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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遴選活動啟事
為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北海領航人才計劃大力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實施人才強市、教育強市戰略,實現教育人才隊伍建設的突破,帶動人才資源的整體發展,經研究,決定在北海市教育系統開展2015年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的遴選工作。
一、遴選范圍
全市各級各類公辦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專任教師和班主任。
二、遴選名額
按1:1.5的推薦名額比例分配,市直學校和合浦縣每類各分配推薦名額4名、海城區每類各分配推薦名額3名、銀海區和鐵山港區每類各分配推薦名額2名,并從中遴選確定2015年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共30名,其中“卓越校長”10名,“杰出教師”10名,“模范班主任”10名。
三、遴選條件
“卓越校長”遴選對象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范履行校長職責,教育管理理念先進,辦學業績突出的校長。
“杰出教師”遴選對象為教書育人,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甘于奉獻,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 在當地教育界具有較高的聲譽和影響力的一線專任教師。
“模范班主任”遴選對象為熱愛本職工作,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尊重、關心、了解全體學生,班級管理成效突出的現任班主任。
在同等條件下,以上各類人才評選優先考慮長期在鄉村學校承擔管理工作的校長以及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和班主任。
四、活動流程
通過宣傳發動、民主推薦、網絡投票、專家評議、領導小組綜合評議、確定人選等六個步驟開展遴選工作,其中網絡投票、專家評議和領導小組綜合評議三個環節共計100分(網絡投票10分、專家評議40分、領導小組綜合評議50分)。
(一)宣傳發動
下發通知,要求各縣區、各單位將推薦條件和有關規定向教職工進行廣泛宣傳,嚴格推薦程序,充分發動和依靠廣大教職工民主推薦。
(二)民主推薦
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方式,由各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分配名額推薦候選人,經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推薦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提名候選人。
(三)網絡投票
在北海日報、北海電視臺、北海市政府門戶網、北海組工網、北海市教育局網、縣區教育局網、各級各類學校網站及北海365網等新聞媒體和相關網站上發布提名候選人名單及詳細事跡,并在北海市教育局網站和北海市教育微信公眾平臺上面向社會接受投票,按網絡投票占比10%的分值比例計算提名候選人的網絡投票得分。投票時間從8月20日至8月26日。投票規則詳見相關網頁。
(四)專家評議
專家組對提名候選人的教育教學能力進行考察,并按專家評議占比40%的分值進行評分。
(五)領導小組綜合評議
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推薦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提名候選人進行審核和綜合評議,并按領導小組綜合評議占比50%的分值比例進行評分。
(六)確定人選
由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推薦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紀檢監察的監督下,統計審定每位提名候選人在網絡投票、專家評議和領導小組綜合評議等三個遴選環節的綜合得分,按提名候選人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人選,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程序報市委人才領導小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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