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精選22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
一、總經理辦公例會
1、總經理辦公例會分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
2、工作例會于每周一定期召開,由總經理主持。會議由總經辦召集。
3、專題會議必須由主管副總經理提議,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召開。
4、總經理會議都應做好會議記錄,必要時應形成會議決議。
二、部門主管工作例會
1、部門主管工作例會于每周一定期召開。
2、公司經營班領導至少應有一人出席,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主持。
三、重大事項專題會議
1、需由部門經理提議,由總經辦統一安排。
2、會議由部門經理召集、主持,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
四、部門內工作例會
1、部門內工作例會召開時間由部門自定。
2、部門經理主持。
五、以上會議共同事項:
1、專題會議的召開應填寫《會議提案表》。
2、會議經核準召開后,由總經辦發《會議通知單》。
3、所有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
4、會后形成會議紀要,及時傳達會議精神。
5、以上第一、二、三項會議的會務工作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6、與會者應做好會議準備,準時出席。
7、因故無法出席或無法準時出席者,應以書面形式請假,報上級領導批準,否則作無故缺席處理。
8、由會議主持人負責會議考勤工作。
9、會間應通訊工具,或將其消音。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分公司。
三、職責
1、行政綜合部負責會議管理。
2、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綜合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綜合部應予協助。
3、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四、會議分類
1、公司高層周例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輪流記錄,由總經理主持,會議記錄于次周一下午16:00前發給與會人員。
2)召開時間:每周六下午17:4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行政總監提前通知。
3)會議內容:
①追蹤上周會議結果。
②公司戰略規劃、業務運營情況分析及企業組織設計和調整。
2、公司中層以上周例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行政專員負責會議記錄,由行政綜合部總監主持,行政專員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于次周二下午16:00前發給與會人員。
2)召開時間:每周一下午17: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
4)會議內容:
①追蹤上周會議中所提出問題的解決情況。
②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③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的事項。
④下周工作計劃。
3、公司全體員工周例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行政專員負責會議記錄,由行政綜合部總監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一早上8:30。
3)參加人員:全體員工。
4)會議內容:
①公司日常運作情況的總結。
②通告上周各部門工作的完成情況及高層周例會傳達情況。
③對本周工作進行安排。
4、公司部門晨會制度
1)主持:由部門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周二至周六早上8:30。
3)參加人員:全體員工
4)會議內容:該部門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5、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行政綜合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行政綜合部請假。
4)會議內容: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情況,如工作具體內容、工作任務執行情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6、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總結全年工作情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五、會議召開
1、會議安排
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2、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特別重大會議,如客戶答謝會,應由行政綜合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①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②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③會議場所布置;
④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⑤會議簽到;
⑥會后事項安排。
⑦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3、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應該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情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應該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5)與會人員必須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6)會議記錄人要做好會議紀并以電子檔形式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
7)會議結束后行政綜合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會議記錄人員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情況報公司領導。
4、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①公司高層周例會遲到一次贊助100元,請假一次贊助200元,并樂捐10%愛心基金,請假三次取消參會資格。
②公司中層以上周例會遲到一次贊助50元,并樂捐10%愛心基金。
③公司全體員工周例會遲到贊助10元,并樂捐10%愛心基金。
2)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有玩手機、打瞌睡等動作。發現有以上情況者,一次贊助10元,并樂捐10%愛心基金。
3)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該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綜合部。
七、本制度自公司批準之日起執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3
一、總則
1.目的:為規范會議流程,提高會議管理效率,保證會議質量,更好地提升公司經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組織的所有會議
二、會議類型
1.周期會議:發起一次會議后,系統自動周期循環發起新的`會議,并按設置時間提前鎖定會議室,解決安排日會、周會、月會的使用場景,減少人工重復發起會議的工作負擔,該類型適用于公司例會、管理層例會和部門例會。
2.普通會議:每次開會需提前新建會議,適用于不定期召開或者臨時召開的會議。
三、會議流程
1.會前準備
①會議室預約:所有會議(除臨時緊急會議)召開前都必須上會議助手預約會議室,沒有提前預約會議室,不允許召開會議。
②通知與會人員:會議召開前需提前通知參會人員并發送正式的會議通知。
2.會議通知
根據會前準備擬定會議通知,包括會議標題,會議內容,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會議地點,參會人。
3.會議發起人
①會議發起人要注意時間的把控,控制好會議時長。
②會議發起人要主導好會議的氣氛,讓參會人員踴躍發言。
4.會議紀要
①所有會議需有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人由會議發起人決定。
②由會議記錄人整理會議記錄,會議結束后會議記錄人員點擊會議紀要右側的「編輯」按鈕,即可開始編輯該次會議的紀要內容,當天會議紀要當天整理記錄。
③會議紀要整理好發布后,會議發起人跟與會人員均可查看會議紀要。
四、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缺席。收到會議通知后,已閱就代表參加,有事不能參加會議者,應提交請假申請待會議發起人審批。
2.與會人員出席需簽到,可采用掃碼跟搖一搖的方式簽到。
3.會議期間,參會人員應積極配合會議發起人,以保證會議順利進行。
五、會議時長設置
為提高會議的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時間浪費,每一次會議設置在3小時以內,任何會議的召開都不能超過該時長,如超過該時長,需重新提交會議申請。
六、附則
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公司會議紀律,規范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會議的質量和效率。
第二條 原則
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后落實四項要求。
第三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第二章 職責
第一條 歸口部門
行政部負責監督該制度的執行。
第二條 職責
1、總經辦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負責部門例會及各種專題會議的監督。
2、后勤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負責管理保存所有會議紀要原件。
3、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例會及主責專題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
第三章 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會議分類
1、公司例會:原則上固定于每月1日下午17:00召開,要求公司總經理、部門領導、各部門經理及潛力店長以上者參加;
2、部門例會:原則上固定于每周五下午17:30召開,要求部門全員參加;
3、專題會議:指由相關部門(或人員)組織的針對專項問題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第二條 會議通知
1、會議召集部門需在會議召開前一個工作日發通知單給各參會部門(人員),并同時抄送總經辦、后勤部。未發通知單,會議召集部門負責人(或會議召集人)罰款50元。
2、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總經辦通知各參會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報總經辦,并說明原因。未通知的`,責任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3、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和參會人員等。未按要求填寫,填寫人罰款20元。
第三條 會議準備
后勤部負責會場安排、設備準備,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因準備不充分影響會議召開的,相關責任人罰款20至50元。
第四條 會議紀律
1、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未準備簽到表,會議組織人罰款10元。
2、參會人員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后,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注遲到(注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3、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1天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并詳細說明理由,公司例會需向總經辦請假。未請假或理由不充分的,視同缺席或遲到處理。
4、公司例會需部門經理及副職參加,如部門經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門主管級人員代替,并提前通知總經辦。
5、無故缺席會議,罰款50元;遲到罰款10元。
第五條 會議記錄
1、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整理會議紀要,并于會后一個工作日內,發各參會部門(復印件),同時抄送總經辦。原件(附簽到表)人事部存檔。未提交會議紀要的,會議組織人(或部門負責人)罰款30元。
2、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簽字確認。公司例會紀要由總經理簽字,直接下發;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未簽字的,會議組織人罰款20元。
3、會議紀要按公司模板記錄,會議遲到、未到人員名單附后。未按要求編寫,會議紀要記錄人罰款10元。
第六條 處罰規定
行政部負責編制每月會議紀律處罰清單,每月1日報給總經辦。
第四章 附則
第七條 例會如遇促銷節假日,召開時間相應順延,具體時間等待通知。
第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5
一、會議種類及時間
1、公司月經營例會定于每月28日18:00召開;公司半月經營例會于每月15日18:00召開,以網絡會議形式,部門負責人參加;
2、各項目部周例會定于每周五下午18:00,每月第一次周例會要求班長(含)以上管理人員全部參加,以后周例會主管以上人員參加;
3、服務中心每天召開工作例會,做會議記錄,并以郵件形式報公司(指“總經理、總辦和品質部”以下相同);
4、部門全體員工會議各職能部門每周召開一次,服務中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做好會議記錄并報公司。
二、會議要求
1、部門工作計劃和月報應于每月27日12:00前報公司,半月報于15日12:00前報公司。每延誤一次罰款責任人50元。
2、與會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達,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因故不能按時參加公司級會議時,須向總經理請假,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部門級會議時,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無故遲到者,一次罰款20元;無故缺席者,一次罰款50元。
3、如遇特殊情況,公司級會議開會時間、方式(地點)、參會者需要變更時,由總辦負責通知,通知不及時罰款10元/次人。
4、公司會議由總辦組織并負責作記錄,并于次日下午18:00前整理出會議紀要并發至各部門郵箱。
5、相關部門應定期召開部門會議,時間、地點、范圍由部門經理根據本部實際情況自行擬定,并將相關信息通知總辦。
6、與會人員在會議開始前應將手機置于靜音和振動狀態。如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聽,經主持人同意后應到室外接聽,否則罰款50元。手機每響鈴一次,罰款20元。
7、會議內容未正式發布前,嚴禁外傳,公司同意傳達的內容應及時向員工傳達;否則,對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目 的
為進一步加強會議室管理,充分發揮作用,提高使用率,明確各部門使用公司會議室的規定及申請使用流程,現對會議室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第二章 定 義
會議室指的是1個大會議室和1個小會議室。
會議室用途:公司會議、部門會議、員工培訓、員工工作面談、招聘面試、客戶接待以及適合在會議室舉辦的小型活動、競賽活動等的場所,不做其它用途。
第三章 會議室使用規定
1. 2個會議室均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統籌協調安排使用,并負責衛生、安全以及對室內設備物品的管理;
2. 部門或個人需要使用會議室時,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會議室預約使用登記表》,經行政部準許后方可使用。臨時性使用會議室,必須經行政部負責人同意。
3. 使用原則:先申請,后使用。沒有經過申請的部門或個人,在沒有沖突的情況下,可以使用,但如有沖突,必需禮讓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
4. 按申請的先后順序使用。特殊情況下,經相互之間協商后可以調整使用順序。但行政部不負責協商,由使用者自己協商。
5. 遇公司層級的緊急及重要的會議,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在不能調換的情況下,部門或個人應先讓公司層級的.重要會議。
6. 部門及個人應在所預約的時間到達會議室,并開始使用。超過10分鐘未到達會議室的,行政部有權對會議室的使用權另作安排。
7. 部門及個人應按預約的時間內使用完畢,不許超時使用。如需延長使用時,請及時通知行政部,如在緊接的時間段內已安排了給其他部門或個人使用,超時使用的部門或個人必須離開該會議室,終止使用該會議室。
8. 任何部門或個人在使用會議室期間,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備設施,安全使用。
9. 會議室使用期間,使用部門或個人需保持會議室的整潔,不允許有亂扔垃圾等不講衛生的行為;使用完畢后,務必將所有移動過的桌子、椅子、設施設備等還原,離開時關閉電源、空調。 10.如部門或個人臨時取消申請,再需使用時需重新申請。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提高公司員工工作效能,提高公司會議嚴謹性,提升會議質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會議管理
(一)全體員工會議
1、時間:每周五下午三點至五點,每周六上午九點至十一點。
2、要求:公司全體人員參加(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請假)。
3、主持人:財務經理。
4、會議內容:員工本周工作的完成情況、下周的工作計劃、遇到問題的自我分析;工作分布數據會議公布,是否需要其他部門協助的問題,每個員工工作經驗分享;公司目前運營存在的問題,需要調配哪些資源,部門負責人對本周工作的考核及對下周工作的.安排等;由總經理宣布的事項包括:重大制度實施、本周星級員工、本月優秀員工評選結果以及公司其他需發布的重要事項;最后由公司副總給獲獎員工頒獎,并作總結性發言。
5、由行政部負責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存檔,并對重大事項做好標記。
6、整體會議時間為2個小時。
三、會議紀律
1、參加會議人員應提前十分鐘到場,會議期間嚴禁交頭接耳,吃東西,打鬧;
2、參加會議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在釘釘上按請假流程進行請假;故意不參加會議者按曠工處理;
3、參加會議人員應提前準備好自己所要講的內容,言簡意賅、重點突出;
4、參加會議人員進入會場前將手機調成靜音狀態或關機;如在會議期間因手機問題影響會議質量的,會后將向全公司進行通報,并罰款200元,由財務部從本月工資中扣除。
四、會議結束
會議結束后,全體員工應當保持會議室干凈整潔,組織會議人員及參與會議人員共同將自己相關的設備設施放置規整,擺放整齊后離開。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所有。自制定之日起執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8
一、會議的召集: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召集;總裁辦公會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召集;常務執行總裁主持召開的各種例會由總裁辦負責召集;其它委員會會議由委員會執行秘書召集;部門會議由各部門根據情況自行負責召集;總公司全年經濟工作會議由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召集。
二、總公司會議根據會議內容分為:
1、研究性會議。就總公司運營中具體問題進行研究的會議。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做出多個可供選擇的方案和對策。
2、決策性會議。對重大問題做出決定的會議。在充分明確決策內容和目的的前提下本著科學、求實與創新的原則,對重大問題做出切合實際的決策。
3、貫徹性會議。就已經決定的事項進行貫徹的會議。會議布置的任務要明確。措施要實際,要求要具體,同時明確權責。
4、業務性會議。非以上三類會議。召集者要精心組織,認真準備,以求達到會議的目的。
三、總公司會議按照召集的對象分為:
1、股東大會。是總公司的最高決策會議。每次召開會議前二十天由董事會辦公室發出通知并做好會議的一切準備工作。
股東大會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的事項負有督辦的責任。
2、董事會會議。是股東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決策會議。每年召開若干次,每次會議召開前五天由董事會辦公室發出會議通知并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
3、董事會特別會議。是董事研究突發性事件的重大決策會議。召集者必須在會前二十四小時發出會議通知,告知董事要研究的問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的事項負有督辦的責任。
4、總裁常務會議。是在董事會決定、決議框架下就某類具體事項做出決策的最高級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總裁主持,參加人為總裁、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等人。由董事長辦公室在會前的兩日內發出通知。
5、總裁辦公會議。貫徹落實總裁常務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會議,由總裁或常務執行總裁召集并主持。參加人為總裁、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各部門負責人、總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辦公室在會前的兩日內發出會議通知。
總裁常務會議、總裁辦公會議由董事長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負有督辦責任。
6、常務執行總裁辦公會議。貫徹落實總裁辦公會會議做出的決議、決定的會議,由常務執行總裁召集并主持。參加人為常務執行總裁、執行總裁、各部門負責人、總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由總裁辦在會前的一日內發出會議通知。
常務執行總裁辦公會議由總辦負責會議記錄,并做出會議紀要。對會議紀要負有督辦責任。
7、需其他部門參加的.部門會議由會議召集者提出申請,經常務執行總裁(重大會議須經總裁)批準方可召開。會議通知由會議召集者發出。
四、會議注意事項:
1、召開各種會議,要講究會議成本,注意會議效果。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開,可在小范圍內開的不在大范圍內召開。杜絕“會海”。
2、任何會議的召開,必須做好會議準備,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議題、會議文件以及會議程序的編制等。
3、任何會議的召開都要圍繞會議主題來展開。研究性的會議每人都要發言,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會議結果要提出問題的解決辦法,結果屬于所有參會者。會議要按時召開和結束,參加者必須準時到會,不能參加或準時到會時,須向會議主持者請假,否則每次罰款100-500元。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9
為切實改進領導作風和工作方法,規范會議內容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對工作落實的監督檢查力度,根據公司精細化管理要求,特制訂該制度。
第一條會議原則
會議是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有效溝通的重要方式,召開會議應堅持確實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是否召開會議,會議應做好充分準備、要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等原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班子會議、公司行政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三條公司班子會議
公司班子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由一名班子成員提議召開。
公司班子會議是進行集體決策的重要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和公司秘書參加,必要時可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決議、決定和批示;
(二)討論和決定公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公司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干部的任免、調動、培養和管理;
(四)研究制訂公司內部機構設置和重要管理制度;
(五)討論決定各部門請示公司領導的'重要事項;
(六)研究其他需要公司班子會議審議的重大問題。
公司班子會議事規則是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
第四條公司行政辦公會議
公司行政辦公會是傳達上級重要精神,通報公司工作情況,討論公司日常問題的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兩周召開一次,一般定在當月第一周和第三周(星期三上午8:30)召開,特殊情況需要延期或提前召開的由公司辦公室事先通知。
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精神,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會議精神;
(二)分析公司經營狀況,互通工作情況,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三)各單位(部門)匯報前兩周工作完成情況,包括細化分解明確的工作內容;重要工作的起始和節點;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完成情況;代表公司參加重要會議的主要精神(經分管領導同意需要傳達的)、突發事件、需要多個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等。
(四)討論、完善公司行政辦公會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
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程,由主持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會議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辦公會議紀要》,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副總經理簽發執行。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每周例會
各單位(部門)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通常安排在每周一上午進行,具體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會議由各單位(部門)自行組織召開,本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由相關人員做好會議記錄。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上級機關有關文件精神,傳達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精神;
(二)總結本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
(三)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探討新思路,研究探討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相關問題的解決辦法;
(四)協調落實周例會決定的相關事項。
各單位(部門)分管公司領導要定期參加各部門例會,廣泛聽取員工建議,深入了解公司情況。
第六條建立公司領導班子輪流參加各單位(部門)周例會制度,每個月,公司班子集體參加公司所屬一個單位(部門)的周例會,具體由公司辦公室列出計劃,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第七條會務工作
一、公司班子會、公司行政辦公辦會的會務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一)會議通知,包括會議名稱、內容、參加人員、時間、日期、地點、參加人員范圍、議題及需要提前準備的文件或其他要求等;
(二)會場布置及座次安排;
(三)會間組織服務工作,包括簽到、引導就座、安排發言、會議記錄、會場后勤保障;
(四)其他服務工作。
二、單位(部門)的會務工作由各單位安排。
第八條會議室的使用
一、公司辦公室是公司會議室的管理單位,負責會議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需要使用公司會議室,需要向辦公室提出使用意項,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調,使用單位辦理登記手續后領取鑰匙,會議期間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會議結束后,使用單位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辦公室管理人員。
第九條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要按照所定會議時間,準時參加會議;
二、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按照程序提前向負責領導請假;
三、會議期間,參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秩序,注意環境衛生,應主動將手機設置為震動或靜音狀態;盡量避免接、打電話;嚴禁中途退場。
四、會議發言要緊扣主題,不談論與會議無關的話題。
第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0
會議制度
為規范公司的各項會議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各部門間的相互配合,使公司各項工作快速、高效、有序開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會議制度。
一、目的
1、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合作。
2、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目標的效率,追蹤各部門工作進度。
3、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
4、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人員及設備的調配。
二、會議分類
1、總經理辦公會
(1)會議組織:辦公室
(2)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
(3)會議參加人:公司各部門部長及以上人員,會議指定需要參會人員。
(4)會議內容:各部門匯報工作,總經理做工作安排。
(5)會議記錄及紀要整理:指定人員
(6)會議時間:每月第一周周一早9點。
(7)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
2、公司銷售工作例會
(1)會議組織:銷售部
(2)會議主持人:銷售副總
(3)會議參加人: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銷售部、技術部部長,采購部部長,人力行政不和財務部部長列席會議。
(4)會議內容:
檢查各業務指標的完成情況,安排新的工作計劃和重點工作。
聽取銷售部各員工的工作匯報,對困難和問題集體討論研究,并尋找解決辦法。
對工作中問題的解決及時跟蹤改進,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及時總結糾正。
(5)會議記錄和紀要整理:銷售內勤
(6)會議時間:每月第一周周五早9點。
(7)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
三、會議要求:
1、以上會議時間若遇節假日均提前一天召開,因特殊情況會議改期,公司將另行通知。
2、各類會議的參會人員要根據會議議題做好參會準備,并準時參加會議,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會議的要向會議主持人請假,未請假或遲到早退者按公司考勤制度雙倍經濟處罰。
3、各會議匯報人均須在會議召開的前1個工作日下班前,將本人計劃和總結遞交至會議主持人。
4、各類會議要有專門的會議記錄本,并由指定人員認真做好記錄和紀要整理,以便會議內容的落實有據可查。
四、附則
本制度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人事行政部。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1
1、認真執行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中關于精簡會議的要求,提倡少開會、開短會。公司會議分為業務工作會議、全體干部職工會議、高層管理人員會議、董事會,會議由有權召集人員召集或主持,且盡量壓縮會議時間,一般控制在1小時內。
2、以公司名義召開的各項會議一律嚴格按照節儉原則辦會,會議現場一律不懸掛條幅或標語,不擺放鮮花、水果、香煙、食品,不發放筆記本、筆、文件袋。
3、業務工作會議。由業務分管領導召集和主持或由業務分管領導托業務部門負責人召集或主持,根據業務工作需要召開,參加人員為業務相關部門人員。會議主要分析和研究具體業務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供公司或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決策。
4、全體干部職工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或由董事長托總經理召集和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加人員為全體干職工。會議主要傳達學習和貫徹上級重要指示、決議、決定和會議精神,部署和安排全年、半年或其它階段性工作,總結全年、半年或階段性工作及表彰先進,通報重事項或宣布公司重決策、決定,以及需全體干部職工知曉的其他事項。
5、高層管理人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或由董事長托總經理召集和主持,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高層管理人員,根據議題需要可邀請部門經理列席會議,會議主要傳達上級有關精神,按照“三重一”的要求研究部署公司工作,討論研究公司人事問題、額資金的'支出問題和公司重決策,聽取和審議各部門工作情況或各重點項目推進情況,落實上級工作部署,研究其他專項工作事項。
6、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參加人員為董事會全體成員參加,必要時可請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召開,主要討論研究公司經營過程中涉及的重問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2
一、院辦公室或組織會議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凡臨時性會議未通知到科室或本人者,將追究院辦公室或組織科室的責任,每漏通知一人扣罰會議組織科室負責人50元。
二、參會人員接到通知后應準時到會并簽到,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中途需離開者,需提前向主持人或辦公室主任請假。
三、會議設遲到席,凡在遲到席就坐者醫院將處以50元的`罰款。
四、凡上級部門通知召開的會議及醫院例會(院周會、院務會、院長辦公會),參會者應到無故未到者第一次罰款200元,再次違反者全院通報批評并由主管院長進行誡免談話。
五、參會人員要保持會場安靜,手機一律改為振動或關閉狀態,有急事需接打電話者請到會場外接聽。
六、會議設簽到本,由組織科室做好記錄保存備查,并負責對會議決議督導落實。
七、每次會議由牽頭科室負責人在散會前對本次會議參會情況進行匯總,并報院長及會議主持人進行現場點評,獎罰兌現。
八、院內的三個正常例會(院周會、院務會、院長辦公會)將不再通知,時間如有變動由院長辦公室另行通知。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3
為加強公司會議紀律,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議類別:
公司會議包括年終會、月例會、部門會議、專題會、訂單評審會、公司臨時會議等。
1、年終會: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主持,各部門負責人各自總結本部門年度工作情況,按照公司總體要求和指標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等。
2、月例會:每月定期召開,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主持,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出席。各自匯報當月的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的工作計劃。
3、部門會議: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部門全體員工應當參加。但會議時間、參加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月例會及其它臨時會議沖突。
4、專題討論會:為某一事例/項目專門召開的會議,由會議提擬人召集和組織。
5、訂單評審會:為某一訂單專門召開的.訂單評審會,由生產部召集和主持,業務部、采購部、財務部及其它相關負責人出席。
6、臨時會議可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或者主管組織和主持。
二、會議組織
1、公司所有會議組織遵循“誰提擬,誰主持”的原則。
2、會議召集人需提前做好相關會前通知準備工作,會議通知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等。會議召集前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題、匯報材料、計劃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3、會議通知一般由會議召集人提前一天以上,并以郵件形式通知參會人和會務輔助部門。
4、公司所有會議召開均須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并于24小時內應當將會議紀要以郵件形式發送給相關人員。
三、會議紀律
1、公司會議所有參會人員均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
1)參會人員遲到1分鐘,必須在會前跟全體參會者誠意道歉。遲到3分鐘,則站立參加會議。
2)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未請假者視同缺席,并處于20元/次的經濟處罰。
3)凡因通知傳達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由傳達人承擔相應處罰。
2、參會人員須自覺遵守會議記錄,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至振動/無聲狀態,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確實因公司業務需要接聽的,須經會議主持人同意后,離開會場處理。
3、會議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四、附則
1、本制度未盡事宜,由總經辦負責解釋、補充。
2、本規定由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4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會議管理,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實現公司信息資源在各部門之間快速有效傳遞,確保會議內容及議定的事項得到有效落實,以便有效地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會議
1、生產例會
時間:每周六上午9:30召開,每周一次。
主持:生產部負責人
記錄:生產部計劃
參加:廠長;生管部計劃、物控;銷售部主管、技術部主管、品質部主管、、采購部主管及工程部、吹膜部、印刷部、加工部、倉庫等部門負責人。
內容:
①匯報上周生產情況;
②檢討上周布置工作之跟進和完成情況;
③布置本周生產計劃與任務。
2、銷售會議
時間:每月底召開,每月一次。
主持:銷售部經理
記錄:銷售部助理
參加:總經理、銷售部負責人、生管部負責人、技術部負責人;品質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
內容:
①總結公司當月銷售工作情況;
②對下一工作月度銷售工作進行預測;
③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及銷售工作的對策。
3、質量例會
時間:每周六下午6:00。
主持:品質部主管/經理
記錄:品質部助理
參加:全體員工
內容:
①回顧與總結本周產品質量狀況;
②匯報客戶投訴及客退品情況;
③匯總影響質量的因素,檢討改善的手段與方法;
④提出下周工廠質量目標及完成目標的管理措施。
4、總經理辦公會議
時間:不定期
主持:總經理
記錄:人事行政部
參加:總裁/總經理、生管部負責人、品質部負責人、銷售部負責人、技術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采購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工程部負責人。
內容:
①各部門報告本部門一周工作情況;
②對照上周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
③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體工作;
④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
5、季度總結會議
時間:每季末或下季初召開
主持:總裁/總經理
記錄:人事行政部
參加:總裁/總經理、生管部負責人、銷售部負責人、技術部負責人、品質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采購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
內容:
①總經理對各部門工作進行總結講評;
②安排今后工作方向。
二、部門會議
各部門每周須定期召開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傳達公司會議精神、講評部門工作要點、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幫助下屬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對下一步工作進行指引。
三、會議要求
1、做好會議記錄。公司會議記錄要做到專人記錄和管理,會議記錄人負責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和催辦,并將督辦和催辦情況報告會議主持人。必要時應按照會議主持人的要求形成會議紀要,以使大家共同遵照執行。每月底人事行政部檢查會議記錄及落實情況,并作為考核當事人工作的依據。部門專題會議也要指定人員做好會議記錄,用以備忘。
2、講究會議質量。各類會議主持人會前應與參會人員充分溝通,做到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并對此負責。各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用數據說話,部署的工作做沒做,做到什么程度,沒做或沒做完的原因等等都要有明確具體可量化的答復,防止和杜絕空洞無物或泛泛而論。
3、力求會議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負責人要按照落實要求,層層進行傳達貫徹,務必使直接執行人明確是什么、為什么、怎么做,對經常性工作要作用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力求使每次會議都有具體的成果。
4、嚴格會議紀律。會議管理是保證會議質量的一項措施。與會人員應有機的安排工作,認真準備、準時參會。會議具體時間、地點由會議主持人決定、會議記錄人會前通知。公司決策層領導主持的會議,人事行政部負責通知。與會人員一般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履行職責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5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紀律,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公司運營質量,特制定本會議制度。 公司會議包括董事長辦公會、周例會、各部門會議、專題會議等。
二、職責
1、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部應予協助。
2、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部整理、分發、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周例會
1、會議時間:每周五9:30-11:30;
2、會議主持:執行總經理;
3、參加人員:部門經理、主管;
4、會議內容:
1) 各部門匯報本周工作完成情況,著重介紹在工作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 上報下周工作計劃:
3) 商討發現問題的解決方案,制定整改計劃;
5、會議記錄及文件發放:會議由行政專員負責記錄整理,經執行總經理審核后于會議召開后的第二天下班前發放到各部門。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請假。
(二)各部門會議
1、會議時間:每周五下午;
2、會議主持:各部門經理;
3、參加會員:各部門員工;
4、會議內容:
1)傳達公司周例會內容;
2)布置本部門下周工作重點;
3)查找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實到人。
5、會議記錄及文件發放:會議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記錄整理,于周日下班前報送至
執行總經理,并送行政部存檔。
(三)各專題會議、臨時會議
1、目的: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這了解決臨時新問題特別召開的會議。
2、會議時間:召集部門確定;
3、會議主持:召集部門;
4、參加人員:召集部門確定;
5、會議內容:視情況而定。
6、會議記錄及文件發放:會議記錄由發起部門負責記錄整理,經執行總經理審核后于第二天下班前下發到各部門。
(四)董事長辦公會
1、會議時間:每月月初或者月末;
2、會議主持:董事長;
3、參加人員:董事長助理、執行總經理、各部門經理;
4、會議內容:
1)聽取公司執行總經理匯報公司的經營管理情況、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2)檢查落實董事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
3)檢查落實執行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4)征求執行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對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中的建議,以及對執行總經理及
部門經理提交的各項工作方案的.意見;
5)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以及日常經營管理中各項重大事項;
6)討論公司經營產品品牌和經營方向;
7)討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年度營銷方案和年度營銷預算方案,討論年度經營計
劃和經營目標; 8)討論公司營銷活動專案、月度活動方案和公司月度營收、支出預算方案;
9)溝通和討論其它重大事項和問題。
5、會議記錄及文件發放:會議由行政部經理負責記錄整理,經董事長審核后于會議兩天內發放到各部門。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行政部負責登記到會情況。遲到每次罰款30元,如有事未能及時參會,需向行政部請假,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
2、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玩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情況者,一次罰款50元。
3、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該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目的
確保公司領導能夠及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和解決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交流分享安全工作中的經驗和信息,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落實到實處。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制
第一條 公司安全工作會議,每月1次,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人組織,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領導班子有關成員、各部門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管理員參加(兼職安全員可列席),傳達和學習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就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緊急安排,部署專人,落實隱患整改資金,解決隱患。
第二條 每月3號、15號,由安全副總組織召開一次加氣站安全工作會議,油氣中心全員,安全監察部部長及各加氣站站長參加。
第三條 每周五由工程部組織召開一次工程質量安全會議,工程部成員、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公司專(兼)職安全員參加;
第四條 各部門、加氣站每周五組織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總結本周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安全監察部隨機參與、巡查會議狀況、質量。
第四條 重大政治活動前、重要節假日前或者有緊急、重要安全生產工作時,可根據需求,由安全監察部臨時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議,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管理員參加。
第五條 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對本季度的安全無事故的經驗及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小結,落實獎勵和解決方案。
第六條 年底召開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對本年度安全目標進行總結和評比,對無安全生產事故和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人員進行評比,并作出獎勵和懲罰的決定。
第七條 根據需要,公司、各加氣站、各部門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第八條 各級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重要事項必須形成記要或決議并上報。
第三章 會議內容
第九條 公司安全會議內容:討論公司安全工作形勢,交流分享各單位安全運營工作經驗,通報事故案例,總結工作教訓,總結當月安全工作,由安全經理通報安全工作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布置下個月安全工作,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安排專人負責,限期整改。
第十條 部門、加氣站、運營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內容:討論、解決本部門、本單位上個月在生產運營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總結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安排當月安全工作,組織學習本部門工作流程等。
第十一條 安全專題會議內容:根據安全專題工作,討論、安排專題工作計劃和應對措施。
第四章 安全會議要求
第十二條 公司月度安全工作例會,應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總經理外出時由公司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組織召開,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及中層領導非特殊情況必須參加安全例會。
第十三條 會前,所有參加會議人員需親筆簽到,會議期間,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
第十四條 每次例會由專人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保管。會議記錄內容須包含:會議時間(起止時間式為年/月/日/分)、議題、主持人、記錄員、參加人員、缺席人員、會議內容(發言記錄)、會議結果等。例會的會議紀要由會議記錄員在例會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文檔或書面形式發給各參會人員。
第十五條 對會議議定的事項由安全生產部指定專人負責跟蹤落實,并在下一次安全會議上將落實情況進行匯報。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
1.1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各車間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2.1班組及以上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
三、職責
3.1安全科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單位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行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一個月召開一次,由安全科召集,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生產負責人(法人)、全體委員、領導小組、技術人員等,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時間由生產副總經理決定,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4.2會議主要內容:
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跡;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
4.3會議記錄
會議記錄由安全科負責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安全科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其他部門、科室、車間會議記錄(臺賬)的執行情況。
4.4部門(車間)級安全會議
4.4.1部門(車間)級安全會議,每周至少召開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主持,各部門主管須參加,鋼構、彩涂二、三線、制漆(樹脂)交班人員以及白班人員參加,時間為每周二早上:7:20分,地點在生產技術部辦公室門口(其他地點另行通知);同樣周二設備科、品質科、鍍鋅車間、彩涂一線7:45分在彩涂一線門口集合;
4.4.2辦公室各行政部門的安全會議,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定期召開,并詳細填寫會議記錄;
4.4.3會議主要內容:討論本部門如何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里安全生產上的各項決議以及公司在安全生產上的一些重大問題。
4.5班組安全會議
4.5.1由班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
4.5.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4.5.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車間領導和安全科每月進行定期檢查并簽字。
4.6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各職能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4.7相關要求
4.7.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4.7.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請假)。并在《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上簽字,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7.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7.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臺賬)。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
4.7.6安全科應定期對各種《安全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五、附則
5.1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8
一、制訂的目的
為加強會議室的管理,對會議室的管理更加規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會議室使用管理:
1、會議室使用管理由公司廠辦協調負責,并實施監督。
2、為了避免會議發生沖突,各單位使用會議室需提前1天與廠辦人員電話確認登記,以便統一安排。
3、未經允許,會議室不得挪借他用。
4、非參加會議及培訓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5、臨時召開的'公司級緊急會議需要占用會議室時,由廠辦人員進行協調布置。如遇到會議之間發生沖突,要堅持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公司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由部門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
6、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時間、參加人員等;
7、開會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設備及物品,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挪用的桌椅等設施要及時歸位。
8、會議結束后,會議主持人負責安排及時整理會議場地,關閉電器、電源設備等,如發現設備故障和公物損壞應及時上報廠辦,以便及時修理,保證其他會議的準時進行。損壞辦公室用品(如:水壺、暖壺、杯子等)有使用單位進行賠償。
9、會議室的使用部門,要保持室內清潔,使用完畢后及時清理打掃,將移動的桌椅及時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門使用。
10、嚴禁在會議室打牌、嬉戲打鬧、聚會、大聲喧嘩等。
11、衛生間使用后立即沖洗。
12、室內物品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轉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會議室內的物品,需填寫物品借用申請表,并要及時歸還原處。
13、會議結束后關閉電源、電器、門窗;保持會議室整潔干凈。
14、若出現物品損壞不賠償或故意損壞物品、未遵守會議室使用規定則廠辦對其追責。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19
第一條 為推進集團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決策機制,規范各類會議,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家法律、集團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黨代會、股東大會、職代會、年度工作會等大型會議按照法定程序及集團相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本制度除會務工作外,不另作規定。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會議包括集團公司董事長辦公會、黨委會、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總經理辦公會和專題會議等。
第四條 集團公司會議遵循精簡高效、周密準備、厲行節約、嚴肅認真的原則。實行分類管理、分類審批,嚴格控制會議數量,提高會議效率。
第五條 在董事會閉會期間,為保障董事長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職責,協調“一委三會一層”工作關系、檢查股東會議、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研究須提交黨委會、董事會審議的重要議案,聽取經營層關于經營情況及重大問題的匯報,根據董事會授權研究處理具體問題。實行董事長辦公會制度。
第六條 董事長辦公會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臨時不能參加會議時,由董事長或指定一名執行董事主持或另行召集。黨委常委、執行董事、監事會主席、經營層出席,根據會議議題需要,會議主持人可通知外部董事或其他監事出席;集團公司總部各部室負責人列席,根據會議議題需要,會議主持人可通知其他相關人員列席。
第七條 董事長辦公會原則上每個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第八條 董事長辦公會議事范圍主要包括:傳達貫徹國家或有關部門的方針、政策、指示,審定向政府主管部門就重大問題的請示、報告等重要文件;審定須向董事會提交的重要議案;督促、檢查股東會議、董事會決議的實施;研究集團公司重大決策事項;研究決定集團公司中長期經營發展規劃、對外投資資本運作年度計劃、重大項目安排;研究決定集團公司組織機構調整、重大人事任免,審定全資及參(控)股公司、直屬分支機構主要管理人員的派出任免方案;研究決定集團公司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研究決定維護股東利益的重要事件;聽取集團公司經營層關于經營管理工作和重大事項的匯報,對公司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的督促和檢查;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負責的其他事項;董事長認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項。每次會議的具體議題由董事長確定。
第九條 董事長辦公會實行董事長負責、統一討論、分類決議制度。與會人員就會議議題進行充分討論,由董事長最后發表結論性意見。需要形成決議的,按照黨務、董事會事務的分類,分別依據黨委、董事會議事規則決議。需單獨履行法定決策程序的,由責任部室根據董事長辦公會確定的意見提交相應會議決策。
第十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董事長辦公會的通知、組織和記錄工作,于會后匯總并編發會議紀要。
第十一條 為充分發揮集團公司黨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實省委、省政府對集團公司的功能定位和部署要求,貫徹民主集中制、依法合規、群眾路線和議定大事原則,規范領導集體的決策行為,推動集團公司持續健康發展。實行黨委會制度。
第十二條 黨委會分為全委會和常委會,在全委會休會期間,由常委會履行黨委會職責。
第十三條 黨委會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如有特殊情況,應委托副書記或者其他常委主持。召開黨委會時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出席,需要做出決議或者討論重大事項時,全委會必須有四分之三以上黨委委員出席,常委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常委出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黨員團委書記列席,根據會議議題需要,會議主持人可通知其他相關人員列席。
第十四條 全委會原則上每年召開1至2次,常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
第十五條 黨委會議事范圍按集團公司黨委會議事規則執行。
第十六條 黨委會決議實行表決制。由到會成員逐一表決。決定有關人選的任免、提名、推薦或者獎懲事項,應對人選逐個表決。表決事項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成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
第十七條 黨委辦公室負責黨委會的籌備組織和記錄工作,并于會后編發會議紀要。需要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匯報的事項,由黨委工作部擬文,按公文印發程序發文上報。
第十八條 為規范集團公司董事會議事方式和決策程序,促使董事會和董事有效履行職責,提高董事會規范運作和科學決策水平。實行董事會會議制度。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由董事出席;總經理、監事、董事會秘書列席,根據會議議題需要,會議主持人可通知其他相關人員列席。
第二十條 董事會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4次,在股東提議、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監事會提議或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董事長應在10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議事范圍按照集團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執行。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決策實行表決制,分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董事會通過普通決議時,應經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通過特別決議時,應經全體董事(回避表決的董事除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董事會會議的籌備組織和記錄,具體工作內容按照《董事會議事規則》執行。
第二十四條 為保障監事會行使監督集團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權利,確保監事會公平、公正、高效運作,根據《公司章程》,實行監事會會議制度。
第二十五條 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并主持。監事會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監事會主席指定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未指定人選時,由監事會半數以上監事推舉1名監事擔任會議主持人。監事出席;根據會議議題需要,會議主持人可通知相關人員列席。
第二十六條 監事會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第二十七條 監事會會議議事范圍按照集團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執行。
第二十八條 監事會會議決議實行表決制,每名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表決事項應當經全體監事過半數同意方可通過。
第二十九條 監事會辦公室負責監事會會議的籌備組織和記錄,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監事會議事規則》執行。
第三十條 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處理集團公司日常的各項經營及管理工作,檢查、調度、督促并協調各職能部門的業務工作進展情況。為完善集團公司治理結構,保障總經理依法合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實行總經理辦公會制度。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召集和主持,總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委托一名副總經理召集和主持。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理層高管人員出席;根據會議議題的需要,會議主持人可指定其他相關人員列席。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辦公會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范圍按照集團公司總經理工作細則執行。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辦公會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對在總經理辦公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存在較大分歧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或安全等方面的緊迫問題,可由總經理決定。總經理在對重大問題決策前,應聽取黨委和董事會的意見,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應向黨委和董事會報告。
第三十五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總經理辦公會的籌備組織和記錄工作,并于會后編發會議紀要。
第三十六條 為傳達部署集團公司決策、研究討論專項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安排部署特定事項或應對突發事件。實行專題會議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專題會議由集團公司領導按照工作分工召集和主持,涉及多項業務的,相關領導均應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應就所議問題表達明確意見,與議題相關的部室或單位負責人出席;根據研究議題需要,經會議召集人提議或同意,可邀請相關咨詢、中介機構或其他相關人員列席。
第三十九條 專題會議議事范圍主要包括:傳達或通報集團公司就有關專項工作所作決定,研究部署專項工作;聽取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或直屬單位的專題匯報,研究協調專項工作;研究制定或審定專項工作計劃、方案;討論研究提交集團公司董事長辦公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的議案;討論并提出突發事件解決方案;召集人認為有必要專題研究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 專題會議實行召集人負責制。對在專題會議上研究的事項進行充分論證,意見存在較大分歧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或安全等方面的緊迫問題,可由召集人確定主導意見,根據議題性質和職責分工提交相應會議或相關領導決策。
第四十一條 專題會議由議題相關部室提出申請,并負責會議籌備組織和記錄,并于會后編制紀要,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印發。涉及多部門的,由牽頭部室負責。
第四十二條 集團公司會議實行申報審批制度。黨代會、股東大會、職代會、年度工作會等大型會議,由責任部室填寫《大型會議申報表》,包括會議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每年11月底報綜合辦公室,經董事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編入部門預算;重大緊急事項需臨時召開會議的,由承辦部室提出意見,綜合辦公室審核,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集團公司領導審批。日常辦公會議由責任部室填寫《辦公會議申報表》,于每周四前申報下周會議計劃,由綜合辦公室匯總后報集團公司領導確定。
第四十三條 提交會議研究的議題,涉及其他部室(單位)的,應在會前進行協調溝通,基本形成共識后,再提交會議研究。有關部室或單位應就提交的議題準備簡要的書面匯報材料,一般不超過1500字,議題匯報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議題匯報結束后,與會人員按照會議主持人要求發言,時間一般控制在5分鐘左右。
第四十四條 會議由責任部室負責通知,通知應于1天前發出,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召集人、出席人、議題、議程、會議方式等。集團公司內部參會人員通過OA辦公系統通知,外部人員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出席人應確認能否如期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應向召集人請假并告知責任部室。會議有專門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會議議題涉及到出席、列席人員或者其親友,按照相關規定需要回避的,該出席或者列席人員應主動回避,會議主持人也可提醒其回避。
第四十六條 參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將手機置于靜音狀態,會場內不得大聲喧嘩、隨意走動及進出。
第四十七條 研究討論重大事項,可以進行會議錄音,錄音資料作為檔案資料存檔備查。
第四十八條 嚴格控制會議經費。需安排住宿或就餐的,住宿以標準間為主,會議召開地參會人員不安排住宿;會議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和數量,不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會場一律不提供水果。
第四十九條 為了嚴肅會議制度和發揮會議決議效力,便于會議結果的跟蹤落實,實行會議記錄和紀要制度,由相應會議的責任部室負責記錄,會上形成決議的,應編制會議紀要,會議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簽批后送至各參會人員簽字確認,統一由綜合辦公室印發、存檔。會議有專門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 會議決議由會議責任部室或由會議主持人指定人員跟蹤督導,指定的責任部門負責落實,并將落實結果及時匯報會議主持人。會議落實情況實行督辦制度。
第五十一條 出席和列席上述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保密有要求的會議事項,不得向會議以外的人員透露;對帶有密級的會議材料,必須按保密要求限于規定范圍內的人接觸,不得復制和摘抄;機密會議材料和筆記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傳達會議精神要在規定范圍內。
第五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集團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20
一、會議召開之前應確定議題,參會對象,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
二、各種會議由召集者負責組織安排,并對出席對象提前發出通知。
三、會議出席者應安排好工作,準時到會,并帶筆記本及相關會議資料,如因故無法參加會議,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四、會議堅持講效率、開短會原則,發言者做到事先準備,簡明扼要,暢所欲言,使會議起到應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會議為:物業部辦公會議、公司經理辦公會議、項目區域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班組例會。
1、物業部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物業部正、副經理、經理助理、各公司經理、物業部職能主管及相關人員。
2、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公司經理、各項目區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人員。
3、項目區域辦公會議,于每月10號召開,參會對象為常務經理、經理助理、項目區域職能主管、管理處主任。
4、部門例會,于每旬第一個星期五召開,參會對象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組長(負責人)以上。
5、各班組每月至少組織1次例會,進行業務培訓、學習(具體時間由部門確定)。
六、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召開會議。上一級別會議與本級別會議在時間有沖突時,以上一級別會議為主,本級別會議作相應時間調整。
七、凡會議所作的決議、決定及重要事項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經辦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發并貫徹執行。
八、開會時與會者應尊重他人發言,使會議正常進行,將手機調至振動檔或關機。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21
為了正確、規范的使用會議室,提高會議舉辦的效率及質量,發揮會議室作用,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使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規范化、合理化,以確保公司各類會議的正常召開,現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會議室的管理作如下規定。
第一章管理部門及管理職責
第一條公司會議室由公司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統一管理。
第二條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職責:
(一)會議室的安排與協調;
(二)負責會前物資的準備;
(三)負責會議室使用記錄;
(四)保證室內整潔衛生、設施完好。
第三條在會議室使用后,及時檢查,督促使用人恢復原狀。
第二章會議室使用規定
第四條為了避免會議室使用時發生沖突,各部門如需使用會議室,需提前一天由向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提出申請,填寫會議室使用登記表,以便統一安排。
第五條臨時召開的緊急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時,要及時通知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并在會后完善登記。
第六條如遇公司緊急及重要的會議,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在不能調換的情況下,公司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由部門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七條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設備、使用時間、參加人數、以及與會后與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檢查交接會議室的人員等。
第八條會議室使用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設備設施,使用部門需保持會議室的整潔,不允許有亂丟垃圾、亂扔紙屑等;請不要在桌椅上寫畫、敲擊和刻畫,請不要改變會議室設備、家具的位置,愛護會場設施(包括:麥克風、桌、椅、投影儀、屏幕、空調設施等),使用完畢后,務必將所有移動過的桌子、椅子、白板、設施設備等還原,離開時關閉電源、空調,并通知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共同檢查交接,如會議涉及使用視頻會議系統,行政部需增加設備管理員共同參與檢查交接。
第九條使用完畢后,使用部門負責清潔會場。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予以警告。警告三次以上,列入黑名單。
第三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一條未盡事宜由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解釋。
會議室使用申請表
xx年xx月xx日
注:
1、請不要在桌椅上寫畫、敲擊和刻畫,請不要改變會議室設備、家具的位置,愛護會場設施(包括:麥克風、桌、椅、投影儀、屏幕、空調設施等)。
2、使用完畢后,使用部門負責清潔會場,總裁辦公室行政事務部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予以警告。警告三次以上,列入黑名單。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22
第一條為規范會議程序,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規范、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效原則。會議召開應確有必要,注重實效,主題鮮明,準備充分,嚴禁召開沒有明確目的、缺乏實際內容的研討會、座談會、經驗交流會等。
(二)精簡原則。大力精簡會議,盡量縮短會期和控制會議規模,減少與會人員。盡量控制大型會議召開;能合并召開的會議統籌合并召開;對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對能會下協調解決或用其他方式解決問題的盡量不開會議。
(三)節約原則。會議要厲行勤儉節約,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條與會人員應對會議的各自的表決意見及有關保密內容必須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的不問,不該看的的不看,并嚴格遵守執行會議的各項決定。
第四條會議按類別、內容不同由相關單位和部門組織,會議管理歸口行政綜合部,負責指導和統籌協調公司各類會議工作,制定和修訂會議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各類會議的組織管理。
第六條本制度所指的會議包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經營管理協調會議、專題會議、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和接待會議等。
第七條專題會議指公司有關生產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市場管理、資金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會議。
第八條總經理辦公會議是對公司發展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的研究與決策。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分解落實公司年度計劃、討論確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和投融資計劃;對公司生產經營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分析、研究、決策,特別就安全生產、市場開拓和資金管理等問題進行工作部署,明確生產、市場、財務等關鍵環節的指導意見;討論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機構設置以及制度審議等。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條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主持,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等高管成員參加,參加會議的人員應積極發言、明確表態。
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專題問題時,如有必要可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第十一條總經理辦公會由公司行政綜合部通知、記錄和整理
第十二條中層干部會議是公司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等工作而適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傳達、落實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決策、決定;通報公司生產經營、市場、財務管理和發展情況,總結工作情況,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激發中層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斗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條中層干部會議包括周例會、月例會、季度例會、半年工作會議等。
第十四條召開中層干部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單位、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
第十五條中層干部會議由公司行政綜合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十六條經濟分析會是公司對月(季)度生產經營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問題、制定措施并解決問題的會議。會議聽取各單位、部門有關上月工作匯報和總結,由會議主持人對此作出明確的評價,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指出計劃完成較差或執行不力的責任部門或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分析、研究和落實改進方案,明確提出并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十七條經濟分析會原則上每月的第一個周一召開,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第十八條召開經濟分析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單位、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
第十九條公司經濟分析會議由公司行政綜合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二十條經營管理協調會議是公司每周經營管理工作的通報會議。會議在聽取有關部門每周工作情況匯報的基礎上,及時協調解決各部門提出的問題,討論研究并提出本周經營管理工作計劃。
第二十一條經營管理協調會議原則上每周一召開,時間控制在60分鐘內。
第二十二條召開經營管理協調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主持,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各單位、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
第二十三條經營管理協調會由公司行政綜合部通知、記錄和整理紀要。
第二十四條專題會議是分析、研究公司近期生產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市場管理、資金管理、經營管理、預算管理、合同評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明確并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的會議。
第二十五條專題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分管的公司高管成員主持,公司各單位、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參加。
第二十六條專題會議由所屬分管部門組織并承辦通知、記錄
第二十七條專題會議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由承辦部門將有關的《專題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人審核簽發后執行,同時報送行政綜合部備案。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部門必須有效地召開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充分發揮“上情下達,下情上傳”的橋梁紐帶作用。
第二十九條部門日常管理例會至少涵蓋如下內容:傳達貫徹公司會議、文件及領導指示精神;了解本部門及下屬本期工作完成情況,總結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制訂下期工作計劃,研究分析部門開展各項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定改進辦法,制訂有效的預防措施;分析部門員工提出的工作問題并討論研究相關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以恰當的形式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融洽部門成員之間的關系,營造團結進取的氛圍;安排專題培訓等。
第三十條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必要時邀請分管領導參加。
第三十一條公司各部門必須保存完整的部門日常管理例會原始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保存期為1年。
第三十二條對外接待會議主要包括政府機關和上級領導來公司檢查、指導工作的匯報會議。
第三十三條對外接待會議視來賓級別和來訪目的由公司總經
理或相關的分管副總經理接待,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屬于業務對接的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指定人員接待。
第三十四條對外接待會議屬公司層面的由公司行政綜合部負責聯系和組織;屬于業務對接和專題內容的由公司對接部門負責聯系和組織,公司行政綜合部配合協調會議室、安排接待等工作。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監事會及團隊研討等其他會議,可根據實際或部門職責按照相關規定由公司有關部門對應組織。
為充分有效利用公司會議資源,公司各類會議的召開必須由主辦部門提前提擬,履行審批程序,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一)臨時召開的公司級內部小范圍會議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公司級大型會議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八條涉及公司多個部門共同召開并有公司領導參加的會議,由會議主要牽頭部門與行政綜合部聯系,備案會議情況;需行政綜合部協調安排的,由行政綜合部統一安排。
第三十九條會議組織包括但不限于會議通知、會議時間、會
議地點、會議主持人、參會人員、會場安排、會場布置、會議設施準備、會議材料擬稿和發放、會議記錄、會議錄音錄像攝影、會議紀要以及會場橫幅、會議宣傳等。
(一)會議需提前通知,一般會議應提前一個工作日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大型會議需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下發正式書面通知。
(二)會議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內容和要求等。
(二)做好會場的落實和安排,包括會場環境的布置和設施檢查及服務。
(四)重要接待會議應制定會議及接待方案,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接機接站、車輛調度、餐飲、住宿、橫幅、席簽、攝影攝像、公共活動等安排。
第四十二條公司會議室由行政綜合部統一管理,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相關部門負責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第四十三條會議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會議室的安排使用、環境保潔、設施管理、會議服務等。
第四十四條會議室要做到會議召開前30分鐘各項工作準備結
束,會后30分鐘會場清潔工作結束,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第四十五條公司各部門召開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的,由會議主辦部門提前半天與行政綜合部聯系安排。使用時,務必保持環境整潔和設施安全;使用后,負責將會議室恢復原樣。
第四十六條重要會議的會議室服務,由行政綜合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其他日常及業務會議由會議組織部門安排服務。
第四十七條會議紀要的整理和會議以其他形式公開內容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擬寫和下發。
(一)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經營管理協調會議須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與公司規章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
(三)其他各類會議可視情況整理成會議紀要和其他形式的簡報等。
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經營管理協調會議結束后,公司行政綜合部及時整理會議紀要,報公司總經理審核、簽發后印發。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部門及時整理,報分管領導審核簽發后印發。
第四十九條會議紀要整理和印發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除外;若會議紀要決定事項涉及保密內容,應派人直接送達簽收。
第五十條各種會議紀要行文的印制格式原則上要求按照公司統一要求制作,主要包含以下基本要點:
(二)文頭用“某某公司某某會議紀要(可分兩行排列)”的指定標題,用小二號方正小標宋簡體,正文部分用小三號仿宋體。
(三)如需要標識秘密等級或緊急程度,以三號黑字體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兩類標識需要同時標識,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紀要編號由公司簡稱首字母和排序數字組成,標識在標題下第1行右側對齊。
(五)會議紀要基本信息包括會議內容、會議時間、會議地點、主持人、參會人員、列席人員、缺席人員。
(六)基本信息與會議議題之間用橫向隔開,每個議題序號為“記錄+數字”形式,內容包括議題標題和決議內容。
(七)會議紀要要標明簽字欄,每頁下方及尾頁由參會人員簽字。
第五十一條各類會議資料必須存檔。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經營管理協調會議和公司級專題、接待等會議資料由行政綜合部負責按季度分類分次存檔。按年度移交公司檔案室;其他會議資料由各承辦部門自行存檔。
第五十二條公司重大會議等會議資料存檔實行一會一存。存檔內容包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文字和宣傳資料、影像錄音資料、圖片及會議紀要等。
第五十三條公司行政綜合部負責對總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經濟分析會、經營管理協調會議及有關專題會議的重大決定事項進行督辦。
第五十四條對會議的決議和明確的內容,責任部門和人員必須認真履行,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完成,相關部門、人員予以支持、配合。
第五十五條公司行政綜合部負責對會議決定事項進行分類整理,按照會議要求的時間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進行逐項督辦,并定期向公司領導匯報。
第五十六條會議開始前必須由本人簽到,如不能到會應向會議主持人履行請假手續。
第五十七條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
第五十八條會議期間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于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第五十九條會議發言要言簡意賅,按照規定時間發言。第六十條會議務求精簡高效,嚴肅認真,若無特殊情況,會議時間應控制在120分鐘內。各級會議主持人應主動接受監督。
第六十一條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注意傾聽他人發言,積極參與討論,充分尊重他人,不提倡對某一問題無休止地爭論。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10-05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06-29
會議管理制度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優秀05-30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02-04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范本01-13
【熱】公司會議管理制度04-15
【薦】公司會議管理制度04-15
【熱門】公司會議管理制度04-20
公司會議制度管理制度11-30
【推薦】公司會議管理制度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