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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含義作文1000字
歐文曾經說過:“人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獲得幸福。”真正的幸福是什么?這個古老而現實的論題千百年來,一直是人們最敏感的,人們議論著,探索著,追求著。有人說:“幸福不在于占有畜群,也不在于占有黃金,它的居處是在我們的心靈中。”
我贊成這個說法,但是我還要給它添上一句:幸福也在對自己所愛事物的貢獻之中。它蘊含著物質的和精神的兩個方面。有人完全否定幸福中物質的一方面,這種理解是片面的,也是有害的。有了錢就可以有許多東西,就能建立一個在物質上比較富裕的家庭,也就能過較為舒適的物質生活,就可以把自己的生活安排的舒適些、豐富些,這是人們普遍的愿望。如果精神已把幸福概括無余,我們就不必進行“四化”建設,就不需物質上“極大的豐富”了,如果這樣,人類社會永遠都不會騰飛,不會前進了。隨著國家的發展,人們的物質生活也逐漸好了起來,國家也更為關注“民生”問題。為解決人們“看病困難”的問題,國家為人們辦理了“新農合”和“醫療保險”,極大的減輕了人們的負擔。為解決人們的住房問題,國家建設了“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讓更多的人住上了高樓大廈等等。
當然,如果僅僅強調物質而否定精神的重要性,那也是十分荒謬的。《紅樓夢》里的賈寶玉生長在一個門第顯赫、極為富有的封建官僚家庭里,他過著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奢侈生活,按理說,他是很幸福的,但事實并非如此。他為封建禮教所禁錮著,沒有絲毫的自由,因此,他還是不幸福,最后只得離家出走了事。古羅馬皇帝尼祿可以說是富貴甲天下了,但他是否幸福呢?他的富有、尊貴只得他魔性大發,弒母戮師,甚至荒唐到火燒羅馬城,最后眾叛親離,自盡喪命。而我們的無產階級戰士方志敏,身居黨的要職,在被捕時卻身無一文銅板,敵人對此也十分驚愕不解。這些不都是精神生活重于物質生活的最好例證嗎?
我們這一代青年人,應該追求和向往真正的幸福,應該用崇高的理想和美好的情操作為幸福的支柱,應該用自己的汗水來換得幸福。
我認為,幸福是精神生活與物質生活完美的統一體,從另一方面說,精神生活的領域應該大于物質生活的領域。因而,我們在追求幸福時,首先不應該滿足于自己的私欲,要記住:玩物喪志,第一需要的倒是如何培養自己成為一名高尚的人。我們應必須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正直、樸實和忠誠。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擁有幸福,中國才能擁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