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出版專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參考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執行,凡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互聯網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報考對象為在圖書、期刊、音像、電子等出版單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從事編輯、出版、校對、發行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工作,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以下規定報考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報考專業為“出版2科”):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 2001年8月7日 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3.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本地區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報名。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報考專業為“出版2科”):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 2001年8月7日 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 2001年8月7日 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三)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報考專業為“出版1科”)
在 2001年8月7日前 ,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者,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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