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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室借閱規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檔案室借閱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檔案室借閱規章制度1
為了加強本單位檔案管理,搞好各門類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單位各部門借閱檔案,必須按照單位制定的各門類檔案借閱管理標準辦理借閱手續。
2、外單位來人查閱本單位檔案,需持單位介紹信并經單位有關部門領導簽字批準,方可查閱,不得抄錄或借出。
3、機密、秘密、絕密檔案借閱一律按照《檔案安全保密標準》中的要求辦理。
4、查閱各門類檔案應在閱覽室內進行,不劃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毀等。特殊情況需借出的,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但借出時間不得超過一周,不得轉借他人。需繼續使用者要辦續借手續,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5、珍貴的實物檔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縮微膠片等檔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錄、攝、描繪、折散、刪刮、撕毀檔案等行為者嚴格按照國家《檔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現行責任。
檔案室借閱規章制度2
檔案是我校各項工作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當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據,也是學校寶貴的文化財富。因此,愛護檔案資料,人人有責,借閱檔案資料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切實保證其完整與安全。
一、檔案員負責檔案資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經手查找調卷,督促借閱者履行手續,無關人員非經有關領導批準,不準入檔案室開箱取閱材料。
二、凡借閱檔案資料者,均要按照《查閱檔案資料登記卡》的欄目進行登記,本校人員調閱其業務范圍的檔案材料,可直接由檔案員提供,借閱非隸屬業務范圍的'材料,需經辦公室主任或校領導批準才能調閱。
三、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必須持借閱單位的介紹信,經本校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借閱,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閱者要確保檔案材料的機密與安全,不得折縐、污損、拆散、私取或裁剪檔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劃線、圈點、打叉、涂改等,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五、借閱者未經本校領導或檔案室同意,不得摘錄翻印、復制或公布檔案材料。
六、借閱者均要在檔案室內閱讀,嚴禁帶到公共場所閱讀,如有違或遺失,要追究責任。
檔案室借閱規章制度3
一、各單位工作人員可直接查閱本單位一般檔案資料,查閱有密級檔案,須持簽有單位負責人明確意見的條據,方可查閱;
二、各單位借閱本單位一般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必須注明預計歸還日期和聯系電話。借閱有密級檔案,須寫《檔案借出審批單》并經公司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借閱;
三、如延長借閱時間,須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者,檔案管理員要及時催還。若催還未果,檔案管理員要向部門負責人映。
四、如情況特殊,外單位人員或集團其他單位人員查閱檔案須持檔案歸屬單位的介紹信,可查閱無密級檔案。檔案主要供本集團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
五、珍貴的實物檔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縮微膠卷等檔案一律不借出;
六、檔案的'借閱者應負責檔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復制、擅自拆散、調換、抽取、污損、加標注證、裁剪、撕毀等。若有遺失,應及時聯系檔案管理人員。
七、凡有私下抄錄、拍攝、描繪、拆散、刪刮、撕毀檔案等行為者,嚴格按照國家《檔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檔案室借閱規章制度4
檔案借閱是檔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為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既方便檔案利用,又確保檔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訂本制度。
(一)借閱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檔案原則上不能外借,特殊情況下只借復制件,外借原件需辦理特批手續,并嚴格限制借出時間。
(二)學校內部各單位借閱本單位檔案,須持有本單位介紹信,以證明其身份和查閱目的;跨部門借閱重要的檔案資料,須持有原歸檔文件整理單位同意的證明;院外利用者須持有本單位的介紹信和本人的身份證。借閱者要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利用結束后,利用者應如實填寫《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
(三)查閱、摘錄、復制尚未開放的檔案,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并經綜合檔案館(室)主任批準后,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借閱屬于控制使用范圍的機密檔案,須經學校分管領導、綜合檔案館(室)主任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未經檔案主管單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檔案內容。
(四)借閱者應對檔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負責,不得把檔案中的內容隨意轉告他人。利用者未經有關部門或綜合檔案館(室)的同意,不得轉借、涂改、圈劃、批注、增刪、抽頁、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檔案內容。嚴禁出售檔案和不歸檔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查責任,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處理。
(五)檔案借出以后,閱覽室要定期催還;歸還檔案時,要當面檢查清點,檢查無誤后:注銷外借手續,按檔號放入檔案柜內。外借檔案如發現有轉借、損壞、丟失等現象,應寫出書面報告,根據不同情況,上報學校嚴肅處理。
(六)綜合檔案館(室)同意摘錄或復制的檔案、資料,經校對、蓋章以后生效。
(七)根據《檔案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凡利用屬收費范圍內的檔案,按有關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
(八)凡向綜合檔案館(室)移交、捐贈、寄存檔案的單位和個人,對其檔案享有優先利用權,并可對檔案中不宜公開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見,檔案館將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檔案室借閱規章制度5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和《武漢理工學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持有合法證明的單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證明的個人,可以利用本館已開放的檔案。
三、組織或者個人利用本館已開放的檔案,須經學校外事部門介紹以及檔案館負責人同意。
四、利用本館未開放的檔案,須經檔案館負責人批準。涉及未公開的技術問題,須經檔案形成部門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時報請校長審查批準。涉密檔案資料按《武漢理工學秘密資料管理辦法》查閱利用。
五、檔案利用者須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利用者姓名、單位、利用目的和內容等。
六、檔案利用者須自覺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閱其他與所查內容無關的'檔案,嚴禁涂改、污損、抽拆和增刪檔案內容。
七、本館檔案原則上限館內查閱,一般不外借。校內有關部門確需借出檔案時,須持有二級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斧章的借閱申請,經檔案館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出。檔案借出時間不得超出兩周,不得轉借。需要續借應持檔案到檔案館辦理續借手續。借出檔案者須對檔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負責。
八、檔案利用者需要復制檔案的,由檔案館負責辦理。加蓋本館檔案證明章的檔案復制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九、查閱利用檔案用于公益目的的,本館不收取費用;用于個人或者商業目的的,本館按照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贈的檔案,本館無償和優先提供。
檔案室借閱規章制度6
第一條本公司圖書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圖書由總務科負責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點一次。
第三條新購圖書除按順序編號外,應新書名、出版社名稱、著作者、冊數、出版日期、購買日期、金額及其他有關資料詳細登記于"本公司圖書登記總簿"并填制圖書卡插放于圖書之末頁。
第四條本公司圖書由總務科編制目錄卡俾供員工查閱。
第五條借書人以本公司員工為限。
第六條辭典、珍貴圖書或被指定為公共參考圖書,概不得外借,但務必閱覽者限于當天歸還,其借還手續比照本辦法第十四條、十五條規定辦理。
第七條一般書報雜志得隨意閱覽,惟閱畢應歸回原外,不得擅自攜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廣告、公告及其他與業務有關資料剪貼供公司參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條員工所借之圖書,如遇清點或公務上需參考時得隨時通知收回,借書人不得拒絕。
第九條員工的借書分個別借書與科別借書兩種,科別借書系指屬某科之專用圖書由單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書時間、借閱期間與冊數
第十條借書時間限辦公時間內上午10點30分至11點,下午3點至3點30分,其他時間概不受理。
第十一條借書期間一律為三星期,到期應即歸還,倘有特殊事由需續借者,務必辦理續借手續,但以續借一次為限。
第十二條借書冊數以四冊為限。
第十三條科別借書期間與冊數不受前二條的限制,惟遇調(離)職應將借用圖書全部歸還。
(二)借還書手續
第十四條員工欲借書應先查閱圖書目錄卡片,填寫借閱單持向管理員取書,管理員將圖書交予借書人應先抽出圖書卡由借書人簽章后,一并與借閱單妥為保管。
第十五條員工還書時應將所借圖書交予管理員收訖,管理員除將借閱單歸還借書人作廢外,并應將圖書卡歸放書內。
(三)罰則
第十六條員工借出圖書不得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涂寫,如有破損或遺失等狀況,一律照原圖書版本購賠或照原價加倍賠價。
第十七條員工借書期限屆滿,經通知仍不還書者,或遇清點期而仍不還者,除未還書前得停止其借書權外,必要時并得簽報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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