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質量獎罰制度整理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質量獎罰制度整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質量獎罰制度整理1
為加強項目各級施工人員責任心,有效執行公司質量管理程序中的有關規定,提高項目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順利實現。
(一)質量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
1、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作業前必須由各專業工長編寫施工質量技術交底并對班組進行現場交底工作,有必要時還應對于施工的關鍵部位和施工難點進行現場示范或過程指導。
2、主要或重要的分項工程應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現場施工必須嚴格按照技術交底和作業指導書進行。
3、各工長要制定本工種的工程質量管理細部措施,并提出相應的獎罰原則。
4、現場施工要按圖進行。工程施工中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和技術復核制度,對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質量問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員(主要指工長)有義務指出要求整改,并有權拒絕進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長和質檢員應加強協作,搞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5、每一個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主管工長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填寫工程質量技術資料,收集整理完后在當月十五日前送交監理組,以便監理組能按時填報本月質量報表,作出質量工作分析,并及時向公司匯報工程質量情況。
6、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監理組成員有權力和責任發出質量存在問題整改通知單,由相關責任人簽收后認真按時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質檢員發出的整改通知單,對確實存在爭議的問題,工長應在簽收整改通知后注明,由領導裁決。對整改通知上問題的整改必須按時完成,有困難要及時提出,不得在延誤后找理由推脫責任。
7、各班組在施工過程中有責任保護自己和其他班組的成品或半成品。
8、原材料、半成品的進場檢驗和試驗由試驗員和材料員按照公司有關管理程序進行,未經檢驗或試驗或試驗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嚴禁使用在工程中。
9、需經配置在現場加工使用的半成品或材料,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配合比配制,現場集中加工或配置的半成品或材料應設配合比計量標牌,做到計量準確。
10、項目由監理組、施工組、勞資員及項目領導定期組織進行班組施工質量評比活動,同時采取獎優罰劣措施。
11、項目將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生產實際情況由總工室負責組織質量分析會,針對不同階段可能出現的質量通病制定有效的防止措施,盡可能避免和減少質量通病和質量事故的出現。
12、結合工程實際施工情況成立QC活動小組,開展QC攻關活動,有效地解決施工中出現地各種質量問題,確保工程施工質量。
13、工程質量與經濟效益掛鉤,在工程款的結算上采用優質優價制度,鼓勵創優。
(二)有關獎罰條例
1、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開始施工,而相關工長未及時作好質量技術交底的,對相關工長罰款50元/次。工長交底清楚,作業班組不按照交底施工的,罰款300元/次,由于不按照交底施工造成的損失由班組承擔。
2、分部分項工程完成以后,未及時填報相應的質量技術資料,從而造成信息傳遞延誤的,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元/次。
3、工長拒簽監理組發出的質量存在問題整改通知單或拒絕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質量問題,罰款50元/次,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4、接到通知后不積極組織整改的對工長罰款50元/次,班組不積極完成工長的整改安排,工長有權力處罰班組或提請質檢員對班組進行處罰。工長和質檢員口頭提出的整改要求與書面通知同樣有效。
5、質檢員和工長要共同加強施工過程監督,工長安排工作后要作好自我檢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工長要經過自檢認為合格后才能提請相關質檢員正式驗收,如果質檢員在接到正式驗收申請后一次抽檢(或全檢)合格率達不到85%以上,對報驗工長罰款50元/次;多處存在較嚴重的問題則加倍處罰。
6、下道工序有權對上道工序進行監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若為搶進度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現質量問題,下道工序施工人員至少承擔相當于上道工序責任人50%的處罰(包括工長和施工班組)。
7、不注意進行成品保護的要承擔相應造成的返工費用,并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以上的處罰。
8、項目每周組織一次質量評比活動,對現場各班組的完成工作進行實測實量。質量被評為優良并獲得第一名的班組,項目給予1000元的獎勵;質量被評為優良以下且排名在最后的兩個班組則分別罰款1000元;質量被評為不合格的班組當月工程款不予結算,同時給予1000-3000元罰款并承擔相應的所有損失。相關工長和質檢員的獎罰比照管轄班組的10%執行。連續一個月被評為優良的分項工程,施工班組獎勵2000元,主管工長和質檢員嘉獎當月獎金的20%。
9、在施工過程中,能夠提出切實可行且能有效杜絕質量通病或顯著改善工程質量的人員,由監理組以書面報告提請項目給予200-500元的獎勵。
10、質量事故的處理按照《公司質量安全獎罰規定執行》。
質量獎罰制度整理2
質量獎罰制度
1.目的:
為強化質量管理,提高自有職工及外包隊伍的質量意識,激勵各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工程質量目標順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及施工單位的質量獎罰管理。
3.職責
3.1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各施工隊質量管理的考核及質量獎罰的管理。
3.2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獎勵基金審批。
4.制度內容
4.1考核對象
本制度對現場施工的各施工隊進行考核。
4.2考核內容:
4.2.1施工質量記錄齊全;
4.2.2施工單位所施工的分項工程的優良率;
4.2.3標牌、標識,按質量管理有關規定要求責任掛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續,資料齊全;
4.2.5過程控制記錄:各部門、各施工隊按照標準化施工項目部管理手冊根據工程細劃在不同階段需要哪些記錄并落實到人,有書面計劃清單與檢查落實記錄。質量管理部要根據計劃清單分階段檢查落實情況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質量獎評定資格。
4.3質量獎來源分兩部分。一部分為項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質量獎,一部分為不固定嘉獎(甲方、公司、項目部等),罰款納入質量獎基金。
4.4按月進行考核,分項工程優良率達到質量目標要求的,且未發生一起質量缺陷或問題的,質量獎全部發放給單位,由各單位質檢員根據考核細則列出考核評分(附表1)表交質量管理部審核,質量管理部審核自檢考核評分表后審核發放。
4.5對個人獎罰辦法
4.5.1根據公司、項目部有關質量管理制度、規定進行考核。
4.5.1.1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隨機進行。任何人故意隱瞞質量問題或缺陷,一經發現每次扣罰100元。
4.5.1.2本單位職工(不包括專兼職質檢人員及中層以上領導)發現質量問題或缺陷并反饋到質量管理部,每次嘉獎20~100元。按月單獨發放。
4.5.1.3對外包隊伍質量管理人員按該承包隊伍驗收一次合格率核發,達不到100%則免除獎勵。
4.5.1.4對在質量工作中表現突出、工作成績優良的職工質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給予嘉獎,嘉獎考核及分配表由質量管理部負責。
4.5.2對專兼職質檢人員的考核:
4.5.2.1對專兼職質檢人員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級考核。
4.5.2.2考核以施工質量問題或缺陷在整改(有記錄)前被其它人員(非專兼職質檢人員)發現并反饋到質量管理部的次數為標準。考核期內超過二次則扣罰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罰50元。
4.5.2.3未按程序履行驗收手續不享受獎勵。
4.5.2.4由質量管理部質檢員組織三級驗收。若該項目二級驗收一次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單位工程項目質保金的10%,多次發生逐次扣除。并罰主持該項目驗收的質檢員20元。
4.5.2.5施工項目通過三級驗收報請四級驗收時若第一次不能通過,此情況每發生一次,罰質量管理部主持該項目三級驗收的質檢員50元,主持該項目二級驗收的質檢員20元。
4.5.2.6經考核施工單位質檢員經三、四級驗收連續兩個月驗收合格率達100%獎勵200元;連續四個月驗收合格率達100%獎勵400元;若不符合驗收合格標準被上級質檢員驗收合格的處罰上級質檢員相同金額。
4.5.3對專兼職計量人員的考核:
4.5.3.1對專兼職計量人員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級考核。
4.5.3.2考核以發現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計量器具在施工現場使用的次數為標準,考核期內超過二次則扣罰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罰50元。
4.5.3.3計量器具帳、卡、物不對應,免除獎勵。
4.5.4對專業公司的考核:
4.5.4.1對專業公司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定期考核。考核以施工質量問題或缺陷未按(或拒不接受)《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合格并反饋到質量管理部的次數為標準。每出現一次扣罰每人50元。
4.5.4.2獎勵以管理人員(項目部、專業公司)是否認真及時填報質量管理記錄為標準。
4.5.4.3對違反施工工藝紀律的現象,一經發現對責任人處以20元以上處罰,可進行連鎖處罰,必要時可對屢犯者進行下崗培訓,對責任單位可處以100元以上處罰。
4.5.4.4對施工項目達到甲方表彰,被列為施工現場樣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部不定期給予獎勵,并上報公司。
4.6考核分工:
4.6.1各單位質檢員負責本單位人員的考核,質量管理部負責審核,各單位質檢員由質量管理部專業人員考核,質量管理部部長審核。
4.6.2各單位的考核由質量管理部考核,質量管理部部長審核。
4.6.3對質量獎的考核由工程部或財務部核發。
質量獎罰制度整理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實施公司“科學管理、精細施工,為業主建設高品質的輸變電工程,為電網安全運行提供優質服務”的質量方針,確保工程建設質量,以防止質量事故的發生并規范其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質量事故的分類,質量事故的調查及對事故責任的處理,質量事故缺陷處理方案審批程序及施工質量評定統計表等工作。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承建的110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和對外發包的輸變電工程項目。
第四條本制度的編制,引用了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導則》、《國家電網公司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規定》和公司SHEQ管理體系文件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質量事故的范圍及分類
第五條凡在施工(包括調試)過程中發生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施工偏差超過質量標準造成缺陷返工者、并形成永久性缺陷者,在施工(包括裝卸、搬運、試運)過程中由于操作/使用及保管不當造成設備/材料損壞者,均屬質量事故。
第六條質量事故的分類
(一)重大以上質量事故:屬下列情況之一者:
1、房屋及構筑物的主要結構坍塌;
2、超過規定標準的基礎不均勻下沉,建筑物傾斜,結構開裂或主體結構強度嚴重不足;
3、影響結構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永久性缺陷;
4、嚴重影響設備及其相應系統使用功能;
5、返工損失金額一次達十萬元以上者。
(二)重大質量事故:返工損失在五至十萬元(含五萬元,不含十萬元)。
(三)一般質量事故:返工損失在一萬元至五萬元以內(不含五萬元)
(四)記錄(輕微)事故:返工損失在一萬元以內(含一萬元)。
(五)凡造成質量事故,均要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評審、處理及記錄。
第七條質量事故損失費用的計算原則,質量事故損失費用,應按質量事故進行返工而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臺班費和一定數額的管理費,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殘值。
第三章質量事故的調查/評審、處置
第八條記錄(輕微)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隊(班)應及時向分公司/項目部報告,由分公司/項目部(公司派駐的)專職質檢人員組織分公司/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評審和處置,其調查/評審和處置記錄由分公司/項目部保存/備案。
第九條一般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隊(班)當日向分公司/項目部報告,由質量管理部專業工程師組織分公司/項目部(公司派駐的)專職質檢和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評審、并將處置方案報公司工程/質量管理部門審核,公司副總工批準。處置相關記錄報公司質量管理部備案。第十條重大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隊、分公司/項目部及時向公司質量管理部、公司領導報告,并由事故責任單位寫出質量事故報告。由公司總工組織相關部門,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評審及提出處理決定,并經公司經理批準。
第十一條公司內部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發生后,由分公司/項目部及時向公司質量管理部、公司總工程師及公司領導報告。由公司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評審;對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理;并由公司負責向業主提交事故報告
第十二條各級質量事故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舉一反三吸取教訓,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
第四章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按公司《工程質量獎懲規定》進行。其主要條款內容摘錄如下。
第十三條在施工/安裝/調試/加工過程中,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產品/分項工程不合格的責任人,根據造成經濟損失大小和不合格性質及影響程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特別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5萬元(含5萬元),經質量管理部檢驗確認后,報請質量考核領導小組處理。同時扣除責任人當月崗位工資的70%--100%,并按直接經濟損失的'5%--10%給予處罰。
第十五條對工作不負責任,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10萬元(含10萬元),經質量管理部檢驗確認后,報請質量考核領導小組討論處理,由公司經理批準。同時扣除責任人當月崗位工資的100%,并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給予處罰。第十六條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者,由公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調查及提出處理決定,報公司經理批準,按經濟損失的10%—20%給予賠償或處罰,并給予留用察看或辭退處分
第五章施工質量缺陷處理方案的審批程序
第十七條一般質量事故,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缺陷處理方案,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質量管理部審核,工程部專工批準,由施工單位組織實施。記錄質量事故由分公司/項目部調查/評審、處置,處置方案由分公司/項目部的技術主管/項目總工審定。
第十八條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的缺陷處理方案,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編制,施工項目部技術及質量部門、設計、建設/監理單位共同審定,經公司總工批準后實施。質量缺陷處理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完成。
第十九條凡需設計單位進行驗算的項目,由公司技術部門(工程管理部)提請設計單位協助進行核算,事故單位按核算結果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及實施情況記錄,應作為技術檔案由工程管理部和質量管理部門存檔。
第二十一條凡質量事故缺陷處理后,其處理結果應報監理重新檢驗認定。
第六章設備制造質量缺陷處理
第二十二條設備制造質量缺陷除必須返廠處理外,應根據現場條件盡可能在現場處理。現場處理,應將配合返修/返工項目、缺陷情況、處理措施、實耗人工材料費用和其它費用作出記錄經廠家簽證后,報送有關部門/單位。同時設備缺陷返修結果,應報設備供貨單位和監理確認。
【質量獎罰制度整理】相關文章:
質量獎罰制度04-26
質量獎罰制度(14篇)01-15
質量獎罰制度14篇01-14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工作獎罰制度11-16
項目部施工質量獎罰制度(對勞務班組)08-10
超市獎罰制度04-25
酒店獎罰制度04-26
獎罰制度范文10-24
學生獎罰制度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