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總結(通用10篇)
總結是事后對某一階段的學習、工作或其完成情況加以回顧和分析的一種書面材料,它能幫我們理順知識結構,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因此好好準備一份總結吧。那么如何把總結寫出新花樣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醫療糾紛總結,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療糾紛總結 篇1
一、加強領導,明確創建目標
為切實加強創建“平安醫院”活動工作的領導,我院調整了“平安醫院”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充實了創建力量,為加強橫向聯合,還聘請了市穩定辦、區穩定辦及司法所業務領導擔當領導小組顧問。目前,創建活動領導實行了嚴格的責任分工,能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到各科室跟蹤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督促整改,實實在在地促進“平安醫院”創建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管理
今年來,我院將“平安醫院”創建活動作為提升醫院內涵建設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從規范醫療服務、操作規程、提高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糾紛方面入手,努力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滿足群眾醫療需求。作為新一輪等級醫院評審的一項重要指標,對此組織了多次內審與評價,有效地促進了醫院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優化了醫院執業環境。
三、加強宣傳,提高創建認識
根據社會綜合治理“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的'原則,組織全院醫務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召開“平安醫院”活動動員大會,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和宣傳媒體,廣泛宣傳創建“平安醫院”的意義、任務和要求,營造人人參與創建活動的良好氛圍。一年來,我院創“平安醫院”工作重點放在預防醫療事故和防火防盜及等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上。一是認真落實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營造“關愛生命關注生命“的輿論氛圍。繼續組織廣大職工學習衛生法規。如《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母嬰保健法》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通過學習提高了職工知法懂法和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綜治情況,并結合上級會議精神部署綜治工作。增強法制觀念,增加自我保護意識,保障各醫療工作正常進行。
在醫療糾紛調解工作方面,我院堅持依托第三方介入,1月到8月經第三方介入調解終結的糾紛達件,發生嚴重擾亂醫療次序事件件,擾亂醫療秩序事件中傷害醫務人員數人。市穩定辦,派出所組織出動警力人次,抓獲人。起嚴重擾亂醫療秩序事件中都沒有在現場查獲職業“醫鬧”人員。
我們始終認為安全是醫療質量的基石,而卓越的醫療質量是建立在病人安全、設備安全、環境安全基礎上的,因此,下一步我們在創建“平安醫院”活動中,將切實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為構建和諧社會,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做出更大的貢獻。
醫療糾紛總結 篇2
為了提高醫務人員法律意識和質量意識,規范醫療行為,預防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醫療事故的發生,改善服務態度,增強醫務人員對工作的責任感,預防醫療糾紛,杜絕醫療差錯及醫療事故。強化醫務人員執業風險防范意識與醫患溝通技巧,我院采取集中培訓與書面考試相結合的方式,于20xx年3月15日20xx年3月23日共分七次對全體職工進行“醫療糾紛的防范和處理”培訓。
本次培訓重點強調了各臨床、醫技及相關科室必須圍繞“患者第一、醫療質量第一、醫療安全第一”宗旨,完善醫療質量保障工作,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醫療規章制度,規范醫療行為。并從強化醫院、科室管理入手,通過大量具體的案例及本院近期發生的醫療事故(糾紛),分析醫療糾紛的現狀和產生原因,指出醫療事故(糾紛)的具體表現、防范與處理和醫療糾紛案件的賠償和適用法律等。結合具體案例強調了容易發生醫療糾風原因:
1、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認真、技術水平不高,工作疏忽大意:醫生態度生硬或冷淡,引起病人不滿;或病人叫醫生,醫生不去看病人,看過病人后不做處理或無交代和解釋,或說病人不是我管的等管床醫生來了再說。
2、值班醫生對在值班過程中發生的病情變化,不在病程錄中及時記載。對危重、疑難、診斷不明的患者,不請示匯報,擅自作主,自以為是,或礙于面子,不好意思請上級醫生會診,從而延誤病情。光交代,不用藥處理。或觀察不仔細,失去了最佳的搶救時機,消極等待。
3、應急能力不強,對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熟悉不足,預后估計不充分,病情交代不夠:病人思想上無預備,一旦發生病情變化,病人家屬不能接受。患者及家屬對醫療知識把握有限,對病情發展缺乏熟悉,而醫務人員在解釋病情時過于簡單,或自己對病情發展估計不足,非凡是一些危重患者,病情變化快,假如沒有及時將病情向患者及家屬解釋,或搶救不得力,很輕易引起患方誤解而出現糾紛。或者只挑好的說,其他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不說或沒強調,未引起病人的重視。
4、不重視病人的主訴,三級查房流于形式:查房走過場,不查體,自以為是,過分相信自己,思路狹窄,不仔細查病人,不認真思考,不耐心仔細地解釋病情和回答病人的疑問,經常出現誤診,或出現新的情況而束手無策。
5、交代病情無記載:病歷中反映不出上級醫生的水平,對疾病的分析如診斷、診斷依據、鑒別診斷、處理原則、預后判定、及可能出現的嚴重結果,家屬的要求和意見在病歷中不能體現,不能很好的保護自己。
6、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基本技能不扎實,對疾病的熟悉不足。病情判定失誤,貽誤治療詢問病史不詳,檢查簡單、粗糙,過分相信儀器或實驗檢查,沒有自己認真分析病情,,對病情沒有作出正確的判定,使病情繼續發展,貽誤疾病的診治,造成問題擴大或糾紛。
7、違反技術操作規程:例如:注射操作失誤、內窺鏡檢查粗暴、手術違章操作,給患方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后果。
8、違反規章制度:錯用藥物、錯誤輸血、錯報病情、擅離職守等,都是沒有很好地執行醫療中的各項規章制度的結果。
9、術前預備不充分,急于手術,對疑難、復雜手術不進行術前討論,對術中可能出現的情況估計不充分。沒有嚴格執行告知制度。醫務人員對手術患者都能進行術前談話,但在手術過程中出現了一些術前沒有考慮到且有可能影響手術效果的問題時,部分醫務人員抱有僥幸的心理,沒有及時將病情變化告知家屬,從而留下隱患或在手術臺上爭論,而患者有時是清楚的,輕易造成誤會,部分有創檢查時,醫務人員也沒能及時將檢查可能造成的并發癥告知家屬而引起糾紛。
10、搶收病人,應該專病專治,及時會診,會診無申請單或無記錄,會診后不關心會診結果或處理情況。
事實上要妥善處理好各類醫患矛盾,維護好醫患雙方共同利益并非是容易之事。在實際處理醫療糾紛事件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突發、意想不到,而又不相同的糾紛,只有了解醫患糾紛產生的原因,理順解決糾紛的途徑、程序,才能找到對策,處理好醫患關系,避免醫療糾紛的再度發生。
1、明確各級各類醫師職責,實行科主任、醫療組長負責制:一級對一級負責,科主任、醫療組長為醫療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求各位醫護人員認真負責地對待每一位病人。
2、嚴格執行各項要害性醫療制度:如首診負責制度、三級醫師查房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會診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手術分級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分級護理制度、查對制度、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與治理制度、交接班制度、臨床用血審核制度等,有效防范、控制醫療風險,及時發現醫療質量和安全隱患。
3、加強醫患溝通,使病人對疾病的診斷、治療、預后有大概的了解,不能盲目的治療,你自己心里有數而病人不理解,一旦出現效果不好,就會導致糾紛的發生。
4、嚴格手術分級治理制度,重大手術報告、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大、中型手術術前討論制度,重點是:術前診斷、手術適應證、術式、麻醉與輸血選擇、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等。必要時可以請醫技科室一起參加。圍手術期治理措施到位。術前診斷、手術適應證正確,術式選擇合理,患者預備充分,與患者簽署手術和麻醉同意書、輸血同意書等。手術查對無誤,術中,意外處理措施果斷、合理,術中改變術式等及時告知家屬或代理人等。術后,術前診斷與病理診斷相符,并發癥預防措施科學,術后觀察及時、嚴密,早期發現并發癥并妥善處理。
5、麻醉安全治理,麻醉工作程序規范,術前麻醉預備充分,麻醉意外處理及時、正確,輸血正確,麻醉復蘇實施全程觀察等。
6、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頒布《醫師外出會診治理暫行規定》,加強各類醫師外出會診的'治理,杜絕醫師私自外出會診的行為。如私自外出會診,屬非法行醫。
7、認真執行“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三合理規范。嚴格按照《抗生素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堅持抗生素藥物分級使用。
8、強化法制觀念,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醫生要有一種“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感覺。醫務人員的醫療文書、治療情況都有著法律作用。因此,必須加強法律學習,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否則,稍有不慎就會引發醫療糾紛。
9、按照《病歷書寫規范》的要求,書寫醫療文件:病歷內容要真實、完整、重點突出、條理清楚,不得隨意涂改。給自己提供證據,從而更好地保護自己。不能手懶,病情交代了一定要在病歷上簽字,或注明。努力提高病歷書寫質量。
10、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樹立良好的為患者服務思想,提高醫療水平:由于醫療事故使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受到的侵害往往是無法補救的,并給社會、醫療單位及當事諸方面帶來不良后果及沉重的經濟負擔。
通過這次培訓,提高了全院職工特別是醫護人員的醫療安全和醫療事故防范意識,加深了他們對《執業醫師法》、《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使全院職工了解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掌握醫療糾紛防范的措施和應對技巧。
醫療糾紛總結 篇3
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關系病人生命安危、關系衛生院生存發展。我院通過貫徹落實《醫院投訴管理辦法》,實行“首訴負責制”,強化了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全院的醫療質量有了明顯提高,醫療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總結我院在防范醫患糾紛等醫療安全工作方面主要圍繞醫院管理年活動、加強院內感染管理工作、提高醫療護理質量、改進服務態度等為重點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
為提高醫療安全意識,衛生院每月召開會議,開展全員醫療安全教育,帶領全院職工牢固樹立醫療質量安全是醫療的生命線,堅持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
二、醫院成立了由院領導、科室組長和各相關科室人員為成員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定期分析研究存在和發現的.隱患及問題,并持續改進醫療護理質量。
三、嚴抓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
1、嚴格按照診療規范開展臨床工作,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2、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三級醫師查房制、會診制度等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認真遵守無菌技術、消毒隔離等操作常規。
3、認真落實執業醫師管理制度,對未取得執業資格人員不單獨執業,一律在具有執業資格人員帶教下工作。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交接、交接有記錄,對疑難重危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做到“口頭、書面、床旁”三交接。
四、落實各項制度,加強醫患溝通,增進醫患理解。
在所有與患者及家屬接觸的診療過程中,加強與病人及其家屬的溝通,爭取得到他們的配合和理解,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理收費。同時要求各科室:增強對不良反應事件的敏感性,發現問題及時處臵上報;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范和常規,嚴把醫療技術準入關;科主任護士長加強科室醫療質量管理,重視和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科組間嚴禁互相在服務對象面前推拖指責等。
五、在化驗室的安全管理方面,重點做到:
(1)制定完善院內標本采集管理制度、化驗室質控規定、消毒隔離制度、醫療廢物處理制度、一次性用品使用登記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2)檢驗人員加強自我防護,做好職業暴露防護處臵,定期安排接受上級培訓、學習;
(3)認真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法》《母嬰保健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要求開展檢驗工作;
(4)定期對檢驗場所進行消毒,請縣級醫院專業人員對檢驗設備進行校對,對檢驗結果進行審核等;
(5)嚴格執行無菌操作技術,按照要求對醫療廢物進行消毒處臵。
從這個季度全院的門診人次、住院人次和業務收入等方面來看說明群眾對我院服務的信任度有所提高。但是我們的工作仍有不盡人意之處:由于部分醫務人員對疾病的認知不到位、盲目追求經濟效益以及與患者溝通不當和態度冷漠導
致醫患糾紛時有發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還應該不斷強化服務意識,加強三基知識培訓,提高服務能力,總結經驗教訓,確保方方面面醫療安全,做到:
1、進一步強化環節管理。要針對醫療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加強管理,減少疏忽,防止糾紛的發生。
2、加強門急診管理和生命救護綠色通道建設,做到人員、技術、設備、服務和管理五到位。
3、加強高危科室的管理,有針對性的進行自查,落實消毒制度,防止醫院感染的發生。
4、加強高危人群的管理,對病人投訴多,意見大,發生過醫療糾紛的職工,醫院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技術水平,改進服務態度,做到重點培訓,重點管理。
5、不斷提高醫療護理人員診療技術水平,優化人員結構,鞏固“三基三嚴”大練兵取得成果,提高服務能力。
醫療糾紛總結 篇4
在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療糾紛很難完全杜絕,一旦形成醫療糾紛,會直接或間接地涉及醫患雙方的權益、道德和法律責任問題。因此,必須重視醫療糾紛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才是解決醫療糾紛的關鍵所在。
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改善服務態度,加強責任心,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重點防范以上多發環節,在臨床工作中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嚴格按規范進行診療操作。我院制定醫療糾紛防范的幾個要點:
1、執行查對制度
要求醫護人員把查對意識和醫療責任結合在一起,貫徹于醫療活動中,使其成為醫護人員的基本素質。
2、執行檢診制度
誤診漏診常常是由于診療經驗、技術和責任心等綜合因素造成的。醫療管理有接診、二級查房、會診以及病案討論等制度,嚴格執行這些制度會使誤診、漏診率大大減低。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病案管理制度,可減少醫療糾紛以及醫療糾紛的復雜性。病案作為醫療檔案,是醫生對病情分析和處理的真實記錄,當發生糾紛時,它又是出具醫療鑒定和調解處理醫療糾紛的主要依據。
4、轉變服務觀念
要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醫院和醫務人員必須切實重視患者的權利,轉變醫療作風。
5、嚴格管理,堵塞漏洞
在不斷提高醫療技術水平的`同時,預防醫療糾紛的實際手段主要還是靠加強管理、堵塞漏洞,例如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不完善,監督執行不力;科室和部門之間銜接協調不夠;個別醫院工作人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得不到及時制止;病案和其它醫療文書書寫和管理不規范等。
6、告知義務
醫患關系的改變,消費者意識的抬頭,醫療人員在診療病人的過程中,應充分讓病人與家屬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將采行的檢查或治療之原因和可能之結果,讓病人與家屬感覺受到尊重與參與感。對嚴重副作用的藥物以盡到事前告知之義務。
7、不要輕易承諾
對于病情治療的愈后狀況之措辭應較為謹慎,千萬不要向病人保證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讓病人有錯誤之期待,對于一個可理解的病人,雖然可能確信病人會有好的結果,也不要輕易給予承諾。
8、注意措辭
解釋病情時,醫療人員應該站在病家的立場思考,以病人與家屬能夠理解的措辭與用語,并確認他們已經正確了解所要傳達的訊息。
9、醫護人員應增強法律意識
護理人員必須學法、懂法。對已經發生的差錯和護理糾紛應采取個案分析,對案例進行討論剖析,從法律的角度來認識糾紛產生的原因,使全體護理人員逐漸學法、懂法,并運用到護理實踐中去,提高護士的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
10、重視臨床護理記錄的法律意義
護理記錄不僅是臨床診治病人病史資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體現了護理質量的高低,是醫療、護理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法律效應,可以成為權威性書證材料,所以必須重視護理記錄的書寫與保管。
11、完善病歷和處方的書寫
病歷是醫護人員臨床思維的憑證,是診療過程中的原始記錄,有很強的書證作用,是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鑒定的重要依據。一旦發生醫療糾紛,醫療文件的記錄存在缺陷,勢必使醫院處于舉證不力的境地,因此,規范病歷書寫是防范醫療糾紛的重要措施。各種醫療文件應按照有關規定詳細記錄、及時完成,特別是搶救、會診、手術、麻醉、上級醫師查房、交接班等記錄。在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字時,應當用雙線劃在錯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
醫療糾紛總結 篇5
一、發生原因
1、病人方面因素
(1)患者對專業醫學常識了解甚少,對醫療效果的期望值過高,出現難以預料的問題時,就對醫療過程或醫務人員的技術水平進行懷疑、抱怨。
(2)參與醫療糾紛的對象不斷擴大。有策劃有組織干擾正常醫療工作,大造聲勢,漫天要價。
(3)患者及家屬對醫療糾紛不進行司法處理。許多患者、家屬明知自己無理取鬧或醫院無過錯,偏要進行“協商”,對醫院實行敲詐勒索。
2、醫院責任方面的原因
(1)工作責任心不強,服務態度生硬;對病情觀察不仔細,導致診斷錯誤;值班不堅守崗位,搶救不及時;對急、危重病人不及時轉院,延誤治療;
(2)“馬虎”現象:操作不到位,技術不精益求精,工作不踏實,敷衍了事,違反醫療操作規程;
(3)違反《執業醫師法》、《護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糾紛發生后處于舉證不力的境地;
(4)更嚴重的是上下級醫師或同行之間在病人面前相互拆臺,導致醫患糾紛一觸即發;
(5)違反醫療機構的規章制度,不能服從管理。
二、預防措施
1、轉變服務觀念。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改善服務態度,加強責任心,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要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醫務人員必須切實重視患者的權利,轉變醫療作風。醫療人員在診療病人的過程中,應充分讓病人與家屬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將采行的檢查或治療之原因和可能之結果,讓病人與家屬感覺受到尊重與參與感。對嚴重副作用的藥物以盡到事前告知之義務;對于病情治療的愈后狀況之措辭應較為謹慎,不要向病人保證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讓病人有錯誤之期待,對于一個可理解的病人,雖然可能確信病人會有好的結果,也不要輕易給予承諾;解釋病情時,應統一口徑后,方可向病人家屬解釋,醫療人員應該站在病家的立場思考,以病人與家屬能夠理解的措辭與用語,并確認他們已經正確了解所要傳達的訊息。
2、嚴格執行查對制度。重點防范以上多發環節,在臨床工作中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嚴格按規范進行診療操作,醫護人員要把查對意識和醫療責任結合在一起,貫徹于醫療活動中,使其成為醫護人員的基本素質。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病案管理制度,可減少醫療糾紛以及醫療糾紛的復雜性。病案作為醫療檔案,是醫生對病情分析和處理的真實記錄,當發生糾紛時,它又是出具醫療鑒定和調解處理醫療糾紛的主要依據。病歷是醫護人員臨床思維的憑證,是診療過程中的原始記錄,有很強的書證作用,是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鑒定的重要依據。一旦發生醫療糾紛,醫療文件的記錄存在缺陷,必使醫院處于舉證不力的境地,因此,各醫務人員要嚴格規范書寫病歷,特別是歷書寫中常見的問題。各種醫療文件應按照有關規定詳細記錄、及時完成,特別嚴格履行告知義務、搶救、會診、手術、麻醉、上級醫師查房、交接班等記錄。在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字時,應當用雙線劃在錯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
4、醫護人員應增強法律意識。由于全社會法制觀念的逐步確立,患者及家屬維權意識大大增強,當前的現狀是:一方面,個別醫務人員沒有根據法律規定約束自己的行為,發生醫療事故損害了患者的權益;另一方面,醫院和醫務人員對目前所處的法律環境認識不清,缺乏法律意識,從而不能很好地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三、處理的法律依據
醫療糾紛發生后,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并向患者通報、解釋。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醫患糾紛可以通過三種途徑解決:一是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愿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簽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這種處理方式對醫患雙方來說無疑都是最優選擇,不僅利于改善醫患關系,而且醫院的聲譽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二是醫調會,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醫調會是作為醫、患之外的第三方介入調解的機構。第三種途徑就是司法裁決。但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與非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的法律適用是不盡相同的,前者需適用醫療事故條例進行裁決,而后者則依照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
醫療糾紛總結 篇6
隨著患者法律和維權意識的普遍增高,醫療糾紛正呈增加趨勢,這不僅嚴重影響了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影響了醫院和醫務人員在社會上的聲譽。只有有效地防范醫療糾紛,才能從根本上消除醫療糾紛造成的不良影響。3月20日下午16:00,我院在三樓會議室舉行了醫患糾紛分析會,院領導與各臨床、醫技科室主任、護士長均參加了會議。
分析會由醫務科徐金升主持,由張明副院長給大家回顧了我院關于醫療投訴的相關文件和制度,通報了20xx年發生的口頭投訴和書面投訴,對其中較典型的口頭投訴和書面投訴進行了詳細解讀。會上張明副院長指出在分析討論中,出現最多的一個詞是“溝通”,絕大多數醫患糾紛和投訴都是溝通不暢引起的,真正因為醫療質量引起的醫療糾紛案例很少。院投訴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對每個案例發表意見,進行討論,對于對糾紛事件和當事醫生如何處理,大家也都紛紛獻言獻策,其中不乏具有建設性的建議,就一些典型事例的'起因、處理和預防措施進行了重點討論,大家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對于有爭議的話題,討論更為激烈。大家一致認為,通過20xx年醫療糾紛總結及制定相應改進措施,目前我院醫療糾紛明顯減少。當前醫療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醫生也面臨著更大的壓力和風險,這就要求我們的醫療水平要不斷提高,服務態度和溝通技巧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尤其要注意到一些產生糾紛的隱患,通過及時溝通交流和協調,將之消滅在萌芽狀態。
最后,張立森院長作了講話,在講話中他首先指出了開這個分析會的必要性——讓我們的醫務人員了解在加強醫療糾紛調解和處理的前提下,必須重視醫療糾紛的防范工作,并進一步找出原因、落實責任,提出整改措施,使全院醫務人員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防患于未然。其次,他還結合例子深入淺出的講述了如何減少醫療事故和醫療。
醫療糾紛總結 篇7
20xx年上半年處理糾紛63起,其中2例糾紛是05年前發生的,目前發生賠償24起,半年賠償金額614650.00元,占半年收入的0.6,鑒定為事故的2起,已處理48起,還有15起未處理結束。發生糾紛主要在外科、骨科等手術科室。有個別科室連續發生多起糾紛,而且存在著嚴重不負責,對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認識不足,預后估計不充分,服務不到位、存在過失,應引起警惕。
年初,院長室與臨床、醫技各科室主任簽定了醫療安全責任書,各科主任與各位醫生也簽定了安全責任書,并且召開了全體臨床醫生會議、科主任和醫療組長會議,醫院領導十分重視醫療安全工作,開展了“強基工程”,和“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拉開了基本現代化醫院建設的步伐,并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和細則,強調關鍵性醫療制度的落實,并對重點科室進行防范,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這也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
自《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以來,醫療事故處理呈現出“糾紛多、類型廣、索賠高、處理難”的特點,醫療安全形勢比以往嚴峻了。然而,更令人擔憂的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安全意識仍沒有跟上形勢的要求,與患方明顯增強的維權意識有著較大的反差,醫務人員法制觀念淡薄,準入制度執行不嚴,不重視醫療文件書寫,違背診療常規、操作規范及工作制度,以及服務態度不好等引發醫療事故爭議的主要問題。
一、醫療糾紛具有以下特點:
1、呈逐年上升趨勢: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改革不斷深入,醫患雙方的主體地位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各級醫院都將“以病人為中心”作為醫療服務的根本宗旨,醫療服務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令人困惑的是,醫療糾紛的'發生率卻迅速攀升。同時,醫患糾紛已成了新聞媒體報道的焦點、人民群眾議論的熱點、醫療機構和醫療行政部門處理的難點。
2、處理難度逐漸增加:形成這種情況與下列幾種原因有關:
①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舉證倒置,少數人鉆政策的空子;
②患者及家屬要求的經濟補償越來越高;
③法院對個別醫療糾紛判決高額補償及同情弱者對醫療糾紛的發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④醫療糾紛中涉及的人際關系廣、雜。
3、由服務質量不滿意誘發的醫療糾紛逐年增多:醫療糾紛是患者在治療過程中出現傷殘、死亡等不良后果而引發的。而此類糾紛不一定是由醫療事故誘發的,有可能是醫護人員服務態度不好、講話不注意場合等因素激惹而致。
4、波及的社會面逐漸擴大:以往醫療糾紛一般能在醫院內部得到妥善解決,現在許多糾紛由于經濟利益沖突加劇,患者及家屬為了得到更高的經濟補償,往往把問題帶到社會上,企圖利用社會力量加壓于醫院,而當前少數媒體也十分熱衷報道此類事件,內容和態度上有明顯同情患者的導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5、民事糾紛向刑事性質轉化:患者及其家屬向醫務人員施暴的惡性案件在各地時有發生,且呈上升趨勢。據報道,北京市近3年來僅71家二級以上醫院就發生醫務人員被毆打事件502起,致傷殘90人;發生嚴重影響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件1500余起。
二、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從今年63起糾紛中看,存在以下問題)
1、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認真、技術水平不高,工作疏忽大意:據中國誤診文獻數據庫顯示,我國目前總誤診率為27.8%,造成誤診原因有16種,其中很多與醫生的診療水平有關,如醫生經驗不足占25,醫生問診及查體不仔細占17.3%,過分依賴輔助檢查結果占14.7%。
2、病情交代不夠,病人思想上無準備,一旦發生病情變化,病人家屬不能接受。患者及家屬對醫療知識掌握有限,對病情發展缺乏認識,而醫務人員在解釋病情時過于簡單,或自己對病情發展估計不足,特別是一些危重患者,病情變化快,如果沒有及時將病情向患者及家屬解釋,或搶救不得力,很容易引起患方誤解而出現糾紛。或者只挑好的說,其他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不說或沒強調,未引起病人的重視。
3、醫患認識上的差異:對疾病的診治,患者總是報著一種治愈的美好愿望,同時期望得到像在商店購物那樣熱情周到的服務,可是醫務人員并不這樣認為,一種情況是,疾病產生的原因是復雜的,其診治須按一定的操作規程進行。一些危重癥患者,在大家看來,情況相當危急,而醫務人員往往表現出不緊不慢的樣子,不嚴肅,搶救病人還在說笑,沒有同情心;另一種情況是,部分醫務人員不認為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是為患者服務,“服務”意識不強,認為患者有求于他們,“專家”“權威”思想太重,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對患者熱情不起來,工作不精心,久而久之成為一種“職業病”,這種認識上的差異是目前社會轉型,特別是醫療體制改革進程中的一種必然現象,是產生醫療糾紛的原因之一。
4、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基本技能不扎實:對疾病的認識不足。病情判斷失誤,貽誤治療詢問病史不詳,檢查簡單、粗糙,過分相信儀器或實驗檢查,沒有自己認真分析病情,對病情沒有作出正確的判斷,使病情繼續發展,貽誤疾病的診治,最后出現問題手足無措,或把問題推給其他科室,造成問題擴大或糾紛。
三、針對上述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明確各級各類醫師職責,實行科主任、醫療組長負責制:一級對一級負責,科主任、醫療組長為醫療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求各位醫護人員認真負責地對待每一位病人,嚴格執行各項關鍵性醫療制度:如首診負責制度、三級醫師查房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會診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手術分級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分級護理制度、查對制度、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與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臨床用血審核制度等,有效防范、控制醫療風險,及時發現醫療質量和安全隱患。
加強業務學習,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水平,使各科室的整體水平有一個大的提高,全院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加強醫患溝通,使病人對疾病的診斷、治療、預后有大概的了解,不能盲目的治療,你自己心里有數而病人不理解,一旦出現效果不好,就會導致糾紛的發生實行手術分級管理制度,重大手術報告、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大、中型手術術前討論制度,重點是:術前診斷、手術適應證、術式、麻醉與輸血選擇、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等。必要時可以請醫技科室一起參加。圍手術期管理措施到位。術前:診斷、手術適應證明確,術式選擇合理,患者準備充分,與患者簽署手術和麻醉同意書、輸血同意書等。手術查對無誤;術中:意外處理措施果斷、合理,術中改變術式等及時告知家屬或代理人等;術后:術前診斷與病理診斷相符,并發癥預防措施科學,術后觀察及時、嚴密,早期發現并發癥并妥善處理。
醫療糾紛總結 篇8
隨著社會的發展,廣大群眾對醫療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而醫務人員的技術水平、溝通能力參差不齊,個別醫務人員責任心、法律意識不強等原因,導致醫患矛盾愈加尖銳,從而引發了一些醫療投訴、醫療糾紛。現總結我院20xx年醫療投訴、醫療糾紛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基本情況
20xx年醫務科全年處理投訴和糾紛共69起,其中投訴28起,醫療糾紛41起(其中7例糾紛是20xx年前發生的),已解決糾紛34起。目前發生賠償21起(其中4起賠償是20xx年以前糾紛),賠償金額1661198.49元(其中20xx年糾紛賠償986567.74元,20xx年以前糾紛賠償674630.75元)。糾紛中鑒定為醫療事故的1起,存在醫療過錯2起,意外事故2起,還有5起患者正在治療之中未處理結束。有個別科室連續發生多起糾紛,而且存在著嚴重不負責任,對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認識不足,預后估計不充分,服務不到位、存在過失,應引起警惕。
二、原因分析:
(一)患方原因
1、法律意識淡薄。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法律法規的健全,群眾的自我保護、維權意識不斷增強,但當前部分群眾的法律知識依然相對缺乏,法制觀念比較薄弱,不知道或不愿意通過正規程序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醫療過錯鑒定去解決問題,而寄希望于通過吵鬧的方法來達到賠償的目的,認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這是發生醫療事故或醫療糾紛后,患者方通過非正常手段解決問題的主要原因。
2、受傳統觀念影響,患者方大多不愿接受醫學鑒定,尤其對尸體解剖,患者家屬在思想上還不能承受。
3、醫、患間認識上的差異,對疾病的診治,患者總是報著一種治愈的美好愿望,同時期望受到在五星級賓館那樣熱情周到的服務。但由于醫務人員服務意識不強,現實往往不能滿足患者需求;患者方由于缺乏必要的醫療知識,對醫療工作的特殊性了解不夠,認為病人進了醫院,就是進了“保險箱”,一旦治療結果難以達到預期目的,或發生病情惡化甚至患者死亡,就把一切責任歸咎于醫護人員和醫院,導致情緒難以控制,冒然采取過激行為。
4、醫療鬧行為,在醫鬧的慫恿下患者或其近親屬認為醫院有甜頭,無理取鬧。
(二)醫方原因
1、 醫患溝通不夠,風險性告知不夠。部分醫生未充分履行告知義務,對患者疾病本身及手術風險性等對家屬的告知不夠,病情沒交代清楚,病人(或其近親屬)思想上無準備,一旦發生病情變化,病人(或其近親屬)不能接受。語言溝通缺乏技巧,造成患方不理解。
2、業務技術有待提高。一是現有的醫療技術水平不能滿足患者過高的需求;二是醫務人員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基本技能不扎實,對疾病的發展預見性不夠;對危重、疑難、診斷不明的患者,過分相信自己,不請示匯報,擅自作主,或礙于面子,不好意思請上級醫生會診,從而延誤病情,失去了最佳的搶救時機。
3、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認真、技術水平不高,工作疏忽大意,擅離職守,沒有很好地執行醫療護理中的各項規章制度。在診療過程中醫務人員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說一些無關的話,態度差。導致病人誤解醫務人員不盡職責,或誤解對病人進行實驗性醫療。
4、術前準備不充分,急于手術,對疑難、復雜手術未進行術前討論,對術中、術后可能出現的情況估計不充分。術前對術中、術后可能出現的并發癥未向患者或其近親屬交代清楚,病人(或其近親屬)思想上無準備,一旦患者發生病情變化或出現嚴重并發癥,患者(或其近親屬)思想上無準備不能接受。
5、醫務人員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意識差,重要醫療文書無記錄、內容記錄不全,需要患者及其家屬簽名的無患者及其家屬簽字。保護患者隱私意識差。
6、病歷書寫水平有待提高。
7、用藥合理性欠佳。
(三)社會以及其他因素
1、輿論導向的誤區。目前社會輿論一般認為患者是弱者,一旦發生醫療事故或醫患糾紛后,社會同情的天平大多傾向患者,特別當患者死亡時,社會輿論一般都認為醫院有一定責任,而不去判斷具體的病例如何。在調查中了解到,一些突出的醫患糾紛事件,患者方糾集起親戚、朋友、同事、鄰里七、八十人大鬧醫療機構。對此,有些
人認為病人在醫院出事,家屬行為過激一點可以理解。
2、一些群眾認識不足。想當然地認為:患者是個人,醫院是公家,人家治不好病或者死了人,醫院總要賠一點。致使醫院迫于來自多方面的社會壓力,息事寧人,賠錢了結糾紛。
3、司法程序滯后等。本來通過行政或司法程序解決醫患矛盾是最便捷、最正當的途徑,但是現有法規的程序規定,由正常行政處理或司法訴訟程序來解決醫患糾紛不僅程序復雜、曠日持久,而且患者方大多因病因傷治療無果或死亡,已很難去承受由行政處理或司法訴訟程序。
三、整改措施
1、加強醫患溝通。醫患溝通是醫務人員的基本技能,能促進醫患關系的和諧,有助于在出現未達到期望值的治療結果時能夠理解和正確對待。醫務人員應充分盡到告知義務,在診療過程中應充分讓患者及其近親屬了解目前的病情,即將采行的檢查或治療措施的原因和可能產生后果,并做好相關記錄,讓病人與家屬感覺受到尊重和參與感。對嚴重副作用的藥物盡到事前告知的義務,讓患者行使選擇權、知情權、同意權和自主權,同時保護患者的隱私權。
2、轉變服務觀念,重視人文、語言藝術的.培養,提高全員素質。使廣大職工從根本上樹立“以病人為中心,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及醫療業務質量”的服務理念。讓醫務人員較系統地學習有關人文關系、醫用語言的知識。不要對患者態度冰冷或不理睬;不要說不負責任的話;手術臺上不要亂說與病情無關的話;搶救患者時注意說話方式,介紹疾病轉歸時話不能說得過于絕對。避免由于人文關系缺乏,或語言不當引起的糾紛。如果我們能做到多從患者角度考慮,待患者如親人,急患者所急,使患者感到親切溫暖,如果這樣做了,即使在醫療工作中出現了某種失誤(沒有給患者造成不良后果),在一般情況下,也能得到患者及家屬的諒解,也可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3、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的日常監督管理及考核。醫療服務質量監督的重點要放在具體的醫療工作環節上,加強醫療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健全并落實醫院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特別是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診負責制度、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分級護理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會診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與管理制度等。嚴格基礎醫療和護理質量管理,強化“三基三嚴”訓練,加強對危重病人、圍手術期、輸血與藥物不良反應、有創診療操作等質量關鍵流程的管理,重點加強對易發生醫療糾紛、事故科室的監管。
4、嚴格執行手術分級管理制度,重大手術報告、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大、中型手術術前討論制度,重點是:術前診斷、手術適應證、術式、麻醉與輸血選擇、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等。必要時可以請醫技科室一起參加。圍手術期管理措施到位。術前:診斷、手術適應證明確,術式選擇合理,患者準備充分,與患者簽署手術和麻醉同意書、輸血同意書等。手術查對無誤;術中:意外處理措施果斷、合理,術中改變術式等及時告知家屬或代理人等;術后:術前診斷與病理診斷相符,并發癥預防措施科學,術后觀察及時、嚴密,早期發現并發癥并妥善處理。
5、加強業務技能的學習與培訓,提高專業技術水平,規范醫療行為。醫務人員醫療活動必須嚴格按照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臨床診療、護理技術操作規范及常規約束醫療行為,減少差錯、避免過失、消除缺陷,杜絕事故。
6、強化法制觀念,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有人說醫務人員一只腳在醫院,一只腳在法院,此話毫不夸張。因為醫務人員的醫療文書、治療情況都有著法律作用。尤其是20xx年7月1日《侵權責任法》實施后。對醫務人員法律意識的要求就更高了。因此,必須加強法律學習,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否則,稍有不慎就會引發醫療糾紛。
7、認真書寫并妥善保管病歷資料。要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范》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要求,認真書寫并妥善保管病歷資料、杜絕因病歷書寫錯誤而引發醫療糾紛。
8、加強對合理用藥的管理。認真執行“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三合理規范。嚴格按照《抗生素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堅持抗生素藥物分級使用。
綜上所述,為了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要不斷對醫務人員進行醫德醫風、基本理論、業務知識及實踐技能考核的教育,嚴格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把核心制度貫穿于整個診療活動中,把我院的醫療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
醫療糾紛總結 篇9
20XX年1月10日下午15:00,我院在三樓會議室舉行了醫患糾紛分析會,張立森院長、龐佃翠書記等院領導與各臨床、醫技科室主任、護士長均參加了會議。分析會對20XX年醫療糾紛情況做總體總結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具體如下:
一、20XX年共接到投訴事件28件,對這些投訴事件的綜合調查、分析,主要有下列幾方面:
(1)服務態度差,服務過程中缺乏耐心。
(2)履行崗位職責不到位,缺乏嚴謹的工作態度。
(3)醫患溝通不到位,醫患雙方語言沖突。
(4)醫生自我保護意識差,醫療文書資料不完善。
二、針對上述投訴事件共性的分析,主要原因:
1、醫院方面:
(1)缺乏主動服務意識,醫務人員沒有真正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不能切身做到換位思考,主動關心和幫助病人的意識不夠,尤其是工作繁忙時回答問題不夠耐心,解釋不夠仔細,甚至敷衍和推諉患者,引起病人和家屬的'不滿。
(2)三查七對不認真,工作責任心不夠強或有章不循,缺乏嚴謹的工作態度。
(3)業務水平不高和操作技能不精。表現在別醫務人員技術操作時未能做到穩、準、輕、快。
2、患者及家屬方面。
患者的要求越來越高,不管是常見病、還是疑難病,也不管病情有多重、治愈率如何,都會提出過高要求,過分強調治療效果,缺乏對醫務人員工作的理解以及存在偏見。患者及家屬認為花錢了就應該把病治療好,否則就會不滿意。
患者的需求越來越高,過分挑剔服務態度、就醫環境、后勤保障等。
三、整改措施。
1、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增強法律意識,學會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同時要求依法行醫,照章辦事,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2、提高醫療技術診療水平,最大限度地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重視醫療技術水平的提高,通過自學、專家查房、專題講座、疑難病例會診討論、外派進修深造等多形式提高醫護人員的技術水平,營造一種積極向上的學習氛圍。
3、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增強責任心,教育醫務人員愛崗敬業,積極奉獻,提高為病人服務的熱情和自覺性。
4、改善服務態度,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變主動服務為感動服務。教育醫務人員愛崗敬業,積極奉獻,提高為病人服務的熱情和自覺性。
5、加強醫患溝通。學會交流和人際關系的技巧,重視與患者的情感溝通交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防止醫患關系對立,減少醫患之間的誤解。
醫療糾紛總結 篇10
引起醫療糾紛訴訟的原因,概括起來有以下五方面:
1、醫療人員醫德素養差,其表現有:
(1)在診療過程中,醫務人員對病員不負職責,態度生硬,缺乏同情心。例如,病人來看急診,有的當班護士不問病情,不作預檢,貪圖自我工作方便借口推托說急診“很忙”,叫病人掛號去看門診。病人出于無奈只好去看門診。可是病人因病痛苦,心里嘀咕,指責醫務人員對他(她)缺乏同情心。事后病情證明,如果病者確因求診時間上被耽誤而造成不良后果,這便構成醫療糾紛的原因。再如病人患急性闌尾炎并發穿孔,術后出現腸粘連,此時有的病家就會指控醫務人員不能隨便拒絕急診和夜間出診。
(2)病人或家屬在訴說病情時,總期望醫生全神貫注,細心傾聽病情,以取得夢想的治療效果。可是有的醫生即表現為漫不經心,似聽非聽,或邊看病邊與旁人閑聊,甚至開玩笑,工作很不認真。如果病人有病而醫生沒有及時發現(如主訴頭痛,醫生看作為一般性頭痛,但之后經檢查確診為顱內腫瘤);或將重癥看成輕病(如流行性脊髓膜炎早期、流行性乙型腦炎早期誤診斷為感冒,心肌梗塞誤診為一般性胸痛等);或危重病人的預后事先沒有向家屬說清楚等,一旦病人發生了死亡或留下嚴重的后遺癥,家屬自然會指控醫生不負職責,是醫生當初不重視病人的主訴而引起的后果。曾見報導因未聽家屬主訴,出現妊娠子宮當作肌瘤切除、糖尿病被手術后引起創面不愈合等情景。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對醫學知識的需求也提高了,病家對自身疾病的了解也越來越多,其中有病人會對診斷工作提出各種意見與要求。如上了年紀的人,因經常性腹疼,原因不明;或患有慢性肝炎的人因長期間歇性肝區隱痛會提出查癌的要求。如果醫生對此意見不屑一顧,甚至不耐煩地反問:“有這么多的癌嗎?”“你提這個檢查,那個檢查,是你作醫生,還是我作醫生?”甚至諷刺挖苦病人,病人聽了當然很反感,氣憤抑在心里。在醫療訴訟案件中有時確有巧合的意外例子。有的病人因患慢性肝炎之后果真并發了肝癌。原因不明的腹痛之后發現為內臟癌。諸如此類,病家就會指控醫生不理會病人的提醒,自命不凡而造成誤診,要求醫生承擔職責。其心境應當理解。從醫療上分析,實際上病人生癌與醫生的服務態度無因果關系,可是因醫生服務態度不好,說話不留余地,以致使醫生陷于受譴責的被動地位。
(3)有的醫生作風很拖拉。病家要求迅速住院,及時搶救,而有的醫生表現得磨磨蹭蹭,正是“急驚風”遇上了“慢郎中”。如果病情惡化,或在用藥過程中發生了嚴重的反應,搶救不及時或搶救中主師不在場,或者沒趕上搶救的最佳時機,病人發生了死亡,家屬因出于對死者的挽救、期望、遺憾等各種心理因素,也會所以而反目譴責醫生。
醫德差的情景,盡管醫務界、社會上有所揭露與批評,可是目前在醫、護工作中仍普遍存在,它是構成醫療糾紛最常見的原因。所以,全面提高醫務人員素質是預防和控制差錯事故發生的關鍵。提高醫務人員的素質,主要從醫德修養和業務本事培養兩方面著手。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本事,關鍵在于不斷學習理論業務和練好基本功。醫德要求醫務人員以高度認真負責的態度去對待醫療工作,嚴格遵守醫療制度和操作規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克服對病員漠不關心、馬馬虎虎的工作態度,使醫務人員懂得親切、耐心、體貼、翔、救死扶傷精神的重要性,還要懂得病家的心理、意愿,在同情和做好解釋工作的基礎上,理解病人某些合理的意見和要求,它不僅僅能夠提高醫療效果并且還能夠避免事故和糾紛的發生。反之,就很難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醫德雖然是無形的,可是每一個從事臨床工作的醫務人員都能體會和感知得到。
2、工作中的失職
工作中的失職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職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瀆職情景。例如:用錯藥、打錯針、輸錯血、開錯刀、或在手術后體腔內遺留紗布及其他異物等。一種治療的選擇,要看是否是必須采取的還是兩可之間的;是病人進取爭取或樂于理解的還是醫生的主觀選擇,要結合病人的全身狀況及其耐受程度全面地進行分析,做出決斷。對于重要的檢查、治療、藥物的使用要向病人或家屬進行交待,征得同意方可實行,正像某些醫療活動必須履行監護人簽字手續一樣,這是醫療管理的規程。這不僅僅在于保護醫生的合法權益,也保證了醫療的正常秩序。醫療作為一門嚴謹的自然科學,各種醫療文件的書寫都可能成為最終的法律依據,我們許多醫生恰恰對此沒有足夠重視。
3、技術上的原因
有些疾病的早期癥狀不明顯、不典型、醫生在診斷時疏忽了;或者對某些罕見的疾病缺乏認識,尚不知其診斷方法以致于誤診;或對某些疾病的嚴重性認識不足,而未預見到病情會突然變化與死亡,所以未事先向家屬作說明,家屬缺乏思想上的'準備,在這種情景下,病人突然死亡會引起醫療糾紛,應判為技術原因。那里還需指出的是,外科手術一般可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當前農村衛生室大多不具備條件,施行外科手術顯然不妥。我國有關政策規定鄉村醫生的職責只是初級醫療服務(醫治小傷小病)如做預防保健工作,況且其所受的訓練根本不足以進行手術,所以,鄉村醫生不能給病人做手術。
4、意外情景
醫學實踐十分復雜,有些醫療過程中所發生的變化能夠預防,但也有一些情景不僅僅能夠預見并且也難以控制。例如藥物注射、診斷性檢查或在麻醉過程中,有的病人會突然出現心搏、呼吸驟停而死亡。經過尸體解剖、病理檢查、生化檢驗、案情調查、病史分析等手段,鑒定結果認為用藥的指征、劑量、方法等各個方面均貼合醫療上的原則和要求,搶救也是及時得當有力的。可是病人由于體質上的特異,發生了藥物過敏感死亡(如某一案例病者患子宮肌瘤,手術中施行腰麻,病人發生藥物過敏感性休克突然),然對于這類死亡應研究歸屬于意外事件。
5、家屬另有需求
因家屬另有需求,致使作為醫療事故的原因被糾纏,近年來亦屢見不鮮。這料糾紛案的特征,經過多方面的查證核實,醫務人員在診療工作中確盡了很大的努力,實際上并無醫療過錯或事故。可是有的病人家屬借說“醫療事故”而提出各種要求,如要求取消治療期間所欠的巨額欠款。作者遇見一例16歲的男性再性障礙性貧血病人,因出現皮診就診,門診檢查中發現為再障,因病情嚴重而收住院。住院治療兩個月后死亡,花了住院費醫藥費共計兩千多元。家屬根據《常用藥物手冊》記載的,可他敏“偶可發生皮疹和粒細胞減少”強詞奪理地說“孩子的再障因服用皮膚科開的抗過敏藥引起”,借口“醫療事故”拒不付款,其目的很顯然。
一般來說,在直接危及生命,若不治療病人就很可能死亡或致殘的情景下,醫生的愿望和病家往往一致。此時,無論從醫學上還是從倫理上看,都不存在什么疑問。然而,如本案例那樣,病家的選擇有時也會給醫生帶來棘手的倫理難題。案例中病人的代理人棗患兒父母,不履行承諾手續,并阻攔醫生采用必要治療手段。對待這類醫患沖突,醫生的態度無非有4種:
(1)以病家的態度為轉移,無論病家的選擇正確與否,抱著無所謂的態度,敷衍應付,絕對服從;
(2)向病家做必要的解釋,講清所用治療措施的意義,但最終還是聽其自然;
(3)醫生能盡職盡責,自覺替病家擔風險,但不善于以教育和勸導的辦法引導病家知情同意;
(4)對病家高度負責,既尊重其選擇權,又敢在關鍵時刻為病家作主。
很顯然,前兩種從尊重病家選擇權的角度看,醫生似乎在倫理和法律上均無可非議。然而,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確定和衡量醫生的最高醫德標準是看其醫療行為是否從病人的根本利益出發,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當病人對治療措施的選擇明顯不正確明,醫生若從個人得失研究,置病人安危于不顧,這種逃避和推卸職責的行為是不道德的。第三種態度呈體現出醫生應具有的可貴品德,但在倫理和法律問題上卻是有缺陷的,即未注意醫患雙方心理溝通,以求得患者的認同、參與和配合,這是對病家選擇權的忽視。第四種態度完善地體現了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醫生對待病毒選擇權的正確倫理行為。
經過以上分析,可見本案例中楊醫生對待病家選擇權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對這個患兒來說,其癥狀和體征已經很典型,若進行氣管切開治療就有挽救的機會,反之,就會越來越危險。在預后十分明確的情景下。楊醫生以高度的職責感和極端的熱忱,教育和勸導病家作出正確選擇,這不能算是強迫的行為。他深知病家是農民,缺乏醫學知識,懼怕對患兒做氣管切開,病情又不允許等完全打通他們思想后再行動,在患兒的生死關頭為其作主,是醫生全心全意為病人的高尚行為,而不是無視病家的選擇權。事實證明楊醫生的做法深受病家贊揚和感激。
綜合上述原因分析,醫療糾紛的原因能夠歸為兩大類:即因醫療過失直接導致不良后果的糾紛和無醫療過失而發生不良后果的糾紛。工作中的失職和技術上的某些原因屬于前者;醫德素養差,服務不周,意外情景屬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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