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簡介)
文化是人類在不斷認識自我、改造自我的過程中,在不斷認識自然、改造自然的過程中,所創造的并獲得人們共同認可和使用的符號(以文字為主、以圖像為輔)與聲音(語言為主,音韻、音符為輔)的體系總和。
用更簡煉的文字表達,則可縮寫為:文化是語言和文字的總和。但這個提法,必須在了解原義的基礎上,才能使用。不然,就會讓人有不夠準確,甚至是有點含糊的感覺。
文化,天地萬物的信息產生融匯滲透。是以精神文明為導向的融匯和滲透。文化,是精神文明的保障和導向。
文化(culture)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給它下一個嚴格和精確的定義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不少哲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和語言學家一直努力,試圖從各自學科的角度來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為止仍沒有獲得一個公認的、令人滿意的定義。
籠統地說,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們長期創造形成的產物,同時又是一種歷史現象,是社會歷史的積淀物。確切地說,文化是凝結在物質之中又游離于物質之外的,能夠被傳承的國家或民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范、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是人類之間進行交流的普遍認可的一種能夠傳承的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