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2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提高廣大員工遵守各項安全制度的自覺性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員工及外協、施工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3條獎勵內容
1、對避免重大傷亡及設備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獎勵10000元。
2、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獎勵100元。
3、發生事故后,在搶險救災、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有功者,獎勵500~2000元。
4、對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夠長期保持本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生產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300元,生產管理部門、輔助生產單位按季度人均獎勵200元,行政后勤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100元。
5、其它需要單獨表彰獎勵者,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公司領導批準。
第4條考核范圍
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范圍:
(1)不按期召開安全會議或會議無記錄,考核負責人100元。
(2)不按期組織安全檢查或檢查無記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網絡不健全,考核責任人200元
(4)無故缺席安全會議者考核100元、遲到者考核50元。
(5)班組長班前(班后)會上不講安全內容的,考核100元;記錄本
上不體現安全內容的考核50元。
(6)對安全生產部門催報的資料、信息不能按時上報的,考核100元。
(7)各部門對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臨時性工作)不落實、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類安全臺帳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9)各單位領導未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有關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圍
(1)未按規定對新工人及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考核100元;未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的,考核200元。
(3)三級安全臺帳沒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崗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核標準執行。
(2)對事故瞞報、誤報者,按相關事故管理規定的內容雙倍考核。
4、電器及電氣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電器設備無接地、接零保護的,考核100元。
(2)移動電器未使用漏電保護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燈不符合安全電壓的,考核100元。
(4)機電檢修不執行相關行停、送電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臨時電源線不規范、無管理的,考核100元。
(6)電器開關損壞或有裸露線頭的,考核100元。
(7)電氣線路老化嚴重,不予以及時更換的,考核100元。
(8)電焊機不斷電,安、拆二次線的,考核100元。
(9)電焊機機殼不采用接地、接零保護的,一、二次線不符合規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的,考核200元。
(11)電氣焊作業不按標準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氣、乙炔氣使用及運輸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考核100元。
5、天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天車安全裝置構件失靈、失效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天車司機室電源線頭裸露或刀閘無蓋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天車作業違反“十不吊”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天車安全警示及保護裝置不齊全者,考核責任人200元。
(5)天車車體上有雜物者,考核責任人100元。
(6)天車司機下車后不拉閘斷電者,考核100元。
(7)天車司機吊重物時離開天車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設備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減輕職業危害,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工作,更好地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檢查以下簡稱安全檢查是指為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減輕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各種檢查活動。
第三條安全檢查的范圍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從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管理上的'漏洞、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生產經營單位的執業資質。
第四條安全檢查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程、危Wei)險源點及事故隱患的監控措施、崗位特點以及生產要求進行。
第二章安全檢查的組織
第一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對公司安全檢查工作的績效負總責。各級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公司安全檢查工作績效負責,各級從業人員對所從事的安全檢查的績效負責。
第二條在日常工作中,各級安全部門具體負責對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公司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監督檢查機構,有權對全公司各項目和個人的安全檢查開展情況進行抽查。
第三條公司各單位、部門、人員要按安全責任制的要求,及時的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檢查與隱患處理
第一節各級從業人員日常安全檢查第一條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隨時對自己所處的環境進行檢查確認,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第二條崗位操作人員應對所管區域、所管設備按班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對易發生事故或者留下隱患的部位要隨時檢查,確保安全運行。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向相關人員溝通處理并向班組長或者安全員匯報,并記入班組安全日志。
第三條班組長每天對本班組人員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執行規程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狀況進行檢查,抽考記錄和發現的問題記錄在班組安全日志中。對抽考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做好記錄,并對相應問題進行處理。
第二節專業職能部門安全檢查
第一條各項目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文明生產檢查,確保施工現場安全有序,各類物品按定置要求碼放,保持現場安全通道和人員巡檢路線的暢通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導致停工時,必須組織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恢復施工每年汛期來臨前,要組織一次防汛大檢查。
第二條在對設備進行檢查時,必須同時檢查設備的安全裝置在對設備使用與維護規程進行檢查時,必須同時檢查其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況、崗位人員熟知情況以及落實情況。每年五月先后必須組織一次機械設備安全大檢查工作,檢查必須有材料或者記錄。
第三條勞資人事部門要加強勞動紀律檢查,杜絕離崗、酒后上崗現象發生對安全專業提出的考核、獎懲落實情況要進行抽查對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審及配置要及時進行檢查,不能浮現特種作業人員短缺的情況在進行勞動組織檢查時,要檢查人員配備情況是否有利于安全工作。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
為進一步規范員工行為,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安全確認內容
(一)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確認
1.確認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思想狀態以及精神狀態因素是否有能力從事所要進行的作業操作。
2.確認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是否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證書。
(二)對機電設備的安全確認
機電設備崗位分為固定崗位和流動崗位安全確認。固定崗位安全確認可分為固定設備和臨時固定設備兩種。
固定設備是指長期固定地點,一般不會搬遷的機電設備,如主提升絞車、主要抽風機、空氣壓縮機、鍋爐、主排水泵、變電所等。
臨時固定設備是指暫時固定在一個地點運轉的機電設備,如小絞車;采煤工作面下順槽的刮板輸送機;皮帶機及電氣控制開關等。
流動設備是指需要經常移動的機電設備,如電機車;工作面刮板輸送機;采煤機;掘進機;煤巖鉆孔設備;廠內機動車輛等(其中包括依靠軌道運行的礦車)
(三)對生產所需原材料的安全確認
與生產現場安全質量有關的原材料規格、材質;生產作業中與安全質量有關的工具、儀器儀表、個體防護用具、設施(如工作平臺等)的規格、材質等。
(四)對生產工藝方法的安全確認
1.針對本項作業任務技術要求,確定采用的'生產工藝是否科學。
2.根據要完成的生產工藝,確定采用的工作程序是否合理。
3.根據要實施的工作程序,確定采用的操作方法是否正確。
(五)對作業空間自然安全環境的確認
生產作業空間的構建、設施、設備安裝位置、安全通道以及空氣質量等方面。
第二條 安全確認依據是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安全技術規范、安全質量標準及公司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第三條 安全確認職責范圍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各礦安全副礦長負責,組織各級安全第一責任人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集中調查、研究、商議并予以確認。
(二)工作現場生產使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負責(或總工程師指派的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本單位的相關管理部門和相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集體調查、研究,并對照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安全技術規范、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及單位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現場將要使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的生產工藝、作業工序、操作方法等進行安全技術上的確認。
(三)作業場所:由班組長以上現場最高級別領導負責依據安全規程、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單位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帶領崗位操作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四)機電運輸設備:一般由當班班組長帶領崗位員工進行共同確認。
1.主要機電峒室由正副崗人員負責共同確認,正崗人員為現場第一責任人,如有機電維修人員在場安全確認則以機電維修人員為主(機電維修人員不負責開工后的安全確認)。
2.機車運輸在每次運行前必須由機車司機與連接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3.主斜坡運輸在每次運行前必須由信號工和連接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4.采煤工作面順槽、掘進工作面后路運輸第一次安全確認必須由班組長與崗位操作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隨后運行安全確認,由小絞車司機和連接人員負責。
(五)生產原材料:由經營調度主任會同使用各單位行政正職負責原材料入庫、出庫和原材料使用進行安全確認。現場施工負責人及施工人員對原材料的規格、材質進行確認,不符合規程措施要求的嚴禁使用。
(六)必經路線:瓦斯員、測風員、電修工等其他單獨作業人員,原則上由本人進行安全確認。如有2人或2人以上同行,則共同確認。
第四條 安全確認程序
進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即將進入生產現場的從業人員進行確認;進入生產現場的作業人員,對現場環境進行確認;每位操作人員正式工作前,對崗位進行確認;具體操作人員操作設備前,對機電設備進行確認;具體施工人員正式作業前,對即將使用工具、原材料進行確認。循環作業崗位,在開工前和開工后的每一道工序、每一個循環前,都要進行確認, 確保安全確認貫穿于整個生產全過程。
第五條 安全確認堅持崗位確認和過程確認,并在作業現場醒目位置明確體現。
(一)井上、下集體作業場所要在懸掛“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或“開工許可證”地點,同時懸掛“安全確認牌板”,現場安全確認人在填寫確認卡時,確認負責人負責填寫確認牌板并簽名。
(二)井上、下固定的單獨崗位要在懸掛責任制牌板地點,同時懸掛“安全確認牌板”,現場安全確認人在填寫確認卡時,同時填寫確認牌板并簽名。
(三)井上、下流動的單獨作業崗位,上崗人要攜帶安全確認卡,在工作前進行現場確認并填卡。
第六條 安全確認制牌板規格:長600mm×寬450mm;安全確認卡規格:32k紙張大小。
第七條 安全確認日常管理
(一)各級行政正職是安全確認的第一責任者,分管副職負責分管專業安全確認的落實與考核。
(二)各單位根據《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技術措施》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等,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確認管理辦法,確保安全確認制度落實到位。
(三)各單位管理人員巡查到現場時,要對安全確認情況進行復核,并在“安全確認牌板”或安全確認卡本上簽名。
(四)現場安全確認人在確認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先整改后作業。
(五)現場安全確認人在確認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不能現場采取措施消除時,必須立即向單位值班匯報。值班人員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人報告的隱患問題,給予明確的操作指令,并做好原始報告記錄。
(六)安全檢查人員每到一個作業場所或崗位,要把安全確認做為檢查內容進行檢查。
(七)各單位要把安全確認制落實情況作為安全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安全確認制執行不好的單位,按照礦業公司有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
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
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 、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
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 、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
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 、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 、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 、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4、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
第十四條 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五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項目安全生產考核目標、獎懲措施,以及企業為項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措施。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應當與分包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六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按規定檢查企業所承擔的工程項目,考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發現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必要時,調整項目負責人。檢查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和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應當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規定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監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時排查處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隱患排查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發生事故時,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并開展現場救援。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項目負責人應當定期考核分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第十九條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檢查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處理在建項目違規違章行為,并記入企業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條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對檢查中發 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 管理檔案。
第二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安管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培訓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和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當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認真查驗承租人的駕駛資格,保證其準駕資格與租賃車輛相符。
2、交接車輛前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3、提醒承租人按規定駕駛車輛,嚴禁酒后行車、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4、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對長期租賃的車輛,按照時間間隔提醒承租人進行保養,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認真做好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6、承擔接送車輛服務的駕駛人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證行車安全。
7、公司范圍內嚴禁吸煙,車輛停放整齊,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閑雜人員禁止入內。
8、辦公區域電線線路、用電設備要定期檢查,避免電源線超負荷使用引起火災;洗車房要重點檢查,防止發生漏電事故;下班后關閉電源。
9、財務部門要做好日清月結工作,嚴禁大額現金在公司存放;重點庫房和房間的門窗要定期檢查;監控設備要保證完好。
10、廚房要做好衛生管理工作,確保采購渠道正規、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潔衛生,把好“病從口入”關;合理安全使用電器設備,定期檢查煤氣罐開關、連接管,保證使用安全。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運營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其工作職責是: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自覺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制定企業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業生產實際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4、組織、協調企業內部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門、各車隊全面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有組織地對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6、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時趕赴現場,協助或指導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辦事。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部門領導安全管理職責:
1、督促各項行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不斷創新安全管理思路,應用科技手段,規范安全管理全過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安全管理的職責和權限,落實行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對目標責任制進行定期檢查、考核、考評。
3、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及違章行為。
4、加強車輛管理,貫徹車輛機務技術管理制度,督促各車隊做好車輛維護、檢測和門檢例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車安全基礎臺帳檔案管理,收集匯總各類報表、資料并及時上報。
6、負責公司的車輛保險、承運人責任險和安全統籌工作。督促出險車輛的事故結案率和理賠、索賠工作。
各分公司及門店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制度,結合本店的實際,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行車安全。
2、負責各類行車事故的處理,做好事故檔案工作,按事故性質大小及時上報,嚴格執行事故的“四不放過”原則。
3、經常組織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督促車輛按期維護、定期檢測和車況門檢。
4、認真做好各項行車安全管理基礎檔案工作,建立各類臺帳和駕駛員檔案,按時上報各類報表。
5、及時向公司匯報、反饋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運營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四)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崗位工作人員必須要求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業務流程、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經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4、駕駛員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6、維修整備人員要熟練安全使用各種設備,并按照各項工作的操作規范工作,保證本崗工作的安全順利實施。
7、業務人員在業務操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審核承租人的駕駛資格和信用狀況,避免出現騙租現象。
8、業務人員要利用GPS系統對在租車輛進行動態監控,重點監控車輛使用的異常現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車輛。
五、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2、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4、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5、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養工作,對長期租賃的車輛,要定期提醒承租人進行保養,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2、業務結束收車時,要認真檢查車輛,重點檢查車輛的損傷及隨車附屬設備的完好齊全,同時根據封點標記,檢查車輛重點部件,防止客戶私自維修和更換部件的現象。
3、維修人員對收回的車輛,要認真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7、維修和洗車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防止漏電、機械傷人等事故的出現。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公司成立事故應急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并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且電話號碼在業務操作中對客戶明確告知。
2、充分利用省內各分公司的資源,形成救援網絡,保證救援工作的及時高效。
3、承租人出現事故并電話通知公司后,負責人應通過詢問準確了解事故的現實狀況,通過電話指導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4、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5、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6、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后,公司應安排人員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發生地點,協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門處理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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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經營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項目安全經營管理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經營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經營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經營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經營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經營規劃及安全經營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經營形勢,落實下個月安全經營管理目標。
4、公司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經營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經營問題。
5、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經營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2、安全經營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經營,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經營檢查。
2、安全經營檢查的依據: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經營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經營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項目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根據經營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公司及項目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
3、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秩序維護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項目每日對項目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各項目應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應將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中所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項目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公司及相關技術人員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公司及相關部門。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0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涂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布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識別、獲取、更新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保證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有效性,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等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與公司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及時更新,并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公司員工和相關方,以便嚴格遵守,消除違法行為和現象。
三、職責
1、安全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于與本公司活動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
2、設備部負責識別和獲取安全設施管理、用電作業安全、設備安全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設備設施報廢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
3、總經辦負責識別和獲取工傷管理、文件和檔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
4、財務部負責識別和獲取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其它要求;、
5、生產部、設備部負責識別和獲取相關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其它要求;
6、其他專業職能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的識別和獲取;
7、安全辦負責對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等文件的登記、發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發放、原文發放和其他形式。
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其他要求的獲取
1、獲取的內容
(1)法律全國人大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如刑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
(2)法規國務院和省級人大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
(3)規章國務院各部、委、局和省級人民政府頒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標準國家、地方和行業頒布的`安全標準
(5)國際公約我國已簽署的關于勞動保護的公約
(6)其他要求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地方和相關行業有關的安全生產要求、非法規性文件和通知、技術標準規范等。
2、獲取渠道
(1)各級人大、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條例、辦法及其他要求的獲取渠道是全國人大公報、國務院公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政府職能部門
(2)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獲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標準化組織等
(3)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獲取渠道是各上級主管部門
(4)還可以與咨詢機構等部門聯系
(5)通過報刊、書店、互聯網等渠道。
3、獲取方式和時機
(1)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上述渠道以走訪、電話、傳真、信件、會議等方式獲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同時建立必要的聯系
(2)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通過閱讀和整理有關報刊收集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登記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獲取記錄表上并及時傳遞到公司生產部和安全辦公室。各管理部門對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判定報主管領導審批后立即實施。安全辦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清單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規處于最新狀態。
五、適用性識別、傳達和更新
1、適用性識別判定依據
(1)公司活動、產品、服務要求
(2)所屬行業
(3)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要求
(4)相關方有關要求。
2、各部門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生產的特點對獲取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進行適用性判定,將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登記在《適用的法律法規清單》上并將適用的條款摘錄到清單上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傳達
(1)各職能部門將審批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清單傳遞到公司安全辦。
(2)安全辦及時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清單及有關內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發放到各部門,各部門的執行由單位辦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進行。
(3)各部門將適用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進行傳達貫徹確保每位職工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和其他要求法執行。
(4)各部門應隨時掌握與本單位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換版、更改等情況及時向公司生產部和安全辦公室傳遞。
(5)為使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狀態各部門每年確認、登記、摘錄獲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填寫《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單》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提供給公司生產部和安全辦公室。
(6)各部門對作廢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及時標識對新頒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及時補充。
六、符合性評價
公司應每年組織一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消除違規現象和行為,從而確保公司和從業人員及相關方能夠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和開展業務活動,對于不符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時做出標識和處理。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強化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控制各類傷亡事故,保護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一、安全組織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以單位主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擔任組長的安全領導機構,年初有計劃措施,有責任制度、有總結評比。
2、制定安全生產三年規劃,單位年度各項指標必須有安全生產指標。
3、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為安全生產責任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職工大會宣傳安全知識,強化安全預防。
4、單位在重點安全部位,常年有專兼安全員,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連安全小組每季度要進行公司安全范圍的安全生產檢查自查項目,包括違章駕駛、柴草堆放、藥品管理、危舊房線路、重點部位、庫房等。
二、安全責任制
1、制定單位領導分工、主管領導、技術員、班組車間生產責任制、領導安全職責。
2、制定單位安全員崗位職責與安全員簽訂責任書。
三、安全生產教育
1、對新工人進行三次教育,堅持持證上崗。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鍋爐工、電焊工、駕駛員等,必須持證上崗。
3、每月向團廣播站定有關公司安全生產稿件一篇。
4、在重大節假日,公司舉辦安全生產活動,特別是安全生產知識宣傳。
5、設有固定安全標志牌、橫幅。
6、堅持“三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3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公司法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動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崗位責任制
(一)公司法人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公司安全員崗位職責: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入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作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流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產生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可、輪胎告示。要做到一日三檢,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8、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9、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10、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11、定期跟車送貨,了確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四、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驗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防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是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必須按照國家《機動車行車安全技術條件》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
2、車輛維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維修作業,使用合格配件修理車輛,不得非法拼裝車輛或承修報廢車輛。
3、車輛維修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合格設備對車輛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報告,并按要求建立和保存車輛檢測技術檔案。
4、虛心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車輛維護監督。公司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對車輛維護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車輛維護制度不落實的要責令其整改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5、機動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可靠,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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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車輛管理:
(一)從業人員及車輛,必須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方能投入營運;
(二)未經同意嚴禁私自轉租、轉讓承包車輛。凡因私自轉包或隨意轉讓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責任人承擔;
(三)客運出租車必須按規定投保由公司統一辦理。出租車必須按時提前投保,不得脫保,未改變客運性質時不得退保;
(四)客運出租車按規定實行強制維護保養,確保營運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出租汽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保持車況良好;
(五)客運出租車不得設置或放置防礙安全行駛的設施或物品,并應在車上噴印乘車安全須知內容和安全投訴電話;
(六)嚴禁客運出租車超過核載人數,不得擅自改裝。在車身明顯位置噴印行駛證上核定的載人數和“嚴禁超員”字樣。
第二條駕駛人員的管理:
(一)營運出租駕駛員除持有正式駕駛執照外,還必須持有和辦理“從業資格證”、出租車還必須持有“服務證”、“治安證”等,否則不得上車參加營運;
(二)營運出租車駕駛員不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車輛,不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出租車輛;
(三)駕駛員必須要與營運車輛上記錄的人相符合,嚴禁隨意交給與不相符合的人駕駛;
(四)客運出租車輛駕駛員必須進行安全學習教育,每月必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接受安全知識培訓;
(五)駕駛人員按規定必須參加審驗,審驗不合格的不得駕駛客運車輛;
(六)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公安、交通等部門的規定,服從安全管理,提高自身素質,規范職業道德,預防和減少客運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第三條行車安全管理:
(一)客運出租車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文明禮貌行車;
(二)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認真執行行車“三檢制”,不開帶病車,保持車輛外觀整潔;
(三)堅持安全行駛,嚴禁冒險行車,嚴禁違章指揮。建立健全駕駛員行車技術檔案,完善各項登記、考核、獎勵制度;
(四)客運出租車每年必須簽定客運交通安全保證書,以及落實《加強駕駛道路客運交通管理制度》的責任書,促進安全責任的落實;
(五)駕駛員要嚴禁執行“七嚴”、“七不準”的規定;
(六)新到客運出租車駕駛員必須經安全技術部門的審核后,方可辦理其它手續;同時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技安部門要全面掌握駕駛人員的各種情況,存檔備查。
第四條技術安全人員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熟悉車輛駕駛人員、道路等情況;
(二)認真做好駕乘人員日常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上路檢查車輛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解決;
(三)負責檢查營運出租車的安全狀況,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辦理車輛,駕駛證、準駕證、服務證和年檢審查工作;
(四)積極協助公安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督促車輛按時投保。準確填寫車輛保險等報表及時上報,做好原始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
(五)根據上級的安排和公司的布置和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學習;
(六)采取多種形式對駕乘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法令和各種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知識,不斷增強安全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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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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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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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其他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職能部門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直到各崗位操作人員應負的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所構成的全員這全生產責任制度。即是將不同的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單位的每一位成員身上,使每個人都明確自己在保障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
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核心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五同時”,就是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縱向方面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類人員(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橫向方面各分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工能部門(如安全、設備、技術、生產、基建、人事、財務、設計、檔案、培訓、宣傳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生產單位必須安排適當資金,用于改善和更新安全設施設備、技術裝備、器材、儀器儀表等必需的安全生產投入,以保證單位達到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安全資金投入具體由誰評斷保證?一般來說,股份制單位、合資單位等,同董事會予以保證。而且,對因安全資金投入不足導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證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3、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定期檢修,維修安全設備,在雨季做好防護、防雷擊工作、
(2)對安全設備定期檢修,安全操作,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對安全設備派專人管理,防止人為破壞、防止丟失。
(4)對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修保養。確保安全設備正常運行。
4、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對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定期檢查、檢驗、檢測并嚴格記錄。
(2)對危險場所加大資金投入、加大技術監督水平。
(3)對危險場所加大武警控制能力水平。
(4)制定并落實重大危險源專項管理責任制度。
(5)制定應急救援制度、并進行演練工作。
(6)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上報制度。
5、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1)危險源監控與“雙千分”競賽相結合,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工作提高到工作的重要位置。“雙千分”競賽是全市質監工作的核心內容,縣局把重大危險源監控列入到“雙千分”競賽的重點工作中,提高對這項工作的重視,對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保障。
(2)危險源監控與服務企業相結合,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在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中,這個局先后幫助企業制定各項制度和記錄十余項,有效提高了企業的自身管理水平。同時,該局還通過幫助企業制定應急救援措施,有效提高了企業的`防變應變能力。
(3)危險源監控與企業完善質保體系相結合,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質保體系是企業管理的核心,質保體系是否完善健全直接決定著企業的管理質量。在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中,我局幫助企業把重大危險源的相關內容添加到企業的質保體系中,完善了企業的質保體系,提高了企業的管理水平。
(4)危險源監控與工作創新相結合,努力提高特種設備現場監察的工作質量。現場監察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主要環節,提高了企業的管理水平。
(5)危險源監控與責任落實相結合,強化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落實了重大危險源五級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重點監控:落實使用單位法人的責任,要求使用單位的法人每周都對重大危險源檢查一次,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落實監控人員責任,要求監控人員制定具體的監控制度認真執行,堅持做到每日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檢查、匯報;落實操作人員責任,要求每一名操作人員都能保持持證上崗,按章操作,隨時監控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及時報告;落實檢驗人員責任,要求每一位檢驗人員認真根據工作細則做好檢驗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落實監察人員責任,要求做到每月進行一次現場安全監察,分析安全狀況,防止事故的發生。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是以液化氣為主的企業,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負責,確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3)本公司職員,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4)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7、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從事特種作業的新員工上崗前應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學習時間15天。
(2)本單位職工每月時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考核檔案,達標者方可上崗工作。
(3)對新招聘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國家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錄用上崗工作。
(4)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同定期到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方可上崗工作。
(5)在特種作業時,就對所有員工進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訓,以防事故發生。
(6)定期組織職工進行防火、防風、防盜的實地演練,工作要求職工人人具備處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對本單位不知所去種作業人員經營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生產麻痹思想避免產生安事故安生。
(2)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定期進行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3)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4)從事特種作業要定期進行實戰演練,提高技術水平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5)未持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要求其接受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9、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門崗位標準化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行業標準進行作業操作。
(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定期檢查各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否是違規行為。
(4)設立專職人員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監督。
(5)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實行崗位標準化操作培訓制度,未經發全生產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8
為了積極預防、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保護公司、他人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發生道路行車安全事故后,當班駕駛員及現場有關人員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組織搶救,同時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
第二條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發生道路行車安全死亡事故后,公司應當在2小時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四條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財產損失金額、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第五條事故發生后應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小組應將調查情況和處理建議以書面形式向單位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第六條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部門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建議,制定整改措施;
3、對事故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由公司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6、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第七條生產安全事故檔案
1、事故快報表;
2、事故調查報告;
3、事故現場照片、示意圖、亡者身份證、死亡證、技術鑒定等資料;
4、事故認定書;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
6、整改措施;
7、其他有關的資料。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9
一、文物庫房為館內的.安全重地,全館人員須加大文物安全意識。庫房內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有礙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庫房鑰匙分別交由兩名保管人員,并妥善保管,庫房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有兩人以上;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入內,經許可者,須由庫房工作人員陪同。
四、進出庫房人員一律不許帶包,嚴禁在庫房內吸煙。
五、創立庫房出入登記制度,非本館人員入庫須在保衛科認真填寫《入庫人員登記表》,并由館指導或保管部負責人簽字。
六、庫房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嚴肅認真,細致周到。
七、庫房工作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出庫手續,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創立《庫房工作日記》,由專人記錄進出人員、時間、工作內容等情況,同時妥善保管好帳冊檔案,嚴守庫房機密。
九、創立按時的安全檢查制度,由保衛科迎賓保管部對庫房安全按時檢查,如防火、防盜等,如發現情況,須保護好現場,立即向館指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十、保護庫房的整齊清潔,注意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做柜門上鎖,門窗關嚴,拉閘斷電。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0
一、現場安全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作前要保證自己休息好.工作前八小時內禁止酗酒.工作中集中精力,不準打鬧、串崗等,嚴禁違規操作。
2、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工作交于他人。
3、工作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絕緣手套等,不準有飄蕩部分.女工應將長發盤起系于帽內。
4、嚴格遵守廠區、現場的各種安全警示標志.各種安全防護、通風收塵、消防設施等要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隨意挪用和損壞。
5、超過2米的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6、如發生設備、人身事故或火災,在場人員應迅速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匯報相關領導。
二、照明
1、各崗位照明要充足。
2、在進入金屬容器內或潮濕處工作時.必須使用12v以下的低壓安全燈。
三、設備
1、凡機器運轉部分和一切危險區域要有安全罩、安全網加以隔離,否則不得開車。
2、電器設備附近嚴禁晾曬、掛放衣物,不準用鐵絲捆掛電線。
3、一切電器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措施,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加裝觸電保護器。
4、可溶性氧氣、乙炔氣瓶附近嚴禁煙火,正在工作時嚴禁移動。
5、設備開車前要發出信號,工作人員雙手要保持干燥。
四、消防
1、現場消防器材要齊全可靠,保證取用方便。
2、氧氣瓶、油類、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分別單獨保管,倉庫內嚴禁煙火。
3、崗位用火爐必須符合生爐規定。
4、七防(防火、防雷電、防中毒、防暑、防塵、防爆、防洪)用品和設備不能挪用,并進行定期檢查維修。
五、安全標志
l、各崗位要懸掛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到規范、醒目、齊全。
2、清理、檢修已停止運行的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六、個人保護
1、人人要增強安全意識.重視安全生產。工作中要聚精會神,嚴格按規范操作.嚴禁違規操作,嚴禁酒后和過度疲勞工作。
2、不得跨越運轉中的設備.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裝物品時,下方不得有人。
3、身體不健康或生理上有某種缺陷不適合該崗位的工作者,不能勉強擔任.經醫生證明、領導批準,可調至合適的崗位。
4、凡安排兩人以上的崗位,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單人作業要建立安全互保網鉻。
七、操作巡檢
1、進入崗位要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女工長發應系于帽內,電工、電焊工等在操作過程中要穿好絕緣鞋,戴好絕緣手套,所有絕緣鮭、絕緣手套、絕緣工具要定期檢查,并做好高壓試驗。
2、電器設備、照明設備要保持完整好用,生產工人不能私自拆裝,不準用濕手和導電物體觸動開啟。
3、在高空作業禁止往下亂扔東西。
4、在廠區行走要注意安全,在水、氣、煙塵彌漫的地方檢查設備時要緩慢行走,不得跨越運行中的設備.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裝物品時,下方不準行走。
八、檢修清理
1、在清理或檢修時。必須切斷危害人身安全的料源、電源、水源,并掛上警告牌,必要時設專^看管,工作時要密切與班組崗位聯系并配合好。
2、進入已經停止運行的設備和檢修設備時,必須與崗位人員聯系切斷電源,有專人負責看護.試運行時.必須先清點人數.查明設備內無人和無妨礙運行之物,方可運行。
3、因檢修等原因臨時拆除的安全設施,應設臨時圍欄,并有鮮明標志,完工后必須及時恢復。
九、監督檢查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組長,分管生產的副經理任副組長.各車間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督查小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2、建立責任追究制,總經理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分管負責入,各車間主任為所在車間的第一責任人,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應有責任,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和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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