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如何辦理暫住證明
據了解,辦理暫住證需要提供辦證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正反面復印到一張B5紙上)、房屋原戶主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以下是“濟南如何辦理暫住證明”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辦理機構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地點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居住證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3號)、《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
一、流動人口信息申報
流動人口到達居住地3日以上應當進行居住登記。
辦理手續
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所需手續: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即可)、租房協議或合同;自購房產的,出具購房證明材料;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應由單位出具證明。
3、育齡婦女應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登記。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居住信息審核
申請辦理居住信息登記,且手續齊全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審核。
流動人口申報登記流程
流動人口登錄“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網址http://12x.232.43.169或點擊“濟南民生警務平臺”、“山東民生警務平臺”相關鏈接進入,通過“個人居住信息申報”進行信息的登記錄入。
二、申領居住證
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以上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
有效期限:濟南市《居住證》有效期限為一年。
居住證到期前一個月內須進行簽注或因地址變更換領新證;證件過有效期限未及時簽注的居住證停止使用。
對居住地址發生變動、證件有效期滿以及《居住證》丟失的流動人口,免費換領、補辦居住證。
流動人口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變更登記。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換領的,流動人口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手續。居住證遺失、損壞的,流動人口應當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補領或者換領。
服務對象分類:本國公民
申報范圍
流動人口:(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濟政辦字〔2012〕40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流動人口范圍,是指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及具有本市戶籍的下列人員:
1.具有本市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戶籍,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在本市其他行政區域居住的人員;
2.具有本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戶籍,離開戶籍所在區,在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居住的人員。
申報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居住證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第二章
第八條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實行居住登記制度。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有關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流動人口在賓館、酒店、旅店等旅館業內住宿以及在醫療機構住院就醫,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或者住院登記的,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發放居住證:
(一)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70周歲的;
(二)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
(三)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培訓的;
(四)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在救助管理機構滯站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需要發放居住證的其他情形。
辦理流程
1、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戶主持其戶口簿帶領流動人員申報;
2、居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內部或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雇主將流動人員登記后申報;
3、租賃私房居住的,由出租人持其戶口簿和有關證件,帶領承租人申報;
4、租賃公房居住的.,由出租單位責任人持有關證件,帶領承租人申報;
流動人口申報登記時,未滿16周歲的持本人身份證明,滿16周歲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證,育齡婦女應同時提供經有效查驗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收費標準:免收工本費
常見問題
一、哪些人人應該辦理居住證?
1、在本市居住登記滿6個月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具有本市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戶籍,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在本市其他行政區域居住的人員;
3、具有本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戶籍,離開戶籍所在區,在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居住的人員
二、辦理居住證有哪些手續?
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所需手續: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即可)、租房協議或合同;自購房產的,出具購房證明材料;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應由單位出具證明。
3、育齡婦女應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登記。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三、居住證如何收費?辦理時限?
申請辦理《居住證》且手續齊全的,免費辦證;自受理之日起,在10個工作日內發證。
四、居住證有效期限是多長?
濟南市《居住證》有效期限為一年。
居住證到期前一個月內須進行簽注或因地址變更換領新證;證件過有效期限未及時簽注的居住證停止使用。
對居住地址發生變動、證件有效期滿以及《居住證》丟失的流動人口,免費換領、補辦居住證。
流動人口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變更登記。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換領的,流動人口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手續。居住證遺失、損壞的,流動人口應當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補領或者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