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地震應急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日常地震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日常地震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保障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縣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編制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發生地震事件或周邊地區地震對本鎮造成影響的地震事件的應對處置。
3.地震應急響應分級與啟動條件
3.1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波及本鎮,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啟動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2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本鎮境內發生有感地震,或鄰近地區發生地震本鎮有感時,啟動有感地震應急響應流程。
3.3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鎮境內出現地震謠傳,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啟動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流程。
二、組織機構
成立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成立后,鎮抗震救災先期處置工作結束。鎮抗震救災指揮部在縣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領導下,繼續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三、主要職責
(一)破壞性地震應急響應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鎮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啟動運作,召開指揮部會議,部署抗震救災任務,開展地震應急先期處置。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災情收集與上報
分管民政的鎮領導負責災情收集與上報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
(1)開展人員傷亡數量、地震災區范圍、建構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等調查;
(2)開展地震宏觀異常現象、社會影響和地質災害等調查;
(3)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件等向鎮指揮部報告一次。
2.搶險救災
鎮長或黨委副書記負責人員搶救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尹曙亮、劉殿如等趕赴災區各村(居)。
(1)組織救援人員搜索營救被困群眾,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級救援隊伍開展搶救工作。
(3)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上報,并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
3.傷員救治
分管醫療衛生的鎮領導負責傷員救治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孫剛、胡雪等趕赴鎮衛生院和震區醫療點。
(1)組織開展傷員救治工作,視情況需要,在人員傷亡集中的村(居)設置醫療救護點;
(2)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提出請求支援方案。
(3)加強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4.治安維護
分管治安的鎮領導負責治安維護工作。地震發生后,立即帶領石成喜、鄭標等,組織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組行動。
(1)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做好震區社會秩序維護工作;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
(3)做好黨政機關、水電設施、銀行等重點目標保護工作。
5.宣傳報道
分管宣傳的鎮領導負責,孫明軍、孫志宇等共同參加,做好震后的宣傳報道工作。
(1)通過各種手段動員全鎮力量,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2)迅速與縣地震部門取得聯系,了解震情及地震發展趨勢,按照上級統一口徑,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3)做好輿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時通過電話或通訊軟件等向鄉(鎮)指揮部報告一次,如有負面輿情,立即報告;
(4)配合上級做好媒體接待和社會各界來訪工作。
6.綜合保障
鎮分管政工領導負責地震應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協助。
(1)做好全鎮應急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級救災人員接洽工作,協助安排辦公、食宿、向導等相關事宜。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災民轉移安置、物資發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應急響應
有感地震發生后,鎮黨委和政府主要職責是:
1.盡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報縣政府;
2.加強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維護社會穩定;
3.協助地震部門開展地震科學考察等。
(三)地震謠傳事件應急響應
當本轄區內或鄰鎮出現地震謠傳并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時,負責宣傳報道工作的人員迅速收集掌握謠傳范圍、內容等基本信息,上報縣政府及縣地震局,協助上級公安、宣傳、地震等部門做好謠言傳播來源調查和宣傳辟謠工作。
四、應急結束
地震災害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時,我鎮地震應急結束。
五、其他事項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黨委和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并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為提高預案的科學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日常地震應急預案2
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在校委會的領導下,成立學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防震減災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瞿國清(政教主任)
吳曉艷(總務主任)
鄒小敏(少輔導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負責領導、協調學校平時防震減災工作、震時地震應急工作和震后救災工作。
1、全面負責學校抗震救災工作,進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識和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學校師生應急意識和抵御地震災害的能力
2、制定學校地震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3、發布后,負責對學生進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識的強化宣傳,做好地震應急準備工作;
4、地震發生后,負責學校地震應急工作,指揮各工作組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開展抗震救災;
5、負責向上級匯報震情災情,必要時爭取外援。
二、各工作小組及職責
(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主要職責:
(1)制定和定期修定學校地震應急預案、應急救援工作程序;
(2)檢查督促各小組地震應急措施的落實,地震發生后提出具體的抗震救災建議和措施;
(3)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4)協調各小組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應急資金及所需物資、裝備、設備、器材的調度供應;
(5)組織學生開展防震知識的宣傳、應急模擬演練,負責抗震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6)處理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負責上級指揮部人員接待、聯絡及其他事項[FS:PAGE];
(7)起草學校開展地震應急工作的報告、總結并上報有關部門。
(二)搶險救災組
組 長:張杰
成 員:閆光千、李婕、蔣仲強、
主要職責:
(1)搶救被埋壓人員、重要財產、檔案等;
(2)搶修被破壞的供水、供電等重要設施,盡快恢復學校基礎設施功能;
(3)及時運送重傷員和救災物資;
(4)負責可能發生的.火災預防和撲救。
(三)應急疏散組
組 長:瞿國清
成 員:各班班主任、代課教師和各年級組組長
主要職責:
(1)破壞性地震或強有感地震發生時,具體負責師生就近避震,并組織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學校震時疏散方案,確定疏散場地、路線和緊急情況下保護師生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3)組織師生開展避震、疏散演練;
(4)妥善安置受傷師生,做好受傷人員統計、上報工作。
(四)醫療救護組
組 長:劉國榮
成 員:戴紀玉、曹海波、康琴、艷
主要職責:
(1)準備必需的藥品、器械和設備;
(2)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立即進行現場救護;
(3)部署救護力量,妥善安置和轉送重傷員;
(4)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和水源管理,防止疫情發生和蔓延。
(五)安全保衛組
組 長:楊映梅
成 員:趙宏偉 陳建民 馮 鈞。
主要職責:
(1) 制定學校安全保衛措施及方案;
(2)破壞性地震或強有感地震發生后,負責重點部門(部位)的安全保衛保護工作;
(3)維護學校治安,嚴防各種破壞活動;
(4)迅速檢查了解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儲場所受損情況,清除次生災害隱患。
(六)宣傳組
組 長:丁小成
成 員:曹玉琴 陳 楓 孔敏君 靳 菊 李春梅 張會玲
主要職責:
(1)宣傳普及地震科普知識,增強師生防震避險、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應急應變能力;
(2)適時宣傳報道抗震救災先進事跡,模范人物;
(3)及時向師生宣傳黨和政府的應急、救災決策。
三、平時應急準備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職責,責任到人,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2、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和渠道進行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師生開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定期修定學校預案,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學習和熟悉預案、應急工作程序,并適時演練;
4、制定人員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路線,疏散場地;
5、做好搶險救災工具、器材、設備的準備,落實數量,明確到人,組織搶險救災組成員定期進行演練。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部門、設施、線路的監控及巡視。
四、臨震應急反應
接到縣政府關于我縣境內地震后,全校進入臨震應急期,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成員和全體教師應迅速到抗震救災辦公室集結,進入臨震應急狀態,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
1、召開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緊急工作會議,通報震情,安排部署應急措施。
2、向上級抗震救災領導機構報告學校抗震救災措施。
3、根據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發布的地震動態,宣布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震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震疏散時間及場所。
4、檢查學校各部門、各應急救災小組的應急措施和防震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5、強化地震知識的宣傳教育,防止地震誤傳和謠傳,穩定社會秩序。
6、排查學校重點部位和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采取緊急措施和特殊保護措施,檢查消防設施。
五、震后應急對策
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領導小組即刻轉為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學校地震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全校師生開展震后搶險救災工作。
1、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履行各自職責。
2、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全力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根據災情,組織全校師生,迅速開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難場所,妥善安置受傷師生;
5、及時上報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
6、必要時請求援助。
六、附則
(一)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預案由學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負責解釋。
日常地震應急預案3
我市地處山西地震帶南端,地質構造復雜,地震環境惡劣,多年來一直被國家列為地震重點防御區和可能發生中強度地震值得注意的危險區。為做好地震的防預工作,保護我校師生的生命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害,結合第十五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確定的主題“加強疏散演練,確保學生平安”教育學生有序上下樓、文明把路行。進一步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堅決避免僥幸心理,開展疏散演練活動。特制定(實驗小學地震應急預案及保障方案)。
一、地震應急領導機構
地震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地震應急速報小組:
(1)指揮組與向上級匯報組:校長及校委會
(2)疏散組:教導處
二、緊急疏散原則
指揮得力、謹慎從容、全體動員、保護師生、減少損失。
三、地震臨震應急反應
(一)緊急避震
1、要保持鎮定,切莫驚慌失措。盡快躲避到安全地點,千萬不要匆忙逃離教室。
2、在教室內的學生,應立即就近躲避,身體采用臥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體盡量小,躲到桌下或墻角,以保護身體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聽到第一聲鐘響,要迅速在課桌下抱頭或頂書包躲避。
3、躲避的姿勢:將一個胳膊彎起來保護眼睛不讓碎玻璃擊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緊桌腿或床腿。在墻角躲避時,把雙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護自己,可以拿枕頭或其他保護物品遮住頭部和頸部。
4、臥倒或蹲下時,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勢:臉朝下,頭近墻,兩只胳膊在額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額枕在臂上,閉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學,也應立即選擇有利的安全的地點,就近躲避,臥倒或蹲下,用雙手保護頭部,不要站在窗口邊。
6、在教室外的同學,應跑到空曠的地方,要用雙手放在頭上,防止被砸,要避開建筑物和電線。
7、老師要按預先的分工,迅速到每個教室檢查避震的情況,發現有采取不正當措施的,要及時糾正。
(二)緊急疏散:根據學校各年級所處位置及學生年齡特點,緊急疏散的具體要求是:
1、聽到哨聲后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組織本班級學生立即蹲在桌子下面,如果在2分鐘后沒有大反應,學校再次吹響哨聲,各班級應馬上按照學校規定的緊急疏散路線快速、有序地撤離教學樓。
2、撤離順序:前后樓各按預設好的路線撤離。
在撤離時給學生講清楚,地震時第一不能跳樓,第二不能一窩蜂似地往外擠,應在老師的帶領下,全班同學一齊行動,把桌椅擺放得有利于避震;與外墻和窗戶操持一定的距離,避免外墻倒塌或玻璃破碎時傷人;避開室內的懸掛物;留一定的通道,便于震時緊急撤離;把年小體弱或殘疾的同學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離的地方。震后有秩序的撤離。
要求:
1、做到不驚慌、采取就近避險。
2、必須按疏散線路疏散,下樓時各班成兩路縱隊下樓,以免碰撞、擁擠、踩傷。疏散時要按指定路線,不要擁擠。
3、遇到災情,千萬不要跳樓。
4、當堂教師負責指揮學生疏散,不得擅離崗位,有秩序將學生撤離到操常
5、樓梯口要有教師指揮。
樓梯口具體負責疏散教師:后勤組教師各班班主任、數學教師——負責自己班級。
6、疏散過程中,以雙手護頭或書包、書本護頭,以防被砸。
7、疏散過程中,要迅速,要排隊有秩序前進,不要慌亂奔跑,不要爭先恐后。
8、疏散途中不能穿過建筑物,要盡量避開建筑物和電線。
9、各班學生到達集中地后,學生要蹲下,保護頭部。等到地震結束后,以班為單位集合,各班應立即清點人數,并向校長報告。
到達集中地后,要蹲下,清點人數
(三)自救互救
疏散后,各工作小組履行自己的職責,進行震后的自救工作。
(一)災情速報
災情速報對象:災情內容向學區主要領導匯報。震后,每天要進行零匯報。
(二)災情速報的內容包括:震感、人口傷亡、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等情況。
(三)速報程序:
1、發生有感地震或破壞性地震后,在20分鐘內向教育局領導報告。
2、學校應急疏散領導小組立即啟動相應的地震應急預案,在1小時內了解下列情況:
(1)影響范圍:指地震造成有感程度和破壞范圍。
(2)人口影響:指人員傷亡情況。
(3)經濟影響:指地震對建(構)筑物、重要設施、設備的損壞與破壞等情況,對學校財產的損失等。
3、地震災情的速報實行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專人負責和按程序速報的原則。
四、本實施細則依據于(國家地震應急預案),自預案啟動時同時實行,望各涉及人員及全體教師認真履行。
日常地震應急預案4
一、編制依據
我市是國務院確定的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依據《沈陽市地震應急預案》和《沈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統一協調、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地震災害預警機制。
2、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隸屬關系管理的原則,在市、區、縣(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工作。
3、 本預案為我市中小學校地震應急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4、本預案適用于有感地震事件、破壞性地震預報和發生破壞性地震后的應急階段。搶險救災工作已進行部署并開展后,經市政府批準,本預案即實施完畢。
三、地震預警級別
地震預警級別是綜合震情的緊迫程度和嚴重程度兩個方面作出分級。
1、地震預警級別:
(1)藍色預警級別(Ⅳ級)未來五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黃色預警(Ⅲ級)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3)橙色預警(Ⅱ級)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4)紅色預警(Ⅰ級)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4級:
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地震(Ⅳ級),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6.0—6.5級地震(Ⅲ級),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6.5—7.0級地震(Ⅱ級),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發生7級以上地震(Ⅰ級)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四、地震預報的發布
1、地震預報以省政府發布的為準。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和地震預報由省政府發布,新聞媒體刊登或者播發地震預報消息。
2、省政府對我市發布地震短期預報后,若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市政府可以發布48小時之內的預報。
3、預警解除由省政府發布。
五、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我市境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后,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
1、市教育行政部門指揮體系:
市教育局設學校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
領導小組副組長:各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
成員單位:市教育局辦公室、安全處、基礎教育處、職成處、財務審計處、發展規劃處、高教處、體衛藝處。
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學校防震抗震應急救災及宣傳教育工作。傳達上級有關工作部署。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學校的防震抗震工作。匯報防震抗震救災工作情況。
成員分工職責:
秘書組:辦公室。
職責:負責協助其他成員單位工作,匯總綜合情況,編寫震情通報,與地震局溝通信息。
保障組:財務審計處、發展規劃處。
職責:調配、籌集救災經費,編制防震抗震工作計劃。
醫療救助組:體衛藝處。
職責: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做好控制疫情和防止傳染病流行,指導學校衛生管理工作。
安全協調組:安全處。
職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檢查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情況和治安、救災物資和學校重要部門保衛等工作。
安全教育組: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
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教育工作。
六、應急響應
1、按照地震災害事件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級劃分,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也相應地劃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
上級發布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預警,市教育局、各區縣(市)教育局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需服從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協調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并作出如下應急反應:
(1)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立即召開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傳達上級有關精神,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部署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
(2)向市里有關部門報告學校的抗震防震準備情況。
(3)學校防震抗震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本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和支援災區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4)學校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應急疏散演練和地震發生后自救、互救演練,并做好隨時停課的準備。
(5)部署學校積極開展對師生防震、抗震知識宣傳教育,克服恐慌心理,不聽信小道消息;
(6)停用沒有抗震設施的建筑物。
2、上級發布黃色(Ⅲ級)、藍色(Ⅳ級)預警,學校按照隸屬關系,在市防震抗震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防震抗震工作應急與救災工作進入準備階段。
并做出應急反應:
(1)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開始工作.
(2)主管副局長傳達上級有關地震震情通報。
(3)按照有關部門要求統一布置各學校抗震救災準備工作。
(4)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防震抗震工作準備情況。
(5)學校編制防震抗震應急疏散、震后自救、互救工作應急預案,做好師生防震抗震宣傳工作。
(6)對沒有抗震設防的建筑物做到底數清楚,隨時做好停用準備工作。
七、震后恢復教學工作程序
(1)主管副局長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學校救災工作;
(2)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社會各界完成救災工作。
(3)保持與地震局的聯系,了解震情發展情況。
(4)成員單位根據分工核實、統計、匯總并上報受災情況。
(5)根據學校受災情況組織學校對口支援,使受災學校盡快復課。
八、相關責任追究和處理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預案規定制定本單位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2)不按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規定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要求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3)違抗抗震救災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
(4)阻撓抗震救災指揮部緊急調用物資、人員或者占用場地的;
(5)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不堅守崗位,不及時掌握震情、災情、臨陣脫逃或者玩忽職守的;
(6)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職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不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的;
(8)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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