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演變歷史
大體說來,教師節經歷了9個發展時期:
1931年:教育家邰爽秋、程其保等聯絡京、滬教育界人士,在南京中央大學集會,發表要求“改善教師待遇,保障教師工作和增進教師修養”的宣言,并議定6月6日為教師節,也稱雙六節。這個教師節沒有被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承認,但在中國各地產生了一定影響。
1939年:國民黨政府決定立孔子誕辰日8月27日為教師節,并頒發了《教師節紀念暫行辦法》,但當時未能在全國推行。
建國后:中央人民政府曾恢復6月6日為教師節,教育部通告各地教育工作者,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織慶祝活動。
195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共同商定,把5月1日國際勞動節作為中國教師節。但由于這一天缺少教師的特點,執行的結果并不理想。特別是1957年以后,在左傾思想影響下,教師不受重視,教師節實際上已不再存在。
1981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中國民主促進會的17位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確定全國教師節日期及活動內容案。提案指出,教師擔負著培養四化建設人才的重任,應當享有崇高的社會地位。
1982年: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聯合,由張承先和方明共同簽發的“關于恢復‘教師節’的請示報告”送中央書記處,報告中并建議以馬克思的誕辰日5月5日為教師節。
1983年:3月全國政協六屆一次會議上,方明和民進18位政協委員聯名再次提出“為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造成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建議恢復教師節案”。9月,中宣部辦公廳致函教育部辦公廳,經研究政協一次會議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復教師節。12月,由教育部何東昌部長和方明共同簽發的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關于恢復‘教師節’的請示”送中央宣傳部。
1984年:12月15日,北京師范大學鐘敬文、啟功、王梓坤、陶大鏞、朱智賢、黃濟、趙擎寰聯名,正式提議設立教師節。教育部黨組和全國教育工會分黨組“關于建立‘教師節’的報告”送中央書記處并報國務院。
1985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這一議案,確定每年的9月10日為教師節。1985年9月10日,國家主席李先念發出《致全國教師的信》,中國各地舉行隆重的慶祝大會,并在教師節期間20個省市共表彰11871個省級優秀教師集體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