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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人資格考試
資格考試即職業技能鑒定,鑒定是一項基于職業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動,屬于標準參照型考試。它是由考試考核機構對勞動者從事某種職業所應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做出客觀的測量和評價。那么,資格考試的知識您都了解清楚了嗎?下面就讓小編帶你去看看保薦人資格考試吧,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一、報考條件
參考人員應滿足下列條件:
(1)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
(2)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兩年以上(包括在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經歷),從業年限計算截止至20xx年6月21日,兼職、實習等工作時間不計入從業時間。
(3)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即通過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基礎科目至少一門專業科目的人員)。
二、保薦職責
保薦人在有效保薦期限內,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確認掛牌企業符合本所要求條件,并在掛牌企業掛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續符合該條件向企業董事會提供意見。
(二)在掛牌企業申請股權首次掛牌交易時,協助掛牌企業處理股權掛牌交易事宜,確認所有掛牌交易申報文件符合本規則,并向本所提交《掛牌交易保薦書》。
(三)輔導和督促掛牌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并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本所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回復掛牌企業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于本所規則的咨詢。
(四)輔導和督促掛牌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則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審閱、核對掛牌企業擬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書面確認。
(五)及時回復本所的質詢。
(六)輔導和督促掛牌企業履行股權掛牌交易需履行的義務。
(七)協助掛牌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規和本規則規定的掛牌企業治理結構。
(八)確保有足夠和合適的人員專門從事保薦業務。
(九)本所規定的其他責任。
整個繁復上市過程的統籌者和領導者,向擬上市公司提供上市的專業財務意見,助其處理上市各項事務。同時擔當擬上市公司與聯交所、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及各專業中介機構之間的主要溝通渠道,確保擬上市公司適合上市,其重要資料已在招股文件中全面及準確地披露,及擬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明白作為上市公司董事的責任等。其功能還包括設計股票推銷策略,組織承銷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