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通用11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通用11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1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仁懷市鞏固拓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實施方案>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絡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并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為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能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賈旭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匯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
一是建實欠薪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為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項目(含國企項目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非政府性項目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對信訪反映、網絡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匯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并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匯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
三是規范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匯總、審核數據,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核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項目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扶貧辦、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體旅游局、市扶貧辦、市教育局、仁懷供電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一是對于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
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盡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
三是對已清欠了的項目,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
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并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筑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并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工業商務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托平臺對建設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并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絡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絡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絡輿情,在輿情發生后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發布、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著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盡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絡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
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項目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采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并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項目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準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
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調度、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匯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窗口調整設置在仁懷市群眾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
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金融辦>、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仁懷支行)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為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權限和部門分工,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責任單位: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
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項目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信息錄入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報施工項目農民工務工信息。精準掌握項目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項目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項目整改后再繼續推行項目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核。對發生欠薪問題的項目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項目業主單位)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經開區<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市屬國有企業)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2
為及時、妥善處置我區區域內因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平安黃巖”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防范處置企業拖欠工資工作的通知》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保護企業職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企業職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企業職工(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我區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和諧黃巖,打造平安黃巖。
(一)統一領導、齊抓共管的原則。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圍繞統一指揮、齊抓共管的要求,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二)預防為主、依法處置的原則。各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對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頭的企業,要高度重視,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要講究方式方法,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四)快速處理、就地解決的原則。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處理問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社會負面影響。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擔任組長,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區政府分管工業副區長、黃巖公安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委辦、區府辦、區應急辦、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訪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場監督局、財政(地稅局)、國稅局、審計局、經信局、金融辦、總工會、司法局、宣傳部、國土資源分局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區人力社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街道)根據本預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相應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組織實施。
三、處置工作有關單位職責
嚴格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和完善建設領域欠薪處理責任制的通知》精神,有關單位負責人為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因領導不重視、責任未落實而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按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本轄區內企業欠薪情況的監控,及時處理欠薪案件,把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源頭治理,大力預防欠薪,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各單位加強聯動,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確保我區社會穩定。
(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鄉鎮(街道)范圍內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處置工作。
2、確定應急處置具體分工,責任到人。各鄉鎮(街道)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平時加強采集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基本信息,建立企業信息檔案,實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戶一卡”,以備應急之需;每月對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一次隱患排查登記,做到“逐戶登記,逐戶排查”;發現企業欠薪,即建立預警檔案,重點監控,跟蹤整改,經督促,拖欠工資超過7天仍不能改正的,應當日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發現企業批量裁員、瀕臨破產、停業、搬遷等重大情況的,及時上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區人力社保局;開展一般性勞資糾紛調查工作,引導員工通過正當途徑反映維權訴求,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和事態進一步擴大。
3、研究制定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有關事項。
4、完成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區有關單位職責
區委辦、區府辦(區應急辦):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區人力社保局:發現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時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積極配合鄉鎮(街道)參與核實企業職工人數和工資數額。做好對鄉鎮(街道)處置企業欠薪逃匿事件的業務指導工作,同時盡快將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移送黃巖公安分局。
黃巖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社會秩序,及時調查逃匿企業法人有無經濟違法問題,配合鄉鎮(街道)保護逃匿企業剩余財產,依法追查被轉移的財物,尋找逃匿人員。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應提前介入處置。
區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采取快立、快審、快結,及時處置,盡快變現企業財產。在緊急情況下依法對當事人(主要是用人單位)的資產進行財產保全,依法啟動破產程序。
區信訪局:做好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訪接待和集體上訪的處置工作,做好越級上訪的勸導勸返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區住建局: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建筑工程非法轉包、分包現象,嚴格執行建筑業企業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筑業企業嚴格執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落實建筑領域欠薪保證金、簽訂勞動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記工考勤卡、人工工資直接發放制度;負責做好建筑領域的工資拖欠及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逃匿案件相關的房產信息,停止辦理逃匿人員房產過戶手續。
區交通局、區水利局:要加強本領域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農民工勞動保護機制,督促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勞動工資支付監控;負責落實本領域的欠薪保證金制度,并做好本領域的工資拖欠及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事件的調處工作;將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和勞務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納入市場主體行為標準和企業資質年審工作范疇。
區市場監督局:提供用人單位的登記情況,核實企業性質和股東情況;與區人力社保局及時溝通銜接,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企業納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從嚴查處欠薪企業的違法經營行為。
區財政(地稅)局、區國稅局:保證財政應急專項資金的到位,協助調查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和經營狀況,對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企業及時開展稅收風險應對輔導。涉及出口企業,及時查明出口退稅情況,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區審計局:協調社會審計機構及時做好對企業欠薪及逃匿企業財務審計工作。
區經信局:評估、摸清企業的經營狀況,配合調查取證,追查被企業轉移的財物。
區金融辦:評估、摸清企業的財務資金狀況,配合調查取證。
區總工會:負責事件現場職工的情緒穩定、思想教育和勸導工作,引導勞動者依法維權。
區司法局:及時為企業欠薪及逃匿企業職工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做好起訴工作。
區委宣傳部:及時對外公布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響;做好正面宣傳引導工作。
黃巖國土資源分局:停止辦理逃匿事件當事人的地產過戶手續,查取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出租經營場所。
四、應急處置預案的等級分類
按企業欠薪數額、涉及勞動者人數、事態復雜及其危害程度,將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
(一)一般等級。指涉及勞動者30人以下(含本數,下同),或者工資總額2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程度較小的。
(二)重大等級。指涉及勞動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資總額2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程度較大的`。
(三)特大等級。指涉及勞動者100人以上,或者工資總額6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程度大的。
五、預測預警
(一)應急值守。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落實值班人員,確保緊急情況報告渠道暢通。
(二)信息報告。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發生后,各鄉鎮(街道)和企業主管部門要嚴密跟蹤監控,并立即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維穩辦和兩辦信息科報告,并迅速開展維穩、求助等相關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三)預警行動。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一旦掌握或接報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預警信息,要在對事件性質、信息級別作出分析判斷的基礎上,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六、事件處置
(一)應急處置
1、一般等級事件的處置。一般等級的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鄉鎮(街道)要迅速了解情況,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擔任應急處置總指揮,派出所副所長任副總指揮。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綜治工作中心、經濟發展辦、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安監中隊、工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財稅所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及時受理,迅速組織力量進行調查處理,防止矛盾激化。
2、重大等級事件的處置。事發地鄉鎮(街道)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由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應急處置總指揮,派出所所長任副總指揮。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綜治工作中心、經濟發展辦、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安監中隊、工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財稅所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區級有關部門參與處置工作。指揮部要靠前指揮,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態,并迅速處理,維護社會穩定。
3、特大等級事件的處置。由區委分管維穩工作領導任總指揮,區政府分管領導、公安分局局長、政法委副書記、法院副院長為副總指揮,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統一領導指揮、協調群體性的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結束應急。
事發地鄉鎮(街道)確認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應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三)善后處理。
事發地鄉鎮(街道)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開展調查,查清事件原因,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限期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維穩辦、兩辦信息科報告。
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一)強化預警機制。
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隊伍事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是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的關鍵。各鄉鎮(街道)一定要從工作大局出發,按照核定編制人數,健全勞動保障機構,建設一支強有力的隊伍,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力度,切實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督查,力求從源頭上預防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群體性的事件信息反饋系統,一旦發生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能夠在第一時間反饋信息,掌握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盡快化解矛盾,把事件解決在基層。
(二)建立應急周轉金。
為保障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妥善處置,防止因資金原因引起的事態擴大,區和鄉鎮(街道)兩級政府建立完善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區級財政安排應急周轉金200萬元,各鄉鎮(街道)不少于50萬元。
(三)組織應急演練
經常性組織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開展防范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演練,著重加強對于重特大事件的實戰演練,增強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之間的互動配合,使得各參與單位熟練掌握事件處理的程序、自身應采取的措施,切實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現場處置能力。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3
清明期間是森林火災高發期,是森林防火的緊要期,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尤為重要。20xx年清明將至,森林防滅火工作已進入關鍵期。為強化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根據《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及早動員部署
(一)發布禁火令:傳達市政府發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時間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開會議專題部署
1、鎮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布置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會支部書記、機關單位負責人、全體鎮干部、各村護林員參加。
2、各村召開專題會議:各村(居)委會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參加。
(三)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鎮政府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各村也要制定應急預案。
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一)組織單位加強宣傳
1、各機關單位負責宣傳發動本單位在職人員積極參與,帶頭示范,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規,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嚴防山火。
2、村(居)委會:組織駐村干部、村(居)干部、黨員、村民小組長包戶開展面對面宣傳、動員、教育,簽訂森林防火承諾書。
3、學校:學校開展“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課、寫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懸掛一條森林防火宣傳橫幅、開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動。
(二)組織社會加強宣傳
1、發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2、發放宣傳單:組織群團組織、志愿者在圩街、道路收費站等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3、各村在微信群里廣發“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4、各村利用村村通廣播每天宣傳森林防火規定、禁火令、山火避險常識、典型案例等。
(三)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在圩街、村莊、林區道路、進山路口、火災易發生區域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
三、嚴管火源,堅決消除隱患
(一)取締無證經營點:組織市場監督所、安監辦、派出所等部門清理、取締無證經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銷售店(點)。
(二)排查火災隱患:組織圩鎮機關單位、村(居)委會排查森林火災風險區〔點),建立臺帳,落實責任單位,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
(三)設卡布點檢查:各村(居)委會干部、護林員在進山路口設置臨時森林防火檢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種進山。
(四)現場執法處罰:加大執法力度,組織派出所干警、各村(居)委會干部進山開展巡查行動,依法查處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嚴厲懲處森林火災肇事者。
(五)嚴管野外火源:組織駐村干部、村干部、黨員、村民小組長、護林員或臨時聘請人員,劃定責任區,網格化管理,深入到山頭地塊巡查,必要時采取“人盯人”方法,確保火源管控與火情巡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區域、每一個山頭、每處林地。
(六)公開曝光典型:組織新聞媒體對各種阻礙執法檢查、違反禁火令的行為,以及森林火災案件等,在電視、廣播、報刊開曝光。
(七)加強墓地監管:組織村(居)委會對屬地墳墓造冊登記,簽訂掃墓防火安全承諾書。對墳墓集中區域開設防火隔離帶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嚴防引發重大森林火災。
(八)制定村規民約:村(居)委會與村民商訂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約束、互相監督”長效機制。
四、督導檢查,確保有效落實
組織督查組深入到一線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專項督查,對各村(居)委會、各圩鎮機關單位貫徹落實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滅火工作不作為,弄虛作假、瞞報火情等失職、瀆職行為,實施問責;對森林火災多發,或造成重大損失與影響,或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或撲救山火指揮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做足準備,高效處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制定鎮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村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準備:做好鎮、村級撲火力量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后勤保障等各項準備工作。
(三)隊伍靠前駐防:半專業撲火隊伍靠前駐防,嚴陣以待,一旦接到山火報告,快速出擊,重兵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專業撲火隊可分組駐防到交通便利的'重點村,確保能夠以最快時間到達火災現場;村(居)群眾撲火隊(必須經撲火培訓合格)根據當地實際安排,確保能夠以最快速度撲滅初發火。
(四)嚴厲查處火災案件: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通報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機關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偵查,從快從嚴偵破森林火災案件,堅決打擊肇事者,形成震懾效果。
六、強化值守,有序處置
(一)加強值班調度。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清明節假期,實行“雙值班帶班”制度,各村(居)委會安排人員在崗值班。
(二)有序處置火情。一旦發生火情,村(居)委在組織處置的同時報告鎮(街);鎮(街)接到火情報告,立即組織鎮(街)撲火隊伍前往火場處置,并報告市防火辦、市應急管理局。
(三)強化撲火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發生時,村(居)委會主要領導要立即到火災現場,并及時報告,視情況積極組織撲救;接到報告,鎮(街)領導必須到現場組織撲救。
(四)規范火情報告。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及時、準確、規范報送火情信息,不得遲報、瞞報。4月4日至8日,實行森林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居)委會每天15時前要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報告情況。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4
為保障20xx年興大中學業考試信息技術考查順利進行,做好考試期間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特制定信息技術考試應急預案。
1、考場停電
考試期間考場內如出現停電事故,考場網絡管理員和監考員應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報告,立即安排電工查明原因,如短時間能解決則重新啟動考試用機進行續考(不影響考生答題);否則,及時與當地電力部門聯系解決,同時電話報縣考區辦公室,并做好詳細記錄。考區辦公室經研究同意后,安排其他時間重考。
2、系統故障
考試期間考場內計算機如出現系統故障,網絡管理員先參照信息技術考試考務冊相應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可啟用備用機),如短時間內解決不了的,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同時電話縣考區辦公室,請求技術支援。
3、出現大面積作弊行為
除了宣布相關成績作廢外,還要求相關考區及時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安排其它時間進行重考。
4、安全事故
若發生突發安全事件,在場教師要立即進行應急處理,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和學校校長報告,逐級上報教育領導機構,若有需要,立即撥打110、119、120等特服電話。
(1)火災安全
網絡管理員應迅速切斷電源,監考教師應立即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并立即撥打119、120請求援助;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告考點主考,并電話縣考區辦公室。
(2)校園、考場安全
如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匯報、整改,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校園安全。考試信號發出后,做好考場封閉工作,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并將事故信息報告考點主考。
(3)飲食安全
做好師生的飲食衛生工作,若出現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報警110、120請求援助,并向考點主考匯報。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5
一、領導小組:
總指揮:
總協調:
控防組:
宣傳組:
救護組:
二、釋義:
本方案所指突發事件,主要指非正常狀況下可能嚴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學校重大財產安全的事件。具體表現為以下幾類:
1、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風雪等;
2、發現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隱患、苗頭、事故;
3、突發重病;
4、學習、體育鍛煉、集體活動、生活中發生人身傷亡;
5、發生嚴重的偷盜、破壞行為;
6、出現其它可能產生嚴重不良后果的情況。
三、處置原則:
1、救助生命第一。同時力求減少財產損失,盡快查清肇事的人、物;
2、首接責任制。發現情況或接到報告的第一個教職工,必須立即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盡量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或發展,同時迅速報告學校有關方面。
四、工作環節:
1、團結互助,齊心應對。遇自然災害或外來人肇事,在場人員應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見義勇為,齊心應對;同時要合理分工,努力避免或減輕損害程度。遇師生中的突發困難,人人都應給予熱情關心和幫助。
2、迅速報告。學校值班人員和有關方面(如班主任、學校保衛人員)為處理突發事件的具體負責者,也是接受報告的主要人員。
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報告上述人員,可以就近、從快報告在校老師、宿舍管理人員或傳達室門衛。
3、妥善處理。同學中因自己處理得當而無需學校繼續采取措施的,應在事后向班主任報告。
4、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系。
5、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書面材料;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徹底清除各種隱患。
五、其它:
學校對見義勇為,正確處理突發事件的師生給予表彰,對避免了重大損失的師生給予物質獎勵;對未能按本工作方案及時處置突發事件的當事人或責任人視其產生的后果,給予批評、處罰,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6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20xx年我校中考工作,確保考試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實現“平安中考”目標,及時有效處置中考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突發事件帶來的各種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辦法》(暫行),國家教育部、省、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國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三、工作原則
1、教育為先,預防為主。加強師生交通、食品衛生、防病防疫、消防、避震等方面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廣大師生自救、自護能力;教育學生遵紀守法,一切行動聽指揮,進一步強化考生的集體主義觀念,提高安全意識。
2、以人為本,分類處置。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以救人為第一要務,充分發揮一線指揮員和戰斗員的.作用,視其突發安全事故的不同類別,分類處置,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點校配合,及時處置。在考試時段突發安全事故,學校在考點的帶考領導、教師要與各考點相關人員密切配合,以考點為主。突發安全事故時,學校要聯系考場、考點、考區主要負責人要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科學處置。
4、加強領導,嚴肅紀律。20xx年中考招生考試安全突發應急小組切實履行職責,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諉,而造成不應有的人身或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中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構及工作職責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及隨車、陪考教師
飲食衛生安全應急組:負責本次中考飲食的防病防疫、考生飲食等安全,配合食品、衛生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此小組由徐作明同志全面負責。
治安、交通、消防及其他安全應急組:負責本次中考治安、消防、師生往返安全,配合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及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此小組由朱鈞利、嚴新順等同志協調負責。
五、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1、中考期間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迅速將信息報告考區主考,以便及時組織教育、公安、交警、衛生、消防,建設等相關部門趕往事發地,贏得時間,最大限度降低師生生命和財產損失。
2、中考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師生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教育學生嚴禁攜帶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考場,學生不得吸煙,值班領導領導和教師做好巡查工作。
2、如發生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各校隨隊領導和教師指揮學生緊急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治安、交通、消防及其他安全應急組。
3、發出緊急疏散信號,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4、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教育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走人行道、斑馬線,不能闖紅燈,統一行動,服從帶考領導、教師指揮。
2、積極配合公安、交通部門加強重點時段、路段的交通管制,確保道路暢通。
3、如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各校隨隊領導和教師指揮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治安、交通、消防及其他安全應急組。
4、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122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如有未經允許強行闖入者,各校隨隊領導和教師應及時聯系保衛人員將闖入者驅逐出去。
2、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治安、交通、消防及其他安全應急組。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學校確定一名教師負責食品衛生安全及監廚工作,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共同加強食品衛生、防病防疫工作,防范一切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發生。
2、如發生了重大食物中毒、傳染病事故及飲用水事故,及時向中考食品衛生安全應急組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7
一、編制預案的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1前言
為適應新時期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需要,切實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發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據鄰府辦發63號文件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預案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2.1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促進公共安全工作由處理向主動預防轉變,推動公共安全工作規范化。
1.2.2編制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自救與社會救助相結合”原則;堅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堅持“先人員、后物質”的原則;堅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則;全局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或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
1.2.3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1.2.4主要事件類型
全局主要事件類型分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尤以自然災害頻繁,輕、中度旱洪災害基本上年年發生,嚴重特大旱澇災害幾乎是十年一遇或兩遇。
二、預案內容
2.1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局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小組,保障組和專家組等。
2.2工作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現場指揮、臨機處理及后勤保障,靈通信息和善后處理;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救援工作情況,與有關部門協調;組織單位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
2.3總體要求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縣農機職工要牢固樹立抗災減災、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全體職工和群眾安全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抗災減災意識,立足于抗大災、防大事故,戰勝災情保平安,切實做好應急救援物質,資金的儲備和保障工作,積極組織,協調農機抗災減災工作服務,充分發揮農機抗災能力,把災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終杜絕災害。
2.4預案適應范圍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于對農機系統造成損失的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后,農機部門進行抗災減災工作。
三、災情預警和災情報告
3.1適時保持與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救災辦、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密切聯系,了解災情信息,接到災害預警后及時通知各工作小組,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匯報災情。
3.2建議與對策
各工作小組應根據災害預警和抗災減災物質配備情況向本級政府及上級農機部門提出抗災減災的建議及對策,必要時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3.3災情報告
災害發生后,農機部門必須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機部門報告初步災情情況,并進一步實地調查核實。災情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損失及發展趨勢,采取的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等,各級農機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根據災害等級確定預案啟動時機。特殊情況下上級農機部門可直接指令下級農機部門啟動預案。
四、災害等級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4.1災害等級劃分
災害等級按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4.2預案啟動條件及方式
發生重特大災害時,縣農機抗災減災預案啟動,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在當地黨政領導下,啟動農機抗災救災預案。其他災害由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根據具體情況啟動預案。
4.3應急預案等級劃分
根據全縣洪澇、干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按照〈〈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劃分為三級應級響應預案:
4.3.1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宣布本縣進入緊急救援,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縣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鄉村機耕道和機電提灌站查險和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提水送水、抗災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農機部門負責人,應按照職責赴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和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各抗災服務隊應發揚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認真履職、辛勤工作。
4.3.2I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相關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根據情況下達本縣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政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并做好抗災救災的應對措施和物資準備。
4.3.3III級響應預案
縣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本系統情況及時上報縣委縣府和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根據預案組織救援搶險或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應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行動
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地區農機部門要核查統計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突發事件應急力量和資源需求及缺口等情況,并按規定逐級上報。縣農機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市農機局報告,爭取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資金支持。
4.4.1火災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應積極自救,撲滅火災,同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要說明單位、地點、物質燃燒種類、是否有人員被圍困、火勢情況,請求滅火,報告人姓名,并記錄報警時間。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要現場指揮,組織滅火并組織人員、重要物資疏散。
2、報警后,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人員到指定地點迎接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人員到達指定位置。
3、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后,現場指揮員要向消防負責同志報告情況,移交指揮權,協同公安消防做好滅火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現場指揮的要求邊救火邊負責內外警械,維護公共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保證人員通暢。
4.4.2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措施
農業機械發生事故,無論何方責任,車輛駕駛(操作)人員應第一時間搶救人員,保護好現場,通知主管部門和投保保險公司,并及時上報。
4.4.3盜竊案件應急措施
1、遇到或發現有盜竊案件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保護好案發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觸摸和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經過的通道、爬越的窗戶、打開的箱柜、抽屜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腳印、煙頭等,待公安部門人員勘察現場或勘察完畢后,方可恢復原狀。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記錄好被盜物品的名稱、價值等情況。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犯罪分子遺留下來的各種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門處理。
4.4.4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措施
1、如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或發現可疑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時,發現人應立即向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撥打報警電話。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保護現場,禁止任何人接觸可疑物。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對附近區域人員疏散,設置臨時警戒線,禁止人員入內。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附近區域全面搜索,消除隱患。
5、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協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險隱患和調查。
6、如危險已經發生,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好搶救和轉移傷員,同時組織人員安全撤離,保護好現場。
4.4.5群體上訪影響辦公秩序事件應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訪者來群訪時,值班室要通知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或協調有關部室接待來訪人員。
2、辦公室接待人員通知相關部室做好應急準備。
3、經解釋、勸阻無效,發生上訪人員群體性沖擊辦公樓情況,辦公室立即向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組織人員阻止。
4、在人員阻止無效的情況下,辦公室迅速向上級部門匯報并經同意后報警,由警方負責解決。
4.4.6破壞性地震應急措施
1、發生破壞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墻角等堅固處,禁止跳樓逃生。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并疏散人員快速在室內安全地帶避震或沿安全地帶轉移。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維護現場,防止失盜。
4.4.7洪澇旱災及泥石流應急措施
1、發生洪澇旱災、泥石流災害,要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并疏散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監測現場,防止災害事故擴大和人員物質二次損害。
5、嚴格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啟動預案。
4.4.8搶運抗災減災物資。組織農機運輸機械搶運抗災減災物資和搶險物資等。
4.4.9做好災后重建工作。根據災后重建工作需要,積極組織農機人員,設施設備投入災后重建工作。
4.4.10做好宣傳工作
按照當地公共突發事件報道口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認真宣傳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五、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構
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和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機構組成。指揮決策機構是各級農機部門成立的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機構是各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機構是各級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服務隊。縣農機局組建由局長任指揮長,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相關股、室、站、校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機抗災減災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對農機與其他公共事件應急主管部門工作進行協調、部署、組織,指導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員擔任,其職責是:
1、向各公共應急服務隊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
2、收集各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信息發布;
4、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指揮部門匯報災情和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情況;
5、協調公共事件應急過程中出現的困難;
6、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由農機技術人員,基層推廣站人員及農機專業合作社成員組成。負責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指令,進行公共事件應急和事后工作
六、公共事件應急準備
6.1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組成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由農機部門工作人員、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手和突發事件地區的干部群眾組成。
6.2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物質儲備
物質儲備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組織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檢修、維護,保證設備隨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2、提前采購、儲備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施設備及零配件;
3、做好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燃油儲備和用水用電協調工作。
七、公共事件應急具體安排
7.1成立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按照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全面組織領導防汛抗災工作。
7.2應急救援工作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農機系統在職全體職工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做好人員和國有財產等抗洪一線的搶險救援工作。
7.3后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全局抗災減災后勤物質保障及供給工作,負責搶險隊員的醫療及搶險工作。
7.4國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各片區公共應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現場處理險情,同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當地政府匯報災情,統計上報災情情況。
八、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紀律
8.1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是各單位和個人應盡的法律義務,要無條件地服從上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命令,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討價還價,拖延塞責。對消極怠工、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或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2局應急救援隊隊員及各單位搶險小分隊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則勝。
8.3各股室負責人要切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認識面臨的嚴峻形勢,嚴格落實局機關防洪指揮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指令。
8.4各防汛小組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24小時待命,確保通訊通暢,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8.5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要對各自職責有清醒的認識,堅守崗位,履行好職責。對領導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8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于校內,花解于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標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盡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小組職責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
主任:黃xx
副主任:吳xx
成員:黃xx、陳xx、楊xx
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匯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
組長:李xx
副組長:黃xx
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
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
組長:吳xx
成員:保衛科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系,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系。
(4)后勤保障組
組長:陳xx
副組長:蘇xx
成員:后勤和食堂
工作人員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后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四、工作原則和具體處置措施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持,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盡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了解情況,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并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衛,割斷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系,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并采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根據誰主觀、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工作,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教育學生聽從指揮,不參與鬧事,不到鬧事現場圍觀,安心本班學習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沖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并采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干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說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后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后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后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復。
五、設備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六、紀律與要求
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規章制度。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9
1.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積極規范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學生公寓突發事件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有效保障廣大學生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學生公寓的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制定依據是《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護條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及教育部和本地關于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校學生公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學生公寓突發事件的界定
本預案所指突發事件是指在本校學生公寓突然發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下列安全事故、事件:
⑴火災事故;
⑵人員擁擠踩踏事故;
⑶內部聚集打架斗毆事件;
⑷外來暴力侵害事件;
⑸危急發病事件;
⑹非正常死亡事故;
⑺自然災害包括臺風、洪水、地震、特大雨雪等災害對學生公寓財產安全和學生人身安全造成危險或實際損害的事件;
⑻后勤保障意外中止,導致學生公寓一時不能正常運行的事件;
⑼其他危及學生公寓財產安全和學生人身安全的突發事件。
以下對學生公寓突發事件簡稱突發事件。
5.工作原則
處置學生公寓各種突發事件要遵循下列原則:
(1)先行控制,隨后處理;
(2)生命安全高于財產安全;
(3)預防為主;
(4)及時、合法、公正。
(5)屬地管理。
(6)鼓勵學生參加搶險救災,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對其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危險的搶險救災工作。
6.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6.1應急組織體系
6.1.1成立我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小組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
6.2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職責
⑴負責統決策、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及善后處置工作,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
⑵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地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情況,請示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
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負責與地方有關職能部門協調聯系,以便共同應對、妥善處置事件;
⑷對事件進行調查、分析,追究有關人員的工作責任;
⑸總結學校有關工作經驗和教訓;
⑹突發安全事故處置完畢后,負責完成相關書面總結或報告。
⑺負責其他應當由指揮小組處理的事項。
7.預防和預警
⑴學校各有關職能部門應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安全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明確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實有關制度和管理措施,有效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⑵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實踐中運用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加強人員培訓,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演練活動,不斷提高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
⑶完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完善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確保事故預防、控制和處置必需的經費開支。
⑷學生管理部門、安全保護部門和學校公寓管理組織各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法紀教育,使學生掌握必備的消防安全、公寓財產安全、學生人身安全防范知識,自覺遵守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⑸學校安全保護部門和后勤物業管理部門要規范配置學生公寓的消防設備和器材,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消防安全隱患;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年檢年審和日常維護檢修;嚴格禁止在學生公寓區內或附近地域貯存或使用各種危險化學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
⑹學校安全保護部門和公寓管理組織要在學生公寓區相關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通道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和各種報警、求助電話公示標志,并安裝必要的安全監控設施,加強對學生公寓區的安全巡查。
⑺學校各單位、各部門組織不應在學生公寓區組織大型聚集活動。如有必要在學生公寓區開展大型聚集活動的,必須嚴格執行報告審批制度,必須預先制定安全保護工作方案,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有關部門應當就處置學生公寓突發事件組織必要的演練,但必須周密制定演練方案,確保演練行動的安全和秩序。
⑻學校后勤部門要加強對學生公寓的供水、供電、供暖、通訊等設備的安全檢查與維護,確保后勤保障設施的正常運行,防范各種后勤保障事故的發生。
⑼學校安全保護部門要經常對學生公寓周邊安全環境進行檢查,對學生公寓周邊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的整執,預防因學生公寓周邊存在的安全問題而影響學生公寓的安全。
8.信息報告
發生突發事件的現場人員或者首先發現事故的人員,應立即向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任何一名成員報告;接到報告的負責人應立即向指揮小組總、副指揮報告。指揮小組領導應迅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并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決定啟動信息報告、對外求助和校內應急響應措施。
9.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
9.1總體要求
發生各類突發事件時,到達現場的指揮小組成員必須立即決策并指令采取一切可能的自救措施,并按照規定的信息報告方式、渠道和時限向有關部門報告;應根據處置突發事故的實際需要,迅即決定向“110”、“119”、“120”等社會救護機構報告。
9.2分類響應措施
9.2.1火災事故
⑴指揮小組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指揮小組成員接報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全力組織開展一切可能的人員疏散、物資搶救及滅火工作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
⑵第一時間內向當地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
⑶在消防隊伍到達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人員進行人員、物資搶救和滅火工作。
⑷立即采取諸如切斷電源、媒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的發生。
⑸立即通知本校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人員傷害的,應立即向120求助。
⑹配合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全力救治。
⑺火災撲滅后立即封鎖現場,以便對事故進行調查。
⑻因火災造成學生人身較大損害的,應盡快通知學生家長;并妥善做好來校的受害學生的家長、親友的接待安置工作。
⑼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決定成立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專門工作組,盡快依法、公正、妥善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及其他各項善后事宜。
9.2.2人員擁擠踩踏事故
⑴現場公寓管理人員立即開展現場疏導,立即報告指揮小組成員。
⑵指揮小組成員接后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控制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
⑶發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快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救治。
⑷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社會救助機構求助。
⑸盡快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并做好相關的情況通報、接待安撫等工作。
⑹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9.2.3內部聚集打架斗毆事件
⑴現場發現者應當立即向公寓管理員報告,或者立即直接向保護處值班員或負責人報告,或者向校務值班干部報告,或者向學工處領導報告;在學工處責任人和保護處責任人未接到報告的情況下,其他接報人應當在努力勸阻、控制面的同時,迅速向學工處負責人和保護處負責人報告。
⑵學工處負責人、保護處負責人接報后應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立即組織人員果斷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事件、控制主要當事人。必要時可以向110報告,由屬地公安派所出警,采取制止、控制措施。
⑶事件導致人員傷害的,立即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檢查、醫治。
⑷在學校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人的統指揮下,學工處、保護處和有關系部協同迅速開展事件調查取證工作,盡快掌握事件全部真相,并形成調查報告。
應當慎重考慮是否將事件作為刑事或治安案件交由公安處理。如果事件并未產生嚴重人身傷害后果,當事學生能配合調查、認識錯誤、承擔責任,則由學校調查處理。
⑸根據事實,對于凡在事件中受到傷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應當接受嚴重處分的.學生,應當通知其家長來校。由學工處負責人、保護處負責人有關系部負責人分別向各該學生家長通報事件真相,取得各學生家長對事件處理的理解和支持。
⑹在學工處負責人、保護處負責人和有關系部負責人的主持下就傷害賠償問題進行調解,公正處理傷害賠償事宜。
⑺根據事實和有關規章,對當事學生作出學籍處理或紀律處分。
⑻跟蹤教育、幫助受到學籍、紀律處分的學生。
9.2.4外來暴力侵害事件
⑴現場發現者應當立即向保護處值班校衛隊報告,或者直接向110報案。
⑵保護處值班校衛隊員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到現場,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事件發展,控制有關當事人,同時向110報案、向保護處負責人報告。
⑶對外來施暴者,保護處校衛隊員在110警員尚未到達之前,應當先行依法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將其控制,不得簡單驅逐。
⑷保護處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⑸對受到傷害的學生,立即送醫院救治。
⑹保護處負責人與受理事件的公安保持密切聯系,掌握事件調查處理情況,并向學校領導報告。
⑺支持受害學生依法追究侵害人承擔法律責任。
⑻對引發事件以及在事件過程有嚴重錯誤的學生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9.2.5危急發病事件
⑴發現事件的學生或公寓管理員應當先行、立即單獨采取或同時采取以下措施:
A向學校值班醫生報告;
B徑行將發病學生送附近醫院;
C報120求助;
⑵有關班主任、輔導員、系部學生工作負責人在得悉事件后應當盡快親自或派員前往醫院看望發病學生,了解病情,并向學校領導報告,請示事件處理意見。
⑶如病情較為嚴重,經醫院救治不能迅速脫離危險的,學校應當盡快通知學生家長。
⑷對于緊急發生的醫療費用,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暫時未備的,學校應當先行墊付,待后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⑸經醫院救治已脫離危險,但尚需較長時間繼續治療和康復的,應當辦理休學。
9.2.6非正常死亡事故
⑴學生公寓突發學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學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在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的統指揮下立即采取以下先行措施:
A向上級主管理部門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作出事故初報;
B向當地公安、醫療部門報告,由其作出權威的非正常死亡原因認定,以便進一步認定責任。
C通知非正常死亡學生的家長。
⑵非正常死亡原因確認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有關部門作出正式書面報告。
⑶在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協調下,學校迅速成立事故處理組織,組建責任認定、善后調處、對外聯絡、人員接待、信息發布等專門工作小組有序開展相關工作。
⑷處理非正常死亡事故,應堅持事實清楚、責任明淅、以人為本、依法辦事、公平公正。要防范可能發生的矛盾激化、事態擴大等情形。
⑸事故處理完畢后,對事故進行全面總結,并上級主管部門作出終結報告。
9.2.7臺風、洪水、地震、特大雨雪等自然災害對學生公寓財產安全和學生人身安全造成危險或實際損害的事件
⑴根據氣象預報,在災害性天氣到來前,學校后勤部門應對公寓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后勤保障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如確認其難以抵御即將來臨的災害性天氣,則應通知并協助學生公寓提前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
⑵災害性天氣已經來臨,并構成對學生公寓的危險,學生管理部門則應立即組織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
⑶院、系兩級學生工作者和班主任、輔導員等應與學生同患難與共,做好受災學生的安置和心理安撫工作。
⑷對因災患病或受到人身損害的學生進行及時有效地救助。
9.2.8后勤保障意外中止事件
⑴事件發生后,公寓管理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處、保護處,接到報告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各自的主管領導報告。
⑵后勤部門應迅速組織搶修,盡快恢復后勤保障。
⑶學生工作部門應組織足夠的學生工作者深入了學生公寓,向學生說明情況,對學生生活作出臨時性安排,穩定學生情緒,防止發生群情不穩。
⑷保護處立即安全保護力量進入學生公寓,防止發生意外安全事件,維護學生公寓的秩序。
10.附則
1.本預案未盡規定的事項,由應急指揮機構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以指令決定。
2.本預案由學院學工處、保護處、后勤管理處聯合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本預案生效后,此前與本預案有抵觸的規定即行失效。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10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外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1、現場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隨隊的年級部主任、班主任及相:關教師組成。
2、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3、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救援,并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4、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活動的各年級(班級)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5、參與活動的任何集體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職員工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二、監測與報告
1、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取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匯報,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系。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3、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及時:通知家長及其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2、保護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并保護現場,采集有關證據,以利于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3、重大的傷害事故要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4、前往醫院探視,隨時掌握傷者身體康復情況。
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11
一、釋義
本方案所指突發事件,主要指非正常狀況下可能嚴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學校重大財產安全的事件。具體表現為以下幾類:
1、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風雪等;
2、發現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隱患、苗頭、事故;
3、突發重病;
4、學習、體育鍛煉、集體活動、生活中發生人身傷亡;
5、發生嚴重的偷盜、破壞行為;
6、出現其它可能產生嚴重不良后果的情況。
二、處置原則
1、救助:生命第一。同時力求減少財產損失,盡快查清肇事的人、物;
2、首接責任制。發現情況或接到報告的第一個教職工,必須立即采取各種有效措沲,盡量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或發展,同時迅速報告學校有關面。
三、工作環節
1、團結互助,齊心應對。遇自然災害或外來人肇事,在場人員應在符法律的前提下見義勇為,齊心應對;同時要合理分工,努力避免或減輕害程度。遇師生中的突發困難,人人都應給予熱情關心和幫助。
2、迅速報告。學校值班人員和有:關方面(如班主任、學校保衛人員)處理突發事件的具體負責者,也是接受報告的主要人員。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報告,上述人員,可以就近、從快報告在校教師、宿舍管理人員或傳達室門衛。
3、妥善處置。同學中因自己處理得當而無需學校繼續采取措施的,應在事后向班主任報告。
4、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系。
5、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書面材料;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徹底清除各種隱患。
四、其它
學校對見義勇為,正確處理突發事件的師生給予表彰,對避免了重大損失的師生給予物質獎勵;對未能按本工作方案及時處置突發事件的當事人或責任人況其產生的后果,給予批評、處罰,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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