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3年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1.2工作原則
1.2.1以預防為主。宣傳普及學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降低損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1.2.3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救助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泰興鎮幼兒園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超出學校處理能力范圍,需由上級領導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成立泰興鎮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其他成員組成。
現場總指揮:朱美華園長現場副總指揮:吳留萍、孫蘭珠各層教學樓負責人:第一層教學部:李愛鳳第二層教學部:張娟第三層教學部:戴益第四層教學部:吳留萍現場疏導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2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個工作小組;
2.2.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收集信息,了解和掌握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進行現場搶險,如吊卸、滅火、拆除;開設現場救護,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聯系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把握事件動態,防止事態擴大。
2.2.2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搶險求援物資,輸送現場疏散人員;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2.2.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
2.2.4新聞宣傳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向社會及時、如實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處置的經過,加強正面引導,穩定學校師生的情緒和社會秩序。
2.2.5善后處理組:負責學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后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應急響應
3.1級別劃分
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三個級別。一般突發事故、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3.2報告程序及要求
3.2.1泰興鎮幼兒園校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生,均在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
3.2.2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人)應根據事件的類別在第一時間報警(公安110、火警119、急救120),并立即將事件的基本情況報泰興鎮的中心小學、鎮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件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事件報告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件報告單位。由于事件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進行補報。
3.2.4有關法律或上級政府對相應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序規定的,從其規定。
3.3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發生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
3.3.1學校必須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處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險人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穩定
3.4.1信息發布。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置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向師生、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突發事件信息和求援情況、災區需求等,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潛在的各種問題。
3.4.2宣傳動員。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救災宣傳和師生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校師生和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求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3.4.3學校穩定。學校做好穩定工作,保證盡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強對學校的安全保護工作。
3.4.4社會秩序維護。在開展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處置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4.后期處置
4.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件,主要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件發生單位要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件,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4.2校園事故發生后,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4.3對在校園突發事件中受損失的學校和師生個人,通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給予支持和救助。
4.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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