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隱患排查制度通用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隱患排查制度通用,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通用1
校園安全工作,是整個學校的最重要的工作。為了貫徹各級政府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職責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廣師生生命安全,建立“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主要項目:
1、師生安全教育。
2、校園秩序管理、型群眾活動和課余活動安全。
3、飲水衛生安全。
4、防盜安全工作。
5、學校周邊環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學校附屬設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學校財產安全。
二、建立安全檢查督促制度,加強校園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
2、實行“安全周講周查周報制”,值周領導及成員負責檢查督促本周內學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讀、上課、課外活動等時間,協調處理安全事務,發現問題及時向上報學校。
3、定期對各學校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評比,確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學校將安全工作列為各教學班的管理、評估的重要資料。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安全職責事故的個人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三、安全檢查日常工作
1、師生飲水要有專人負責,嚴禁外人入內。保證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要有避免發生傳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強防火和消防工作。認真排查各種火災隱患,經常檢查用火點和電源線路,及時維修和更換,添置和保管好滅火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落實,如不能解決的要向有關部門上報狀況。
3、保管好貴重物品,如電腦、電視、錄音機等教學儀器。教導處、總務處每月檢查衛星接收室等現代教育裝備的使用狀況。
4、經常對學校圍墻,廁所,旗桿、樹木枝干等附屬設施進行檢查,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修繕,保證使用安全。
5、加強對校舍的維護和管理,嚴格執行校園校舍管理條例規定。注意經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狀況,個性注意主、間墻是否斷裂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與主墻節點支撐處是否穩定,內外墻罩面是否松動脫落。對有危險的部位要及時排除,消除不安全隱患。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將疏散門上鎖封死,上課期間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7、從嚴執行封閉管理,嚴格進出校門管理。門衛要從嚴執行來人來客登記制度。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教室等,防止發生侵害學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間值班人員要全方位的巡邏,重點部位要重點察看,防止盜竊事件發生。
8、對校舍、圍墻、體育設施等要堅持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學校要嚴格執行安全工作檢查登記(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對每月內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并認真研究,及時采取措施,逐項處理,堵塞漏洞。以保證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四、全員參與,重視安全。
1、學生進校后,教學時間學生憑教師出校證明方可讓其離校。放學后,凡滯留學生,教師務必在場。
2、學生、出操、掃除、課外活動,班主任均應在場,維持秩序。
3、課間活動講禮貌,杜絕打架現象發生,不玩危險性游戲。值日教師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游戲、危險性活動。上學、放學時值日教師校門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學校組織的學生校外活動,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冊中記載。
5、未經校長同意,任何教師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不得提前放學。
6、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禁止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放學路上,要注意來往車輛,不隨便亂跑。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通用2
為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安全責任
校長為我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安全保衛干部為直接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具體事宜,每一位教職員工嚴格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安全。
二、安全檢查
定期(開學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每月應對我校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發現隱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報。
1、排查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
(1)、學校是否新出現危房;
(2)、是否存在繼續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活動;
(3)、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
(4)、學校圍墻及其他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志是否損壞。
(5)、學校的視頻監控系統是否運轉正常,攝像頭是否損壞。
2、排查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
(1)、學校是否對食堂飲食衛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
(2)、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和持證上崗;
(3)、食堂進貨、儲藏、加工和飯菜質量的監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
(4)、學校環境衛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
(5)、學校食堂有無安全隱患;
3、排查學校消防安全隱患。
(1)、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2)、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滅火器內干粉是否充足;
(3)、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
(4)、防火警示標志是否損壞;
(5)、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柜存放;
(6)、學校是否加強用火管制,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
(7)、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4、排查學生路途安全隱患。
(1)、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
(2)、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照、無牌照、無客運執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定的執行情況。
三、整改措施落實
1、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每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必須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2、每兩周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并整改。
3、對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時進行反映。
4、每周對學生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周開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員不定期檢查。
5、加強門衛人員的管理,每周對出入登記和校園巡查登記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如有違紀情況,責令及時整改。
6、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須由有安全知識和排查能力的人擔任。
8、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得到批復意見后實施,以防事故發生。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通用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事故隱患分類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第三章責任分工
第六條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責任分工。
(一)負責審批公司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
(二)負責審批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七條各二級單位領導責任分工。
(一)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關管理細則;
(二)組織并參加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對暫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逐級上報;
(三)按月組織研究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布置有關專業部門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隱患,組織制定相應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責任分工。
(一)生產部:組織公司各級人員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1、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情況時,要立即下達停產、停工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
2、對于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做好生產平衡工作,調整運行方式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解決;
3、處理事故隱患時,做好大宗物資運輸協調;
4、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或緊急情況,做好指揮預案。
(二)設備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工業建筑(含建筑物和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設備、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以及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申請、安排,并組織事故隱患治理工程、項目的實施;
3、組織對檢修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三)人力資源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崗位勞動紀律情況管理情況的檢查,對存在隱患組織落實;
2、組織開展消防、交通、治安專業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實施獎勵,并根據某公司領導批復,組織做好獎勵的審核、兌現。
(五)辦公室: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開展必須檢查項目內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財務部: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使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將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納入資金預算安排,并對提出的事故隱患治理資金進行審核,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在建工程、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工程單位施工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八)安全科:
1、編制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公司各相關人員在湖北省統一編制的“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標準”的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細化標準,確定隱患排查的頻次,并結合公司發展情況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及時修訂
2、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或督促本公司各級人員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3、組織對重點危險源隱患情況進行監督監控;組織制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急性職業中毒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4、負責事故隱患的收集歸檔,安全科信息員至少15天要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一次隱患的檢查、登記、整改、銷案工作。重大隱患安全科信息員要立即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事故隱患的排查與統計上報
第九條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第十條在事故隱患排查中,各單位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明確每臺設備、設施、每個區域、部位事故隱患排查的責任人,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排查周期要求,對所轄設備設施、區域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上報安全科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分部門級、區域級和班組級三級排查制度,均建立“隱患臺帳”,由上一級主管負責人進行檢查和簽認。
第十二條各部門應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分別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將工作開展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附件:1)“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檢查表”
第十三條對檢查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應逐級進行登記或上報。
(一)一般事故隱患
1、班組應及時處理,并記錄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當日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班組上報作業區,由作業區填寫(附件:2)“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臺賬”,并明確整改時限、負責人和控制措施;
3、將事故隱患處理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
(二)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發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按月、年進行統計,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別上報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度、年報表”
第十五條各級部門有權對所管轄的專業范圍內發現的事故隱患向責任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進行治理整改。由上級部門下達(附件:3《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的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按時限要求及時整改并填寫(附件:4《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上報。
第十六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業主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五章事故隱患的治理
第十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本著邊排查、邊整改原則,嚴格按照“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限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條一般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組織專業部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強制性監控措施,進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員立即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上報主管部門。
整改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整改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
(五)整改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單位在整改結束后,應及時向公司提出驗收申請,由公司對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現場驗收,然后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第二十一條暫時整改不了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控制。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在停產或停止使用的情況下進行事故隱患治理整改。并根據其級別,分別由所在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主體為對應級別的負責人或分管部門。
第六章事故隱患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報、部門審核、公司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未按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或上報,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嚴格考核,并給予相應處罰。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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