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駕駛員日常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車駕駛員日常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貨車駕駛員日常管理規章制度1
一、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并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與交通安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出行。若因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門處罰的,后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公司將對當事司機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的司機,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并可直接將其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機管理制度》的規定安全出行并從未發生過交通事故或交通違章的司機,在年終考核時,公司將給予300以下的獎金以示鼓勵。
二、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每天必須利用空閑時間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及對零部件的檢查),以保證車輛的正常出行。若發現空閑司機未對公司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而造成車輛臟、亂的,將視情節輕重,對該司機處以口頭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三、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所駕車輛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告知車輛管理人員進行維修,并提出具體的、合理的維修建議(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費用等)。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進行維修。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報銷。對發現車輛故障而未及時上報車輛管理部門,堅持駕駛故障車輛出行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并對當事司機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并予以辭退。
四、司機在接到工作任務時,應立刻做好工作準備并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得到派車人批準后,方可出行。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將《用車申請表》交予派車人手中,未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或未征得派車人許可擅自駕車出行的,將處以200元罰款,在此期間,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車輛故障,一切后果均由當事司機本人承擔。
五、出車任務結束后,應檢查車內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車任務時再去加油(特殊情況,因跑長途或馬上接到下一個出車任務的例外)。
六、出車在外或出車回來停放車輛時,應注意選擇最佳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否則,因在禁止停車或危險地段停車而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同時,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司機200元—500元的罰款。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
七、司機在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車窗,并開啟安全防盜裝置,防止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因個人行為,未及時鎖好車門、車窗或未開啟安全防盜裝置而造成車輛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情節嚴重的,可將當事司機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八、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應保證證件齊全。發現證件缺少、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應立刻上報管理部門。以便得到及時的處理。因證件不齊全或已過期未及時上報管理部門而被交管部門罰款的,所罰款項費用不予報銷。
九、下班或公休期間,沒有接到工作任務的司機必須注意休息,保證合理的睡眠,嚴禁疲勞駕駛。因個人行為疲勞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
十、司機在車內禁止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制止無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應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說明情況原因;非本公司人員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應直接予以制止。對在車內吸煙的司機,每發現一次,將對該司機處以50元罰款,以示警戒。
十一、司機在接待乘車人時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注意文明用語,主動為乘車人開啟、關閉車門。客人在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詢問,否則不準隨便插嘴。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機密。若發現有泄露公司機密行為的,將立即辭退。
十二、接到出車任務的司機,必須準時出車并選擇最佳路線行駛,不得延誤用車人的時間,若遇到臨時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準時到達任務地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用車人和車輛管理部門,以便及時作出調整。對因故意拖延時間或中途辦理與出車任務無關事宜的司機,每次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司機,將直接辭退。
十三、上班時間內司機無出車任務的,應隨時在辦公室等候。不得隨意外出。有事確需離開辦公室時,應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否則,將按照曠工處理。
十四、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或建議的,可向車輛管理人員或直接向總經理反映,以便及時得到解決。對拒不服從管理、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務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并處以1000元罰款。
十五、司機出車在外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設法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否則,將按照第四條擅自駕車出行處理。
十六、不論什么時間,司機必須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盡量縮短病、事假的時間,以便及時安排工作。對經常不使用通訊工具或經常請病、事假而造成工作無法及時開展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十七、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公司地下車庫),不準私自用車。若有特殊情況需將車輛停放在其它地方過夜的,必須上報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過夜。未經批準而私自在外過夜的,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十八、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并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人的事故連帶責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成績作為年終發放績效獎金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貨車駕駛員日常管理規章制度2
1、為加強車輛、司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制定本員工管理制度。
2、分配到各部門的車輛和司機,由部門進行管理,駕駛為領導服務車輛的司機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3、司機要經常打掃車內外衛生,保持車輛清潔狀態。
4、司機平時要注意對車輛的保養,發現故障及時上報,及時維修,車輛進廠修理期間,司機要認真看守,隨時檢查修理情況。不準帶故障強行出車。
5、車輛出市或非工作時間出車要經本部門車輛管理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6、嚴禁私自將車輛借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使用。
7、嚴格按工作程序要求,出車要由部門分管領導派出,回來后要報告。
8、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辦法中關于車輛維修、加油、車庫租用和事故處理等規定。
9、不準向用車單位和個人吃、拿、卡、要,耍態度。
10、接送通勤要準時正點,不準隨意改變通勤路線,不準讓非本單位人搭乘通勤車。
11、公務出車要熱情服務,動作迅速;不準借工作之便出私車、出順風車;不準無故拒絕出車,已租用車庫的不準車輛夜不歸庫,未租用車庫的要將車輛妥善保管。
12、出車等候時不準離開車輛很遠,要讓辦事人員出來后能夠及時找到。在本單位待命時要在所在辦公區域內等候,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13、不準酒后駕車;不準開蠻車、賭氣車。
14、要遵章駕駛,作文明司機。司機因違章受到的罰款,由個人承擔。
15、司機在公休日、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服從有關領導工作上的調配。
1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貨車駕駛員日常管理規章制度3
本公司從事的是食品銷售單位,對上下班時間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時間為早上七點半。下班時間根據送貨要求而定。早送完貨早下班。
一、司機行車前必須做好檢查,做到機油、剎車、汽油、水、輪胎氣壓、燈光等處于安全良好狀態,車內外每周打掃、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二、司機停車下貨時,把車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剎防止車輛滑動。未經允許,司機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不得公車私用,發生后果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三、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人為違章等引起的處罰由司機自行承擔;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責任認定為主,如司機責任,則保險公司承擔之外的費用由司機承擔。如因送貨造成的違章停車,應立即打電話通知負責人處理。
四,司機交接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輛有無擦掛,是誰的責任當既報由會計登記,誰的責任誰負責維修費用。若交接前不與檢查,發現問題,由司機們共同承擔維修費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機離職時),司機必須查清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并及時處理解決。如果車輛發生擦掛違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不分大小(完全無責除外,送貨停車違章除外),都會扣除當月安全獎勵。
六、司機必須提高服務意識,保障服務態度。市場上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每次罰款10元;民院內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直接開除并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單(客戶要發的貨,已經開好單配好貨,司機卻忘記帶車發走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是縣城送貨因漏單需要重送,由司機本人出油錢配送。如果是城里因漏單需要重送,罰款10元。)司機負責烤腸機器維修,報修當天解決,按十元一臺修理費現修現付給司機。如因客觀原因未能解決,應及時通知公司,否則按漏單處理。
七、司機在工作時間范圍內必須保證電話能聯系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須報給公司一個聯系方式,如果工作時間聯系不上,打不通電話或打通電話不接,十分鐘內無回復,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兩次當月無電話費補助。
八、司機在店面出貨,應由庫管配好貨放門口,由會計開單,先由庫管點貨驗貨簽字,再由司機點貨驗貨后方簽字送貨。會計收到的票據上必須有庫管和司機兩人的簽字后才可放行,否則扣會計失察之錯十元一次。店面手續完成之后如發現供貨價格或數量有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出單處匯報,并修改,嚴禁擅自做主。
九、司機在倉庫出貨,有提貨單憑單由庫管按單配貨,配好的貨放在門口處,司機和庫管同時對單點貨驗貨后,再由庫管開出庫單方可出貨。出貨單上必須有司機和庫管兩個人的簽字放可放行。倉庫發貨手續完成后如果發現實際出貨與出貨單不符,應及時與庫管核對修改。如已裝車上貨后,司機再發現少貨差貨掉貨,由司機自己負責照進價賠償。若有多發貨或錯發貨時,把此貨放置車內帶回公司并追查責任人。如果將貨物帶回家或變賣,一經查實將對責任人按貨物總價值的十倍予以處罰并辭退。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司機上貨下貨,都要輕拿輕放,堆放整齊。如應亂砸亂扔造成的貨物破損或丟失,誰的責任誰承擔并照價賠償。
十一、司機如果帶樣品貨物推銷,需要在現場開具單據,必須按規定填寫,并把底單帶回店內核對。否則造成后果由司機承擔責任。司機送貨區域有折扣的客戶必須有客戶的簽字和電話。否者負責人不予簽收。司機發貨給外地客戶,必有把銷售單放箱內,聯系好物流并談好運費后發貨。收取發貨單據時,一要檢查代收款是否屬實,二要檢查電話號碼是否正確。若不檢查延誤客戶收貨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代收貨款不對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負責。
十二司機送貨到客戶處,應由客戶把貨按單子點清簽字驗收后,再按客戶要求把貨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戶的疑問。熱心推薦客戶不曾進過的新品。盡量不與客戶發生爭執和沖突。
十三對于有退貨要求的客戶,應打電話申請負責人。對所退貨物做好品名,規格,價格,數量(袋數還是斤數)的登記,及時用電腦退貨單調換當時的草單。所退貨物一定要有庫管簽字驗收方可入庫。
十四司機享受銷售提成,所以司機對市場有維護的責任。及時與客戶交流,及時反饋客戶反映的問題,如價格,質量,品種等。并與公司領導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防客戶流失。
十五、司機送貨所結貨款和票據必須當日交清,嚴禁私自帶回家,嚴禁公款私用。如實在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上交,必須打電話說明情況。無情況說明又不上交者,50元/次。
十六、司機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發票上必須注明車牌號和行程公里數。
十七司機到縣城送貨,均補助十五元。
貨車駕駛員日常管理規章制度4
一、總則
(一)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及要求,全面加強機電設備管理,確保設備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對設備從購置到閑置報廢全過程的綜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設備臺帳,加強現場監察管理,及時調劑設備的使用、變更設備流動帳,做到賬、物相符,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三)機電部作為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部門,在公司機電副總的領導下,對公司構成固定資產的設備及小型低值和不納入固定資產的設備,全部納入機電設備管理范圍,建立設備管理檔案臺帳,并建立設備軟件管理系統。
(四)機電部在設備管理調劑和使用上,有權對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設備使用單位必須設有專人(可兼職)對設備管理負責,對單位的設備使用情況,做到底數清、賬物符,對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
(五)在設備管理上做到減少閑置、積壓、浪費,杜絕設備的重復購置,確保設備驗收質量、設備檔案齊全。
(六)對增置新設備,機電部會同財務部門制定年度維簡計劃,由機電副總召集財務、技術、使用部門進行經濟技術論證,本著結合實踐、發展生產、產業升級等要求,制定、下達設備年度購置計劃,并組織設備到貨驗收、入賬、發放等工作。
(七)機電部應制定公司設備包機管理體系,年度檢修計劃,大型設備周期測試安排,季節性測試安排,并負責檢查監督和考核。
二、設備前期管理規定
(一)設備選型與購置
1、為防止設備的重復購置,造成新的閑置、積壓,各單位的設備需求或維簡計劃申請,報機電部,機電部根據各單位上報計劃負責平衡,能調劑的進行調劑。
2、大、中型設備的選型、招、評標,購置及改造工藝,由機電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參加,必須選型的通用性、標準化和符合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必須杜絕選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3、公司所需購置的設備材料計劃,由各單位在每月25日前將設備購置計劃及購置范圍分別報機電部和供應部,機電部和供應部根據設備及材料購置計劃及時按時按質的完成購置計劃,不得擅自更改計劃內容,如不能按計劃內容完成,按責任進行考核。
4、為確保公司的設備質量管理,避免資產流失造成經濟損失,規定所有設備購置的結賬,必須由機電部出具驗收合格單,加蓋機電部公章,并經機電部部長簽字,以證明設備已驗收合格。
(二)、設備到貨驗收
1、設備到貨后,設備驗收人員由機電部、供應部、使用單位三方共同驗收。驗收主要內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臺數及技術數據是否符合要求,資料、工具、設備部件是否齊全,有無損壞,填寫設備到貨驗收單,驗收人員簽字,驗收單一式四聯,參加驗收部門存檔一份備查。
2、設備驗收合格后,機電部及時編好設備號,同時建臺賬、匯總賬、流動賬、庫存賬、設備卡片,做到填寫數據準確、齊全、字跡工整。
3、凡新到貨設備的圖紙、產品說明書、裝箱單、合格證等技術資料一式三份,由機電部驗收登記后存檔一份,使用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存檔資料由機電部統一登記保管,其他單位需要時,可向主管人員借用,并按時歸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準私自扣留和發放。
(三)設備出入庫管理
1、供應部設備庫要設專人管理,未經機電部許可,其他部門不準私自查看、提取設備,設備做到賬、物相符。
2、各隊需要設備時,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設備申請單,寫清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機電部組織主管審批后開出庫手續一式三份。
3、設備出庫后及時更改設備庫存賬和設備移動賬,使用單位及時建立賬卡管理,無設備編號的設備不準下井安裝使用,一經發現給予單位和相關人員200元以上罰款。
(四)設備技術檔案管理
1、機電部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內容包括:所有機電設備的臺賬、流動賬、匯總賬及產品說明書、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等資料。
2、機電部要設專人管理好設備技術檔案,單位因生產需要技術檔案時,必須經組管領導批準,并打借條。借用設備技術檔案的單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時送回機電部,不得損壞、丟失、涂改。
三、設備審批、調撥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設備審批調撥管理,保證設備合理化利用,杜絕浪費,降低成本,做到設備的日清月結,加大設備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為生產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各單位要根據設備需求的實際情況到機電部辦理調撥單,調撥單一式三份要標明品名、規格、數量。調入單位、調出單位必須有各生產單位負責人簽字。調出單位一份,調入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未經機電部辦理調撥手續,私自調撥設備的處以500元罰款。
(二)機電部負責對各單位的設備進行核查、清點,對積壓不用的設備進行調配,各個單位要積極配合機電部對設備的調配工作,單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罰款300元。
(三)各單位要認真保管,合理使用設備,防止人為的損壞和不合理的使用,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四)各單位備用設備要碼放整齊,不得隨處亂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規定碼放的,由機電部出具整改通知單。逾期不整改的,由機電部出具罰款單。設備配件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厲行節約。
(五)各單位所用的設備、配件要正確合理使用,檢修或更換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時交給保管員。如亂扔亂放造成埋沒丟失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六)對于16mm2以上的電纜回收不準斷有齊口,未經機電部或值班領導批準,嚴禁私自截斷。回收后要及時交出,發現一個齊口或不及時交出,給予責任單位200~1000元罰款。
(七)使用的鋼絲繩,不準打彎或背繩損壞,發現一次按損壞的長度根據單價對使用單位進行罰款。要做好日常保養維護,機電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八)實行交舊領新的物料,各單位要根據地面物料保管員出具的驗收單到調度室審批材料,否則不予支領。
三、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一)機電設備及備件的發放管理
1、各生產單位必須憑據機電部開出的設備、備件供應支領單到指定地點提取設備、備件,并且將該設備、備件通知單由支領人簽字后回機電部,由機電部及時入賬。
2、緊缺設備、備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點備用,為避免發生機電事故而影響生產,機電部要落實設備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單位進行落實,規定設備、備件使用的時間期限,定期更換檢修,避免因設備損壞事故而造成停產。
3、如特殊情況,井下使用單位必須報請公司調度室,調度室請示有關領導后可以支領,第二天使用單位必須將設備使用申請單補辦手續交機電部。
(二)設備備件上井驗收、存放管理
1、基層單位拆除機電設備,上井后填報設備明細送交機電部,由設備驗收人員指定地點組織驗收,設備接收單位和原設備使用單位參加。
2、驗收標準,所有帶號設備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種型號聯軸節、各種規格機尾軸、盲軸、鏈輪、各種型號的皮帶滾筒、各種規格的機頭箱、溜槽、齒條、連接筒、皮帶機頭機尾構件、液壓支架、側護板、皮帶縱梁、托輥架)不允許丟失。
3、電氣設備驗收標準:用螺絲(栓)堅固的防爆部件,螺絲(栓)必須齊全緊固,止口結構的防爆部件,必須將轉蓋合好,并上好閉鎖栓,不允許敞蓋上井。
4、設備驗收后,接收單位開設備接收交機電部。對設備、備件丟失由機電部開據丟失、損壞通知單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如有分歧,由機電部平衡解決。
5、各單位應積極配合機電部搞好設備驗收工作,凡接到機電部通知后,不及時參加驗收工作的,按單方驗收結果為準,并對單位予以考核。
(三)設備現場管理
1、為了掌握設備動態,機電部要做到賬、物、牌相符,底數清(井上移動設備需繪制安裝使用分布圖,隨設備移動變更圖紙),設備管理人員對所分管的設備要經常巡查使用情況。
2、設備管理員對移動設備做到每周一次循環檢查,固定設備最少每月一次循環檢查,機電部對使用單位每月查賬一次,全公司設備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標記。
3、機電部要嚴格執行設備積壓,回收,丟失損壞獎罰制度,發生設備損壞、丟失填寫分析報告單位,由機電部組織分析追究責任者,按制度考核,情節嚴重者報上級有關領導處理。
4、設備使用過程中嚴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況,對臨時性拆套需經機電副總批準,并限期指定專人負責恢復,日常使用維修按設備管理獎懲辦法給予考核。
5、井下設備存放必須集中上架碼放,掛牌管理,對須上井設備必須集中存放上井標志,運輸過程必須要保護設備,不許野蠻運輸,避免設備的丟失損壞。
6、在生產過程中,拆除、更換下來的設備、備件要及時上井,否則視為設備、備件積壓,進行考核處理。
7、如有特殊情況,設備、備件使用單位不能及時將設備、備件回收上井時,由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及需要寬限的時間,報機電部備案,在批準的寬限時間內可以不按積壓處理。
8、不能及時回收上井設備、備件,使用單位必須妥善保管,不允許出現丟失、損壞、水淹、埋壓、掛好回收牌。
(四)、設備移交驗收管理
1、井下設備移交、驗收,由機電部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移交。
2、使用單位按設備賬,清點好設備,移交過程中,使用單位、承接單位和設備管理人員,認真核對設備的數量、配件及設備完好情況,全部驗收并填寫設備移交單及時過賬。
3、對設備、配件移交過程中丟失、損壞的,根據《設備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進行考核,對于移交順利、無丟失損壞并及時交付機電部,認真填寫移交單。
4、對于組裝和解體移動的設備,要在未解體前將各部件清點齊全,使用單位、接收單位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過賬要求名稱一致。如未經領導同意,私自解體出現丟失,由原使用單位負責。如需上井檢修由使用單位護送上井移交。
五、設備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
(一)、凡井下停用設備(特殊情況經公司機電副總批準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設備按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考核:
1、整個工作面設備回收上井考核。因這種情況設備數量大,涉及面廣,因此回收期限按有關規定部門的規定日期考核,對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務的,由公司調度室和機電部提出考核辦法。
2、對零星更換設備的考核。其考核期限為設備下井之日起四日內將更換下來的設備回收上井交庫,否則,每延長一天每臺罰款50元,每個組件罰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設備,零部件要齊全,交庫時回收單位、機電部、接收單位三方驗收,對所丟失的部件、損壞部件,按《丟失、損壞設備零部件考核款明細》考核。
(三)、杜絕設備零部件回收過程中“無主”現象的發生。設備零部件散落在運輸巷、坡頭、斜巷等處的區域,誰主管誰負責回收,或者由調度室指定負責單位,并追蹤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四)皮帶機縱梁、h架、運輸機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單位要認真清點檢查分類,然后按設備組指定地點回收交庫。
(五)整體皮帶機回收上井,由調度室、機電部、使用單位三方驗收,無問題后設備組予以消賬,丟失零部件的按規定考核。
六、設備的維修、保管規定
(一)設備井上移交由機電部組織,移交單位雙方簽字生效。
(二)加強設備檢修質量管理,如出現設備檢修質量問題,按設備原值或事故影響程度,分析考核單位和責任人。
(三)供應部應對地面接收后的.設備,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需入庫或廠房保存的設備,必須按要求保存好,否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分別給予處罰。
(四)各單位需地面存放的閑置、報廢、待修等設備,必須按設備存放要求保管好,并報機電部備案,否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予以處罰。
七、防爆設備入井前的管理規定
(一)、新購進的防爆設備(包括小型電器、電纜)必須具有有效的“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產品的防爆性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二)、新設備入井前,必須由機電部組織有關部門對設備進行防爆性能及電氣性能的驗收。合格后,由機電部簽發入井合格證方可發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電氣設備嚴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變電室、泵房、主要架線機車運輸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設備入井使用時,必須由單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上報機電部,并報機電副總審批,獲準審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八、機電設備井下使用的管理規定
各單位井下機電設備管理要求:
1、電纜吊掛完好率、小型電器完好率要達到95%。
2、井下電氣設備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機電設備都要實行包機責任制管理,做到責任到人,掛牌管理。
4、在用機電設備要保持完好狀態運行,設備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隨意用它物取代,同時要搞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
5、井下各單位未經機電部批準,嚴禁私自用電。
6、井下設備的調撥、回收應到機電部辦理相關手續,不得私自進行。
貨車駕駛員日常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電運輸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機電運輸技術進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科學、合理、經濟運行,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電運輸管理的原則是:堅持科技進步,加強科學管理,積極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不斷提升機電裝備水平。
第三條機電運輸管理的范圍是:機電技術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供用電管理、礦井運輸管理、機電配件管理、機電運輸標準化管理、機電應急管理等。
第四條本制度制定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等。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生產礦井、在建礦井(其它單位參照執行)。
第六條公司所屬單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機電運輸管理分為公司、礦(廠)、部(科)室、區隊(車間)、班組五級管理,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實行業務歸口,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分級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八條公司機電動力部是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電管理的政策、法規,制訂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和辦法,并監督實施。
2、負責全公司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機電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方面的工作。并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機電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4、負責組織修訂和審批各單位機電運輸專業重要措施及應急預案。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報表的匯總及上報工作。
6、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參與機電運輸專項工程的設計審批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7、參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9、定期對各單位的機電運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召開公司機電運輸工作會議。
10、監督機電配件的采購、使用、定額消耗指標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設機電礦長(經理),全面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指令。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轉情況及事故隱患,督促有關單位采取措施,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3、參與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審定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單位機電設備的購置、改造、大修中長期計劃和長遠規劃,并監督、檢查、實施。審核各種機電運輸專業報表。
4、組織機電運輸工程設計、大型安裝工程施工、機電運輸安全措施的審批或審查上報工作。
5、及時調查、分析,發現機電運輸方面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落實解決方案。組織召開機電專題會議。
6、指導分管部門、區隊編制實施機電運輸專業工人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技能水平。
7、負責機電運輸安全方面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
8、參與各類機電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9、對機電運輸范圍內的節能工作負責,并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應設機電副總工程師,協助機電礦長(經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在機電礦長(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其管理機電運輸工作,重點抓好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和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2、落實上級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的規章制度。全面掌握機電運輸設備的技術狀態,處理生產過程中的機電技術問題。對機電運輸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準確性負責,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審核并簽字。
3、定期組織召開機電運輸專業技術專題會議,總結、研究、布置機電運輸方面的技術工作。
4、組織審查、修訂月度及年度機電運輸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統計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協助機電礦長(經理)開展技術革新,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6、協助機電礦長(經理)搞好業務范圍內的節能工作,并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設機電部(科),各單位機電部(科)是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運輸綜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文件,制訂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督促實施。
2、負責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工作的落實。
3、參與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負責機電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機電專項工程的設計及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4、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5、參與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調查工作,定期對機電、運輸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考核。
6、負責設備、配件計劃的編制與審核、到貨驗收、簽單入庫、發放審批、現場使用及回收工作。
7、負責制定電力消耗定額和配件消耗定額指標。
8、負責編制供電、設備、配件的月、季、年度報表,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9、負責機電運輸圖紙資料的填繪,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10、建立健全機電管理檔案。
第十二條各單位機電部(科)應設部(科)長一人,副部長(主任工程師)及專業技術人員若干人,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實行業務分工管理。
第十三條各礦井必須設電氣、電纜、設備、油脂、膠帶、小型電器及防爆檢查專業化管理小組。
1、電氣管理組
①電氣管理組由1—3名專職或兼職機電技術人員組成,組長由部(科)負責供用電管理的技術人員擔任。
②電氣管理組負責繪制井上下供電系統圖及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檢查,負荷審批工作。
③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和檢查,必須有整定計算資料、測試檢查數據和記錄。
④負荷增減、系統改變前應向電氣管理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按批準的容量、接線方式和地點接用,并及時對相關圖表進行修改。
2、電纜管理組
①對礦用電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并負責收、發、修補、試驗等工作。
②電纜管理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條條電纜有編號,電纜帳、卡、物、板四統一。
③及時了解全礦電纜使用情況及負荷變化情況,確保備用纜線數量充足。
④對修補后的電纜必須進行檢測,檢測數據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做好記錄。
⑤電纜修補用材料必須與原電纜材料性質相同。
3、設備管理組
①負責設備選型、計劃編制、調配、驗收、報廢、租賃及大修理管理。
②設備帳、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對口”,逐步實現微機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檔案。
④按時編制并上報設備報表。
4、小型電器管理組
①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井下小型電器設備及特殊機電器材管理,為管、修合一的專業化小組。
②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小型電器的統一領取、發放、回收、修理、安全檢查和信息資料等管理。
③小型電器設備實行編號管理,必須做到賬、卡、物、板四對照。出庫、修理、發放手續齊全。對修好的小型電器必須確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嚴格驗收,并填寫檢修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
④隨時掌握設備狀態和使用地點,作到日清月結。每季度進行一次帳、卡、物、板校對,每年組織一次設備大清查。
5、防爆檢查組
①防爆檢查組由3-5人組成,防爆檢查員必須由責任心強,熟悉技術業務,從事煤礦電氣工作時間不少于二年,并具有高中或相當于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人員擔任。防爆檢查組由機電部(科)管理,組長由機電礦長指定。
②負責對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進行檢查、驗收,簽發電氣設備入井合格證。
③防爆檢查組應不定期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抽查,每月必須進行一次防爆性能檢查,健全檢查記錄,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④防爆檢查員檢查實行區域設備包機制,檢查后必須如實填寫記錄。發現隱患時使用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責令有關單位立即處理。
⑤各區(隊)應配備一名專職(兼職)防爆檢查員,配合防爆檢查組工作。
⑥每月由機電部(科)組織召開一次防爆例會,通報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并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四條各礦井根據業務劃歸情況,由對口單位制定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小組,明確職責,強化管理。
第十五條各(區)隊應設分管機電的區(隊)長和機電班(組)長,負責抓好本區隊、班(組)的機電運輸現場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各礦井必須建立健全各種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和落實。應建立的主要規章制度、圖紙和技術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規章制度
(1)設備定期檢測、檢驗制度
(2)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3)鋼絲繩安全檢查制度
(4)四小纜線管理制度
(5)修舊利廢制度
(6)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7)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
(8)設備包機制度
(9)礦用機電產品入庫驗收制度
(10)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11)領導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12)機房、硐室交接班制度
(13)人車運行管理制度
(14)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5)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6)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強制推行制度
(17)設備準入制度
(18)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20)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21)供用電管理辦法
(22)機電配件管理辦法
(23)供排水系統管理辦法
(24)周轉材料及低值易耗管理辦法
(25)壓風自救系統管理辦法
(26)通訊系統管理辦法
(27)機電運輸專業隱患排查與整改辦法
(28)井下信號聯絡使用規定
(29)運輸管理規定
(30)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
(31)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32)主要機電運輸設備強制檢修強制報廢標準
(33)礦井機電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4)礦井運輸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5)礦井主要機房(硐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6)機電工種崗位責任制
(37)機電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圖紙
(1)排水、壓風、供熱等管路系統圖
(2)井上、下通訊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
(3)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3、技術資料
⑴設備使用說明書
⑵調試安裝驗收單
⑶試驗記錄
⑷設備歷次事故記錄
⑸設備歷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
⑹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
⑺設備履歷簿和技術特征卡片
⑻大型設備安裝圖紙;易損配件圖冊
⑼各種機電設備臺帳、檢查、維修記錄
⑽檢修項目與計劃、檢修任務書和各種記錄、資料、圖紙和檢修總結
⑾安全活動記錄及事故分析報告
⑿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評級資料
⒀職工考核、獎懲、技術比武、勞動競賽活動資料
⒁職工培訓計劃及培訓總結
⒂上級文件貫徹執行情況備忘錄
⒃各項機電工程設計、施工資料
4、試驗報告
⑴人車試驗報告
⑵主通風機性能測定報告
⑶提升機性能測定報告
⑷主壓風機性能測定報告
⑸主排水泵性能測定報告
⑹固定設備主要部件探傷報告
⑺電機車年審報告
⑻各種電氣試驗報告
⑼防雷接地測試報告
⑽鋼絲繩及連接裝置檢驗報告
⑾特種設備及其相關附件試驗、年檢報告
⑿跑車防護裝置試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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