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精選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1
目前,城市停車設施“重建設、輕管理”問題突出,有限的城市停車設施得不到高效使用;停車秩序混亂,城市道路、居住區停車亂的問題尤其突出,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和居民生產生活。為切實加強城市停車管理,改善城市停車環境,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建管并重”,在加快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同時,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規范停車秩序。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合理劃分政府與市場邊界,從標準、規范入手,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經營全過程、全周期的行業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重點加強路內停車管理和居住區停車管理,開展綜合整治,營造宜居有序的停車環境。力爭在3-5年內,通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緩解停車設施供需矛盾,不斷改善停車環境,努力形成規范有序、安全便利、協調發展的城市停車管理格局。
二、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
(一)強化規劃編制
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建立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機制,推動停車設施合理布局。近期,應結合實際,對交通擁堵特別嚴重、停車問題特別突出的地區,盡快組織編制區域或片區停車設施規劃。
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以及其他專項規劃相協調。規劃編制的同時,應對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標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適時調整,調整后的停車配建標準應及時向社會公布。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同步明確停車設施規劃建設要求。
(二)嚴格建設管理
建筑物新建、改建、擴建時,必須在場地規劃和建筑設計時,按照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確定配建停車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形式等。不符合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的,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驗收和投入使用。建設工程竣工后,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對停車設施建設情況進行規劃核實,不符合規劃、不滿足配建標準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停車設施建成后的使用監管,對未經批準、挪作他用的配建停車設施應限期整改、恢復停車功能。
城市停車設施建設應根據有關標準和要求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滿足電動汽車推廣使用要求。因地制宜提高生態停車場建設比例,探索新型停車設施建設模式。
三、加強停車設施經營管理
(一)推行專業化經營
促進各類經營性停車設施企業化、專業化經營。堅持市場化原則,鼓勵路內停車泊位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實行特許經營,通過招標等方式,公開選擇經營主體,將已經建成的停車設施項目轉交社會資本運營管理。鼓勵住宅配建、公建配建停車設施委托停車管理企業進行專業化管理。
培育專業化、規模化停車管理企業。允許企業跨地區、跨行業參與城市停車設施經營。鼓勵城市停車管理企業連鎖經營、規模化經營,提升服務,壯大規模,創立品牌。
(二)加強運營服務監管
加快研究制訂停車場管理規定或停車設施運營服務規范,明確經營主體的市場準入條件,確定經營管理服務內容和要求,規范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服務行為,保障停車設施使用者和停車設施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在市場準入方面,原則上應降低停車設施運營主體和投資規模的準入條件,簡化審批程序,消除社會參與障礙。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從業人員服務技能培訓及行業自律,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總結、交流國內外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經驗,推廣行業新技術、新理念,提高行業規劃建設管理水平。
四、促進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一)提高信息化水平
要盡快組織開展停車設施普查,摸清各類城市停車設施分布和使用情況,建立城市停車泊位信息數據庫和停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升停車設施管理標準化、信息化、精細化水平。建立停車設施信息系統動態更新機制,對新增或調整的停車泊位進行動態更新。
(二)提高智能化服務水平
推廣使用電子標簽、電子收費技術,建設智能停車誘導系統,向駕駛員提供停車設施使用狀況等,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并減少因尋找停車泊位誘發的交通需求。近期,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可在中央商務區、重點商業地區等停車需求較大的地區,試點建設停車誘導系統,并逐步推廣。
促進車輛號牌自動識別、停車位占用狀態識別等智能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充分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促進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支持移動終端互聯網停車應用的.開發與推廣,鼓勵居民通過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查詢、預約車位以及進行付費。
五、嚴格路內停車泊位管理
(一)合理施劃
為緩解停車設施不足的矛盾,在統籌考慮城市道路等級及功能、地上桿線及地下管線、車輛及行人交通流量組織疏導能力等情況下,可適當設置限時停車、夜間停車等分時段臨時路內停車位,明確臨時路內停車服務對象和設置時限。在路外停車位比較充裕的區域,不得占用道路設置路內停車位。
將路內停車泊位信息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及時向社會公布停車泊位信息,包括停車泊位的位置、準停時段、收費標準等,建立統一的路內停車標志、標識系統。
(二)完善收費政策
路內停車原則上實施收費管理,路內停車泊位的價格屬于政府定價范圍,要健全政府定價規則,根據區位、設施條件等推行差別化停車收費。實行從城市中心區向城市外圍由高到低的停車級差價格,利用價格杠桿引導形成中心區域高于外圍區域、交通擁堵嚴重地區高于普通地區的需求調控格局。
六、規范居住區停車管理
(一)明確居住區停車管理責任
充分發揮社區居民自治管理的作用,提高居民在居住區停車設施設置、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的參與度。加強對居住小區停車設施的管理,已經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居住小區,由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小區內停車設施的管理工作;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居住小區,可暫由社區居委會負責組織。
(二)改善居住區停車秩序
加快完善居住區停車泊位的標線施劃,設置停車指引標志,配備收費、計時、監控、誘導裝置等管理設施,引導居民規范有序停車,維護居住區停車秩序。居住區停車管理單位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定期對停車標志標線和相關管理設施進行維護。
規范居住區停車收費行為,委托停車服務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并收費的,收費價格嚴格按照停車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
(三)鼓勵錯時共享停車
鼓勵并引導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停車場對外開放,盤活存量停車資源。推行錯時停車,鼓勵有條件的居住區與周邊商業辦公類建筑共享利用停車泊位。實行錯時停車的,雙方應在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共享協議,公示泊位數量、停放區域、管理措施等信息。允許個人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將個人所有停車設施錯時、短時出租、出借,并取得相應收益。
七、開展重點地區停車綜合治理
(一)把握綜合治理的重點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區域開展停車綜合治理。綜合治理要以規范停車秩序、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改善人居環境為指導思想,針對城市停車的主要問題,制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確部門職責,明確治理目標和具體措施。
近期,各地應盡快組織開展路內停車和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
(二)違法停車綜合治理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相關執法部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機制,形成合力,以停車入位為目標,加強對違法停車的執法力度,對影響公共安全和造成道路交通嚴重擁堵的違法停車行為,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針對違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的停車行為組織專項治理,將違法、違章停車情況突出的區域、路段列為治理重點,努力維護城市道路停車秩序。對道路停車拒付費、超出規定時間停車等行為進行糾正。
加強機動車駕駛員的教育管理,提高駕駛員的綜合素質和入場停車的意識,做到依法停車、合規停車,自覺維護良好的停車秩序。研究實施違法停車取證權外判制度,賦予特許經營者等取證權利,利用多方力量協助執法部門開展工作。
(三)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
以整頓停車秩序和消除安全隱患為重點,開展居住區停車治理。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在未取得所有權的停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停車服務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要進一步加強秩序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清理私設地樁地鎖、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車等現象,切實維護停車秩序。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工作,可結合老舊居住區有機更新,同步進行。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加強協調和配合,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做好停車管理與規劃建設的統籌。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指導和協調力度,保障城市停車管理的規范有序。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2
我居住的小區在梨洲街道的匯翠花園,小區建成大概有十余年了,如今停車“難”成了我們小區的重點問題之一。現在人民生活環境好了,每家每戶基本上都有車,有些家庭甚至有好幾輛,這個現象是造成如今小區停車困難的主要原因,一到晚上十點過后,基本就沒有停車位了,小區業主還會因為搶停車位而大打出手,有些業主確實素質不高,一輛車占著兩個車位,還有一些直接就把車子停在小區道理中間。經過調查,本小區大概有300戶左右住戶,其中有車的住戶有200戶左右,到晚上十點左右,大概有200多輛車停在包括綠化帶的空地上,而亂停車也主要表現為堵在正大門的消防通道或堵在別人的車庫或架空層門口或是直接停在綠化帶上。
一、分析原因:
1、因為過去建房時開發商考慮不周全,導致車位嚴重不足。
2、物業公司管理不到位,停車沒有統籌規劃,亂停亂放沒有保安及時出面制止而造成停車亂象。
3、小區業主的不文明和綜合素質不夠高,有些車主不管不顧別人的感受,就想著自己方便,想停哪兒就停哪兒,結果方便了自己,影響了別人。
4、因為東門靠近南廟村,那里有一扇小門是為了方便業主進出而設置的,而村子里的村民會把車子停在小區東門的停車位,導致東門周邊的`業主停不了車。
二、解決方案:
1、請物業進行監督管理,讓有車庫的車主一律把車停在車庫內,在車庫門口堅決抵制停車,這樣有車庫的業主會主動把車停里面而不會怕第二天被堵門而不敢停在車庫里。
2、充分開發出地下車庫的作用,對于沒有車庫的業主,盡量引導他們停在地下車庫以緩解地上車位的停放。
3、堅決不讓工程車、大貨車之類的大型車進入小區。
4、對于一些不文明停車的業主要積極勸導,爭取把車都停規范,這樣就會節約很多車位。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3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破解市中心城區“停車難”,合力治理“停車亂”,持續改善道路交通環境,不斷提升綠色出行品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共治、綜合施策的原則和道路暢通、設位規范、停車有序、安全便民的要求,市場化運營管理,盤活現有停車資源,強化重點區域治理,創新停車科技應用,逐步建成以“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中心城區停車資源配置格局,實現停車運營市場化、停車秩序規范化、停車收費合理化、停車服務智能化的目標,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理停車需求。
二、目標任務
(一)強化停車設施規劃
1.編制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的通知》(建城〔20xx〕129號)“規劃人口規模大于50萬的城市,停車位供給總量應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1.3倍之間”的要求,堅持停車設施差別供給原則,摸清我市停車矛盾現狀,預測未來停車需求,制定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目標。結合我市中心城區目前機動車保有量約45萬輛(小型汽車35萬輛)且持續遞增、停車資源缺口25萬個的現狀,按照每年新增不少于5000個停車泊位的標準,科學制定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和供給標準。
2.落實建筑物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嚴格落實并提高中心城區停車設施的配建標準,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和投入使用,確保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配足停車設施,并按規定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空間。
3.最大限度拓展停車空間。結合中心城區停車需求分布和區域場地特點,科學拓展公共停車空間。在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游園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附近,統籌規劃、新建擴建一批公共免費和收費停車設施。在停車供需矛盾突出區域,利用城市道路以上區域或邊角地帶,規劃建設一批小微停車場和立體停車設施。鼓勵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居民小區及臨街建筑物所有者利用自有土地和資源建設停車場,允許對外開放并取得相應利益。積極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提高地上地下空間利用率。
(二)推動停車設施建設
1.加大停車設施投融資力度。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停車場。鼓勵單位和個人利用自有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停車泊位。收回公共停車資源特許經營權,依法依規授權市屬城市運營類公司(以下簡稱城市運營公司)統一建設和運營。
2.加強專項規劃的落實。編制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作為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對已批準確定的停車設施規劃,明確項目開工、竣工時間,細化落實措施,嚴密組織,抓緊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縮小使用范圍。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專項規劃落實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確保規劃項目準時落地。
(三)加強停車秩序整治
1.精準管控路內停車。統籌考慮城市功能布局、城市道路等級、交通流量特征等情況,深入研究不同區域停車需求,科學計算路內泊位停放周轉率,在逐步增加公共停車場設施數量的前提下,撤除公共停車場周邊200米內的路內停車泊位,嚴格控制中心城區路內機動車泊位數。積極推行老舊小區周邊支路夜間限時停車政策,允許當日19時30分至次日7時30分停車。綜合運用現場查糾、電子警察非現場執法等方式,依法懲處損毀道路停車泊位以及利用地鎖、石墩等妨礙停車功能等行為,始終保持對機動車違法停車的嚴管態勢,確保路內停車“順向、入位、規范、有序”。
2.從嚴管理路外停車。強力推進道路以外區域停車秩序規范整治,在確保消防通道、行人盲道連續、安全、暢通的前提下,按照“機非分離”的原則,嚴格控制、科學設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泊位。中心城區路緣石以上區域原則上不允許停放機動車,確需停車的,停車區域和通道須進行硬化處理,嚴厲查處私設供機動車上下的路緣斜坡的行為。
3.切實規范停車場管理。研究制定中心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和智慧停車建設標準,停車場經營者須依法履行審批、備案手續,完善消防、照明、安全技術防范及停車信息智能化等設施,規范停車場內部停車秩序,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
4.依法治理住宅小區內停車秩序。組織開展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停車泊位(庫)專項治理,對停車泊位(庫)去功能化、車輛停放混亂、私圈亂占停車位、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進行集中治理,通過挖潛、改建、擴建等手段,增加住宅小區停車設施資源;鼓勵住宅小區內閑置停車泊位有償對外租賃,確保住宅小區內停車設施正常使用,車輛停放規范有序,停車社會分擔率明顯提升。
(四)提高人防工程停車使用率
按照《國家人防辦公室關于頒布<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辦法>的通知》(〔20xx〕國人防辦字第210號)要求,堅持“戰時能防空襲,平時服務生活”原則,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與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進行有效銜接,確保前期規劃用于平時停車的人防工程全部啟用停車功能,最大限度服務城市停車需要。
(五)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
根據停車供需差異狀況,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體、地上高于地下、商業區高于居民區、新能源車減半收費”的原則,綜合考慮城市公共資源占用成本、交通結構調控成本、停車設施建設使用成本和經營管理成本等因素,積極推動中心城區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通過停車成本壓力驅動停車周轉率提高。
(六)推動內部停車設施開放
加快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位向社會開放,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內部停車設施有余量、保證行政辦公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向行政服務對象免費開放停車設施,盤活存量停車資源。鼓勵企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在符合相關政策前提下,實行錯時開放、有償使用、利益分享等方式,增加城市停車設施供給,提高停車設施使用率。
三、實施步驟
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共分為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
組織開展停車管理系統論證。制定出臺《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等文件,為一體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收回公共資源特許經營權,進行統一市場化投資、管理,建設市級智慧停車管理平臺,規劃建設一批立體停車設施,提升可視化、數字化停車管理水平。
(二)集中整治和自查自改階段
1.開展住宅小區配建停車場整治。對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大型建筑物停車設施使用情況進行摸底,對已建成但未啟用或挪作它用的停車設施,依法開展整改、限期恢復功能。
2.提升建筑物泊位配建標準。對新建、擴建、改建及老舊小區改造的建筑物,提升配建標準比例,配足停車設施。
3.完善停車場審核備案制度。對已備案停車場審核規范,由市、區兩級車輛停放服務中心對停車場地設置合理性、資源權屬合法性、經營管理規范性及對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影響進行核查評價,對公共資源停車場進行審核,對非公共資源停車場進行備案。
4.規范路內外停車泊位管理。對現有機動車車位、非機動車車位進行整改施劃、編號管理,對符合施劃標準的停車泊位予以保留,對不符合施劃條件、設置不規范、影響交通秩序的停車泊位予以清理;對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實行差別化停車收費,經營者按要求執行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
(三)提升管理和常態管理階段
定期梳理匯總停車管理工作的'經驗辦法和發現的矛盾問題,做好疑難問題的解答、規范,不斷完善停車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在地方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我市中心城區交通秩序、停車需求等工作實際,協調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相關地方性法規的制定,為依法管理城市停車設施提供法治保障。
四、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南陽市中心城區車輛停放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機關事務中心和宛城區、臥龍區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四區政府〔管委會〕”)以及城市運營公司分管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負責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發展和管理等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推動落實。
(二)責任分工
1.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統籌協調中心城區車輛停放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城市運營服務,督促四區政府(管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抓好車輛停放管理工作落實;建立健全車輛停放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經營性停車場的監管與指導,依法依規辦理中心城區停車設施管理相關手續。
2.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交通亂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依法及時處置阻礙執行職務、妨害公務的案事件,打擊阻撓、干擾正常執法的人員,維護執法權威,確保各職能部門執行職務過程中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3.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牽頭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人防等部門,對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開展專項排查整治,限期恢復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內部停車位(庫)的停車功能;認真落實《南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加強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區域的管理,依法清理私自設立的停車泊位,依法清理使用地鎖、石墩、柵欄、限行樁等障礙物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等行為。
4.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據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中心城區城市更新提質行動方案,按照差異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加強獨立新建停車設施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閑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建、改建預留土地以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等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社區、商業核心區等大型建筑按照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標準,足額規劃配建停車設施;在公共交通樞紐和城郊結合部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實現自備車與公共交通便捷換乘。
5.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督促做好住宅小區、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位)建設;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采取出售、租賃、轉讓等形式,盤活住宅小區內部停車設施資源;牽頭做好新建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工作,指導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建設;協助車輛停放服務中心制定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年度建設計劃。
6.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考慮投資類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使用等成本因素,針對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制定差別化收費政策和標準,并向社會公布;對各類停車服務設施制定的收費標準,提供指導與合理化建議。
7.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指導經營性停車場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及不按規定標準亂收費等行為。
8.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按照〔20xx〕國人防辦字第210號文件有關要求,堅持“平戰結合”原則,配合有關執法單位規范人防工程停車功能,最大限度服務城市停車需要。
9.市文明辦。依托文明城市創建常態提升活動,廣泛宣傳文明出行、規范停放等相關政策,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出行、規范停車。
10.市機關事務中心。積極倡導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提高內部停車設施使用率,在保證正常政務運行、停車設施有余量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
11.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查督辦四區政府(管委會)、有關職能部門停車管理中各項工作任務以及12345熱線反映的涉及停車管理類事項的辦理落實情況。
12.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基層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涉及停車場的各類案件,妥善化解訴訟案件等社會矛盾,提高訴訟審結效率。
13.四區政府(管委會)。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四區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負責本轄區停車管理工作;四區政府(管委會)、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村)居委會及相關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停車管理職責,推進停車秩序“網格化”管理和門前“五包”制度落實。
14.城市運營公司。構建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做好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升級工作,實現停車數據的動靜融合、供需一體;在中心城區停車泊位緊張、停車需求旺盛的區域地段,規劃建設立體停車設施或地下停車場;對公共資源路內、路外停車設施進行運營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定期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難點和問題,推動督促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四區政府(管委會)要站位全局,從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深化和鞏固創文成果、構建和諧綠色發展格局的高度,做好轄區內的停車管理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責和責任分工,制定推進措施和落實方案,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切實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突出重點,聯合執法。各成員單位要強化協調配合,加強行政執法銜接,按照“先重點后一般、控制和疏導相結合”的原則,在主次干道、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設立停車嚴管區、示范路,培養公眾良好的停車習慣。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要加強對聯合執法的組織協調,四區政府(管委會)和公安、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私自施劃、擅自占用停車泊位、無照經營、私自圈地收費、亂收費、亂停車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廣播等新聞媒體,加強停車管理工作的宣傳和輿論引導,形成“綠色出行、文明停車、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輿論氛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管理共識。
(四)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按照要求,加強日常督導。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要定期對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堅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通報,推動停車管理各項工作落實;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嚴肅追責。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4
一、停車場方案質制定理念及目標:
興水家園位于大興區義和莊南里一區,林校路69號,有東區、西區2個部分組成,小區內業主基本為聯建單位職工。停車場作為興水家園小區配套的重要基礎設施,其運行情況及服務質量將直接影響到小區業主、來訪賓客、物業領導及工作人員的停車及生活環境;
1、我們有著轉業的交通停車規劃、設計、和施工隊伍,可以針對停車場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的停車場交通組織規劃,保證交通暢通,停車有序:
2、我們有專門的培訓制度和專業的管理人員,優秀的停車管理人員對停車場進行專業化管理;
3、如車場內車輛發生刮蹭或丟失,我們將依法對車輛進行賠償(車內物品不再保險范圍之內)減少了事故糾紛和業主的損失;
本方案將根據興水家園停車場的現況,提出切實可行的管理方案,并結合我公司先進的管理經驗及優勢進行效率優化,使每一位業主、來訪賓客、領導及內部工作人員都能體會到現代化、規模化、的目標而努力奮斗!
二、停車場基本現況:
興水家園停車場分為東區、西區2個部分組成,南水北調工程由小區穿過,預計工程完工后停車泊位約500個左右,根據物業要求啟用北門,停車場進口為2進2出,擬設置東門為小區入口,北門為小區出口;
三、停車場規劃設計及管理方案:
(1)針對停車場現狀,若要使停車場步入規劃管理軌道,可實行“三步走”戰略,為來訪客人、業主、物業領導及工作人員營造一個安全、整潔、方便、人性化的停車場;
第一步:加強停車收費工作的前期宣傳工作,對辦理停車手續的業主車輛進行數據存檔工作,保證停車秩序、第二步:設置場內行車原則,加大規范停車宣傳,提高駕車人規范停車意識、第三步:停車場內重點區域施劃禁停標識,打造一流停車場服務的同時防止安全隱患的發生、另外還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a)根據物業要求小區進出口安裝自動刷卡智能停車收費系統,并在車位內安裝車位鎖,以便小區業主固定車位被占用現象發生;
(b)由物業進行小區停車收費管理工作的前期宣傳,并在公示中注明辦理停車證的時間、地點、方式、流程,如采用固定車位,辦理停車證的工程中按先辦理停車證先選擇停車位的原則,采取被固定車位隨時更新小區車位示意圖的透明方式,以避免矛盾糾紛的產生;
(c)小區內公示具體停車管理辦法,制定地面停車場停放管理規定,避免業主車輛的無序停放造成小區內道路的交通堵塞,具體內容雙方協商決定,由于小區內業主的特殊性,如遇嚴重違反規定的業主,需由物業配合進行處理;
(d)小區內業主車輛統一辦理專用停車卡,如停車位供需緊張,小區停車位根據實際情況準業主1戶1輛或1戶2輛的原則進行停車卡的`辦理;
(e)、小區內業主車輛辦理停車卡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房屋證明,經物業方確認后方可辦理,以避免非小區業主車輛占用小區的車位資源;
(f)、小區業主車輛本著1車1卡的原則,憑證進車小區,停車證不得轉借或跨車號使用;
(g)、待東區、西區間橋梁工程完成后,要對小區內停車場交通組織進行規劃,形成合理交通流,在狹窄路段采用單行方式,避免車輛占用車道造成的堵塞;
(h)對場內的交通標識、標線、車位線進行重新施化(可根據物業要求對專用停車位進行車牌號的噴涂;
(i)小區地面停車場內行車道、樓門口實行禁停,原則上不能停放車輛,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通知車場現場管理人員,并及時將車輛停入車位;
(j)加強停車場工作人員培訓力度及服務管理力度,夜間巡視場內車輛,檢查基本的車輛情況以及防盜搶事件,并逐步規范場內行車停車秩序,提高車場運行效率;
(k)辦理停車場公眾責任險,一旦出現刮蹭事故,啟動保險理賠程序,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l)停車場內長期停放的包月車輛,進行車輛的數據統計工作的同時,要做好停車卡到期提醒工作;
(m)現場工作人員定時對停車場進行巡視,做到無雜物及亂搭亂建影響停車場內的正常秩序,如遇到嚴重違反規定的業主,及時聯系物業相關部門共同做好業主的勸阻工作,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2)車輛管理方案
(a)共同協商確定內部停車區域,小區物業領導及內部員工車輛采取定點停放的方式在專用的停放區停放;
(b)固定車位業主車輛持停車卡進出小區,并在其固定車位內停放,不得占用其它業主車位及消防通道;
(c)臨時訪客車輛、社會車輛由入口領取計時卡在不占用固定車位的前提下在停車場內停放;
(d)車輛停放收費標準:
根據物業要求維持原有收費標準,業主車輛按一輛車1000/年的收費標準收取;
四、管理人員配備方案
備注:每班次由現場工作人員中選派代班一名,配合現場主管進行停車場管理工作:
根據我公司對興水家園的現場勘察,為節省人員成本,避免停車場經營嚴重虧損,建議小區內夜間配置巡邏崗亭,同時關閉北門出口。
五、配套制度方案
(1)現場組織機構
(2)管理制度匯編
◆《停車利益規范》
◆《現場工作人員操作規范》
◆《項目部管理規定》
◆《停車場配置的有關工具、器材的使用指導》
◆《標準化車場配置規定》
◆《獎懲制度文件》
◆《員工培訓手冊》
(3)員工培訓與評估
培訓種類:共分三種入職培訓提高培訓晉級培訓
◆入職培訓:全體新入職員工
◆提高培訓:經公司考核評選出的優秀員工,由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參加相關培訓;◆晉級培訓:員工晉級前參加相應的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擔任高一級職位;
培訓級別:共分為三級:基層員工班長主管④項目經理
(4)現場管理措施
◆班前會:每天上班前5分鐘召開班前會;
主持人:現場主管;
參加人員:全體當班員工;
內容:安全教育強調工作紀律、檢查儀容儀表、布置當班工作;
◆班后會:每天下班后5分鐘召開班后會;
主持人:現場主管;
參加人員:全體當班員工;
內容:點評當班工作情況,差遺補漏;
◆巡視制度:總經理每2周巡視一次、運營總監每周巡視1次,項目經理及主管24小時駐場,并且每日每崗巡視至少2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不好的問題及時上報;
◆周質詢會:周末各項目部召開周質詢會,總結本周工作,表彰先進,尋找不足,落實改進措施;
◆項目部全體員工會議:根據工作情況,不定時召開全體會議,通報公司情況;
◆勞動紀律檢查:根據工作安排,每月不少于2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勞動紀律檢查,記錄并通報檢查結果,提出改進措施;
◆獎懲:為了激勵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員工獎勵條例》。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5
一、目的:
為有效管理與維護基地園區機動車停放之人員、車輛秩序,特訂立本管理規定,供園區企業、工作人員及訪客等共同遵守,維護良好的園區環境。
二、管理規定:
1、園區機動車停放共規劃3種專用停車區如下:
a、辦公樓地下車庫:供公司及入駐園區企業車輛停放;
b、辦公樓前坪室外停車場:供訪客車輛臨時停放;
c、辦公樓后坪停車場:為入園企業運/送貨物大型車輛專用停車區;
2、入園企業需停放車輛,應先到管理中心物管部辦理《車輛通行證》,管理中心將根據入園企業租賃面積分配固定車位;
3、入園企業車輛必須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并將《車輛通行證》放在車內顯眼的位置;各入園企業車輛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車位,若固定車位已滿時,必須自覺接受車庫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將車輛停放到室外停車場。
4、訪客車輛應按照保安人員的指引停于室外停車場;
5、為避免停車位遭他人占用、誤停增加管理困難,各停車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將漆上入園企業名稱,以便識別。
6、車輛進入園區及停車場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志線行進;
7、除規定區域外禁止隨意停放機動車,禁止車輛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8、各單位、部門車輛應無條件配合管理中心物管部建立車籍管理資料;
9、貨車駛近停車場入口時,應該注意限高、限重標志,若疏忽因而毀損停車場配線管路或其它設施,車主應負責賠償,貨車進入卸貨區裝卸后盡快離開,貨主應全程監督要求保持場內清潔及安全;
10、車場內各項設施如消防、通風及緊急設備,若非操作人員或情況危急,禁止隨意觸動,以免發生危險;
11、園區內所有機動車停車位僅供車輛停放,如停車區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車輛損失的,繼善高科產業園區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
三、機動車停放管理細則:
1、入園企業常用車輛(入駐企業或企業員工用車)應到管理中心物管部辦理車輛登記,申領《車輛通行證》;
2、管理人員有權禁止無《車輛通行證》車輛駛入該停車位停留;
3、《車輛通行證》為一車專用,不得轉借給他人使用,如有違反,車場管理員有權收回《車輛停車證》;
4、車主遺失《車輛通行證》,應及時到管理中心物管部登記備案,并重新申領并支付辦證費,《車輛通行證》每年更新一次;
四、罰則
1、進入園區的車輛,請共同遵守本管理規定,違規者受罰,車輛憑《車輛通行證》(貼于擋風玻璃左下角明顯處)進出園區;
2、凡有下列違規情況,經勸說無效者,將作相應處罰;
a、未按規定車位停車;
b、一位停二車、一車占二位;
c、超出停車線外,隨意停車,影響出入;
d、未停放在指定車位內;
e、未張貼停車證(或臨時停車證);
f、車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車;
g、停車場入口或通道停車;
h、告示禁止停車區停車;
i、緊急出口車道;
凡違規的車輛,管理中心依據情況,勸說后仍違規者處罰金人民幣200元。罰金納入管理費基金統籌運用,重大違規事項,則報請主管部門執行拖吊,所發生的費用由該車主負責。
j、若違反本管理規定的車輛,因肇事造成損害,肇事者將依法賠償一切損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則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附則:
1、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2、本規定由管理中心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6
為進一步提升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實際情況,現制訂萬達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員工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娛樂業的快速發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就職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環境和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職人員車輛、游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三、停車場管理解決辦法
1、對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
將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萬達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對游客游玩的'車輛,憑公司當天有關憑證(當天證明等),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4、參照兄弟單位做法,能否調整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月保費。
5、為了進一步完善車場停車場安全管理,對重點路口、路段和高峰時段實行定崗、定人管理(正門道閘、北門道閘、地下停車場、單車停放點、路面等崗位,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閘收費員2人。7:00-18:30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員7人,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停車場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車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
6、為確保車場及周邊道路車輛停放、通行安全,按相關部門要求車場及周邊道路安裝視頻系統。
四、停車場管理方式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承包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頻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改造、重新對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干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廣州市科馬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影響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管理,有權提前收回場地并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相關部門解決)。
4、在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相關人員處置,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要求,疏導引導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主干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如發生突發事件,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占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
7、員工、生活區住戶按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的設備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8、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并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并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并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并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復,情節嚴重的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衛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7
為規范我院停車場管理,確保車輛進出安全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具體如下:
一、日常管理
由保衛處負責停車場日常管理工作。
二、月、臨時IC卡辦理及計時收費辦法
1.停車場的出入口均使用IC卡智能系統。
2.職工車輛收費:
(1)本院擁有車輛職工需到保衛處填寫《月卡車輛申請表》。
(2)白天(不過夜)停車每位職工按80元/月交納停車費;如確因工作需要夜間停車,當月夜間累計10日內的'不加收停車費,如超過10日的,從第11日起按8元/日加收停車費。
(3)過夜停車每位職工按260元/月交納停車費。
(4)相應費用由保衛處每月上報財務處,由財務處在本人工資內扣除。
(5)因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另行處理。
3.外來車輛:按遵義市物價局核準的停車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
4.保衛處負責IC卡的開通、補辦及更換。
5.如IC卡損壞、遺失等,職工需到保衛處更換或補辦,并同時交納IC卡工本費。
三、停車區域:
1.職工停車區域:
(1)第三住院樓負2樓地下停車場。
(2)行政辦公樓前小廣場及其后側區域。
(3)行政辦公樓地下停車場。
(4)老住院樓前小廣場
2.患者及家屬停車區域:除職工停車區域外,其余區域為患者及家屬停車區域。
(各位老師,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反饋至院辦或保衛處,謝謝。)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8
根據《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實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xx〕7號)及《中共泰寧縣紀委辦公室《關于加強日常監督推動“點題整治”工作常態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泰紀辦〔20xx〕3號)有關工作要求,為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進一步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決定在全縣開展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專項工作(以下簡稱“停車場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長效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行為明顯減少,對發現的問題按照常態化的監管制度及時整治到位;對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及實現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鎮公共停車泊位50個。
二、職責分工
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合力做好轄區內停車場整治工作的謀劃、部署、推動和提升,具體落實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如下:
泰寧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實行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實施分區域、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道路停車泊位100%設置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對需要納入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城區公共空間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所,要完善相關收費規定,加強停車收費管理。
泰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城區道路范圍內違法設置停車泊位的摸排工作,20xx年底前,城區道路停車泊位摸排率達到100%。
泰寧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在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充分考慮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需求,合理安排停車設施規劃空間;規范利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排查發現的非法占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的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率達到100%。
泰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區公共停車泊位50個;嚴格對照20xx年問題臺賬,對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園、綠地、廣場逐一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零反彈;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實地排查。
泰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持續宣傳停車場收費明碼標價“十個清”“十個不”倡議,推動停車場經營者增強規范收費主體責任意識,依法查處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配合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對移交的需辦理營業執照停車場名單進行核對,積極引導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停車場及時主動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饋。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機制建設,在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
1.落實長效制度。各職能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規范化管理。
2.完善閉環機制。對投訴舉報受理、轉辦、調查取證、核實、整改、反饋等各環節實行閉環管理,明確各環節的責任部門、辦理時限和有關要求,暢通群眾評價反饋渠道。
(二)持續做好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問題整治
1.加大宣傳,拓寬問題線索渠道。充分運用網絡、新媒體、宣傳海報、宣傳小冊子等載體,在街道、社區、居住小區和停車場等場所進行宣傳,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拓寬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2.加大力度,持續推進專項整治。綜合運用數據套合、資料審核、實地核查、信訪舉報線索收集等手段,繼續排查新增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3.加強跟蹤,確保整治工作實效。不定期對整改后的停車場進行抽查、暗訪,防止回潮和反彈,鞏固整治成效。
(三)堅持疏堵結合,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增強停車泊位,不斷滿足群眾停車需求
1.堅持疏堵結合。堅持以改造提升為主,確需取締的,應另行補充相應的停車泊位數量,確保現有城區停車泊位總量不減少。
2.提高停車位使用效率。積極推廣公共停車設施智能管理平臺建設,探索錯峰停車,提高停車設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設停車設施。采取增劃道路停車泊位、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和新建停車場等方式增加停車設施。鼓勵利用政府儲備用地、待建土地、空閑廠區等閑置場所,依法設置臨時停車設施,緩解停車困難。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推進(7月底前)
縣住建局按照“定主體、定目標、定措施、定進度”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職能部門在全面梳理、總結去年實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對策,進一步健全完善城區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的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新發現的問題,逐宗建檔,實行臺賬管理,并結合實際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整治一宗,銷號一宗。
(三)驗收鞏固(10月底)
縣住建局對開展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并匯總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同時,建立健全停車場長效管理機制,規范停車場管理,加強常態化屬地日常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停車場點題整治工作,主要領導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有關“點題整治”工作。圍繞整治項目和工作重點,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加強跟蹤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并接受縣紀委監委的監督。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協調機制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協作,增強工作合力,及時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清單,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依法依規處置到位;對整治工作推諉扯皮、進展遲緩、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定期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問題、困難,合力推動整治工作,推動全縣上下“一盤棋”開展整治。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堅持“開門整治”,主動公開監督舉報方式,及時做好“點題整治”項目的宣傳發布與政策解讀。要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整治工作開展情況。主動收集和及時反饋群眾訴求,每月通過信訪、“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眾訴求,幫助群眾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建立有關臺賬,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提升群眾滿意率。
(四)建立臺賬,及時報送。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工作臺賬”和“問題臺賬”雙臺賬月報告制度,縣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紀委監委相應紀檢監察室和市協調機制辦公室,10月8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理。縣住建局要督促各職能部門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逐項落實,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對整治中發現的個性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對共性問題要建立機制,堵塞漏洞。對已整改問題,每半年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在整治中發現的行業性、普遍性、政策性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舉措,建立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9
為進一步調整優化提升我市停車場規范管理服務工作,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緩解群眾反映突出的“停車難、亂停車”問題,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銀川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車輛停放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鞏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學習成果,切實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及“一高三化”目標為指導,堅持“綠色、高端、和諧、宜居”城市發展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作為推動我市城市管理、市域治理工作現代化,切實緩解我市“停車難、亂停車”問題,進一步增強整改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實際行動推動我市各項工作在全區走在前列、勇立潮頭、作好表率,加快建設美麗新銀川。
二、基本原則
學習外地停車收費管理成熟經驗和先進做法,按照“白天高于夜間、城市中心區高于非中心區、繁華路段高于非繁華路段、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一般交通站點高于交通樞紐”的原則制定差別化和計時累計收費標準,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相關責任單位各負其責、通力合作,規范停車場管理運營,提升服務質量,樹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三、職責任務分工
市轄三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停車場的綜合管理服務及政策宣傳解釋,積極做好轄區內停車場舉報投訴答復辦理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背街小巷路側停車管理制度,以特許經營的形式管理運營,規范背街小巷停車管理,提高停車資源使用效率,緩解停車壓力。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從優化資源配置的角度出發,合理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車場標準,配合公安交警部門編制城市公共停車場規劃和制定停車分類區域范圍。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機動車停車場的監管工作,加強機動車違停查處力度,抓好靜態交通管理平臺建設和停車場標識牌規范,持續改善道路交通環境,研究制定城市主次干道路側停車管理制度,指導市轄三區政府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背街小巷路側停車管理制度,充分發揮交通委員會作用,發掘現有可利用資源,及時新增停車泊位,研究解決我市“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住建部門負責會同綜合執法部門依法對住宅小區規劃紅線范圍內停車場進行規范管理服務,盡快修改完善出臺《銀川市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實施租售并舉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指導房地產開發商及物業服務企業合理制定住宅小區車位銷售價格、租賃價格、管理費標準。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市屬國有企業參與停車資源優化管理、提升服務工作,研究制定停車資源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盡快對公共停車資源進行整合,統一管理運營。
交通部門負責推進城鄉公共交通健康發展,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與停車場建設有效銜接,倡導市民綠色出行新時尚。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會同市國資委、發改委、交警分局等部門單位,探索提出公共停車資源特許經營管理運營模式,整合全市公共停車資源,實現統一運營主體、統一建設智慧收費管理體系和電子化平臺、統一服務管理、統一配套設施、統一收費票據,盡快解決我市公共停車泊位多頭管理、層層轉包等管理混亂的問題。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市政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共同做好全市靜態交通管理工作,配合住建部門對住宅小區內部停車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經營收費行為監督管理工作,對停車收費公示牌進行規范,對不執行停車服務收費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實施價格串通、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督促停車場依法依規經營。
稅務部門負責停車場電子發票推廣工作,逐步用電子發票替代現行紙質發票,用信息化手段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亂收費、亂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審批部門按照“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掌上辦”“集中辦”審批服務原則,及時辦理營業證件,確保經營者合法經營。
智慧城市管理指揮中心按照各部門及轄區政府停車場管理職責劃分,及時將群眾舉報投訴件轉辦相關部門或轄區政府并督促辦理落實。
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政府定價范圍內停車場收費標準,通過門戶網站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信息,建立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制度,對公眾投訴頻繁、矛盾突出以及價格明顯偏高的收費開展成本調查,向社會公開調查結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引導經營者依法合理經營,根據此實施意見實際運行情況,不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不斷修改完善。
四、優化調整內容
對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停車場、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醫院停車場、旅游景點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一)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停車場類型及范圍進行調整劃分:
1.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包括商場、娛樂場所、酒店(賓館)、寫字樓等配套停車場。不同地段商業場所參照社會公共停車場區域劃分制定不同標準。
2.社會公共停車場。除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外各類社會停車場,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停車設施。根據土地地理位置、路網密度、公交便利程度,對市轄三區劃分不同收費區域(詳見附件2):
(1)A類區:指城市繁華地段、交通擁堵、停車需求大的區域。區域范圍:
興慶區:進寧街以東、清河街以西、北京路以南、長城路以北區域。
金鳳區:泰康街以東、正源街以西、枕水巷以南、北京路以北區域;寧安東巷以東、正源街以西、雪絨巷以南、新昌路以北區域。
西夏區:輕紡巷以東、文萃街以西、懷遠路以南、北京路以北區域;同心北街(北京路—懷遠路)兩側區域。
(2)B類區:指停車位基本滿足,供求基本平衡的區域。區域范圍:
興慶區:唐徠渠以東、麗景街以西、賀蘭山路以南、寶湖路以北A類區以外區域。
金鳳區:包蘭鐵路以東、唐徠渠以西、沈陽路以南、六盤山路以北除A類區以外區域。
西夏區:文昌街以東、包蘭線鐵路以西、賀蘭山路以南、長城路以北除A類區以外區域。
(3)C類區:指停車位較充足,停車矛盾較小的`區域。區域范圍:
除A類區和B類區以外區域。
3.交通樞紐停車場。包括:飛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及其它交通樞紐站等公共場所面向社會公眾服務的停車設施。
4.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館(所)、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單位的配套停車場。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必須安裝電子計時收費裝置,由市、轄區兩級政府以特許經營形式管理運營。
5.醫院停車場。將銀川市轄三區范圍內各類公立醫院設立的停車場劃分為兩類:
(1)A類醫院: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銀川市婦幼保健院(總院)。
(2)B類醫院:除A類醫院以外的其它公立醫院。
私立醫院按照所在區域社會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6.旅游景點停車場。包括三區范圍內各旅游景點配套停車場。
7.路側停車場。包括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兩側由公安交警部門施劃的停車場,由市、轄區兩級政府以特許經營形式管理運營。
(二)對車輛停放時段劃分進行調整:
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白天時段8:00(含)至22:00(含),夜間時段22:00至次日8:00。
其它停車場:白天時段7:30(含)至19:30(含),夜間時段19:30至次日7:30。
(三)對現行停車場收費標準進行科學調整。(詳見附件1)
五、提升服務
(一)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準確公示收費單位名稱、收費區域、收費時段、收費標準、免費規定、服務電話、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鼓勵經營者實行停車場智能化管理,將相關信息實時接入銀川市靜態交通管理系統平臺;
3.所有計時收費停車場應當設置電子計時設備,在提供停車服務時必須提供記載車牌號、出入場時間、收費金額、加蓋停車場印章的計時票據;
4.不設置電子計時設備的停車場實行按次收費,具體執行該類型停車場首時段收費標準;
5.實行電子收費的停車場,同時提供現金收費服務,滿足多元化支付需求;
6.保持停車場標志、標線及交通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維護停車場環境衛生秩序;
7.維護停車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不得在停車場內從事影響車輛行駛和停放的活動;
8.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統一著裝,佩帶明顯標識;
9.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10.定期清點停車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狀況異常的車輛,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機動車停放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聽從停車場工作人員引導,在規定的停車位停車;
2.按照規定繳納停車服務費用;
3.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設備;
4.不得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5.不得在停車場內使用明火、試車、亂扔垃圾;
6.不得在停車場內從事倉儲、售賣、展覽等與停車無關的活動;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免費范圍
(一)執行任務的軍、警車輛和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及殯儀車免收停車服務費。
(二)各類停車設施停放時間30分鐘內(含30分鐘)免收停車服務費。
(三)對懸掛公安部門核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車輛,在社會公共停車場接受充電服務期間免費停放。
(四)對貼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的機動車,殘疾人本人駕駛在各類非住宅小區內停車場停車,可享受免費停車3小時的優惠。
(五)經市政府批準,在規定免費時段和場所停放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六)進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業單位辦理業務合理時間范圍內并能提供相關憑證(如會議通知、辦理業務的回執、交費票據等)的車輛。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應當免收停車服務費的車輛。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10
燚智能”共享車位鎖解決方案,可以廣泛應用于智慧城市、共享車位、智能停車場管理、智能車位地鎖等場景。是一套基于NB-IoT新一代物聯網打造的智慧停車系統,能夠快速部署、在線支付、實時管理。
一人一天即可建成無人停車場!
應用場景
智慧城市智慧停車:
路邊劃線停車區、無人值守停車場。
管理零散停車位:
店鋪門口、自家院子、私人土地、共享汽車車位
共享私人停車位:
私家車位、租賃車位等
方案特點:
政策支持:
各地區都有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和支持建設智慧城市、交通智慧化、城市物聯網化。
減員增效:
減少80%以上的收費員,避免惡意逃費和糾紛。100個停車位需要至少4名收費員,使用燚智能共享車位鎖,搭建無人停車系統,只需要1人巡檢即可。一年節約10萬的費用。投入僅需5萬,半年即可收回成本。
增加收益:
提高停車收費率,減少收費流失。很多停車場晚間至早晨無法實現人工收費,但無人停車系統可以7x24小時收費。收費時間提升50%以上。
先充值再停車,避免惡意逃費,避免人工收費引起的停車糾紛乃至傷亡事故。全程移動支付,沒有人工接觸現金,避免收費流失。
零散車位管理
幾個車位也要雇人管理,收費都拿去發工資了,很不劃算。燚智能共享車位鎖專為零散車位做了優化,尤其適合于1-10個零散車位使用。例如店鋪門面的停車位、私人地塊、小型零散區域也可以劃為車位,開辟無人停車場,靈活利用零散收費空間。無需工作人員也能賺錢。
快速建立共享停車場
傳統停車場需要接入道閘和車位監控,費用高,安裝復雜。而普通車位鎖缺乏系統化的管理方案,只適合私家車位防止被占用,不適合批量化管理。
燚智能共享車位鎖解決方案,采用無線方案,可以即裝即用。買幾臺裝幾臺,掃碼開通即可使用,即裝即可收費。不需要復雜的布線和設置,無需購買數據流量卡,也申請支付通道,更不需要自己做任何的開發工作,一天之內就能搭建一個共享停車場。
便捷的用戶體驗:
地圖化的停車位標注和導航,用戶可以快速查找到附近的共享停車位。
顯著的指示標牌,即使不打開手機,也能輕松看到共享停車位。
用戶掃描二維碼或微信搖一搖,均可以打開車位鎖,無需下車操作,簡單方便。
運維更容易
一個人可以管理一個城市的共享車位鎖:燚智能共享車位鎖采用加固三防設計,能經受車輛碾壓撞擊而不易損壞。車位鎖自帶運行監控,一旦出現異常會及時通知機主。機主可以通過手機隨時看到設備收入狀況和運行狀況。安裝完畢后,除了每年更換一次電池,幾乎不需要額外的.維護。(太陽能充電版本建議每兩個月去清理一次灰塵)
方案架構:
車位鎖、客戶端小程序、機主管理端
輔助配件:
車位隔離樁:安裝隔離樁,避免車輛故意碾壓車位鎖,避免騎線停車繞開車位鎖等行為。
引導指示牌:安裝指示牌,可以更有效的引導用戶關注到偏僻區域的停車位,提升停車率。
監控攝像頭:通過手機直接查看車位鎖和停車區域的視頻影像,無需人工現場巡檢,震懾惡意破壞車位鎖的行為。
安裝和管理方法
購買設備:聯系燚智能洽談商務,采購設備。單次采購數量不限。
打孔安裝:采用膨脹螺栓安裝在硬質地面上,普通沖擊鉆打孔即可。
掃碼綁定:使用管理端掃碼,即可綁定設備,成為機主,對設備有完全控制權限。
設定收費:根據您當地的政策,選擇合理的收費模式。支持按時段計費、一口價計費、加價搶車位等。
開放使用:開放的車位會顯示在用戶界面中,也可以手動選擇不開放。
收入管理:查看停車記錄和收費記錄
車位管理:車位開放和關閉、定時
用戶使用方法:
尋找停車位:
根據標牌指示目視查找周邊的停車位、使用小程序在地圖上搜索周邊的停車位、在第三方地圖上搜索周邊停車場等。
掃碼、交費、開鎖:
用戶車輛開到車位鎖附近,掃描車位鎖上的二維碼或使用微信搖一搖,選定停車位,預付費用,系統自動打開車位鎖。
結算離場:
用戶離場的時候,在小程序中結算費用,并駛離車位。車位自動升起。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11
為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有效整合利用縣區停車資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務水平,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家住建部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管理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意見〉》(國辦函〔20xx〕46號)和南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順應城市工作新形勢、改革發展新要求、人民群眾新期待,緊緊圍繞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提高城市停車資源集約利用效率、緩解供需矛盾,促進停車產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切實解決群眾停車難的問題,努力探索建立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的停車服務管理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原則
統籌安義縣現有的城區停車泊車位資源,按照城市交通管理和停車信息服務為智慧停車建設的發展主導,依照系統建設管理與運營管理的組織架構,根據統一規劃和規范,分區域分階段組織系統建設。
(二)標準化原則
系統設計符合國家和城市有關政策、法規和相關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三)頂層設計原則
統一構建智慧停車管理架構,按照架構確定統一的系統接口標準與采用的技術規范,按照“路內路外打通、線上線下聯動、社會資源共享”的原則,有序推進安義縣城市級智慧停車建設,及時發揮系統效能。
(四)先進性原則
采用市場上具備領先性、穩定性兼顧的智慧停車管理設備,搭配先進和成熟的運營管理系統,保證后期的擴充和兼容。
(五)可靠性原則
硬件設備具備安全防護設計,系統設計采用相對成熟的設備和技術,盡量減少系統的風險,確保系統能長期穩定可靠地運行。
(六)經濟性原則
設計進行相關財務(投入和產出)分析,充分挖掘軟件模塊的通用型價值,減少重復投資。同時,考慮到智能化停車設備和系統的.整體造價及其本身的投資回報期長的特點,應在滿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盡量使整個系統能獲得更大的收益。
三、建設目標
按照統一標準、統一規劃,開展智慧停車建設,匯聚停車資源,構建停車管理系統平臺,實現靜態交通分析、停車服務、收費結算、車位共享、停車誘導等功能,具體實現以下五個目標:
(一)停車資源全方位整合。通過政策引導、市場運作等手段逐步有序整合各類停車設施,進行標準化改造;政府投資建設停車場(位)原則上統一納入智慧停車平臺,其他各類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停車場(位)按照自愿原則接入;開發建設全縣統一的智慧停車管理服務平臺,推動數據交換共享,實現全縣停車信息全面聯網。
(二)有利于建立先進的停車管理體系。本項目建設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環境以及交通整體發展,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實現主動停車需求管理。通過信息化手段和科學數據支撐指導泊位供給控制,實現管理力度從停車主干道-停車次干道-停車路段-停車泊位的下沉。本項目的建設有利于融合人、車、位、費四位一體的管理體系,綜合協調政府監管、停車管理、停車服務、駕駛員泊位使用等行為,滿足各級管理對象的需求。有利于形成統一指揮、監督有力、溝通快捷、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反應快速、處置及時、運轉高效的城市靜態停車管理長效機制。
(三)有利于建立科學的停車收費管理體系。路內泊位智能化改造及全縣停車場智能化改造有利于構建分層次、分區域、分路段、分時段的科學計費模式,針對不同區域、不同時段、不同類型用戶實行分層次計費,支持多種繳費方式。通過價格機制,調整縣城泊位供給。通過不同區位、不同出行目的、不同服務水平等條件下泊位供給和需求的匹配,實現城市綜合靜態交通效益最大化,與動態交通更好的協調發展。
(四)有利于搭建統一的靜態停車管理綜合平臺。本項目設計搭建完善的后臺管理控制平臺,對泊位、停車場、定價策略、停車繳費、信息服務實行統一管理。以泊位全面共享為業務應用核心,通過互聯網把碎片化的泊位資源連接起來,打破信息孤島;解決泊位總量缺口大,泊位空置率高的矛盾。通過實時監控和數據分析合理地安排引導停車,提高停車設施泊位利用率,促使停車設施利用均衡化,減少違規停車現象,減少排隊等待,減少駕駛員尋找停車泊位的時間,緩解因停車導致交通阻塞,實現交通信息化管理。
(五)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提高城市形象。通過地圖服務、泊位空閑狀態信息推送、泊位商圈信息推送、多種支付方式等為市民提供快速、優質、高效、多元化的停車服務;通過停車泊位的規劃及占用狀態等信息共享可以有效引導停車需求,疏導道路停車矛盾;通過停車歷史及停車軌跡等數據可以為政府部門提供公共安全協查服務;通過泊位資源利用率等數據可以為城市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四、建設主體
由縣政府下達會議紀要,將縣城區域內地上和地下停車場資產和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車場參照執行);將地面停車位特許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停車位參照執行)。明確縣城投集團為業主單位抓好項目實施和后期運營管理。
五、建設內容
(一)建設全縣停車場(位)、設施資源庫。確定資源范圍,規范數據格式,開展全縣停車場(位)、設施資源普查,建立停車場(位)、設施資源基礎數據庫,全面掌握停車場(位)和設施資源總量、分布狀況、權屬、收費等基礎信息。將分散在不同區域的泊位信息和停車交易記錄信息等數據互聯集中,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的泊位信息庫和交易記錄信息庫,為區域內停車資源統籌管理、停車誘導和車位共享提供條件。同時依托大數據分析,為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公安交警、城管等管理部門提供統計分析及科學決策支持,為停車管理運營機構提供數據分析及科學決策支持。
(二)開發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建設以縣級平臺應用系統、運營管理系統、統一車主服務、精準停車誘導及反向尋車系統、運營展示系統、清分結算系統、充電樁管理系統等內容為支撐的智慧停車服務平臺。建設以停車場(位)和設施資源管理、數據交換共享、數據統計分析系統、監測預警、決策輔助系統及預留平臺后續功能擴展接口等系統板塊為支撐的智慧停車管理平臺。
(三)規范平臺體系建設。結合國家相關標準,制定平臺技術標準,建立數據接入、道路停車泊位信息化建設和停車場(庫)管理規范,并對覆蓋范圍區域內已建停車場(庫)開展聯網接口改造,統一數據規范接入縣大數據中心。
六、重點任務
(一)建設全縣統一的智慧停車平臺系統。開發建設縣級智慧停車平臺系統。統籌利用現有軟硬件資源,按照需求預留拓展空間接口,實現不同停車管理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促進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做到一個城市,一個平臺,一張網絡。
(二)提升停車設施信息化水平。針對現有和新建停車設施,制定智慧停車設施信息化改造實施標準,鼓勵停車設施權屬單位按標準實施改造,配備相應裝置,建設互聯互通的智慧停車系統。
(三)推動停車資源實現共享。建議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企事業單位統一開放有條件的停車位,率先接入智慧停車平臺系統,發揮引領示范作用。鼓勵其他各類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停車場(位)全天開放,通過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共享停車資源,為公眾提供實時在線服務。
(四)研發、推廣電子發票系統。在停車行業中試點和推廣應用電子發票系統,聯通各停車區域智慧停車系統接口,推進智慧停車行業發票開具和納稅等便利化舉措實施。
七、實施步驟
(一)實施范圍。安義縣城區路內臨時停車位及公共停車場(具體數量以實際改造為準)。
(二)項目業主單位。縣城投集團
(三)運營模式。BOT合作模式(建設-運營-移交)。
(四)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五)合作期限。地上停車位及地下停車場為15年6個月。合同期內由投資方全額出資建設安義縣數字城市智慧停車服務平臺,并負責路內臨時停車位及公共停車場的智能化改造;投資方在當地與縣城投集團成立合資公司,由合資公司負責項目實施及運營管理;合作期滿后無償移交,包括運營平臺、設備、基礎建設等歸政府所有。
(六)實施方案。
縣城投集團與社會資本方合作,由對方全額投資建設安義縣數字城市智慧停車服務平臺,并負責路內臨時停車位及公共停車場的智能化改造;投資方與縣城投集團在當地成立項目合資公司(縣城投集團以現有停車位和停車場評估后作為入股合資公司的資產),負責項目實施及運營管理(產生的所有稅收交于當地政府),停車位投資方按照每個路面停車位(含后期新增)365元以上/年上繳政府管理費,對地上和停車場由投資方進行改造后,驗收合格,按每個停車位及大數據平臺收益按合資公司入股比例分成。
(七)收費標準。收費標準由縣發改委參考周邊地區的收費標準,即:首小時3元/車(15分鐘內免費,晚上10點至早上7點免費),每超1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每日上限15元/車。
八、建設步驟
第一期(現有停車位):本期投資金額約5000萬元。對安義縣城區路內臨時停車位(20xx個車位)、公共停車場建設改造(890個車位)、搭建安義縣大數據監管平臺。第一期分三步實施:
1.完成新城區的路內臨時車位建設。前進路(336個)、向陽路(296個)、沿河路(153個)、教育路(29個)、延雄路(21個)、和平路(21個)、解放一巷(37個)、北門路(22個)、建設西路(46個)、達端路(68個)、鳳山路(47個)、學府路(39個)、彩云路(85個);
2.完成老城區路內臨時車位建設。人民路(60個)、花園路(25個)、解放路(99個)、楊梅一路(10個)、楊梅二路(38個)、楊梅四路(43個、環城東路(31個)、陽湖路(119個)、景苑路(36個)、文峰路(311個)、商城南路(43個);
3.完成現有公共停車場內車位建設。新鵬泰購物廣場(52個)、老鵬泰購物廣場(69個)、為邦生活廣場(120個)、雕塑公園停車場(449個)、沿河停車場(200個)。
第二期(規劃建設停車場與路內停車位):本期投資約8000萬元。(1)建設智慧城市,發展“共享車位”,運營單位與機關、企事業單位協商制定,對現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場進行建設、提升、改造。制定“錯峰錯時”停車管理制度,把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場納入平臺,實現車位的增量效應。(2)路內臨時車位1600個車位,公共停車場車位1500個車位。擬在縣城管局和縣交警大隊確定鳳凰大道、學府大道、建設東路、濱河大道等的停車位后,再對這些區域內的停車位進行建設。(3)擬對規劃建設縣政府對面地下停車場、安義中學地下停車場、綠地廣場地下停車場、南門橋邊地下停車場、文峰塔周邊片區地下停車場等地下停車場進行建設。
第三期(規劃停車位):本期投資約16000萬元。(1)工業園區、規劃區內、職教城約8000個車位,地下停車場改造約2200個車位。
九、操作流程
1.專題會議:縣政府組織召開“智慧停車項目”專題會議,參與方包括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司法局、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科技工信局(縣大數據中心)、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通局、縣林業局、縣市監局、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縣稅務局、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縣消防大隊、縣住房保障中心、縣城投集團等,成立專題領導小組,確定各相關部門職責及分工。會議研究由縣政府下達會議紀要,將縣城區域內地上和地下停車場資產和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地上和地下停車場參照執行);將地面停車位特許經營權劃撥給縣城投集團(今后新增停車位參照執行)。明確縣城投集團為業主單位抓好項目實施和后期運營管理。
2.由縣城投集團組織實施可行性研究,出具《安義縣城市智慧停車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明確項目范圍和建設經營模式。
3.向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申請立項,完成項目可研、立項批復。
4.縣發改委按照定價程序確定全縣停車收費標準。
5.縣城投集團組織實施穩評和交評。
6.咨詢公司進場進行招標代理服務,對合作公司進行公開招標。
7.中標方與縣城投集團成立合資公司。
8.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大本地新聞宣傳力度。
9.項目建成驗收后由合資公司按規定依法運營。
十、任務分工
(一)各部門分工
1.縣城投集團:縣城投為縣智慧停車項目的業主單位,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通過公開招標等競爭方式選擇我縣智慧停車投資經營者,會同公安交警部門調研、審核停車泊位設置,抓好縣城區域內智慧停車工作;
2.縣城管局:負責配合協同交警規劃縣城區域內停車位和停車場設置,整治街邊小巷等非停車點位和停車點位車輛亂停亂放等。
3.縣發改委:負責出臺《安義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方案》。
4.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停車收費市場的監督檢查。
5.縣財政局:負責委托第三方對公共停車泊位資源(資產)進行評估。
6.縣交警大隊:會同縣城管局對道路停車泊位設置和使用情況,每年不少于一次評估并及時調整道路停車泊位;依法查處道路違法停車行為;配合相關部門推進智慧停車項目的建設和運營;設置“交通文明崗”,疏導行人和非機動車,實現人、車各行其道。
7.縣住建局:對后期停車設施規劃布局和停車設施配建標準的審定。
8.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優化公交線路和運營時間,最大程度釋放公共交通紅利;加大對出租車和客車違法載客的查處力度。
9.縣住房保障中心:負責打通符合條件的住宅小區內道路與主干道路的內外循環,實現主干道路“動脈血管”與小區“毛細血管”互聯互通,減輕主要路口的“點位擁堵”。
10.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辦理智慧停車建設相關手續。
十一、具體任務
1.開展交通亂象專項治理。20xx年1月30日前,交通組態化對全區交通亂象特別是機動車不按規定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整治,在重點時段、重點道路、重點區域開展專項整治,依托日常巡邏和定點值守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對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的管理,做到見違必糾,進一步改善靜態交通秩序,每月底定期通報整治情況。
2.開展機動車數據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交通組常態化開展全縣所有機動車車型及數量的摸底和統計工作,進行分門別類臺帳管理,每月底定期更新數據,對摸底出的全區“僵尸車”提出處置辦法。
3.開展機動車泊位數據摸底。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全縣所有類型機動車泊位數據摸底,進行分門別類臺帳管理。
4.開展機動車停車場的智能化改造及數據接入。20xx年12月31日前,建設組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停車場改造接入計劃,按照“先公后民、先易后難、先急后緩、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停車場智能化改造和數據接入,優先接入中心城區的停車場數據,特別是中心城區醫院、學校、商業綜合體、公園周邊停車場數據;重點建設中心城區停車堵點、熱點區域的誘導屏。
5.召開總結大會。20xx年1月31日前,智慧停車體系第一期建設完成,召開全縣智慧停車體系建設總結大會,總結建設經驗,推進工作深入。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安義縣智慧停車建設推進領導小組,建立溝通會商聯動推進機制,統籌全縣停車資源發展和監管,協調解決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智慧停車建設工作的協調推進和監督指導。組長由縣委副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分別由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司法局、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科技工信局(縣大數據中心)、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通局、縣林業局、縣市監局、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縣稅務局、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縣消防大隊、縣住房保障中心、縣城投集團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領導擔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城投集團,辦公室主任由縣城投集團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縣發改委、縣公安局、縣科技工信局(縣大數據中心)、縣城管局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和智慧停車平臺系統前期工作;指導、協調智慧停車平臺建設管理,組織起草相關標準規范,統一協調停車場(位)、設施改造、建設。
(二)實行目標責任考核。各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加強對本方案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對未完成任務目標的部門依法予以責任追究。
(三)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向社會宣傳智慧停車的知識、作用和工程進展情況,指導市民正確認識智慧停車平臺,擴大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樹立停車付費、合法停車意識,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12
為營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車輛停放環境,確保廠區交通安全和順暢,現就各類車輛的停放點作如下規定:
一、非機動車(指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員工的非機動車一律停放在廠區東側停車棚內,B棟宿舍樓側面的停車棚只允許在公司住宿人員并在辦公室登記的車輛停放,否則將對其鎖扣并給予每次50元處罰。
二、機動車
1、所有機動車進入公司大門都需要憑停車證,(公司公務車輛,來訪領導車輛,參觀車輛除外),如停車證遺失要及時告知辦公室補辦,工本費自理。
2、辦公樓前的停車位只允許停放公司公務車輛、集團車輛、有關單位前來公司辦理公務的'車輛和客戶車輛。
3、在公司住宿的員工私家車,按指定車庫、指定車位及區域停放,不得以各種理由侵占他人車位,否則以亂停亂放處理;來訪家屬車輛、外單位施工車輛和送貨車輛(進入公司前務必在門崗辦理相關手續),有序地停放在辦公樓后面或B棟宿舍樓后面的停車位內(以停車證上所規定的停放區域為準)。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員工私家車,一律停放在辦公樓后面、B棟宿舍后面及其他區域剩余的停車位內。
辦公樓和B棟宿舍后的車輛必須有序停放。(以停車證上規定的停放區域為準)
四、公司C 、D棟樓下車庫,按指定車輛號牌對號入庫,其他車輛或物品不得停放(擺放)在本車庫內。
五、所有車輛都不得進入生產區域內,需要進入的必須辦理好相關手續,對沒有辦理手續進入生產區域的將給予當班保安每次100元罰款,產生的后果由其承擔一切責任(公司發貨車輛除外)。
六、對公司員工機動車輛不按規定停放的,由保安張貼通知單在其車窗上,當月由人事部門從車主工資中扣款100元;對違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罰款200元,中層以上干部追扣一分。
對外來車輛由保安張貼通知單在車窗上,每次罰款100元,保安在處罰前不得放行。
七、對破壞鎖具,拒不接受處罰,情節惡劣者,一經查實,將處以兩倍罰款并通報批評。
八、對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的保安,給予適當的獎勵。
九、本規定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正式實行,由公司保安執行,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監管。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13
第一章
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適應機動車停車需求,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內機動車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為不特定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除外)。
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為本單位、本住宅區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范圍內為停放機動車依法統一施劃的停車場所。
第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組織實施,對本市停車場使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規劃、建設、城管執法、交通運輸、價格、工商、財政、稅務、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停車場相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停車場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確保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第六條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在符合規劃、環保、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公共停車場的用地供給和資金投入,在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條本市實行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管理。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停車誘導系統、停車自動計時收費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聯網管理規定和有關標準,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章
第八條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停車需求狀況,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建設、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停車場專項規劃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依法定修改程序進行審批。
第九條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遵循節約利用資源和停車需求調控原則。
城市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換乘中心應當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應當按照停車場配建標準和相關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
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應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情況和城市停車需求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條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對不符合停車場專項規劃和配建標準的建設項目,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設的停車場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已竣工驗收的公共停車場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調整城市規劃需改變公共停車場用途的,應當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后進行審批。
第十二條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產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應當采取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專業管理單位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公共停車場建設單位或者經營管理者應當自公共停車場竣工驗收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申請公共停車場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備案申請書;
(二)土地、房屋使用權屬證明和公共停車場已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內場地總平面圖及規劃藍線圖復印件;
(四)停車場泊位布置圖和場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圖;
(五)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身份證明;
(六)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
公共停車場收費的,還應當提交停車場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公共停車場停車泊位設置情況等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提前1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公共停車場確需停業、歇業或者停止使用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已開通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功能區域的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對社會公眾實時公布。
第十六條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停車場標志;
(二)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服務時間;收費停車場還應當明示收費標準;
(三)確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訊設備及交通安全設施、電子監控設備等防盜、防破壞系統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實車輛停放、安全保衛、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
(六)定期清點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可疑車輛,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依照規定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禁止在公共停車場內從事影響機動車停放的其他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公共停車場實行收費的,其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性質、不同類型,依照有關規定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其收費應當遵循城市中心區停車收費高于非中心區停車收費的原則。
公共停車場收費應當執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收費發票。具體收費標準由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制定。
第四章
第十九條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專用停車場,應當首先滿足單位、業主等的停車需求,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已建住宅區內規劃建設的專用停車場不能滿足住宅區業主停車需要時,經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可依法向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住宅區內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場地設置為停車場,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不得占用綠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停車,為社會提供免費或者收費停車服務;其中向社會提供收費停車服務的,其管理參照本辦法有關公共停車場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專用停車場應當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消防、防盜等設施,并保持其正常運行;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指揮車輛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條停放公交車輛、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的設置應當符合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對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設置進行規劃編制、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征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
設置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公交車輛停車場、客貨運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狀況,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設置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障礙。
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編制應當遵循以下準則:
(一)符合區域道路停車總量控制和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總量控制要求;
(二)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能力相適應;
(三)區別不同時段、不同用途的停車需求。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時,應當進行專家論證,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并進行公開聽證和社會公示。未經上述程序,不得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六條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暢通;
(二)保障各類車輛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約利用道路資源,提高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
(四)按照國家標準劃設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標志和標線;
(五)符合國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規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條下列區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臨時停車的地點;
(二)機動車雙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8米、單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劃的區域或者路段。
距路外停車場出入口50米內原則上不予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八條市區范圍內人行道區域不再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施劃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清理。
本辦法所稱人行道,是指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范圍內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條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與建筑物外緣之間的開放式場地,沿街經營單位可以用于臨時停車并自行管理,但不得違反《長沙市城市容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
人行道與上述開放式場地相連接無法明顯區分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規劃、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采用標線等專業措施加以區分。
第三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使用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估,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況和相關街道、社區意見,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予以及時調整,并向社會公示。
已施劃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整準予停車的時段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符合施劃技術標準或條件的;
(二)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擴建及維修、養護的。
第三十一條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確定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并定期進行評估和調整:
(一)路內停車高于路外停車;
(二)城市中心區停車高于非中心區停車;
(三)交通繁忙區域停車高于交通非繁忙區域停車;
(四)交通高峰時段停車高于交通平峰時段停車。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關收費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二條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標線停放機動車,并按停車實際占用的停車泊位數繳納停車費用。
第六章
第三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依法對停車場進行監督檢查。
社會公眾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未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履行備案、報告義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0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物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1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對違反規劃、建設、工商、價格、交通秩序等有關管理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在市區范圍內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相關規定,致使建設項目的配建停車場達不到配建標準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管理職責的情形,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第四十條本市各縣(市)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的車輛停放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14
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院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如下規定:
1、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總務科為機動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車輛使用、停放、維修、油料采購、發放、結算、司駕人員的交通法規教育培訓及證件、各種費用辦理的管理職能。
3、車管員對汽車使用實行統一調度,車輛調度人員要積極配合分管院長加強對車輛的使用、停放、維修等事項的管理,及時了解所管車輛的動向,建立相關臺帳,實行不定期檢查。
4、車輛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所管車輛的性能及其用途,未經請示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120”值班車輛用途。確因工作需要改變車輛用途的,由總務科書面向分管院長請示經同意后方可改變,并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其原用途,未經請示,私自改變車輛用途的,發現一次,扣派車人500元,駕駛員300元,累計三次,駕駛員扣發一個季度效益工資。
5、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派車本著“先急后緩、保障重點”的原則:
(1)管理人員必須保證“120”24小時正、付值班車輛的需要,不得有誤
(2)如遇搶險、救災或突發事件,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參與搶救工作
(3)市內用車由車輛管理員開出車單,出市用車需管理人員請示分管院長同意后方可,根據行車路線和駕駛員的.情況開出派出車單,所有用車必須做好記錄,沒有派車單不得報銷過路費、油費、行補費,無派車單發現一次,責任人和駕駛員均扣50元,駕駛員擅自用車,發現一次扣500元。
6、院、考核辦對機動車輛實行分級檢查制度,考核辦必須對所有車輛做到每月檢查一次;總務科機動車輛管理人員必須對所管車輛做到每星期檢查一次,駕駛員必須對所駕車輛做到日檢三次(行駛前、行駛中、行駛后),嚴禁車輛帶病出車,若發現一次,當月考核扣10分。各檢查單位及人員要建立臺賬,以便隨時了解車況,發現一次未檢或漏檢,當月考核扣一分。如因車況不明或駕駛員處置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按公安交管部門認定責任的大小由駕駛員進行賠償。
7、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要及時報警,嚴禁自作主張,私下解決,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和當事人承擔,駕駛員負主要責任以上的(含主要責任)。暫停駕駛車輛,待事故調查處理后作出結論。
8、安全行車,遵守交通法規。
(1)駕駛人員駕駛車輛一年中安全無事故,由醫院發給1000元的安全獎;
(2)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行車中違章罰款,一律不得予以報銷。
9、機動車輛必須嚴格按指定位置停放,沒有管理人員的通知不得隨意改變,違者發現一次當月考核扣2分。
10、駕駛員必須服從汽車調度員的指揮和日常管理,虛心接受安全教育,認真填寫工作日記(時間、地點、出車后里程數、車況、用車人),保管好派車單,每次用車完畢后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車輛,并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駕駛員通訊設施必須保證全天候暢通。不服從管理、不做記錄、不按規定位置停放車輛的,發現一次,當月考核扣2分。
11、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整潔,總務科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違規一次,當月考核扣2分。
12、機動車輛的維修實行分級管理,機動車輛有故障后,駕駛員要及時向本級管理人員報告,確需維修的由本級管理人員簽字后報分管院長審核辦理。
13、總務科、考核辦每年對各車用油核定一次,每季公布各車輛用油和修理情況,對油料核定數節油的部分析成現金按40獎勵給個人,超標部分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因駕駛員使用不當,造成的機械修理,費用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弄虛作假產生的修理費用除由當事人承擔外,并處修理費兩倍的罰款。
14、行政用車憑出車單、發票和里程表實際讀數按0.15元/km享受里程補貼,但需經管理人員核實,報分管院長批準后實施。
15、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的在醫院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但車輛不得在外過夜。同時必須按照用車程序,填寫用車申請單,報分管院長批準后方可用車,職工因私用車應交納相關費用:
(1)汽油費:轎車0.5元/km,面包車0.8元/km,車輛出庫里程即為起點,入庫里程為終點
(2)過路費、停車費一律由用車人自理。
以上費用可以在用車前預付:也可以在用車后及時交納,或者從用車人當月工資中扣減。
(3)職工私人用車以下情況免收費用:職工本人及其直系家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兒女)因病接送、婚喪用車。
16、本規定自20xx年六月一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15
根據《省紀委監委關于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安排》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號)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我市停車場運行管理領域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亂收費等突出問題,持續深入開展整治、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全面普查
根據省委主要領導關于領導駕駛艙系統建設要求,按照“底數清、情況明、一張圖、一本賬”的總要求,全面摸清安陽市有關縣(市)、區所轄區域公共停車場、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專用停車場的數量底數,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及領導決策提供數據支撐。普查采取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即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普查,沒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由轄區政府負責普查:
1、全市審批、備案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責任領導:馬紅賓;
2、全市停車場規劃許可情況普查,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領導:寧紅亮;
3、全市道路內停車泊位普查,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責任領導:楊慶兵;
4、全市各大商場、賓館、飯店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責任領導:劉健;
5、全市汽車站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交通局,責任領導:李亞非;
6、全市醫療系統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衛健委,責任領導:王永斌;
7、全市教育系統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責任領導:黃艷;
8、全市的文化、體育場所、旅游景區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責任領導:薛文明;
9、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中心,責任領導:郭用周;
10、全市各小區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房產事務中心,責任領導:楊慶兵;
11、全市銀行的停車場普查,責任單位:市金融局,責任領導:孫建國;
12、其余停車場由轄區政府普查,責任領導:各縣(市)、區政府縣(市)、區長。
普查數據統一報至轄區政府,由轄區政府負責匯總后,紙質版蓋章和電子版上報至市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面簡稱市專項整治辦公室)。
(二)認真排查
排查的問題停車場和停車泊位的內容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私用公共資源和利益輸送“腐敗”問題;
2、政府資源的公共停車場是否收支兩條線;
3、是否存在無照經營,私設停車場收費問題和亂收費、強制收費的“黑停車場”問題;
4、是否通過合法合規程序取得運營收費資格;
5、收費停車場是否在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公示牌,并按照公示牌收費;
6、是否存在收費后不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問題;
7、收費人員是否統一著裝,佩戴明顯標識;
8、是否存在占用綠地、河道設置停車場,是否是違章建筑設置的停車場;
9、是否規劃為其他用途,現私自改變性質設為停車場,或者規劃為停車場現改變為其他用途;
10、其他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廣體旅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住建局、市金融局、轄區政府要對照上述排查內容,認真排查負責普查的停車場、停車泊位是否存在上述問題。排查結果統一報至轄區政府,轄區政府匯總后紙質版蓋章和電子版上報至市專項整治辦公室。
(三)舉報收集。各責任單位要暢通問題投訴舉報渠道,向社會公開單位投訴舉報電話、舉報郵箱。各責任單位派駐紀檢組要認真做好群眾投訴舉報辦理工作,要對投訴舉報內容及時核實,情況屬實的登記受理,納入問題停車場整改臺賬,整治完成后及時向投訴舉報人反饋。
(四)深入整改
對排查出的問題停車場及相關問題,各有關單位要依據職權認真梳理歸類,逐個建立整改臺賬,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逐項抓好整改。市專項整治辦公室要結合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依據問題臺賬認真檢查督導,確保問題真正整改、落至實處、取得實效。
(五)完善制度
全面深入分析問題原因,找準問題癥結。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和市交通局共同出臺安陽市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相關文件,建立安陽市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制度,完善長效管理機制,規范公共停車場的運行管理。
三、整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7月25日至8月5日)。出臺《安陽市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召開有關縣(市)、區和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商務局、市文物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交通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文體旅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房產事物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全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學習領會相關文件精神,動員、安排整治工作任務。
(二)全面普查排查(8月6日至8月21日)。各有關單位按照整治任務要求,全面開展停車場的普查和問題停車場的排查,摸清全市停車場數量底數和問題停車場情況。梳理歸類、填表統計按照“先市區后縣市,先收費、后不收費”的順序歸類統計。安陽市-縣(市)、區城市公共停車場統計表(附件2)、安陽市-縣(市)、區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統計表(附件3)、安陽市-縣(市)、區城市專用停車場統計表(附件4),由各轄區政府把關后以紙質版蓋章和Excell電子格式于8月24日前報送至市專項整治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8月22日至10月31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各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對排查出的問題停車場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問題件件整改落實。各有關縣(市)、區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問題臺賬(附件5),自8月份起,每月12日前更新報送一次進度。專項整治問題臺賬要加蓋公章,同時上報Excell格式電子文檔至市專項整治辦公室。市紀委監委將成立專項檢查小組,對全市城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及人員進行問責。
(四)總結評估(11月1日至11月20日)。對全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的效果進行定量和定性評估,完善停車場管理辦法和健全停車場運行管理制度。各單位進行工作總結,上報經驗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成立組織。城市停車場收費問題是當前人民群眾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各有關單位務必要強化思想認識,克服完任務和敷衍應對、走過場的不當思想,切實把這項工作列入單位黨組議事日程和重點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和落實。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單位主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抽調精干力量進行推進,要做好必要保障和協調、配合工作,確保整治任務較好完成。
(二)制定方案、有序推進。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確保此項工作有序、穩妥推進。
(三)明晰任務、落實責任。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由市紀委掛牌督戰,各有關單位要在整治方案中明晰任務、明晰責任,確保責任到人,一級帶著一級干,一級干給一級看。對排查發現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內問題,要以公函形式交辦處理,不得以問題不在本部門職責范圍為借口遲滯問題整改。各有關責任單位要明確一名科級干部作為此項工作的聯絡人(附件6),并按時間節點及時報送相關信息。聯系人名單8月10日前報送.
(四)多措并舉、認真整治。負有整改任務的責任單位要對排查出的整改問題,采取掛牌督戰、限期拆除、停業整頓等方式認真進行整治,確保整改到位。
(五)加強督導、確保效果。市公共停車場運行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結合市紀委監委有關處室,采取明查和暗訪的形式對各有關單位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對整治工作不實、不細、進展緩慢、普查不準確、臺賬數據上報不及時等問題通報批評,對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推動不力、搞數字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相關文章: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05-24
停車場管理運營方案12-17
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12-28
停車場管理運營方案05-22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05-21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12-23
【實用】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07-02
停車場管理運營維護方案12-23
[熱門]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06-14
[通用]停車場運營管理方案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