地質災害氣象的'報預警分為5個等級,大于(Ⅲ級)時預報。
Ⅰ級: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很小;Ⅱ級: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小;Ⅲ級:注意級,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較大;Ⅳ級:預警級,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大;Ⅴ級:警報級,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很大。
5.速報制度。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速報制度,保障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報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
6.速報范圍。發生特別重大型、重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
7.速報時限。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報告后,要及時查明情況,并按照時限要求報告。
1小時內報告:對屬于特別重大、重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要在1小時內向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因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失蹤的,要在1小時內向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6小時內報告:對屬于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以及避免10人以上死亡的,要在6小時內向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4小時內報告:對屬于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以及避免10人以下死亡的,要在24小時內向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8.速報內容。地質災害速報應盡可能詳細說明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發生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受威脅的人員與財產等,采取的對策與措施;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等。
九、應急響應
1.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發生突發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時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相應的地質災害險情做出應急響應;各村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組織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讓疏散。
2.人員搶救和工程搶救:
(1)人武部:依據規定,迅速調集民兵預備役人員趕赴災區,搜救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救。
(2)派出所:指導全所干警協助災區政府做好動員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疏散、轉移工作,情況危機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參與搶險救災工作,對被壓埋人員進行搶救;對已經發生或者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發生災害進行滅火和搶險救援,消除隱患;做好災區社會治安穩定的維護工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處置因地質災害引發的事件;必要時,對災區和通往災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3)衛生院:迅速組織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趕赴災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對災害可能發生的傳染疾病加強監測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暴發流行;加強災區的飲用水源衛生消毒、衛生安全的監管,防止事物中毒等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4)畜牧站:負責組織災區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的監測,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動物疫情的暴發流行。
(5)民政辦:組織協調做好災民的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調配救災救濟物品,協助災區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妥善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加強對救災款物分配、發放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損失評估。指導發生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地區進行危房檢查,配合政府做好危房居民安全轉移。
(6)財政所:負責做好鎮應急救災資金及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的準備和調撥工作。
(7)各村:組織災民安全轉移疏散,并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
十、善后處理
1.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發生后,要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組織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復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治理或者避讓搬遷,協調處理善后工作。
2.辦要組織督辦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復墾被地質災害損毀的耕地,協助、指導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的避讓搬遷;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地質災害調查。
3.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造成損失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有關部門緊急應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宣布。
十一、獎懲與責任
1.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有關部門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度,不認真負責履行職責而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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