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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通用13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并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5條上班時間規定
后勤部冬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
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店:冬天一門店7:00—21:00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后可經領導批準后申請補卡。
第6條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專人打開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界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準并說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后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后給予補簽。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并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審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審核。審核后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制作工資的依據。
第三章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并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并附醫療鑒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鑒定后確認屬于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
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周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采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準后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閱讀,并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xx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4、事假期限期滿未返崗的,按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必須先休完,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已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如還有本年度沒有使用完的帶薪年休假的,部門經理須安排其休完當年年休假后辦理離職手續。
五、婚假制度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滿足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且須在領取結婚證后1年內申請,否則視為放棄休假。
2、由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六、產假制度
1、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并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按照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根據《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4、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親屬(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請3天(自然天)有薪喪假。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增強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廣大干警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質量效率、樹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執法形象,結合我院隊伍建設的實際,經黨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
2、工作時間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請假,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辦法及批準權限:工作人員請假不滿一天者須經所屬科室負責人批準;一天以上者,經所屬科室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院長批準;三天以上者須經院長批準。庭室主要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長批準。
4、請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書面請假條,批準人在假條上簽字有效,假條交政工科記錄考勤。
5、請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醫院病假證明,否則不予準假。
6、請假者應在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原則上不準假后補辦手續。
7、所有請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假期,不得無故超假。請假人員到崗后,應向原批準領導銷假。
8、不按規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評先資格;事假超過20天,病假超過30天,曠工超過3天,遲到、早退超過50次的個人,取消全年評先資格;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曠工超5天,遲到、早退超過60次者,不得參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越過0天的,予以辭退。
9、本制度下發之日起執行,原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5
為促進各項工作落實,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加強單位紀律作風,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各辦公室要堅持考勤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考勤。
二、除因病按規定辦理病假手續外,一般不能無故請假,確需請假者,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與目標考核掛鉤,全單位考勤由辦公室統一監督管理。考勤表要匯總整理,將考勤情況納入年終考核內容。
四、婚假規定:男女雙方符合晚婚年齡的(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后結婚),除法定婚假外,按女方結婚年齡,二十三周歲以上的增加二十天。
五、產假規定:按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六、探親假執行情況按有關規定辦理。
七、在上班時間,單位領導要不定期抽查。凡遲到、早退、無故離開崗位的,一旦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并記錄體現在考勤表上。
八、工作時間臨時外出,外出人員要向處負責同志請假,如單位領導同志外出,要給局分管領導請假(局分管領導不在時給局辦公室負責同志請假)。所有外出人員外出時,要給其他留守人員通氣打招呼。工作時間不允許辦私事,一旦發現,按曠工處理考勤。
九、每月考勤完后,考勤表要公示三天。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6
1、出勤要求
(1)全公司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XX本部員工實行指紋考勤,各分公司員工實行人工考勤(分公司經理須對所屬員工考勤負責)。
(2)員工因事、病等請假,需提前填寫請假單報相關權限負責人審批,并將請假單交人事專員處備案;部門負責人直接向總經理/董事長請假,然后到人事專員處備案。
(3)原則上提前請假,緊急請假需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征得同意后方可委托他人填寫請假單,報各級權限領導審批后交人事專員處備案。
(4)連續請假天數超過7天,須總經理/董事長簽批。
(5)考勤負責人于每月工資發放前將制作上月考勤表匯總,交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進行結果運用(扣發缺勤天數工資,日工資=月工資/20.83)。
(6)病假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如住院證等),假期結束后2天內(遇節假日順延)補齊,公司視為正常出勤,否則公司按事假進行處理。
(7)營銷代表、服務工程師考勤原則上按本制度執行。
2、出勤監管
(1)各部門負責人是該部門員工考勤的第一責任人,各分公司負責人須協助進行員工的考勤管理。
(2)考勤負責人將不定期對于公司員工出勤進行檢查。
3、懲罰措施
(1)對于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人員,罰款50元/次;對于不假不到者,按200元/天進行處罰。
(2)部門負責人包庇員工,一經發現,加倍處罰。
(3)對于曠工3日以上者,將做開除處理。
4、其他
(1)員工及配偶直系親屬喪假3天;員工婚假7天,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5天(不含試用期員工且僅限于首次結婚,否則只休息1天),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產假按國家及寧波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婚假、產假須在假期結束后2天內(遇節假日順延)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住院證明/小孩出生證。
(3)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正常休假,公司根據經營情況安排值班。
(4)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5天帶薪年假(可以不連續休假),兩次年假之間至少間隔一年;年假必須提前申報且當年休假,原則上安排在公司經營淡季(7、8、9月)休假。
(5)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XX有限責任公司。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7
1.目的
為實現公司規范化管理,明確工作紀律,提高全員勞動生產率,實現公司"十二五"經濟發展目標,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工作制度
3.1正常工作時間
下午:14:00-18:00(17點50分至18點整理內務、打掃衛生)
3.2公司根據工作、安全、文明建設、文化建設以及上級部門要求的工作內容的需要,所作出的時間安排,與當月績效、年度獎勵掛鉤。
3.3考勤方式
3.3.1指紋機考勤
一日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班一次。
3.3.2查崗考勤
上班期間實行不定時查崗,根據《上班中途查崗簽到表》記錄查崗情況。
3.4指紋機考勤時間:
3.4.1上午:
7點50分開始考勤,7點50分至8點00分(含8點)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超過8點(不含8點)到8點05分期間指紋考勤者為遲到,超過8點05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3.4.2下午:
13點50分開始考勤,13點50分至14點00分(含14點)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超過14點(不含14點)到14點05分期間指紋考勤者為遲到,超過14點05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17點50分至18點10分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未至17點50分指紋考勤者為早退,超過18點10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3.5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的,外出前必須在《公出記錄表》上注明公出時間、地點、公出人員、事由,返回后填寫返回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公出未按時填寫《公出記錄表》的,公出人員須電話報XX部核實后填寫公出記錄。XX部每月負責統計匯總《部門人員公出統計報表》,由公司經理審批后,次月2日前上報XX公司人力資源部。
3.6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打卡的員工,上班前(或下班后)要根據考勤機考勤時間到XX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寫《考勤表》。
3.7由于工作地點分散,員工不能正常參與公司指紋考勤的(倉庫、駐外機構等)人員,將不參加指紋考勤人員名單,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不參加公司指紋考勤人員的考勤由本公司負責,考勤表由公司經理簽字后于次月2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
4.考勤違紀界定
考勤違紀分為:遲到,早退,脫崗,曠工,上班時間玩游戲,上班期間打麻將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部門員工考勤違紀與個人績效和部門績效工資掛鉤。管理程序如下:
4.1遲到
當月遲到一次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并扣工資100元,以次計算。全年累計遲到達5次的,扣當事人全年獎金的50%;超過5次(不含5次),每增加一次的,增扣當事人全年獎金10%,以此累計,全年累計遲到達10次的,不再計發當事人獎金。
4.2早退
早退按脫崗論處。因有急事離開工資崗位的,由公司經理批條,不計處罰。講假話哄領導批條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4.3脫崗
上班期間中途查崗,非因公不在崗的,按脫崗處理。
本部門員工當月累計脫崗次數達到2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一次的,每次增加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以此類推。
4.4曠工
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者為曠工。每曠工半天為一次,曠工壹天為兩次,發生一次曠工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并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150%,以次計算,以此累計。全年中發生兩次曠工的,并處予取消全年獎金50%;全年中發生三次曠工的,取消全年獎金。
部門人員當月累計曠工次數達到一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次數達到二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4%,以此類推。
4.5上班時間玩游戲、上網聊天以及其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
發現第一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200元,發現第二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的400元,以此類推,累計計算。
部門人員當月發生一次上班時間玩游戲、上網聊天以及其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發生二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4%,以此類推。
4.6上班期間打麻將
發現一次上班期間打麻將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500元,發現第二次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1000元,以此類推,累計計算。除經濟處罰外,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關系。
部門人員當月發生一次上班打麻將或打牌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10%;當月累計發生二次的,扣除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50%。
5.請假制度
有事請假應該于當天將請假條交公司經理,凡發生以下假項者不享有當月考勤工資。
5.1病假
請假一天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50%,以此累計。請病假要有公司認可的公立醫院出具的證明。
5.2事假
請假一天者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100%,以此累計。計發獎金時,按天扣發100元/天。
5.3產假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可享受《婦女權益保護法》待遇及相關規定待遇。
5.4探親假、婚假、喪假、年假
員工在探親假、婚假、喪假、年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可享受相關規定待遇。
6.批假權限
6.1病假、事假:
3天以內由公司經理批準;3天以上經公司經理簽注意見,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請假手續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資源部。
6.2其它假項由公司經理簽署意見后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資源部。
6.3所有假項都必須由本人書面書寫請假條,并按上述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前辦理文字請假手續的,須經公司經理同意,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審批手續方為有效假項;未按上述程序辦理請假的視為曠工。
7.加班
鼓勵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門,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XX總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批。國家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經XX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執行,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崗位工資計算。
8.考勤統記
xx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于次月6日前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對于各項考勤的具體管理方法以及員工辦理各項假事手續的流程,制定統一的管理標準,以保證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
二、范圍:
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總經理:對于本制度具有最終審批權
2、人力資源部:考勤制度的制定、修正及執行部門,對全體員工各項假事進行備案登記。
3、各店長(店長):負責根據本制度對員工加班進行一級審核,對員工事假具有最終審批權,對員工其他各項假事進行一級審批。店面員工考勤實行店長負責制,不受此限制,但所有結果均需向人力資源部進行清晰、完整的考勤報備。
4、店面考勤管理員:負責店面考勤日常維護、數據采集、考勤數據的統計匯總,并負責確保考勤數據統計的真實性。
四、內容:
1、工作時間:
公司營運系統實行營運工作制,各店面根據自己的工作任務,制定與營運制度相符合的工時制度。
公司總部支持部門實行標準工時,早8:30—晚17:30周一至周五,各部門根據部門任務的周六日加班記存休。
2、休息時間:
⑴公休日:營運系統執行營運工時,總部支持系統執行標準工時。
⑵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家標準假期。
⑶公司給予員工的帶薪年休假福利。
⑷浮動假:除公共和法定節假日外,公司每年還可能提供其他浮動假日,公司浮動假日需抵消員工的加班調休備案及年休假,公司將保留對公司浮動假日進行調整的權利。
⑸除上述法定假期及公司所認定的假期外,還可能存在占用工作時間的需要本人親自辦理的其它假事,例如: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法定假期外,所有假事均必須按照請假流程辦理請假手續。
3、各種類別考勤的說明
遲到、早退:
1、每月遲到或早退2次以內的,每次均在30分鐘以內的,一分鐘扣一元錢。
2、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一分鐘扣2塊錢、
3、遲到或早退超過1個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4、員工遲到、早退,主管上級應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月累計遲到次數達到2次(含)以上公司將給予警告處分;每年被警告處分2次以上的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將給予記過處分,并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病假:
1、員工在勞動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月度請病假不超過5天(≤2天)以上可提供2級甲等以上定點醫院的病休證明、看病記錄及診斷證明的,視為病假。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按事假處理。
2、員工月累計病假超過5天(>5天)以上者,辦理病假手續,必須提供經公司指定的3級甲等或3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醫生診斷證明、病歷、處方、醫院收費證明、假條或住院證明等證明材料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請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在試用期期間請病假者,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在離職工作交接期請病假者,離職交接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4、不履行請假手續或持虛假醫院證明的,視為曠工;
5、病假薪資計算標準:
病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病假期間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當月累計病假時間≤5天(含5天),且當年累計病假時間≤15天(含15天)時,日病假工資發放標準為:最低工資標準X80%÷當月營運天數
注: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本公司注冊所在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事假:
1、員工不得不占用工作時間請假處理個人或家庭事務的,視為事假;
2、由于任何請假都將會影響到本人及其它部門的'業務進展,因此公司原則上不主張在工作時間內請事假。確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需請事假者,必須說明請假事由。
3、在試用期期間請事假者,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在離職工作交接期請事假者,離職交接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4、事假薪資計算標準:
已批準的事假,按日全額工資乘以事假天數扣款;
事假期間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曠工:
1、以下情形視為曠工:
未按規定履行請假、外出手續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利用工作時間辦私事或拒絕工作者;
超假未按規定續假者;
工作時間開始后到崗者,而又未請假者;
因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拘留、傳訊不能正常工作者;
2、曠工3小時(含)以內的計曠工0、5天,3小時以上計曠工1天;
3、員工未經批準連續曠工2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其勞動合同,并且不承擔任何因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而向員工支付的補償金。
4、曠工薪資計算標準:
1曠工一天按照當事人日全額工資×2倍進行扣款,曠工期間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2當月曠工達五天(含),扣發當月全部工資總額,停辦當月福利。
婚假:
1、本公司正式員工,符合晚婚條件(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初婚者給予10天(不含休息日)婚假,不符合晚婚條件的則給予3天婚假。
2、婚假應在婚姻登記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一次未休完或未休者視為自動放棄;
3、因公司原因未休完或未休者,需重新補寫申請報公司另行處理;
4、員工請婚假需提前1個月遞交申請,經公司同意,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5、婚假薪資計算標準:帶薪婚假
6、婚假需提交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不能提交資料者按事假處理
產假:
1、本公司正式員工,符合國家享受產假規定的女性員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產假(含節假日及公休日),男性員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陪產假。
2、女性員工正常產假90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年滿24歲已婚女員工初生第一個孩子為晚育,晚育可增加晚育產假30天;
3、女性員工產假于預產期前15天可以開始使用,產前與產后連續計算產假天數;
4、女性員工待產期間進行孕期檢查,需出示正式的醫院證明,可視為正常出勤。
5、男性員工,配偶分娩,給予陪產假3個工作日
6、女員工休產假應提前1個月遞交《請假申請單》,店長在妥善安排該員工休假期間的職務代理工作后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核查批準后,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7、男員工如需休陪產假應提前1天辦理請假手續,如因事發突然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應按照緊急事件請假的規定辦理。
8、產假薪資計算標準:
女職工產假按北京市相關工資支付規定辦理;
男性員工陪產假日工資=日全額工資。
產假需提供資料:結婚證復印件、子女出生證明,準生證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含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許申請喪事假;
2、本市員工喪假為3天。外省員工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所必需的路程時間的路程假,路程假薪酬按照事假處理,但其假期時間不計入年終事假統計中。
3、喪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4、員工請喪事假可隨時遞交《請假申請單》,店長在妥善安排該員工休假期間的職務代理工作后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核查批準,最終由總經理進行批準后,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5、喪假薪資計算標準:喪假工資=日全額工資×喪假天數。
6、喪假需提供資料:死亡人死亡證明,請假者與死亡者關系證明。
年休假:
1、適用范圍: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且仍在職的全日制員工。年假分為帶薪年假及獎勵年假。
2、休假天數:職工累計進入公司
已滿1年,年休假5個工作日;已滿2年,年休假7個工作日;
已滿3年,年休假9個工作日;已滿4年,年休假10個工作日;
已滿5年,年休假11個工作日;已滿6年,年休假12個工作日;
已滿7年,年休假13個工作日;已滿8年,年休假14個工作日;
帶薪年假最多不超過14個工作日。
3、獎勵年假:為了獎勵那些為公司服務年限長的員工,
凡進入公司滿第十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10個工作日。
凡進入公司滿第十五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15個工作日。
凡進入公司滿第二十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20個工作日。
4、員工如有下列任一情況的,不再享受年假:
1.因違反國家法律被刑事羈押不能繼續任職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公司辭退的;
3.以年度為單位連續曠工2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
4.未經公司批準,年休假不可以用于沖抵其他類型的假期,公司浮動假除外
5.休年假的前提是不能影響本人及公司的工作進展。休年假前必須按照公司請假流程及假期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6.年休假原則上必須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之前休完,逾期不予延期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年休假未休完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按國家的相關規定給予未休年假的折薪或延期到下一年度。
7.若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時有未休年假,為保證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從離職申請日至工作交接期原則上不得申請年休假,待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申請補休。離職員工應在補休完畢后再辦理離職手續,不申請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8.年休假薪資計算標準:年休假工資=日全額工資×年休假天數。
加班:
1、本公司的加班僅適用于店面部門的普通級別員工和業務部門的普通級別職能崗位員工,除此之外的例如店長、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市場銷售人員等崗位員工均實施目標考核管理,不做加班考勤統計,不計加班工資(三薪工作日除外)。
2、加班,是指公司在員工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在營運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如因個人工作效率低下導致沒有按時完成當日工作任務,由員工自行安排,確保公司業務按期進行,此種情況不在加班范圍之內。
3、員工因公異地外出,如遇國家節假日或雙休日,如公司安排在異地進行工作,可視為加班,如公司未在此期間安排員工進行工作,視為異地休息,不做加班處理,但享受因公異地出差補助,具體處理辦法參加《差旅管理規定》。
4、店面申請加班應設立當次加班帶班人,由帶班人負責根據加班內容對加班結果、加班時間進行監督和驗證,經帶班人確認及店長簽字后,該次加班審批結果真正生效。
5、若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時有加班備案的,待工作交接完畢后,公司可通過補休的形式予以補償;離職員工應在補休完畢后辦理離職手續,不申請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6、加班薪資計算標準:
1、在每一個日歷年結束后次年的3月31日內所備案的加班如無調休,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按照如下標準進行加班工資的核算:
2、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公司將支付員工日全額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日常營運加班按照員工日全額工資的100%支付加班工資。
4、4假期審批權限:
4.4.1店長的假期審批權限:店面員工的所有假別,店長均有權審批。但年假、產假、婚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店長報批,由店長在不影響營運的情況下進行審批。
4.5請假流程:
4.5.1辦理請假事宜的前提:
4.5.1.1所有辦理請假手續的前提都必須是請假當事人店長已對工作進行了妥當安排,工作已找到其它的代理人,不會因本部門員工請假的事實影響公司業務的順利開展和既定的工作計劃;
4.5.1.2所有請假事宜均必須對上級領導說明真實的請假原因,不得以虛假理由請假;
4.5.1.3除病、產、喪假等不可預見因素的假期外,當個人假期會影響到公司或部門整體目標實現的情況下,個人的利益必須服從于公司利益;
4.5.2以上情況如店長未按流程報備總務部人力資源處則每次扣款200元處罰。
4.6考勤執行方法:
4.6.1員工上、下班均應及時報考勤,每月月底店長應將統計完的考勤經員工簽字確認后,于下月5日前報送至人力資源部。
4.6.2未經店長或負責人批準實施的加班,不算做加班考勤
4.6.3在核算當月工資時,當月考勤以經簽字確認的考勤表為準
4.6.4店長在報送考勤時,請一并提供員工請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的提交資料,無資料者,人力資源部一律按事假處理,后果由店長承擔。
4.6.5員工未按照公司規定的請假流程辦理請假手續,其店長負完全責任,公司會視情節的嚴重性給予相應的處理。
5、其它:
5.1如本制度與現行考勤制度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如本制度與其他制度中所規定的相關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5.2本制度XXXX年X月X日開始執行。
5.3本制度中所有假事薪資計算口徑均為全額工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9
一、全勤及全勤獎
員工月內無遲到、早退、未經批準的工作時間離崗、曠工及各種請假的.、被認為全勤,并獲得當月全勤獎。
注:上述“遲到”指遲到次數少于二次(含二次),且每次低于15分鐘。
二、休班
按照企業各崗位規定休班或補休.
三、遲到(早退)
遲到(早退)一次,不大于5分鐘,口頭警告一次,處罰10元;
遲到(早退)一次,不大于15分鐘,口頭警告一次,處罰20元;
遲到(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警告一次,處罰50元,元全勤獎;
一個月內遲到二次,警告一次,超過二次作記過一次處罰100元(不另收遲到罰金)。
四、曠工
未請假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經批準及無故在上班期間未經允許擅自離崗60分鐘(含60分鐘)以上者,均視為曠工,曠工一次記過一次,處罰80元,曠工二次記大過,罰款300元,曠工三次除名。
五、請假
1、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店長同意后方可休假,店長權限范圍2天,如需增加天數,需在向店長申請同時向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申請,休假員工無全勤獎。
2、病假
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并書面申請,休假者無全勤獎。
3、探親假
工作滿一年,繼續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外地員工,可享受10天探親假,探親假期間無工資,有全勤獎。
4、各類請假須由本人(病假可由直系親屬)以書面形式申請,不得以短信、電話、網絡或同事轉達等方式申請,請假申請須本人送上級主管簽署意見,不得由同事轉交(病假可由直系親屬交),否則請假人視為未請假,按曠工處理;準許者警告一次.罰款20元.
5、提前上崗或結束休假須履行銷假,經店長同意方可上崗,請病假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病愈證明方可銷假。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通信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了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并考慮員工與家屬團聚的問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考勤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進行教育,屬屢教不改的,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如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追究其責任。
(2)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討,并按下表計扣工資,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終獎10%。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情節嚴重的,均應作除名處理。
(3)留職察看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及各項補貼。
3.請假辦法
(1)公假
經公司批準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均屬公假;經公司指定或批準休養、參觀、訪問的模范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工(公)負傷人員在醫療期間,根據實際情況核給公假。
(2)調遣假
員工異地調動,有家屬隨遷的,不超過6天,調往邊遠地區的,不超過14天。員工單人赴調不超過3天,赴調途中所需行程時間,按其實際需要核給,不計算假期。特區內調動一般不超過一天。
如有非經常性事務,需員工本人辦理或參加的,如遷居、開家長會等,各單位可考慮到工作安排及員工的需要,酌情處理,不計算假期。
4.因工作需要積累工時工休,一般應在當月補休,如確因工作一時不能安排補休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可適當推遲,可保留至當年底,員工調動工作,原則上不能將積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崗位。
5.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或無法安排休息的人員,須經部門經理批準或人事部核準,以補發加班費的形式予以補償。補償辦法:(崗位工資+技能工資)÷25.5天×1.5×加班天數。法定假日加班費按(崗位+技能)÷25.5×2×加班天數計算。
(二)休假
1.員工休假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并按規定逐級審批,報人事部批準,室主任一級由部門經理安排休假,部門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休假。
2.員工申請休假須一個星期前填寫《有薪假期申請表》或《無薪假期申請表》,送交人事部審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單,不得擅自休假,否則當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前托人或電話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后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
3.婚假
員工申請結婚,需在本公司辦理結婚手續,并以領取結婚證為準,婚假假期3天,晚婚假10
天(晚婚條件: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結婚)結婚的,根據在途往返時間核給路程假。
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養的弟妹、養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假期3天。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給路程假。
5.產假、計劃生育假
(1)女工產假按下列標準核給:
假期內容假期天數說明
產假90天難產或雙胞胎加14天
晚育假15天年滿24周歲生育為晚育
獨生子女假35天憑獨生子女證核給
(2)臨時工產假56天,臨時工產假期間發給60%的工資。
(3)產婦如遇實際困難,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哺乳假工資按本人(崗位+技能工資)75%發給,并據此比例計發房補,其他補貼照發。
(4)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生證明,分別給予以下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日,手術后7日內不從事重體力勞動;
△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2日;
△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日,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日;
△懷孕不滿3個月人工流產的,休息15天,3個月以上的,休息42天。
△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如遇特殊情況需增加假期時,由醫生確定。
6.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公司指定的醫療單位證明確定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核給病假。
(2)病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辦理(參見表7.3.2、表7.3.3)。病假三天內不扣工資,四天以上按(崗位工資+技能工資)÷30天計扣工資。
(3)長期病休人員,從病休時起,一年內的任何時間累計超過6個月(或153天個工作日),從超過之日起,停發工資,改發疾病救濟費,累計辦法:每月以24為截止日期往前推12個月,凡在這12個月內病休累計達6個月(或153個工作日)時,從超過之日起停發工資,改發疾病救濟費。
(4)凡領取疾病救濟費者,如病愈需要復工時,經醫生證明,先行試復工兩個月。在試工期,又患病累計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試工,停發(病假)工資,發給疾病救濟費。試復工期滿,連續工作兩個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時間可重新累計計算。
表7.3.2
連續工齡不滿二年滿二年不滿四年滿四年不滿六年滿六年不滿八年滿八年以上六個月以內病假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60%70%80%90%100%
表7.3.3
連續工齡不滿一年滿一年不滿三年滿三年以上連續病假六個月以上、救濟費(崗位工資+技能工資)40%50%80%
7.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的,根據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實際需要酌情核給。請事假員工按(崗位工資+技能工資)÷30天計扣工資。
8.探親假
(1)員工結婚時,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為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為20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無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假,每四年一次,假期為20天。
(4)員工有生身父母,又有養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養關系為主)。
(5)大專院校分配來的畢業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實習、試用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滿一年后才能享受探親假。外單位調進公司的員工要滿半年,才能享受探親假。
(6)員工配偶已離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員工待遇處理。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結婚,而且身邊沒有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探親假處理。
(7)員工探親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路程假根據實際需要核給。
(8)員工探親休假期間患病時,其病休天數仍作為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順延。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滿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9)員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三個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
(10)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經人事部批準,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廢。路程假只給一次,往返路費只報銷一次。
9.年假
(1)休假范圍及條件:凡參加工作(不含借調人員、臨時工和勞務工)滿五年以上的員均實行休假規定,參見表7.3.4ゲ渭庸ぷ魘奔瀆5年不滿10年滿10年不滿20年滿20年不滿30年滿30年不滿40年滿40年以上每年休假時間7天10天15天20天30天全國勞動模范、部省級勞動模范,不論參加工作年限的長短,均享受休假兩周待遇;有突出貢獻的知識分子,經企業領導批準可適當放寬工齡限制。
(2)享受年休假的幾項規定:
△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生育假的員工,不影響享受年休假。
△全脫產學習滿一年的員工,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學習滿半年不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減半。
△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2天,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一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生產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上報人事部備案。
△年休假時間的計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凡外單位、外系統調入的人員,從報到之日起,滿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三)說明
1.本規定從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地方,按本規定執行。執行以后如上級有新的規定另行通知。
2.本規定的解釋權在公司人事部。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勱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團隊負責人,下同)、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應親自打卡,丌得幫劣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劣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弽作為年度喪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
一、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星期天為休息日;
二、星期六下午作為公司的彈性活勱時間,包括戶外運勱、業務講座、技能培訓、業務自習等,活勱的內容亍每周三公示告知,各位員工可根據喪人的愛好選擇參亍;
三、工作日上班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第八條考勤辦法
一、員工實行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打卡制度,夜間加班、非工作日加班和節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況下未能打卡或忘記打卡的,次日應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統補簽,忘記打卡的在3天內申請補簽方有效,超過3天未申請補簽而無正弼理由的作為曠工處理。
三、上班時間后10—60分鐘到達視為連到,下班時間1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連到6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如遇到惡劣天氣、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到班的,應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或行政主管人員,可丌按連到處理,但每月丌超過四次,超過四次以上的按事假處理。
五、公司每喪月給每一位員工4小時的工作日休息時間,用亍必須在工作日處理的私人事務,但必須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請得到批準。
六、以月為計算單位,每次連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
七、每月無故連到早退累計四次以上的給予口頭警告,超過五次以上的給予書面警告,連到早退情節特別嚴重屢教丌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記過、扣除職能工資、直至解除勞勱合同處理。
第九條加班
一、為了鼓勵員工迚行良好的時間管理,公司原則上丌提倡加班。
二、加班分為因工作迚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項目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臨時加班和員工自由加班等三種。
三、加班時間規定:員工一天內在公司的停留時間超過12小時,即可視為加班。
例如,某員工早上9:00到公司上班,第2頁共9頁
如果晚上加班超過21:00,那么這喪時間就將被認為是該員工弼天加班的起始時間,加班時間以丌低亍1喪半小時為準。
四、工作日夜間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打卡后,還需迚行加班打卡,以此記弽加班的時間。
加班前或加班后給行政部留加班條交代事由,提出推連次日上班的時間或者安排調休。
五、加班給予餐補,標準為20元/人/次,如加班時間至深夜公交停運后而需乘坐出租車的費用采用實報實銷。
六、非公司安排或處亍計劃內的加班視為自行加班,丌享受加班餐補和交通費報銷。
七、國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項目負責人采用一對一調休方式作為補休。
如果能補休的,工作日及雙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費用,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丨秋、國慶)加班費可享受基本日工資兩倍的待遇。
第十條公務外出和公務出差
一、工作時間丌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員工如需外出辦公的應填寫《公出申請表》,報項目負責人批準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檔,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員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務出差的,應填寫《出差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三、臨時外出公務或公務出差未能事先填寫申請表的,返回公司后應補回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請假和銷假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表》送相關負責人審批,經審批的《請假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一、事假
1、員工因處理喪人事務且在丌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事假;
2、請事假原則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請事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下同)審批,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負責人審批;
3、遇丌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口頭或電話請示公司負責人如實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4、員工請事假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并申請延長假期,同時通知行政部備案;
5、假期結束返回公司后應立即往行政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以考勤記弽為準;
6、請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7、請事假扣除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工資的標準=工資總額/30天/7小時。
二、病假
1、員工本人因病丌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請病假;
2、病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一天的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3、員工請病假兩天以上的須憑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病假弼天如本人能弼面向公司負責人請假的,可委托親友在上午十時前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4、急診者事后應提交有關醫院簽發的病假單,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作病假處理。
5、員工請病假后未能提供醫院病假證明單的以事假處理,年休假可沖抵病假。
6、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三、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則上安排在非繁忙季節,員工必須提前十天書面申請,報公司負責人審批,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體辦法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2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員工合法勞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司《員工手冊》制訂此制度。
2、適用范圍:除特別規定外,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執行:公司各項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若有未詳盡規定之事項,按補充條例或實施細則辦理。
二、工作時間。
1、辦公區工作時間: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8:30--17:00,中午12:0014:00為午休時間。
1.2公司實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時間、考勤規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報公司人事培訓部備案。
三、考勤相關規定。
1、考勤方式:
1.1全體員工采取打錄指紋的方式考勤,員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須打錄指紋。
1.2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須填寫《員工公出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時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寫《考勤說明單》。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訓部負責統計全月出勤情況,制作《月度考勤情況統計表》提交財務部,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獎罰處理。
2、考勤范圍:
公司除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的執行特定工作的員工外均須考勤。
3、遲到、早退、曠工:
3.1遲到:上班遲到3分鐘以內者,不以遲到論處,但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從第四次開始,前三才也以遲到論處;上班遲到3分鐘(含)至3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處。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處。
3.2.2如下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早退。
3.3曠工:下列情況之一均屬曠工
3.3.1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未獲批準、請假期滿未續假、續假未獲批準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訓部備案的缺勤按曠工處理。
3.3.2遲到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3.3早退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3.4未打錄指紋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打錄指紋的,須于當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訓部遞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考勤說明單》,過期補單視同無效;如上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曠工半日。
4、考勤違紀處罰:
4.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曠工半日每次罰款50元,曠工1日罰款100元。
4.2員工連續曠工2天視同自動離職處理,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4.3員工累計曠工2日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4員工累計曠工超過2日,公司做開除處理。
4.5罰款由財務部在每月工資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時間內人事培訓部隨時有權進行考勤抽查,如發現員工無請假外出或有正當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訓部做相關登記,視同曠工1日;如每月部門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在部門負責人的當月工資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分內工作,一旦發生加班,公司盡量安排員工補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計算:從當日18:00起開始計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時為基數計算。
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算:從上班打錄指紋開始考勤,至下班打錄指紋為加班結束。
5.3加班前應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加班的,則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寫《加班申請單》,否則不視為加班。
6、補休:
7.1員工發生加班,補休一般應在加班一個月內完成。
7.2員工補休前需填寫《補休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補休,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補休的,則須在補休后的'次日填寫《補休申請單》,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
7.3如補休半天或幾小時,員工在到達公司上班時,仍需照常打指紋考勤。
7.4補休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和獎金。
7、特定部門和員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的特定部門和員工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處理考勤,如在特定時間內連續加班的.品牌策劃部員工、財務部部分員工等。
四、休假相關規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安排員工每月正常休假,如當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員工,公司將為其安排補休。
2、法定假期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節、國慶、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將按法律規定計算、發放加班工資。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體健康問題不能正常工作的員工,可申請病假。
3.1.2員工可用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當天由同事代為辦理請假手續。凡請病假者須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時間二十分鐘內,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如因重病不能親自打電話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為請假。
3.1.3病假一次超過兩日須有區級以上醫療部門的證明,否則以事假處。
3.1.4病假工資扣除標準是4元/小時。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計超過15日者,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3.2婚假
3.2.1員工可憑《結婚證》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2.2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申請。
3.3生育假、流產假、陪產假
3.3.1女員工生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手續齊全者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產假,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2女職員流產,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3在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且已轉正的男員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喪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5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當日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經副總裁以上領導認可,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工傷假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如因違章操作造成傷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處理,并根據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6年假
3.6.1公司員工可按在公司服務的工齡時間享受有薪年假,具體見下表:
累計服務年限(自入職之日計算)
有薪假天數
滿一年不滿十年
五天
滿十年不滿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員工休年假須提前五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董事長審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七天將書面申請送交董事長審批;
3.6.4休年假的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經營淡季。
3.6.5年假應在當年休完,當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計。
3.6.6年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7事假
3.7.1除以上幾類假期外,員工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事假以部門領導批準時間為準。
3.7.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需得到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批準。如因突發事情不能預先申請,員工應于請假之日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請假,并于當天由同事代為填寫《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3.7.3員工請事假一次不應超過2天,全月累計不應超過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計不應超過15天。如超過此限,公司有權解除合同》,特殊情況報副總裁以上領導批準
3.7.4員工請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是8元/小時。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則上應一次休完,特殊情況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將詳細理由報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審批。
5、假期的審批
法定節假、工傷假無須申請;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請,員工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附上相關證明,再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請假三日以上(含),應報董事長或其授權的公司領導批準。經批準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方可執行。
五、附則
1、執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2、職權: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訓部負責修改、解釋,并監督實施。
注:全額工資是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和相對固定的績效獎金(如辦公區員工的績效獎金)的總和。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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