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防汛防洪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專項防汛防洪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專項防汛防洪應急預案1
一、防汛防洪原則
防汛責任重于泰山,為了防御可能發生的大洪水,堅決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切實認真地從人員、物質、技術等方面做好防汛防汛、確保進場道路的暢通,現就防汛工作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望認真貫徹實施。
二、工程基本情況
本工程為中建唐山濱海大道第五標段進場路,全長二十多公里,其中包含加固橋梁5座,修建跨河臨時便道3條。臨時便道為埋設1.8米涵管,上面鋪筑山皮石修建而成。六月底已進入汛期,為確保進場路臨時便道安全度過汛期,為保障濱海大道主干道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此方案。
三、防洪度汛措施
1、思想發動
確保我項目防洪度汛的安全,直接關系到項目的主體工程的順利實施和沿線地方群眾的生產、生活。項目部要求全體項目人員和所屬施工隊充分認識防洪度汛工作的嚴重性、迫切性。通過加大宣傳和發動力度,樹立防大汛、抗大災、搶大險的思想意識,使全體人員有充分的'思想意識和準備,預防可能發生的不測。
2、健全組織網絡,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為確保工程安全度汛,項目部建立了完善的防汛組織網絡,成立“防汛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后),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處在汛期實行24小時防汛總值班制度,特別是在控制運行期要加強進場路臨時便道的巡視和觀察。
3、認真做好汛前工程安全檢查工作
為確保項目工程安全度汛,汛前對進場道路,特別是1號、7號和8號橋臨時便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4、我部主要洪澇地段有以下三處:
(1)、1號橋臨時便道、7號橋臨時便道和8號橋臨時便道,現在足以滿足河道排水需求,考慮到一旦連續下暴雨,將有可能形成排水困難,為確保這三座橋臨時便道在汛期的正常排洪,沒條臨時便道采取以下措施:
①、備塑料編織袋200個,充足的泥土;,鐵楸10把,雨衣、雨鞋、手電和雨傘因搶險人數足量配置,挖掘機一臺,裝載機一臺,另外挖掘機和裝載機項目部備用各一臺;
②、現場在汛期安排專人及時觀察水位遇有突發情況及時上報防汛領導小組作出處理;
③、及時收聽天氣預報,并與當地政府的防汛指揮部保持聯系,如有暴雨可能形成洪澇,必須提前挖開臨時便道,疏通河道,確保泄洪。
(2)、其余路段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施工隊安全員具體負責觀察各路段及時作出突發情況的處理,如遇較大的洪水及時上報項目部作統一的搶險救災,各施工隊機械人員必須服從統一項目部調動,全身投入。
5、確保防汛信息暢通
在汛期項目部及各進場路重要防洪點安排值班人員,確保防汛信息及時、準確、暢通。
6、應急措施
遇有內澇等汛期危險發生時,上報防汛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將組織排澇并向上級部門匯報;若發現洪水嚴重,項目部防汛領導小組應及時聯系有關水利部門和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組織安排各處進行排澇防汛。
四、為做好中建唐山濱海大道第五標段防汛防洪工作,確保主干道順利施工,成立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翟曉林
副組長:林樹森
楊中金
溫向峰
組員:曹勇
李明
秦貴州
張中原
戚波
李光普
李銘
羅永興
滕訓強
專項防汛防洪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目的
為做好本標段防洪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水災、水毀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確保沿線設施和施工工地、駐地等工作的安全渡汛,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有序控制處理,使事故現場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生命的威脅和危害,把事故預防作為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范體系。按照“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標段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標段管段內在發生以下水毀險情時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1.3.1路基、建筑物等施工部位發生水災造成險情事故時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1.3.2施工工地、駐地等發生水害及泥石流等造成險情。
1.4術語和定義
1.4.1突發事件
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系統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1.4.2突發事件應急
是指針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為控制其規模、降低其損失而開展的救援和處置行動。
1.4.3應急預案
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突發事件損失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1.4.4次生災害
因水害、水毀造成自然環境破壞而再次引發的災害。
1.5與其他預案的關系
本預案為我標段應急預案的專項預案。當發生其他自然災害造成符合本預案1.3等次生災害時,本預案與其他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1.6工作原則
1)救人高于一切;
2)搶險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4)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5)局經理部領導分片管理,各分部分段負責,密切配合。
2.單位概況
2.1應急資源概況
2.1.1應急保障總體要求:各分部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2.1.2應急隊伍保障:按照“3.1.3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成及職責”要求各分部組建應急專業隊伍。
2.1.3經費保障:各分部財務部將應急經費列入預算,建立健全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經費首先由管段責任單位承擔,管段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局經理部協調解決。
2.1.4通信與信息保障:各分部主要領導手機24小開機,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2.1.5其它保障:
2.1.5.1交通運輸保障:各分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配備交通運輸工具,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運輸支持。
2.1.5.2治安保障:各分部需要配備適當的治安保衛人員,對事件現場實行警戒和緊急疏散。
2.1.5.3技術保障:局經理部成立應急救援技術小組,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1.5.4醫療保障:各分部按照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先行與醫療急救機構取得聯系,最大限度獲得醫療機構支持。
2.1.5.5后勤保障:各分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2危險分析
2.2.1危險性分析
沿線路基,上游水庫、池塘,住地邊坡,因暴雨后在很短時間內就能形成集水,引起坍塌、洪水,造成設備損壞和建筑物倒塌的安全風險,直接影響現場正常施工,甚至威脅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2.2.2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有:坍塌、溺水、大面積停電、大面積水淹。
2.2.3事故發生的區域
沿線、機械設備,生活、生產區房屋。
2.2.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當多天連續下大雨或暴雨就有可能造成災害。
3.應急保障
3.1機構與職責
3.1.1局經理部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局經理部安質部。各分部都應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配備相應的人員、機具和物資,并報局經理備案。
3.1.2應急領導小組:
1)貫徹落實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2)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4)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5)通報或發布應急救援與處理的進展情況;
6)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相關政府部門的關系。
3.2物資與裝備
各分部應按應急專業隊伍的職責要求,提供應急隊伍、應急物質裝備保障。由各分部儲備,局經理部統一調配。
3.3應急人員培訓
分部應定期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救援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將應急培訓納入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制定培訓大綱和具體內容,運用各種方法和手段,開展對各級人員的培訓。
3.4預案演練
制定演練計劃,各分部應結合實際情況開展一次防汛專項的應急演練。通過演練驗證預案的'科學性、操作性、可行性。演練時,應做好演練過程中的有關記錄,演練后要及時召開會議進行總結,發現問題并提出相應解決措施,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4.應急響應
4.1接警與通知
4.1.1任何人員發現暴雨災害信息后,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受災地段管理單位及時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擴大。如若發現事故有擴大跡象,應及時報請局經理部。當得知發生險情水毀或收到水災險情水毀呼救后,按照應急處理險情水毀的基本程序,宣布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4.1.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和事故單位保持通訊暢通。
4.2指揮與控制
4.2.1險情水毀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親赴現場。
4.2.2到達現場后,各險情水毀應急救援處理工作組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能立即開展工作。
4.2.3事件發生單位必須保護現場,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領導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4.3報告與公告
4.3.1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現場或單位負責人(安全員),單位負責人(安全員)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波及范圍、造成傷害及死亡人數、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
4.3.2險情水毀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險情水毀的時間、地點和路段。
2)發生險情水毀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水毀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險情水毀原因、性質和初步判斷;
4)險情水毀搶修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險情水毀搶修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險情水毀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4事態監測與評估
在應急處理過程中局經理部安排專業人員對事故的發展勢態及影響及時進行動態的監測,建立對事故現場及場外進行監測和評估的體系,為決策提供依據。
4.5搶救
4.5.1當事故發生時,經應急領導小級共同研究在現場做出決定,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實施。
4.5.2事故搶救需要有關人員、設備、器材時,由責任單位解決,當責任單無力解決時,由局經理部統一協調。
4.8警戒與治安
為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由責任單位安排保安人員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如有必要可要求公安機關予以協助。
4.9人群疏散與安置
當做出人群疏散的決定時,由責任單位具體執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群,要做好臨時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電、衛生等基本條件。
4.10醫療與衛生
由責任單位安排醫療力量對受傷人員采取及時有效的現場急救以及合理地轉送醫院進行治療,減少事故現場人員的傷亡。
4.11現場恢復
4.11.1應急結束后,參加應急救援的各部門、各單位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需要救援單位繼續開展工作的,必須向局經理部提出并批復。
4.11.2各分部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同時要組織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12應急結束
4.12.1應急響應的結束
現場事故搶險救援結束后,經確認事故處理完畢、隱患已完全消除,應急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
4.12.2應急響應的總結
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召集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規定的操作程序、各有關部門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救援物資、設備的調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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