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請假銷假制度(通用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敬老院請假銷假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敬老院請假銷假制度1
1、敬老院工作人員、院民外出必須請假,未經批準不得離開。
2、工作人員、院民請假由院長批準,院長請假由鄉(鎮)政府分管領導批準。
3、院民經批準外出,工作人員應交代注意事項,需使用個人有關證件的,發給有關證件,歸院后交回有關證件。
4、請假外出必須如實說明請假原因,到什么地方,找什么人,有什么事,以便及時聯系和查找。
5、工作人員請病假要持有正規醫院診斷書,因特殊原因休假三天以上者,需提前報請院長批準。
6、請假外出期間,參與非法活動和出現違規行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擔。
7、外出人員歸院后應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經批準后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或者逾假不歸的,應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敬老院請假銷假制度2
1、老人銷假;入住老人經批準外出前,由工作人員交代注意事項,必須向當日值班工作人員或各自院區服務員銷假,并交回發給的.有關證件。
2、外出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經批準后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或者逾期不歸的應予追究。
(1)入住老人無故私自外出者或拖延外出時間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所居住村居領導(或親屬)面談教育,不改正者,勸退。
(2)入住老人未按時間回院的,超過一定時間,無電話通知,應通知院方啟動應急尋找措施。
敬老院請假銷假制度3
1、敬老院的工作人員、供養人員外出,必須請假,未經批準不得離開。
2、供養人員、工作人員請假填報制式請假條并由院長簽字批準,院長請假由鄉(鎮)政府分管領導批準。
3、供養人員經批準外出,工作人員應交代注意事項,需使用證件的,發給有關證件,歸院后,并交回發給的有關證件。
4、外出人員歸院后應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經批準后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的或者逾期不歸的,應予以批評教育。
敬老院請假銷假制度4
1、全體人員要自學遵守機關作息時間,堅持正常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
2、全體人員請假一天需向分管副局長請假,二天或二天以上需經局長批準。上班期間臨時有事外出向所在股室負責人請假。
3、請假期間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班,應提前與單位領導和辦公室聯系,以便安排工作。
4、請假時間與公休假抵銷,即請假時間超過公休假的,原則不再休公休假。病假應由醫院開具請假證明,事假超過 公休假的每天扣月基本工資除以30的基數。
敬老院請假銷假制度5
敬老院的工作人員、供養老人外出,必須請假,未經批準不得外出。
(一)供養老人外出一小時以內不用假條,由當日樓層服務員電話通知門衛放行。
(二)供養老人外出一小時以上,一日內由當日樓層服務寫假條,并由當事人簽字,門衛見假條放行。
(三)供養老人外出一日以上的由樓層服務員寫假條,當事人簽字,副院長簽字批準,門衛方可放行。
(四)工作人員請假無論多久,都必須由副院長簽字批準方可。 供養老人經批準外出前,由工作人員交代注意事項,發給有關證件。歸院后,必須向當日值班工作人員或院長銷假,并交回發給的有關證件。
(五) 外出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經批準后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或者逾假不歸的,應予以追究。
(六)無論養員還是工作人員無故私自外出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養員開除集中供養身份)工作人員開除工作人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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