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詩歌的文學常識
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有關詩歌的文學常識,歡迎大家查看。
一、名詞解釋
《詩經》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它收集自西周初年(前11世紀)至春秋中葉(前6世紀)大約五百多年間的詩歌305篇。《詩經》中的詩歌在春秋時已流傳于世,當時稱為“詩”或“詩三百”。到了漢代,武帝時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因孔子與詩三百的關系密切,才有“詩經”之稱。
二、六藝
《詩經》中的作品,按照音樂的不同,分編為“風”、“雅”、“頌”三類。
“風”是帶有地方色彩的音樂,也稱“國風”,包括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風、王風、鄭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陳風、檜風、曹風、豳(bīn)風,共十五國風,160篇。是詩的精華。
“雅”是周王朝直接統治地區的音樂,即“王畿”之樂。雅詩共105篇,又按音樂的不同,分為“大雅”和“小雅”。“大雅”31篇,用于諸侯朝會;“小雅”74篇,用于貴族宴享。
“頌”是宗廟祭祀的樂歌。“頌”即古代的“容”字,表演的意思。《頌》包括《周頌》(31篇),《魯頌》(4篇),和《商頌》(5篇),共40篇,皆出自社會上層人物之手,都是些歌功頌德之作。
“賦”是直接描繪、抒情和鋪敘的意思,即直敘其情事,白描其物象。
“比”是比方、譬喻,“或喻于聲,或方于貌,或擬于心,或譬于事”(《文心雕龍*比興》),使形象更鮮明。
興與比的區別在于,比是以另一物打比方來說明此物,二者之間必須有類似點;興只是以他物做引子,以引出所詠之物,二者之間不求性質的相類,只是有若隱若現、若有若無的關聯。
三、類型
《詩經》按照內容劃分為祭祀詩、頌贊詩、怨刺詩、婚戀詩、征役詩。
《國風》中也有相當一部分政治批評和道德批評的詩。這些詩有些是針對特定的人物事件的,有的則帶有普遍意義。總體上說,這些詩較多反映了社會中下層民眾對上層統治者的不滿。如著名的《伐檀》: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漣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懸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這首詩,以前很多人都解釋為勞動者對剝削者不勞而獲、坐享其成的責問,這恐怕不太確切。應該指出,在《詩經》的時代,所謂“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左傳》),“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孟子》),在社會的一般認識中,原是名正言順,天經地義。在物質上、精神上都受到嚴重奴役的奴隸們,能否清醒地否定當時社會所公認的這一種原則,本身是個問題;即使有人認識到并表現出來了,這樣的詩也不可能被諸侯和周王朝的樂宮照樣容納,成為貴族子弟日常誦詠學習的對象。《毛詩序》解此詩,謂“刺貪也。在位貪鄙,無功而食祿”,應該是正確的。也就是說,詩人還是從社會公認的原則出發,認為“君子”居其位當謀其事,“無功而食祿”就成了無恥的“素餐”——白吃飯。末句“彼君子兮,不素餐兮”,是諷刺的筆法。事實上,“君子”們尸位素餐,倒是普遍的現象。以他們聲稱的原則諷刺他們的行為,這首詩已經很深刻,不必再加以拔高,以至脫離了原意。
“禮儀”是統治者自身制訂的行為規范,而統治階層的成員,沉湎于荒淫作樂的生活,又往往破壞了這種規范,于是詩人對他們發出尖銳的詛咒。但同時也要看到,這首詩之所以寫得如此尖銳而激烈,乃是因為作者不管是真心還是假意,首先站在維護“禮儀”的立場,這也是社會所承認的“正確”的出發點。再如《碩鼠》,也是相當深刻的政治諷刺詩。詩中把統治者比作貪得無厭的大老鼠,感到忍受不了這幫家伙的沉重壓榨,想要逃到一塊“樂土”中去。從詩中“無食我黍”等句來看,作者是擁有自己的土地財產的,其身份可能是下層貴族或其他自由民吧。這種反對過度剝削的意見,也是明智的統治者所愿意認可,并認為值得警戒的。
《小雅》中一部分詩歌與《國風》類似,其中最突出的,是關于戰爭和勞役的作品。我們就把這類詩同《國風》中同樣主題的詩放在一起介紹>。《小雅》中的《采薇》、《杕杜》、《何草不黃》,《豳風》中的《破斧》、《東山》,《邶風》中的《擊鼓》,《衛風》中的《伯兮》等,都是這方面的名作。與敘述武功的史詩不同,這些詩歌大都從普通士兵的角度來表現他們的遭遇和想法,著重歌唱對于戰爭的厭倦和對于家鄉的思念,讀來倍感親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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