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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工作章程(通用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章程頻頻出現,章程是作用于組織內部的規范性文書。想擬章程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會工作章程,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生會工作章程 1
第一章總綱
一、院學生會組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校紀校規的基礎上,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根本宗旨,遵循“為學校教學科研服務,為學生成長成材服務”的指導思想,利用課余時間,創造性的開展理論教育、學術研究、科技創新、實踐服務、文化藝術、體育休閑等豐富多彩的活動,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趣味性、群眾性,不斷提高我院學生綜合素質,為同學們的全面成材服務。
二、院學生會堅持“在溝通中了解,在了解中溝通相融,在規范管理中發展”的工作宗旨,秉承“誠信明禮、嚴謹求實、團結合作、開拓創新”的優良工作作風,以監督、管理、服務、協調為工作理念,協助校團委全方位指導我院學生工作和學生活動。
三、院學生會積極充分發揮我校共青團工作“一體兩翼”的核心基礎作用,確保學生會的價值最終在廣大學生成員中實現,并積極推進我院學生會工作朝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學生會活動特色化、專業化的方向發展。
四、院學生會是一個以提高大學生自身素質,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宗旨的群眾性學生組織。它通過開展高品位的校園文化藝術活動,全面提高廣大學生成員的綜合素質,促使其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高素質人才。
第二章院學生會的功能和職責
湘潭大學能源工程學院學生會是在院黨委,院學生工作科領導下的學生群眾組織,是湘潭大學學生會的下級組織;是學生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組織和領導集體。院學工科受院黨委委托對其進行管理和各種指導。
院學生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在院黨委的領導和學工科的指導下,帶領和組織廣大同學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學校、學院各項規章制度,推進學校改革進程,促進同學德、智、體的全面發展;
(二)做好院領導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做還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工作,幫助學院領導進行工作,協助學院有關部門搞好管理、積極開展活動,為同學們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和氛圍;
(三)搞好與校學生會的聯系,加強我院和校本部的溝通和交流;
(四)加強橫向聯系,廣泛的了解其他院校的各種信息,學習先進經驗,取長補短。
院學生會根據各種需要設主席、副主席、分會主席、分會副主席共同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下設辦公室、學習部、紀律部、生活部、女生部、校園文明督察隊、護校隊、體育部、權益保障部十五個部門,班委會為院學生會的基層組織。
一、主席團
主席團全面負責主持院學生會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帶領學生會向穩定,積極的方向發展。
2、負責整個學生會工作的整體規劃和統籌安排;對學生會舉辦的大型活動負責。
一、主席團
主席團全面負責主持院學生會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帶領學生會向穩定,積極的方向發展。
2、負責整個學生會工作的整體規劃和統籌安排;對學生會舉辦的大型活動負責。
3、主持制定學生會的日常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主持主席團會議、部長(主任)會議。
4、協助院團委組織好學生的各種關系,抓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
5、協調學生組織之間的各種關系,檢查督促各部門的工作。
6、關心學生思想、學習、生活,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
7、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務。
8、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校時,履行主席職責。
9、提高成員意識,加強學生會內部干部隊伍建設,提升成員的競爭力和創新力,使其在工作過程中學會做人,學會做事。
學生會分會主席職責和義務:
1、協助主席開展好學生會全面工作,執行主席分配的任務,提議學生會重大事務、事項。
2、明確責任分工,做好本年級分管部門的組織工作,深入開展主管部門的各項工作和活動,并及時向主席團匯報。
3、主席不在校時,受主席委托履行主席職權。
4、向學生會例會匯報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分擔主席的日常事務工作,保證主席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考慮全面工作。
一、辦公室
院學生會辦公室是一個以書面文字工作為主,在學生會各部門中起到主導作用的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起草、制定學生會文件、制度;收發學生會信件,文件及通知。進行學生會各種文件和各項活動資料的收集和存檔工作。
2、負責學生會財務管理,監督學生會資金運營情況。
3、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監督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收集各部門工作匯報,并負責審核,整理存檔負責學生會各種文件的規范統一。
4、安排辦公室值班人員,及時聽取學院同學意見并處理或向有關部門反映,接待來信、來訪。
5、負責周評、月評工作以及通報、打印資料等工作。
6、負責同其它部門共同做好與學校其它院系之間的橫向聯系。
7、負責院學生會有關會議、活動的考勤工作。
8、協助主席團制定學生會章程及相關規章制度。
二、學習部
學習部主要是以“營造良好的學習風氣,共建良好學習氛圍”這一主題開展工作的,其主要職能是:
1、協助學校、學院及有關部門經常性地開展教與學質量的檢查和學生上課出勤率的`真實情況,組織師生教學研討,搭建師生交流的平臺。
2、組織收集、反映并幫助解決教學中的有關問題,及組織開展全院性的有利于專業學習的各種學習研討、交流活動。
3、積極開展各種學術活動,促進良好學風的形成。
4、積極配合并完成學工科、教務科有關學習方面的事項。
三、紀律部
紀律部是學生會的重要部門之一,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維護學院內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并為學生會開展全院性大型活動提供安全保衛工作,維持活動秩序。
2、不定期下寢檢查紀律,負責早上執勤,處理突發事件。
3、加強本院保衛科、學工科、宿舍辦的聯系,督促同學們自覺遵守學校、學院規章制度。
4、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協助保衛科等部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提醒同學們注意防火防盜。
四、生活部
生活部主要是協助學院有關部門做好學生宿舍、教室、食堂的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調查學生宿舍內公共財產損壞情況并上報。
2、協助學院對學院內食堂進行管理。協助勞衛部、自管會、女生部等相關部門對宿舍衛生及相關問題進行聯合大檢查。
3、反映學生活動中的有關問題,與有關部門做好膳食民主管理監督。
4、每個寒暑假前組織學生有序地購買火車票,協助學工科發放學生生活方面的各項物品。
5、組織開展優化學生活動環境的各種評比、競賽活動。
五、體育部
體育部是學生會不可缺少的部門之一,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動員組織全院同學參加群眾性的體育活動,強健體魄,豐富生活。
2、負責對外體育文化的交流以增進與兄弟院系的友誼。
3、積極配合學院相關工作,為學院、學校承辦的大型體育賽事服務。
六、女生部
女生部是一個以服務女生為宗旨的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協助學院做好女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針對女生特點,了解、收集、反映并解決全院女生學習與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3、積極組織和開展適合女生特點,促進女生健康成長的各項活動。
七、文娛部
文娛部主要負責策劃各項晚會,其下屬機構有藝術團,是學生會中最具有活力的部門之一,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協助學校有關部門在學生中積極開展各種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
2、負責院內外節目演出與交流。
3、動員、組織全院同學參加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活躍校園氣氛,豐富校園生活。
4、組織藝術團排演精品節目參加文藝匯演,積極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生活。
八、勞衛部
勞衛部是學生會下屬職能部門之一。其部門精神是“寢室文明系著你我他,大家一定把它帶回家”,其主要工作職能:
1、配合學院學工科、后勤科,做好寢室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對全院各班級衛生檢查結果進行統計,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供優秀班級評比的衛生資料,并每周將檢查結果向全院通報。
3、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九、勤工助學部
勤工儉學部是一個舉足輕重的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了解信息:及時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各班貧困學生的具體情況。
2、安排人員:根據各班貧困學生的具體人數和實際工作崗位安排具體人員。
3、工作分配:根據工作人數和工作區域,分配具體工作任務。
4、日常檢查:勤工儉學部安排內部人員對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出獎罰記錄。
5、工資發放: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獎罰制度,對各勤工儉學人員的工資進行擬造及發放。
6、工作配合:勤工儉學部積極配合學院、學生會舉辦的活動,參與具體活動的組織、策劃,及后勤工作等。
7、對外聯系:爭取讓勤工儉學部成為外界與學院的中間橋梁,讓更多的貧困學生有機會走出學院,走上社會。
十、就業指導部
就業服務部宗旨是協助就業辦提高畢業生的職業素質,為畢業生找到理想工作提供一個平臺,同時也讓非畢業生及時了解人才市場的動向為其職業規劃提供依據。其主要工作職能是:
1、聯系人才市場,獲取大型人才招聘會的信息及人才市場供需的發展動向。
2、適時邀請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成功人士和自主創業模范到我院演講。
3、協助校就業指導處和院就業辦搜集與我院有關的招聘信息。
4、完成學工科交代的其他任務。
5、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做好工作。
十一、國旗護衛隊
國旗護衛隊直屬于學生會,是學生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但它有別于其他部門,它是一個組織性、紀律性很強的集體,并有著半軍事化管理。也是直接反映學院精神風貌的重要窗口。其宗旨是:同升一面旗,共愛一個家。主要職能是負責每周一及大型活動的升旗儀仗式和維護秩序等工作。
十二、自管會
自管會全稱學生自我管理委員會,它要負責管理同學們的日常生活,如寢室衛生、紀律、晚歸等情況。它以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為宗旨,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為原則,是學生會最大的一個部門。
辦公室工作職能:
1、協助主任組織各次大小會議。
(1)會前認真傳達該次會議精神,供給與會人員參與討論,以此提高工作效率;
(2)會間與紀保部合作維持會場紀律并做好考勤工作,重點是做好會議記錄,對無故缺席的給予相應的處分;
(3)會后同衛生部一起打掃會場衛生,并及時整理會議記錄。
2、根據《院自管會干部考核制度》對各位干部的平時工作表現進行嚴格打分,每學期期末進行最后統計,該分數與各項評優、評獎直接掛鉤,具體考核項目概括為:
(1)參加各次會議情況;
(2)值班情況;
(3)平時工作情況。
3、配合紀保部、棟管部、衛生部作好每日統計工作,并將其最終結果打印出交由宣傳部公布并把有關資料交由院學生會辦公室存檔。
4、及時完成各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5、負責自管會各部門的資料打印、整理及歸檔工作。
6、填寫通報單并交由自管會主任審核,然后分發給相應班級。
棟區管理部工作職能:
1、負責日常查寢、整理查寢結果的工作;
2、時刻關注各棟層各方面的情況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有關事宜;
3、協助衛生部加強對寢室衛生的檢查;
4、深入宿舍內部調查,及時解決同學們待處的日常生活問題;
5、宿舍出現緊急情況第一時間向上級領導匯報。
紀保部工作職能:
1、負責宿舍區晚歸人員登記;
2、對宿舍區進行檢查,杜絕違紀事件發生;
3、積極配合衛生部、棟區部的管理工作,對棟層長的工作進行考核;
4、督促同學們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對違紀學生進行幫助教育,提高認識,勸其改正,并積極向上級領導反映宿舍紀律方面的情況,協助學院管理。
各部門除以上主要職能外,還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及開展內部活動。總之,學生會應以積極向上的形象示人,以主人翁的態度工作,努力為學院,為同學搭建一個良好的服務平臺。
第三章檔案管理制度
為便于學生會工作的開展,為學生會有一個全面的管理制度和優良的發展前景,特制訂湘大職院學生會檔案管理制度:
一、學生會活動及各部門開展各類重大活動,需先將活動策劃書由主席團審查,并提交學工科討論通過實施。工作進行完畢,需寫出工作總結及匯報,以及財務管理清單,并將管理的材料匯總到辦公室。
二、學生會的檔案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和維護,各部門應賦予積極配合。
三、學生會辦公室對檔案借閱者,應經主任同意并予登記,借閱人員要注意保護檔案資料,不得在文件資料上任意折疊和涂改,更不得拆散或帶走。
四、學生會檔案材料原則上不準借用,確需借出者應經辦公室主任報分管檔案管理主席團成員,并嚴格履行借應登記手續,登記時應注明借閱人員的姓名,所屬單位,聯系地址和電話,節約內容和時間及有效證件復印件和責任說明等。檔案歸還時,檔案管理人員須認真細致檢查,確定無誤時再及時歸檔保存,如造成檔案材料損壞或遺失將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學生會主席和辦公室負責人應對檔案管理工作采取期間和年檢的核查制度。對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劃和執行進行監督,并依據檔案材料的遺損程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四章各項文件管理制度
為規范學生會檔案管理制度,提高學生會個部門工作相率,以便于校、院領導視察學生會工作情況,學生會特制定如下文件管理制度:
一、工作計劃與工作總結
1、各部門每學期開學后兩周之內需交學期工作計劃,期末最后一次例會前交學期工作總結。
2、每月第一周之內交本月工作計劃,最后一周交工作總結。
3、工作計劃與總結分別一式四份,以便存檔,并在工作計劃與總結末注明具體年、月、日。
二、活動策劃與活動總結
1、各部門活動計劃與總結需一式四份以便存檔。
2、活動獲獎名單一式四份,總結里需注明總負責人、負責人、工作人員和獲獎者的班級、姓名。如有圖片資料也應交辦公室存檔。
3、每部門的活動策劃及總結需在文件末注明具體的年、月、日。
4、各項活動電子檔案需存檔到學工科各指導老師處,以便老師了解各項活動情況。
5、在活動結束之后必須把活動策劃書、活動總結、獲獎情況、活動參與人員及工作人員名單交由辦公室存檔。
三、文件格式和規格要求
1、文件規格:A4紙
2、格式:標題:二號正文:四號四、各類資料
辦公室要求上交的資料必須在辦公室人員要求的值班時間交到辦公室,否則按遲交或缺扣部長干部考核分。
五、文件考核制度
1、如不符合文件格式等要求,以缺交論處。
2、遲交兩次者買飲用水一桶,并扣2分每次。
3、缺交一次者買飲用水一桶,并扣3分每次。
第五章財務管理條例
學生會辦公室為規范學生會財務管理,針對內部財務等有關問題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辦公室財務人員負責學生會范圍內的帳目以及資金管理,同時進行預算監督控制。各部門禁止私設小金庫。
二、辦公室財務人員應該認真負責,對每一筆出入的資金都要嚴格把關并且仔細登記,做到帳目清晰。
三、由辦公室財務人員控制學生會的經費,一律不外借若發現外借現象,所有相關后果由此財務人員一人承擔。學生會的資金只能用于學生會內部活動。
四、學院所撥的院學生會活動經費用于全院學生舉辦各種宣傳、學習、科技、文化及福利等活動,以及學生會一些日常工作開支。
五、各個部門在組織每項活動前,在經主席團審批統一的活動經費范圍內,上報此次活動經費的預算書,經學工科領導同意及相關部門簽字后,方可到財務人員處核實執行。
六、學生會的花銷應該秉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并做到帳目兩清,資金到位,報銷落實。報銷應憑發票(或相關主管部門部長簽字的收據),不然一律不予報銷。報銷款想項應該真實,如果各發現報假帳,挪用公款的行為,立刻上報主席團處理。
七、有贊助的部門,經學院審批后,由辦公室財務人員統一管理,做到專款專用。贊助款僅被用于被贊助活動,不得挪為他用,不得浪費,一旦發現有此等情況,視情節嚴重程度給與處分。
第六章辦公室值班制度
為了嚴肅學生會值班紀律。加強學生會工作建設,提高辦事效率,完善學生會管理制度,特對辦公室值班制度作如下安排:
1、值班時間及地點為每周一至每周五中午12:30----13:30,1605教室,具體安排見值班安排表。
2、值班內容:
(1)接待來信、來訪、來電,聽取同學意見并及時處理或向有關部門反映。
(2)負責辦公室公共財物保管,未經許可不準外借財務,外借物品必須辦理手續。
(3)做好每日值班日志,詳細記錄當天工作情況及有關來電來函,負責聯系有關緊急事情。
(4)負責辦公室內衛生打掃等清潔工作。
(5)配合完成其他部門工作。
3、值班人員非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缺席,需嚴肅值班制度,凡因事因病不能參加值班者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寫好假條經當日值班負責人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請假。若在不可知的情況下,須補交相關證明材料(遲到、早退、缺席的按干部考核制度進行考核)
4、值班期間,必須遵守值班紀律,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做與辦公室無關的事情。
5、值班人員值班完之后,需打掃好辦公室內衛生方可離開,否則依《學生干部考核制度》每人次扣2分。
附錄:
針對值班出勤情況,結合干部考核辦法的有關內容,特對下述情況作出如下處理:
1、遲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缺席者一次扣5分。
2、未安排本部門值班的部長按缺席論處。
3、以上每個部門累計10分,其部門負責購買飲用水一桶。
注:考勤由辦公室人員負責,因上述情況扣滿五分的部門,將由辦公室人員向其部門收取買水經費。
第七章會議制度
為促進學生會工作順利開展,為協調各部門間的關系,提高辦事效率,特此對學生會常規會議作如下規定:
一、部長級以上干部會議于每周日晚上6:30召開一次,由院學生會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
二、各部門至少每周召開一次部門例會。并重要做好相關的記錄,整理成冊,每月末交由辦公室審閱,期末交辦公室存檔。如在院學生會辦公室開會,會后要整理好辦公室,打掃好衛生后方可離開。
三、各分會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并做好會議記錄。每月末交由院學生會辦公室審閱,期末交辦公室存檔。
四、與會人員務必對其通訊工具進行關機,不得在會議期間頻繁出入會場,影響會議的正常進行。
五、會議務必精簡高效,嚴肅認真,若無特殊情況,不得任意拖延會議時間。
六、會議應準時召開,各項會議要求參加者不得無故缺席、請假、遲到,特殊情況者除外(特殊情況包括:上課、考試、生病、公務外出)。請假必須在會前、會后24小時內向主席團或辦公室提交書面請假材料并經批準方可生效。部門例會請假必須由部長批準。
七、會議須有固定的會議記錄本及詳細的會議記錄,由辦公室專人進行文字記錄,會議記錄學生會辦公室存檔。
八、會議形成的決議,所有成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
第八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院學生會的任職學生干部應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上立場堅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有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思想覺悟,能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在同學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3、工作認真負責,勤奮踏實,能按時按質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4、具有民主作風,能密切聯系群眾,團結同學,能及時全面地反應同學的正確意見和合理要求;自覺接受同學的監督,主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有團結協作、吃苦耐勞、務實創新的精神。
6、學習刻苦,成績優良,能正確處理學習和工作的關系。
7、積極參加健康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和文化科技活動。
二、學生會干部換屆事項:
1、換屆為每年進行一次,時間為每年十月,并在此之前應進行為期十五天的換屆預備工作會議。
2、新任職學生會干部的選拔工作,須在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的前提下,采用推舉并輔助競聘演說的方式產生。
三、學生會干事聘用規則:
1、學生會干事的聘用分為兩部分,學生會直接招聘80%的人員,各個學生會成員推薦20%的人員,被推薦人員須接受學生會的考察。
2、各學生會成員應在學生會年度招收新成員大會結束時五天之內遞交推薦材料并協助辦理被推薦人員調任學生會工作手續。
3、應聘學生會干事可以采取自薦或各學生會成員、班級輔導員推薦的方式,報名應聘時須進行相關資料登記并填寫《湘潭大學能源工程學院學生會應聘表》,并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攜此表參加面試和筆試,考察合格后,經年級主任、學生會及相關負責人同意,進行登記注冊。
4、聘用的學生會干事,試用期為一個月,考核合格后,至此成為學生會正式成員。
5、學生會干部經正式確定后,如需增補、調整、免職或撤職等,都必須經過辦公室審議,主席團討論,由學工科最終確定。
6、學生會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再擔任學生會干部職務,應自動辭職:
(1)違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以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受到院級或以上的組織處理和處分者。
(2)在任職期間有兩門或兩門以上專業干課或三門以上課程不合格者。
(3)個人素質和道德修養水平低下,在校內造成不良影響者。
(4)影響內部團結協作,使工作不能順利開展,致使集體利益及聲譽受到損害者。
(5)以職權謀取私利,拉幫結派,經教育不改者。
(6)從事與其學生干部不相符的活動,冒用組織和他人名義進行活動,嚴重損害集體利益及聲譽者。
(7)不能勝任所擔任職務者。
(8)學校規定的不能擔任學生會干部的其他情況。
7、學生會干部自動辭職程序如下:
(1)學生會干部提出辭職報告,交學生會主席團。
(2)學生會主席團接到學生會辭職報告后,經討論最終決定,對確有不符合干部規則情形者,應準予其辭職。
學生會工作章程 2
第一章總綱
學生會是一種學生自己的群眾組織,同時它也是學校下設的機構之一,從屬學校領導,依照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章程開展工作。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是學生會的基本原則。自我管理是通過學生會這個機構對學校的學生進行管理;自我教育是通過學生會與學校領導的配合,利用各種形式和方法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的素質進行加強;自我服務是學生會通過具體的工作,對學生的要求、想法進行處理,或進行某些方面的實踐,以便更好地促進學生的發展。
第二章組織要領
一、學生會在學生中開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權力,同時,學生對學生會也有監督的權力,以及對于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的是否忠于職守、以身作則。
二、學生對學生會各部門開展的工作都有參與的權力。
三、學生會各部門職責
1、學生會主席:負責學生會全面工作,組織召開學生干部會,傳達學校各部門各項工作,定期聽取學生會干部的工作匯報,并向校團委和政教處匯報工作。
2、校學生會紀檢部工作內容:
(1)監督檢查各班學生的儀表儀容(包括指甲衛生,頭發標準,校徽佩戴,著飾著裝等)
(2)監督檢查各班學生的行為習慣(包括晨會紀律,早操、眼保健操,課間休息情況等)
(3)監督檢查各班教室衛生維持情況(包括講臺、黑板、地面、衛生角衛生等)
(4)監督檢查各班包干區衛生維持情況(包括走廊、、操場、墻面、垃圾桶衛生等)
2、校學生會宣傳部工作內容:
(1)定期組織各班宣傳委員制作黑板報專刊。并對各班黑板報進行統一拍照、留檔、打分和評獎。
(2)定期組織宣傳部成員,對學校宣傳欄進行布置。
第三章學生會干部任職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政治,思想進步,品質高尚,上進心強。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關心集體,團結同學,辦事公道,作風民主。
3、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成績優良,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能事事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
4、謙虛。謹慎不可利用自己是學生會干部的理由四處夸耀。耀武揚威。公報私仇。
5、有一定的組織能力,責任心強,善于調動同學們的積極性,有較強的全局觀念和協作精神。
6、工作積極主動熱情,勇于奉獻,敢于大膽管理,一絲不茍、大公無私,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7、多加聽取學生對自己的看法與建議,并對此進行分析總結,借以自我完善。
學生會干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免去干部職務
(1)違反紀律或學校有關制度,造成不良影響者;
(2)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不良后果者;
(3)工作問題較多,學生反映較大的
(4)工作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
(5)因能力所限,工作無明顯起色;
(6)對自己要求不嚴,表率作用差;
(7)學期考試成績出現明顯后退現象;(以班級名次為標準)
學生會工作章程 3
第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xx鎮xx社區在冊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60周歲以下戶籍人口從事小額信貸業務。
第二條 本扶貧互助社啟動資金30萬元,系財政扶貧投入。在保證財政扶貧投入資金保值增值的前提下,xx社區戶籍人口可以采取投入股金的形式參與扶貧互助社,以壯大資金實力。
第三條 本扶貧互助社產生的收益,一半用于互助社積累,增加資本總量;另一半用于彌補辦公開支、支付工作人員報酬、股利分配。
第四條 本扶貧互助社只采取抵押貸款方式向xx社區戶籍人口發放貸款。抵押物以房產證、土地證、林權證及其他有形資產為主。每一筆貸款均需落實業務負責人,業務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務必仔細把關,確保資金安全。業務負責人在審核貸款額度時,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能超過抵押物市場價值的60%。當信貸資金發生風險超期半年債務人仍未償還時,業務負責人無條件承擔還款責任。超期一年仍未還本付息的,本扶貧互助社有權單獨變賣或處理抵押物資。變賣所得扣除債務本息及變賣成本費用后的資金,全額退還給債務人;變賣或處理抵押物資所得資金尚不能償還債務人債務的,本扶貧互助社有對業務負責人及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
第四條 本扶貧互助社信貸業務權限為5萬元以下(含5萬元)。超過5萬元的,需申請縣級扶貧主管部門及金融主管部門批準。
第五條 本扶貧互助社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制度,月最低利率不低于千分之六,貸款期限一年之內。期滿后仍有貸款需求的債務人,在結清本息的前提下可以申請續貸。如法定貸款期限內債務人未結清本息的,將實行累進利率制度,利率也進一步提高,但月利率最高不超過千分之一十五。
第六條 本扶貧互助社實行信用管理,債務人需自行到人民銀行取得信用證明。對有信用不良記錄的'人員,本扶貧互助社一律不予放貸。
第七條 本扶貧互助社向債務人放款時,必須經業務負責人逐一審核簽字。業務負責人在完善相關手續后再交工作人員審查,工作人員審查后再交社區扶貧互助社負責人簽字,最后由鄉鎮扶貧互助社負責人(鄉鎮扶貧工作分管)簽字。工作人員、社區扶貧互助社負責人、鄉鎮扶貧互助社負責人重點審核業務負責人是否按章程辦理、是否完善相關手續,對債務風險不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抵押物資涉及夫婦雙方的,信貸人需出示結婚證,并經夫婦雙方簽字認可;抵押物資涉及信貸人全體家庭人員的,所有家庭人員均需簽字認可。
第九條 本扶貧互助社采取按期結息制度,每季度結息一次,在季度末必須及時結清。未按期結息的債務人,本扶貧互助社將按《銀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計入債務人個人信用記錄。
第十條 本扶貧互助社每年12月中旬或下旬召開一次理事會,法定的參加人員為理事會全體成員、全體股東、社區黨支部村民委成員、鄉鎮扶貧社業務人員及扶貧工作分管領導。會議需對本年度互助社資金流向及收益情況作全面匯報,按照本《章程》規定及時處理收益資金,及時總結經驗。會議還需詳細制定下一年度的利率,對下一年度相關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學生會工作章程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政教處,團委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凡本校學生承認校學生會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均可加入。
第二條 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為準則。
第三條 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遵循和貫徹學校的辦學方針。組織學生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全面和諧地發展。
2、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3、維護校紀校規。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4、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學生的聯系,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民主管理。在維護學校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第二章 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 學生會干部由校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不超過二學年。
第二條 學生會組織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書長一人,各部設部長一人,委員若干。學生會下設學習部、宣傳部、紀檢部、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技術部。
第三條 學生會分工
1、主席: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會工作。
2、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書長:協助學生會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導其開展工作。指導學生會制定工作計劃,并協助組織實施。
4、學習部:負責與各班學習委員共同研究、學習經驗介紹、學習展覽及知識競賽等。
5、宣傳部:負責與各班團支部做好宣傳工作,主抓廣播、報欄、櫥窗、黑板報。
6、紀檢部: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及違紀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7、生活部:負責組織、協調學生伙食方面工作,組織校內外公益勞動,召開生活委員會議。
8、體育部:組織開展各類體育活動。
9、文藝部:組織開展各類文藝匯演。
10、技術部:協助解決學校大型活動中的電腦操作等技術問題。
第四條 學生會向學校負責并定期向學校報告工作。
第五條 學生會職權
1、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2、組織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和決定任免學生會干部。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和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選舉辦法
第一條 每年十月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二條 主要議程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第三條 學生會領導機構侯選人由上屆學生會成員及各年級推薦產生。
第四條 選舉前對候選人要進行公示。
第五條 選舉時候選人要進行競選演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第六條 學生代表大會由初三,高中各班班長,學習委員,團支書組成。
第四章 附 則
第一條 各年級組設置學生會分會,組織上隸屬于學生會領導。
第二條 各年級組學生會分會的任務、組織、職權可依照本章程。
學生會工作章程 5
第一條郊南中學學生會是在校德育領導小組關心指導下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二條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熱情為同學服務,溝通學校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系,協助和促進學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根據學員的'需要,開展多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活動,為會員提高民主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4、做學校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代表學生參與社會事務和社會監督,代表學生參與學校教育與管理事務,維護校規校紀,協助學校創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優雅的學習、生活環境、積極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5、發展與兄弟學校的友好關系,加強與全校師生的聯系。樹立郊南中學學生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各級學生組織機構的職權劃分遵循在校學生會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原則。
6、組織社會實踐活動,積極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動,提高廣大同學與實踐結合、服務社會的自覺性,引導同學走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成才之路。
7、提高素質,服務同學,服務郊南,服務社會。以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思
想時時提醒、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樹立學生會在廣大同學中的威信。
第三條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四條學生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學生會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學生會一切決議和工作,有質詢、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第五條學生會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令和校規校紀;
2、遵守學生會章程,執行學生會決議;
3、積極參加學生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六條班委會是學生的基層組織,班委會由班長、宣傳、文體、生活、衛生等方面的委員,負責班里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本章程郊南中學學生會二零00年學生代表大會通過。
學生會工作章程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生會是全校大學生(本科生、專科生)的群眾性組織。
第二條本會在校黨委的領導和校團委的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本會歡迎來自其他方面的指導和調動,并注意協同研究生會開展工作。
第三條本會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湖北省學生聯合會章程,作為團體會員參加全國學生聯合會和湖北省學生聯合會。
第四條本會的基本任務和宗旨: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帶領同學努力學習,刻苦實踐,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疏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同學之間的民主渠道,及時收集和反映同學的意見和建議,在維護黨的利益、學校利益的同時,表達和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三)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學習、科研學術、文娛體育等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四)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五)增進各民族同學的團結,為中華民族的大團結做出應有的貢獻;
(六)加強與校內各有關單位的聯系,爭取最廣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與兄弟院校學生會組織聯系,增進友誼,交流經驗,加強合作。
第五條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二章會員
第六條凡取得我校學籍的在校大學生(受留校察看以上處分者除外)承認本會章程的均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本會工作運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有權要求本會支持和維護個人正當權益,要求本會反映對學校各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服從本會領導,完成本會安排的工作任務;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刻苦學習,奮發成才,創造性地完成學校規定的各項學習、科研和工作任務;
(四)關心、支持并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尊敬教職工,團結同學,維護我校榮譽。
第九條會員因各種原因離校,其會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條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校學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校學代會的代表由學生民主選舉產生,代表名額分配由上屆學生委員會討論決定。校學代會每二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常委會提議并得到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和黨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遲舉行。校學代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校學代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第十二條全校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準校學生委員會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三)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下屆校學生會委員;
(五)討論、審查和通過由學生代表大會決議的其他重大事項和有關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學生委員會不合適的決定。
第十三條全校學生委員會是本會在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對外代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生會。
全校學生委員會由當選為委員的會員組成,每屆任期二年,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它的任期相應改變。
委員會全體會議由常委會召集和主持,委員會全體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參加才能召開。
第十四條全校學生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學代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制訂和修改學生會工作職責,工作條例,學生會干部考核、任用和財務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選舉常委會;
(四)籌備和召集下屆學代會。
第十五條學生會常委會由學生委員會選舉產生,是學生會的領導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和全校學生委員會全部會議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召集全校學生委員會會議;
(三)選舉學生會主席、副主席;
(四)決定聘任和解聘學生會秘書長、副秘書長,秘書長由專職團干兼任;
(五)審議和批準學生會主席團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經費使用情況報告;
(六)批準任免學生會各職能部負責人,學生會成員和機構。
第十六條學生會常委會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書長和常委委員9~11人組成,學生會常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以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常委會議或常委擴大會議由學生會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條學生委員會下設:秘書處、學習部、科技部、生活部、宣傳部、文藝部、女生部、治安保衛部、國旗班、對外聯絡部、第二課堂部、體育部等職能部,根據工作需要可由常委會對本機構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八條本會實行主席領導下的部長負責制,在學代會閉會期間,學生會常委會卸職由學生委員會選舉增補,各部部長卸職可向常委會推薦下任候選人,由常委會任命。
第四章院(系)學生會和班委會
第十九條各院(系)學生會為本會下屬組織,接受本會領導,并在各院(系) 黨總支的領導和分團委的指導幫助下,依照學校規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十條各院(系)學生會應執行全校學生代表大會的決議,認真完成校學生會布置的任務,根據本會宗旨,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院(系)學生會主席在任職期間為當然的校學生委員會
委員,卸職后也相應退出校學生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院(系)學生代表大會一般每一至二年舉行一次,由院(系)學生會提議報校學生會批準后方可舉行,院(系)學生代表大會主要行使以下職權:
(一)審議和決定院(系)學生會的工作方針和重大工作事項;
(二)選舉院(系)學生委員會和工作領導機構;
(三)修改院(系)學生會章程。
第二十三條院(系)學生會工作領導機構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書長協助工作。下設職能部門參照校學生會機構結合院(系)實際情況進行設置。
第二十四條院(系)學生會工作領導機構人選經校學生委員會批準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學代會閉會期間,學生會工作領導機構調整要報校學生會批準并任命。
第二十五條班委會是本會的基層組織,直接接受各院(系)學生會領導,班委會由全班同學選舉產生,任期一學年,可連選連任,班委會設班長、副班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文藝委員、體育委員、治保委員。班委會應該團結全班同學,保證校學生會、院(系)學生會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依照學校規章和班委會工作條例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五章學生會干部
第二十六條各級學生會干部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優良的學習成績,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自愿為同學服務并在同學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條各級學生會干部必須做到: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領導,擁護改革開放,思想上要求進步,積極參與學校建設;
(二)樹立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思想,嚴格要求自己,充分發揮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積極主動,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三)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完成各項工作,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學習成績優良;
(四)密切聯系群眾,廣泛團結同學,自覺接受同學的監督,善于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二十八條各級學生會組織要關心和培養學生會干部,每學期將其工作情況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組匯報,廣泛聽取同學意見,對優秀學生干部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稱職的干部予以免職或撤職。其工作績效記入學生檔案
第二十九條各級學生會干部如要求辭職,需正式提出申請,分別由校學生會常委會或各院(系)學生會討論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生會。
學生會工作章程 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學生會的管理,加強學生會組織自身的建設,建立民主管理和自我監督機制,體現學生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發揮團結和服務學生的功能,保證我團總支學生會能夠正常、有序地完成各項工作,確保本院學生健康、愉快地學習、生活,結合我團總支學生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條例。
第二條:團總支學生會建立以“服務同學、鍛煉能力、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為主要內容的工作機制。
第三條:凡經濟法政系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都享有加入團總支學生會的權利,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以及參加團總支學生會各崗位工作的權利。
第四條:全體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必須有嚴格的組織性、紀律性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能正確處理個人與班級、院系的關系。
第五條:全體學生會成員應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得把個人情感帶進學生會工作中,不得有有損學生會形象的言行發生。
第二章 機構職能
第六條:團總支學生會由團總支書記負責監督考核和指導。
第七條:團總支學生會由主席團、辦公室(秘書處,編輯處,檔案管理處)、禮儀隊、學習部、組織部、宣傳部、文藝部、生活部、素質拓展部、體育部、實踐部、心理咨詢部、安全紀檢部、女生部等13個部門組成。
主席團職責:
1、團總支學生會的最高決策機構;
2、負責學生會的全面統籌,根據系、院里面的有關精神指示組織、制定、實施學生會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計劃;
3、指導與監督學生會及各部門工作制度與工作計劃的貫徹實施;
4、抓好學生會內部隊伍建設,討論和處理學生會工作中的重要事務,定期把學生會及各部的工作情況向團總支書記匯報。
辦公室職責:
1、按照團總支學生會的工作職責,協助主席團開展各項工作;
2、聯絡主席團成員、以及主席團與各部門;
3、主持辦公室的日常內務工作和對外聯絡工作,保障辦公室的正常運行;
4、辦公室下屬三個處,分別有秘書處、檔案管理處和編輯處,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及協調各處工作;
5、負責起草、修改和編纂團總支學生會的各類文件、文稿等文字處理工作。
6、密切配合團總支做好團建工作、宣傳工作、學生社團工作及校園文化建設工作。
7、各處職責:秘書處(負責團總支學生會工作人員的考勤,落實值班制度,檢查督促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組織、參與團總支學生會各類活動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安排團總支學生會各類會議,做好記錄,形成會議紀要,并檢查督促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檔案管理處(負責團總支學生會有關器材、資產的登記、保管與使用以及辦公室用品的配置;負責團總支學生會的文件、各部門的工作計劃和總結、圖片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每月共青團工作情況小結和工作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團總支學生會各類檔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完成團委學生會各類綜合統計工作,做好團總支學生會大事記)、編輯處(配合宣傳在國家、省級及院系各類刊物上發表文章,負責系報的團總支學生會和學生園地專欄編輯出刊及發行工作對接,每三周定時以電子稿形式出刊;組織開展系編輯處人員的選拔、培訓工作;收集并整理團總支學生會和全系各班級活動的材料,及時做好編輯工作;負責大型活動的文字資料的編寫工作;作為展示編輯處風采的平臺,旨在培養學生的創作興趣,同時提高其文學素養;)。
8、負責安排團總支學生會成員的內部培訓和組織學習。
9、安排辦公室值班,及時反饋同學意見并處理或向上級反映,接待來信、來訪;
10、負責團總支學生會檔案資料管理,及時準確的發布上級通知,收發團總支學生會信件,作班團例會的會議記錄;
11、收集各部門的工作匯報,負責及時的整理、歸檔,負責團總支學生會各種文件的統一、規范,每兩月制作一期工作簡報;
12、負責團總支學生會的固定資產管理和協助主席團管理團總支學生會財務;
13、對掛靠我系的學生社團進行管理,協調各社團之間的關系,了解各社團的活動開展情況。
14、完成系團總支及上級團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并且對主席團負責。
禮儀隊職責:
1、負責我系禮儀隊的`日常管理,接到出禮儀任務時,組織禮儀隊員出席禮儀,接待來賓。
2、負責組織系拉拉隊的成立,為系學生活動提供后備支持(與女生部合作)。
3、負責組織每年的院級模特大賽的選拔和培訓工作。
4、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組織部職責:
1、定期組織班團支部例會,開展團總支學生會干部、干事培訓,組織各班級團支書開展好團日活動;
2、了解團員的思想動態,做好學生團員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團員教育評議活動,發揮團組織和團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3、認真了解非團員入學前表現,負責新團員的發展工作;
4、組織開展團課、黨課教育,組織我系學生參加各種活動、報告等;
5、與辦公室一起負責對團總支學生會的干部、干事進行考核、統計,并上報主席團。
7、負責團員的紀律教育、檢查,認真作好團員的獎懲工作,負責團干部(團員)、先進團支部的評比和表彰工作;
8、負責新生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全系團員團費的收繳。
9、組織部部長同時兼任團總支組織委員,對團總支副書記負責。
10、為廣大廣告熱愛者提供施展才華和學習的平臺,組織開展有關廣告的豐富多彩的活動(協助實踐部工作)。
11、做好團總支及各班級團支部的橋梁,負責上傳下達各項通知事宜;
12、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宣傳部職責:
1、負責院里各項新聞事件的采訪報導、寫作稿件、攝影攝像等相關活動,并負責收集整理圖片文字資料。
2、負責做好學生會各項活動宣傳環節的工作,制作噴繪、橫幅、寫真等宣傳制品。
3、更新黑板報,協同辦公室、組織部繪制相關海報。
4、與辦公室編輯處一起負責系內網站的更新和維護及時充實系團總支網站圖片、文字資料。
5、聯絡校園媒體、擴大我系團總支的影響力。
6、宣傳部部長同時兼任團總支宣傳委員,對團總支副書記負責。
7、為我系團總支學生會提供廣告宣傳,同時為各項晚會設計舞臺背景、道具等(協助實踐部工作)。
8、深入基層,發掘文藝人才,加強宣傳隊伍。
9、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素質拓展部職責
1、組織進行本院學生的素質拓展創新活動。
2、定期組織開展公益性活動。
3、組建我系的青年志愿者團隊,并對其日常活動進行管理。
4、組織開展各類志愿活動,積極調動我系志愿者參加志愿活動。
5、每學期進行實踐調查,了解、關心學生實踐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從而更好的樹立工作指標,為以后時間工作的開展提供便捷通道;
6、組織對內、對外素質拓展及聯誼活動。
7、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學習部
1、負責調動我系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及時發現并反映學生的學習問題。
2、負責檢查我系學生的課堂考勤、學習動態及晚自習狀況。
3、組織開展各類學習競賽。
4、組織開展每年的“經法杯”辯論賽,并協助我系辯論隊開展活動。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學信息員隊伍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控,營造學習氛圍,推進校風學風建設。
6、我系學生學生證的辦理以及后其補辦事物的協助。
7、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實踐部
1、負責籌集團總支學生會各項活動的贊助經費,做好本系學生會與兄弟院校、各企事業單位合作間的溝通(包括支持贊助、聯益聯歡等聯系、溝通工作),在活動出臺后,以快速度,高質量完成贊助任務。
2、在團總支學生會的重大活動中,積極聯系校內外媒體,擴大我系活動的影響力。
3、在團總支學生會的重大活動中,負責發送邀請函,邀請各級領導出席。
4、制作廣告文案和策劃,協助宣傳部工作。
5、協助各部門做好晚會的籌備等工作。
6、負責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組織工作,為我系在校大學生假期提供實踐單位,便于實踐活動的展開,使同學們知識與實踐真正結合起來,為以后步入社會,與社會的融合提供條件;
7、負責社會實踐表的收集整理工作;
8、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體育部
1、負責我系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并對系隊的服裝、器材進行管理;
2、組織班級、學生參加學校的各類體育活動,如校運動會、定向越野、萬米接力等;
3、策劃、組織我系開展各項體育活動,尤其是群眾性運動,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達到全系學生的身體素質提高。
4、號召組織我系各年級各班自行組織年級班級賽事;
5、負責對外的友誼賽事的交流與學習;
6、了解同學們對體育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并積極向校有關部門反映,不斷改善體育設施,推動校體育活動的開展,改進校體育工作;
7、注意發現和培養體育活動積極分子,支持各種體育活動的開展,解決活動中的實際困難,發揮好他們的骨干作用;
8、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生活部職責:
1、每日對我系的教室、寢室進行衛生檢查,負責檢查結果統計,并報系團總支及時進行公布評比情況;
2、不定期對我系寢室進行安全抽查,保證我系學生生命財產安全;
3、負責系學生權益保障;
4、組織開展每年的“寢室文化節”活動;
5、負責團總支學生會活動中的后勤工作。
6、負責院系的勞動衛生工作,接受和安排勞動任務。
7、協助系自律委員會工作,做好本系宿舍查房、宿舍文明評比工作。
8、負責公共場所的值勤,配合院系加強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并作詳細記錄,遇到重要情況及時向有關系領導匯報。
9、為系內學生的生活提供幫助和指導,幫助同學們養成積極健康的生活習慣;
10、經常調查、了解廣大同學在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和協助解決同學生活中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11、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安全紀檢部
1、負責我系學生到課率、早晚自習的檢查(與學習部合作);
2、負責我系的寢室的紀律檢查(與生活部合作);
3、維持各種會議的會場紀律。
4、負責巡視校園、檢查、統計和公布各班各方面的違紀情況(如酗酒、抽煙、打架、曠課、遲到、早退、儀表不整、勞動衛生不合格、亂倒水、亂摔酒瓶、亂接電源和男女過密的接觸等不文明行為)。
5、維護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保障系各項學生活動的順利開展,促進校園綜合治理工作。
6、聯系各班級紀檢委員,加強紀檢工作的。
7、做好假期交通安全、寢室內防火、防盜知識的宣傳;極培養學生的主體意識,充分發揮學生自我管理的作用。
8、應付突發事件,處理同學間糾紛,做好突發事件預防機制。
9、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文娛部
1、擔負著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展示學生才能、陶冶學生情操等任務,旨在提高全院同學的文娛水平,營造多彩的藝術氛圍。
2、發現并培養我系有文藝特長的學生,為我系文娛活動的開展積蓄中堅力量。
3、負責我系舞蹈隊、拉拉隊活動的開展。
4、組織我系每年的新生才藝大賽、卡拉ok比賽、迎新晚會和元旦晚會等。
5、號召協調組織我系各年級各班級自行開展舉行文藝晚會。
6、積極組織參與校際間、社區開展的各項文藝活動。
7、對全系同學特別是愛好文藝的同學進行美育教育,提高同學的藝術修養;
8、充分了解同學們對文藝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并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不斷改善設施及條件,改進工作方法,推動文藝活動的開展。
9、組織承辦我系大型文藝晚會及向學校輸送有特色質量高的節目;積極與兄弟院系進行溝通,交流,取長補短;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相關工作;
10、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女生部
1、服務于我系的廣大女生,給予必要的幫助,及時為女生解決生活、學習中的困難。
2、組織開展每年一次的女生節活動。
3、協助系團總支和各班輔導員做好女生的思想工作,幫助女同學樹立自立、自強、自尊、自愛的信念,提高女生的素質。
4、負責女生樓的衛生檢查及評比工作,定期召開女生樓的衛生檢查及評比工作,定期召開女生寢室長會議,了解情況,總結并交流工作經驗,適時開展適合女生特點的活動和競賽,以利于加強女生修養、提高綜合素質。
5、開展一些有利于大學生的公關活動。
6、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心理咨詢部職責:
1、負責心理咨詢部活動的規劃、管理、組織和協調工作。
2、負責對需要心理咨詢的同學進行心理輔導工作;
3、組織心理測試、心理劇表演、心理游戲等活動。
4、加強部門的管理,保證不泄露咨詢者的隱私。
5、認真做系團總支學生思想心理驛站博客論壇博客的管理工作,做好頁面美化、整理文章等工作。
6、負責論壇發展規劃、審批欄目、設置管理人員權限、對外交流和發布論壇重要公告等工作。
7、負責論壇的事務解決、問題解答、等事務性方面工作。
8、定時整理典型心理問題并將其發布在系團總支論壇上;
9、努力維護論壇公共秩序和阻止任何損壞國家或個人利益的行為。
10、認真完成系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職能
第八條:團總支副書記
1、協助團總支書記管理團總支學生會;
2、全面主持團總支學生會工作。
第九條:主席
1、主席對外代表團總支學生會,對內負責團總支學生會會晤的決策與執行;
2、按照系和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實施團總支學生會計劃;
3、定期向系黨總支,團總支匯報工作,督促并幫助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開展工作;
4、負責領導學生會和主席團的日常工作,并負責召集主席團會議、各部長會議、全體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大會等;
5、團總支副書記有事不在時,可暫代其職。
第十條:副主席
1、協助主席處理日常事務,抓好學生會各個部門的工作,負責學生會的有關事宜;
2、了解學生會的工作進展和活動情況,及時向主席匯報,對主席負責;
3、團總支副書記、主席有事不在時,可暫代其職。
第十一條:各部門部長(包括辦公室主任、禮儀隊隊長)
1、具體組織落實系學生會、主席下達的任務,完成任務后寫好總結,交由主席團審閱,通過后交到辦公室處存檔。
2、根據本部門的職能,主動策劃、組織、開展活動,并在活動前做好工作計劃,活動后做好工作總結,交由主席團審閱,通過后交辦公室存檔。
3、定時召開本部門的會議,做好本部門的工作交流及上下級工作意見的交流。
4、根據本部門職能協調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5、辦公室主任(主席助理)一職參見“第二章機構職能”中的要求。
第十二條:各部門副部長(包括禮儀隊副隊長)
1、根據部長的指示,協助部長開展工作,部長不在時,由部長指定一位副部長代替部長履行職務。
2、收集并反映干事及其他同學對活動開展的情況,并及時向部長匯報工作進度。
3、通知干事參加部長召開的會議,培養引導干事。
第十三條:各部門干事
1、根據部長和副部長的指示認真負責完成具體工作,及時向上反映活動開展的情況與自己對活動的意見。
2、參加本部門定時召開的會議,因故不能出席者,應提前向部長請假,并且履行正常請假手續。
第四章 團總支學生會成員的權利、義務和準則
第十四條:權利
1、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成員都有選舉和被選舉為學生會干部的權利;
2、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成員享有對學生會的各項工作的知情權;
3、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在職權范圍內有權自行開展學生工作,但必須對同學們負責;
4、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在執行工作時,有權要求本院學生提供協助,以便工作的順利開展,但不得侵犯其他學生的權利;
5、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有參與學生會舉辦的所有培訓和講座的資格。
第十五條:義務
1、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成員都有義務為全系學生服務,所作一切活動均以集體為念,不得以權謀私;
2、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必須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對自己的過失承擔責任;
3、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要有強烈的正義感和責任感,在學習、工作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4、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規范自己的工作行為,慎言慎行、真誠待人;
5、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的一切事務均須公開化,隨時接受大家的監督和建議。
第十六條:團總支學生會全體成員行為準則
1、以團總支學生會為家,以加入團總支學生會為榮。團總支學生會榮辱與所有成員休戚與共,全體成員應時刻維護團總支學生會榮譽,不得做出對團總支學生會的榮譽、發展不利的言行。
2、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則,時刻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不得玩忽職守;各成員必須時刻提醒自己以最佳的狀態投入工作,力求做好模范帶頭作用。
3、按時到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學習態度端正,考試杜絕作弊現象出現,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免除現任職務。
4、工作時對待學生要平易近人,禮貌待人,坦誠待人;堅決反對官僚主義作風,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對學生提出過分要求。
5、做學生工作時需與學生進行有效溝通,不得損害學生利益。
6、除自覺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外,還要遵守團總支學生會各項規章制度。
7、堅持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在工作中要誠實守信;言出必行。以“認真負責、任勞任怨、求實創新”來要求自己
8、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文明用語,和睦相處,要謙虛地向其他學生干部學習。
9、保持團結、言行一致,反對一切形式的小集團活動和幫派主義。
10、樂于奉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11、要善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團總支學生會內部人員有任何意見,要坦誠當面提出,及時交流,不得進行任何有損他人的行為。
12、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酗酒,不賭博,不在公共場合吸煙,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原《團總支學生會管理條例》停止實施
學生會工作章程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政教處、團委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凡本校學生承認校學生會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均可加入。
第二條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為準則。
第三條學生會的宗旨及要求
1、敬業、敬職、敬責;
2、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敢于吃苦;
3、注意自身形象,樹立榜樣作用;
4、工作、學習兩不誤,全方面發展。
第四條學生會入會誓詞:我自愿加入學生會,堅決服從學生會的安排,模范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視學校榮辱為自己榮辱,熱愛集體,全心全意為全校學生服務。
第二章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由校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不超過二學年。
第二條學生會組織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各部設部長一人,副部長若干。學生會下設宣傳部、紀檢部、衛生部、生活部、體育部。
第三條學生會分工
1、主席: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會工作,收集學生的合理化建議向學校及時準確地反映。
2、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并指導一兩個部門的具體工作,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宣傳部:負責與各班團支部做好宣傳工作,宣傳各班優秀學生事跡、先進個人、好人好事,使學生學有榜樣,主抓廣播、報欄、櫥窗、黑板報及書畫展。
4、紀檢部: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行為規范及違紀情況,并定期召開各班紀律委員會議,了解各班紀律狀況。
5、衛生部:檢查各班清潔衛生情況,作好評定工作;整理每次紅旗流動情況以作好期末總評。
6、生活部:負責召開生活委員會議,了解或征求同學們在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問題和意見向學校及時準確地反映。負責抓好食堂就餐秩序,檢查并督促各班搞好宿舍內外環境衛生。
7、體育部:組織全校體育委員抓好“兩操”,對紀律松懈,經常無故不上操和不參加體育活動的班級和同學,給予教育與批評,協助學校組織運動會事宜,辦好各屆運動會。
第四條學生會向學校負責并定期向學校報告工作。
第五條學生會職權
1、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2、組織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和決定任免學生會干部。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和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生會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部門工作
1、工作計劃與總結:
⑴學生會副主席、各部部長每兩個月必須提交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給學生會主席。
⑵每兩個月工作計劃必須落實次月工作要點及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并于月初1日至3日期間上交;每月工作總結需說明本月工作的完成情況及自我總結和自我批評,并于月底25日至28日期間上交,逾期兩次未交者取消評選優秀學生會干部資格。
2、工作安排:
⑴所有學生會干部應服從上級干部的一切工作安排,如對上級干部的工作安排有異議者應先完成上級干部安排的工作再向上級反映情況,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須向主席團請示。
⑵凡是未按時按質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的學生會干部將嚴肅處理。如有累犯超過三次者,學生會主席團有權酌情考慮取消其學生會干部資格,將其從學生會干部中除名;學生會主席團簽署的開除意見須送達政教處及班主任處。
3、工作流程:
各部門在開展工作前應向主席申報,由主席團審核合格后再上報政教處,經政教處、校團委審批后方能開展。
第二條會議制度
1、會議的分類和召開:
會議通常分為學生會全體干部會議和各部門內部會議。
全體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要求所有學生會干部必須按時到會,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召開臨時會議時,另行通知。
內部會議分例會和臨時會議兩種,例會必須定時保質召開,并同時有會議記錄;臨時會議須向主席團申報備案,各部干事聽從部長安排通知。
2、會議紀律:
⑴會議必須依照預定時間準時召開,并做好考勤工作,所有考勤記錄都必須上交主席團備案(每兩周一次)。如有不能按時參加會議的干部,一律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準假。
⑵無故曠會三次以上者,主席團有權取消其學生會干部資格,將其從學生會干部中除名。
第三條工作制度
1、內部工作紀律:
⑴學生會干部應具大局思想,以整個學校、整個學生會的利益為優先,服從組織安排,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務。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拒絕或延誤學生會工作。
⑵工作中有困難或意見不統一時,各成員應努力協調統一,不得因此影響學生會工作,否則予以警告處分。
⑶主席、副主席對學生會工作應經常查詢,了解掌握工作動向。學校領導視察工作或同學詢問學生會相關信息等如有一問三不知的現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降職或直接除名處分。
⑷聽從學校安排,做好本職工作,值日人員應相對固定,每次檢查要由學生會干部帶隊,在執行過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的扣分,如有循私舞弊行為,視情節輕重,學校將做出相應的處理,每日檢查要詳細登記并進行公示,周末要把扣分匯總到學生會主席手上。
2、任期考核制:
任期過半時,由校團委學生會對全體成員進行綜合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免職,新任人員將另行調整。考核達標內容包括:
⑴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⑵學習成績良好.無不及格現象。
⑶無違反校紀校規現象。
3、干部自動辭職制:
為保證工作效率,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凡出現以下情況者.視為自動辭職。
⑴學生會各類工作會議未經請假三次缺席者。
⑵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務兩次延誤者(特殊情況除外)。
⑶三次違反校紀校規者。
⑷利用工作之便在各種活動中采用不正當手段為本班級謀取私利者。
⑸嚴重脫離學生會組織。
第四條干部的任免
1、學生會成員的.產生:
⑴向學生會提交入會申請書,并附生活照一張,登記照2張。
⑵由班主任填寫推薦意見及學生表現情況。
⑶交部長、主席團對其進行審核(學習態度、紀律、特長等)。
⑷將審核資料交學生會老師進行審核。
⑸在學生會大會上發表演講(為何要加入、對學生會的認識、如何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的工作等)。
⑹試用一段時期,合格后轉為正式成員,發放工作證。
⑺學生會領導干部競選必須經過全體成員的投票,獲得半數以上票數為通過。
2、辭職:
⑴如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會干部辭職。
⑵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辭職者,應向學生會主席團提交辭職報告書,說明辭職的具體原因,經總會審批后方能辭職。
⑶學生會干部辭職時應將工作證件和工作筆記本一并上交主席團。
⑷學生會干部在辭職時必須與部門負責人或者工作交接者辦理好相關交接事務后方能離職。
第五條請假
1、通常情況下,學生會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許無故請假。
2、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所屬上級干部請假,絕不允許請“霸王假”,如有請“霸王假”者加倍處理。
3、如果向上級干部請假后,上級干部沒有準假而又未出勤者按無故缺席處理。
4、各部門如有請假的情況,部長應在開展工作(或召開會議)前15分鐘向學生會主席報告。
5、所有學生會干部每月請假次數不能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按曠會一次處理。
第六條證件
1、學生會正式成員應有自己的相應有證件。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學生會干部都必須佩戴自己的證件,不得轉借、贈送他人使用。
2、如果證件遺失,應及時向主席團報告并申請補辦證件。
第七條學生會干部的權利
1、有權向不良行為提出勸告、批評、扣分或報告教師。
2、在開展工作中可以使用工作所需的電腦、電話、辦公室等。
3、有向領導老師直接反映情況的權利。
4、如因工作需要,可以不參加兩操、自習課、班會課,但應向班主任請假。
第八條學生會干部的獎懲
學校每學期將評選出優秀學生會干部并給予一定的物質或精神獎勵。
學校每學期對極不稱職的學生會干部給予撤消職務或相應處分。
學生會干部未遵守行為規范而扣分,查到將扣應扣分的3倍。
第四章選舉辦法
第一條每年九下旬月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二條主要議程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第三條學生會領導機構侯選人由上屆學生會成員及各年級推薦產生。
第四條選舉前對候選人要進行公示。
第五條選舉時候選人要進行競選演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第六條學生代表大會由各班班長,學習委員,團支書組成。
第五章附則
1、學生會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關工作條例,并報主席團,但不得與本章程沖突。
2、當本制度與學校相關制度有沖突時,以學校相關制度為準。
3、本章程即日實行,其解釋權屬白云湖中學政教處、團委辦公室。
學生會工作章程 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清華大學學生會是清華大學學生的群眾性組織。
第二條:本會接受清華大學黨委的領導,接受清華大學團委的指導,充分依靠系(院)學生會和全校廣大同學開展工作。
第三條:本會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北京市學生聯合會章程》,并作為團體會員,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北京市學生聯合會。
第四條:本會的宗旨是:全面貫徹執行黨和教育方針,發揮聯結學校和同學之間的溝通紐帶作用,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促進同學全面素質的提高,引導和帶領同學成長為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骨干人才。
第五條:本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引導同學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引導同學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思想覺悟。
(二)充分發揮聯結學校與廣大同學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保證同學與學校的溝通渠道暢通。在維護國家、人民和學校整體利益的前提下,與系(院)學生會相互配合,代表和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及時了解和反映廣大同學的愿望和要求,幫助同學解決實際困難,維護同學的合法權益。
(三)組織同學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服務活動,根據同學特點開展課外科技、文化、體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種活動,培養同學的全面素質,努力實現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四)發展促進同學之間及院系之間的相互交流;發展清華大學學生與兄弟院校、社會各界的有益交流和友好關系;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同學的聯系,促進祖國統一。
第六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
第七條:本會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清華大學校規校紀所允許的范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章 會 員
第八條:凡取得清華大學學籍的在校本科生、專科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本會一切權力屬于全體會員。
第十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會員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會員有討論本會工作的權利,有權通過各種正常途徑和采取適當形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及工作人員提出建議、監督和批評并要求答復。
(三)會員享有申請參加本會各種團體和本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四)會員在遇到困難,受到侵權或不公正的對待時,有權請求本會的幫助和保護。
(五)會員有權要求本會各級組織如實向有關部門轉達建議、要求及意見。
第十一條:受留校察看處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間,不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十二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樂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黨的路線、
方針、政策。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其它法律法規,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學校和本會的利益和榮譽。
(三)勤奮學習,刻苦鍛煉,積極進取,注重實踐,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質。
(四)支持本會各級組織工作,積極參加本會各種組織,并在其中工作。
第十三條:對于為本會作出重大貢獻的非本會會員,經常設代表會議批準,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第三章 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四條: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本會的是高權力機構。學代會每兩年舉行一次,由常設代表會議負責召集。 如遇特殊情況,經常設代表會議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并經學校黨委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五條:學代會代表按會員總數的適當比例由各系(院)按民主程序產生。
第十六條:學代會有下列職權:
(一)聽取、審議和批準上屆學生會工作報告及其他文件。
(二)討論和決定新一屆學生會工作的重大問題。
(三)修改和通過學生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會主席資格委員會委員。
(五)討論代表提案,向學校和學生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必要時作出相應決議。
(六)討論和決定應由學代會議決的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學代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參加才能召開;除修改本會章程需由全體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外,學代會決議應由到會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數表決通過才能生效。
第四章 常設代表會議
第十八條:常設代表會議(簡稱常代會)是學代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和最高權力機構。常代會對學代會負責,并受學代會監督。
第十九條:常代會采用席位制,每個系(院)均有一個常設代表席位,由該系(院)學生會主席擔任。各系(院)學生會主席的更替須報代表大會主席團或常代會審核備案。
第二十條:定期召開常設代表會議。全體會議由常設代表會議輪值代表召集并主持。常設代表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設代表出席方可召開,常設代表會議的決議須由出席會議的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一條:常代會有下列職權:
(一)選舉產生學生會主席,討論決定學生會主席團副主席的任免。
(二)聽取并審議學生會主席團及各系(院)學生會的工作報告,收集同學對學生會及學校各項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并將答復向全校同學反饋。
(三)常代會代表全校同學對學生會工作進行監督、評議和質詢,常代會成員有權列席學生會主席團工作會議。
(四)評議常設代表和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
(五)可形成對學生會主席的不信任案決議。
(六)負責籌備學代會的.召開,并向學代會匯報工作。
(七)負責聘請學生會秘書長指導、協助學生會開展工作。
(八)解釋本章程并監督其實施。
第二十二條:常設代表會議輪值代表由常設代表輪流擔任。
第一次全體會議學生代表大會秘書長召集,并討論通過本屆常設代表輪值順序。
第二十三條:常設代表有下列職權:
(一)在常代會上有發表建議和意見的權利,有對學生會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擁有表決權。
(二)如遇特殊情況,經五分之一以上的常設代表聯名,可以申請提前召開常設代表會議。
第二十四條:常設代表有下列義務:
(一)反映同學呼聲,代表同學權益。
(二)無正當理由不得缺席常設代表會議。
第五章 學生會主席團及其職能部門
第二十五條:學生會主席團是學代會閉會期間本會的最高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
第二十六條:學生會主席團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
第二十七條:學生會主席團有下列職權:
(一)根據本章程制定相應的學生會工作條例。
(二)執行學代會決議,領導下屬各職能部門的日常工作。
(三)決定各職能部門的機構設置、任務與職責。
(四)對學代會負責,聽取常代會的建議和意見,有義務回答常代會提出的質詢。
(五)在緊急情況下,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八條:學生會主席由學代會和常代會按民主程序產生,對學代會負責,并主持學生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條:學生會主席有下列職權:
(一)對外代表清華大學全體學生和學生會,可以簽署有關重要協議。
(二)提議任免學生會副主席。
(三)提議任免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四)協調各系(院)學生會的工作。
第三十條:學生會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學生會主席委托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第三十一條:學生會職能部門是學生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在學生會主席團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六章 系(院)學生會
第三十二條:系(院)學生會是本會的系級組織,接受所在系(院)黨組織和校學生會的雙重領導,并接受所在系(院)團組織的指導。
第三十三條:系(院)學生代表大會(簡稱系(院)學代會)原則上每學年召開一次。
第三十四條:系(院)學生會主席由系(院)學代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三十五條:系(院)學生會一般設主席一人,主持系(院)學生會日常工作,可設副主席若干人協助工作。
第三十六條:系(院)學生會人事變動應及時向校學生會申報備案。
第三十七條:系(院)學生會的工作組織程序由各系(院)參照本章程的原則制定,必要時可設立相應的民主監督機構。
第三十八條:校學生會有責任領導、協助各系(院)學生會開展工作,系(院)學生會有義務及時向校學生會匯報情況。
第七章 班委會
第三十九條:班委會是本會的最基層組織,由全班大會選舉產生,對全班同學負責并報告工
作,接受所在年級黨組織和系(院)學生會的雙重領導。
第四十條:班委會一般設班長一人,主持班委會日常工作,可設班委若干人協助工作。
第四十一條:班委會的工作組織程序由各系(院)學生會規定。
第八章 財 務
第四十二條:學生會經費來源:
(一)學校專項經費。
(二)相關單位輔助經費。
(三)其他收入。
第四十三條:本會所有財務帳目均接受清華大學財務制度的審核。
第四十四條:學生會必須依據本章程制定財務制度細則,經常代會討論通過有效;每學期初及學期末,學生會必須向大會匯報本屆經費使用情況。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需經學生代表大會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修改需經學生代表大會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常代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學生會工作章程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z中學學生會是z中學學生的自發性組織,隸屬于校團委、隸屬于全體學生的組織,本會的一切權利屬于全體成員。
第二條宗旨和任務
(一)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以為同學服務為宗旨,以幫助同學解決困難為己任,以積極熱情的態度服務全校廣大師生;
(二)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疏通學生與老師之間的民主交流渠道,傾聽學生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向校方反映,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
(三)以人文主義,科學精神為依托,相信真理,尊重事實,勇于創新;
(四)以提高學生學生綜合素質為工作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為工作原則,開展豐富多彩的學習、文娛、體育、助學等活動,為提高同學的道德水平和擴大同學的知識面而努力;
(五)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和師生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文明校園,弘揚校園文化,建設符合時代氣息和校園特點的校園文化;
(六)加強與各兄弟院校的聯系,相互學習,加強團結,增進友誼,共同進步。
第二章組織和職權
第三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會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在團委的指導下,積極主動、富有創造性地開展各項校園活動;
(二)學生會換屆選舉大會每一年一屆,本會主席團由學生會全體成員及學生代表在選舉大會上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
(三)學生會的各級組織都要執行學生會決議,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原則;
(四)一切學生會事物都由全體學生會干部商議通過,民主表決后實行。
第三章學生會
第四條學生會基層組織
根據工作需要,本會設秘書部、社團部、文體部、宣傳部、學習部等五個職能部門。校內的各個社團均屬學生會,包括“希望”文學社、廣播站、燈謎社、英語俱樂部、舞藝社和環保協會,是學生會的分支。
第五條學生會各部門職責
(一)主席團:主席團由1名主席和1~2名副主席組成。主席團總覽學生會一切事務,任何活動需上報主席團,并由主席團確認上報團委書記方可實施;
主席職務: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部門和各社團工作;
副主席職務: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二)秘書部:負責學生會的秘書工作,輔佐主席團進行常務工作,也負責平時的文件整理(包括打印、復印)工作;
(三)文體部:擔負著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推廣校園體育運動,展示學生才能、陶冶學生情操等任務,旨在提高全校同學體藝水平,營造多彩的藝術氛圍;
(四)宣傳部:負責學生會對外宣傳工作及校園黑板報工作,也負責收集校園各方面實際情況并及時上報;
(五)社團部:負責解決社團問題及協助社團活動、記錄各社團活動情況和社團會議內容;
(六)學習部:負責營造校園學習環境,各種學習性活動的策劃和實施、也擔負著學生會內部成員的學習情況監督和輔導;
(七)各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各部門同時接受主席團的領導。各部門部長應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能出色的帶領部門完成組織交給的工作。能緊密聯系各成員,及時全面反映成員的正確意見和合理要求。學習刻苦,能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系;
(八)愛心基金會:“愛心基金”有本會組織管理,倡導“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愛心基金會理事由本會干部擔任,各理事在處理事務的時候應持認真嚴謹的態度,并堅持保密原則。
第六條會議制度
(一)學生會每兩周舉行一次例會;
(二)全體會議由主席主持,各部開會由其部長主持,各社團開會由其社團負責人主持;
(三)學生會會議內容由秘書部記錄并存檔;
(四)社團會議在會議后需將整理好的會議記錄上交到社團部,由社團部統一整理并存檔。
第七條各部門和社團開展活動需擬定計劃、填寫學生會活動申請書,活動結束后,要書寫開展情況,以資料的形式記錄整個活動過程并交秘書部管理。
第四章成員的權利及義務
第八條成員的權利
(一)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個干部以及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二)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三)成員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解決,本會必須認真對待;
第九條成員的義務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熱愛本會工作,勇于開拓創新,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二)以身作則,嚴于律己,積極發揮帶頭作用,做其他同學的榜樣;
(三)參與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工作;
(四)向本會反映工作情況,幫助收集資料,富有傳達精神,善于溝通;
(五)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本會章程;
(六)不得自行組織損害學校及學生會利益的活動。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xx中學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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