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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公文概述
一、公文的概念
公文,即公務文書,是國家機關及其他社會組織在行使職權和實施管理的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用與規范格式的文件材料,是辦理公務的重要工具。公文的基本含義 , 可以從四個方面來理解:
(1) 公文形成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及其他社會組織。
(2) 公文形成的條件是行使職權和實施管理。
(3) 公文是具有法定效用與規范格式的文件材料 . 這是公文區別于其他文章和圖書資料的主要特點。
(4) 公文是辦理公務的重要工具之一。
二、公文的發展、演變,反映了歷代政權的性質,也反映了統治者的需要及其對公文在行使政治權力中的重要性的認識程度。公文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種重要工具,因此,文書工作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它從屬于一定的政治集團并為其服務。
三、 “ 文書 ” 、 “ 文件 ” 、 “ 公文 ” 這三個概念,在機關的日常活動中是基本一致的。
四、公文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1) 公文有法定的作者。
(2) 公文有法定的權威。
(3) 公文有特定的效用。
(4) 公文有規范的體式。
(5) 公文有規定的處理程序。
五、公文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1) 領導和指導作用。
(2) 行為規范作用。
(3) 傳遞信息作用。
(4) 公文聯系作用。
(5) 憑證記載作用。
六、公文的分類:
(1) 從公文的來源來劃分:對外文件、收來文件、內部文件,
(2) 從公文的行文關系上來劃分: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3) 從公文的秘密程度和閱讀范圍來劃分:秘密文件、普通文件、公布文件。
(4) 從公文的制發機關的性質和公文作用來劃分:法規文件、行政文件、黨的文件。法規文件又可分為法律文件、法令文件、行政法規文件。
(5) 從公文內容的性質和特點來劃分:指揮性公文、規范性公文、報請性公文、知照性公文、記錄性公文。
常見的公文分類還有:
(1) 從文件的緩急程度上劃分,分為特急件和急件。
(2) 從文件的使用范圍來劃分,可分為通用文件、專用文件和技術文件。
(3) 從文件的發送目的來劃分,可分為主送件、抄送件和批轉件、轉發件。
(4) 從文件的處理要求來劃分,可分為急件和平件。急件又可可分為需辦文件 ( 辦件 ) 和參閱文件 ( 閱件 )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