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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花燈的由來
正月是農歷的元月,古人稱“夜”為“宵”,正月十五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所以稱正月十五為“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小正月、元夕、燈節。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元宵節花燈的由來,歡迎閱讀與收藏。
花燈,又名"彩燈”“燈籠”。是中國傳統農業時代的文化產物,兼具生活功能與藝術特色。花燈是漢民族數千年來重要的娛樂文化,它酬神娛人,既有“儺戲”酬神的功能,又有娛人娛樂的價值,是漢民族民俗文化的瑰寶。
花燈起源自漢武帝于農歷正月十五日于皇宮設壇祭祀當時天神中最尊貴的太一神,由于徹夜舉行,必須終夜點燈照明,此為元宵節點燈的開端;在佛教自印度傳入中土后,由于道教神仙術與佛教燃燈禮佛的虔誠互相結合,每到正月十五夜,城鄉燈火通明,士族庶民,一律掛燈,形成一個中西合璧的獨特習俗。元宵節是中國傳統的燈節。
每到這時,各式花燈高懸街頭五彩繽紛。勝芳花燈多以亭臺禽魚蟲花卉的題材制做。以染色紙綴以各色華麗細條制成,鮮艷奪目。
由來:
又說元宵節起源于“火把節”,漢代民眾在鄉間田野持火把驅趕蟲獸,希望減輕蟲害,祈禱獲得好收成。直到今天,中國西南一些地區的人們還在正月十五用蘆柴或樹枝做成火把,成群結隊高舉火把在田頭或曬谷場跳舞。隋、唐、宋以來,更是盛極一時。參加歌舞者足達數萬,從昏達旦,至晦而罷。當隨著社會和時代的變遷,元宵節的風俗習慣早已有了較大的變化,但至今仍是中國民間傳統節日。
另有一說是元宵燃燈的習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說”;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
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一位名叫元宵的宮女因身處深宮,沒法在正月十五與父母團聚盡孝。為此,她欲跳井自盡。為了幫助元宵姑娘為父母盡孝,智者東方朔想出了一個計劃。他告訴漢武帝,天界最高的神--玉皇大帝下令在正月十六火燒長安都。為了拯救長安城,漢武帝問東方朔該怎么辦。東方朔回答說火神最愛大紅燈籠。他建議在街道上懸掛大紅燈籠,皇帝、皇后、六宮嬪妃和朝廷大臣都要外出觀賞燈籠。這樣,火神的注意力就會被分散,災難也就可以避免了。皇帝采納了東方朔的建議,當所有人都外出賞燈時,元宵得以有機會溜出皇宮,和家人團圓。
賞花燈的故事:
傳說在很久以前,兇禽猛獸很多,四處傷害人和牲畜,人們就組織起來去打它們,有一只神鳥困為迷路而降落人間,卻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獵人給射死了。天帝知道后十分震怒,立即傳旨,下令讓天兵于正月十五日到人間放火,把人間的人畜財產通通燒死。天帝的女兒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無辜受難,就冒著生命的危險,偷偷駕著祥云來到人間,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人們。眾人聽說了這個消息,有如頭上響了一個焦雷。嚇得不知如何是好,過了好久,才有個老人家想出個法子,他說:「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這三天,每戶人家都在家里張燈結彩、點響爆竹、燃放煙火。這樣一來,天帝就會以為人們都被燒死了」。
大家聽了都點頭稱是,便分頭準備去了。到了正月十五這天晚上,天帝往下一看,發覺人間一片紅光,響聲震天,連續三個夜晚都是如此,以為是大火燃燒的火焰,以中大快。人們就這樣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及財產。為了紀念這次成功,從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戶戶都懸掛燈籠,放煙火來紀念這個日子。
另一個故事是元宵節是漢文帝時為紀念“平呂”而設。漢高祖劉邦死后,呂后之子劉盈登基為漢惠帝。惠帝生性懦弱,優柔寡斷,大權漸漸落再呂后手中.漢惠帝病死后呂后獨攬朝政把劉氏天下變成了呂氏天下,朝中老臣,劉氏宗室深感憤慨,但都懼怕呂后殘暴而敢怒不敢言.
呂后病死后,諸呂惶惶不安害怕遭到傷害和排擠。于是,在上將軍呂祿家中秘密集合,共謀作亂之事,以便徹底奪取劉氏江山。
此事傳至劉氏宗室齊王劉囊耳中,劉囊為保劉氏江山,決定起兵討伐諸呂隨后與開國老臣周勃,陳平取得聯系,設計解除了呂祿,“諸呂之亂”終于被徹底平定.
平亂之后,眾臣擁立劉邦的第二個兒子劉恒登基,稱漢文帝.文帝深感太平盛世來之不易,便把平息“諸呂之亂”的正月十五,定為與民同樂日,京城里家家張燈結彩,以示慶祝。從此,正月十五便成了一個普天同慶的民間節日——“鬧元宵”。
元宵節鬧花燈的由來:
相傳漢武帝有個寵臣名叫東方朔,他善良又風趣。有一年冬天,下了幾天大雪,東方朔就到御花園去給武帝折梅花。剛進園門,就發現有個宮女淚流滿面準備投井。東方朔慌忙上前搭救,并問明她要自殺的原因。原來,這個宮女名叫元宵,家里還有雙親及一個妹妹,自從她進宮以后,就再也無緣和家人見面,每年到了臘盡春來的時節,就比平常更加的思念家人。覺得不能在雙親跟前盡孝,不如一死了之。東方朔聽了她的遭遇,深感同情,就向她保證,一定設法讓她和家人團聚。
一天,東方朔出宮在長安街上擺了一個占卜攤。不少人都爭著向他占卜求卦。不料,每個人所占所求,都是“正月十六火焚身”的簽語。一時之間,長安里起了很大恐慌。人們紛紛求問解災的辦法。東方朔就說:“正月十五日傍晚,火神君會派一位赤衣神女下凡查訪,她就是奉旨燒長安的使者,我把抄錄的偈語給你們,可讓當今天子想想辦法。”說完,便扔下一張紅帖,揚長而去。老百姓拿起紅帖,趕緊送到皇宮去稟報皇上。
漢武帝接過來一看,只見上面寫著:“長安在劫,火焚帝闕,十五天火,焰紅宵夜”,他心中大驚,連忙請來了足智多謀的東方朔。東方朔假意的想了一想,就說:“聽說火神君最愛吃湯圓,宮中的元宵不是經常給你做湯圓嗎?十五晚上可讓元宵做好湯圓。萬歲焚香上供,傳令京都家家都做湯圓,一起敬奉火神君。再傳諭臣民一起在十五晚上掛燈,滿城點鞭炮、放煙火,好像滿城大火,這樣就可以瞞過玉帝了。此外,通知城外百姓,十五晚上進城觀燈,雜在人群中消災解難”。武帝聽后,十分高興,就傳旨照東方朔的辦法去做。
到了正月十五日長安城里張燈結彩,游人熙來攘往,熱鬧非常。宮女元宵的父母也帶著妹妹進城觀燈。當他們看到寫有“元宵”字樣的大宮燈時,驚喜的高喊:“元宵!元宵!”,元宵聽到喊聲,終于和家里的親人團聚了。
如此熱鬧了一夜,長安城果然平安無事。漢武帝大喜,便下令以后每到正月十五都做湯圓供火神君,正月十五照樣全城掛燈放煙火。因為元宵做的湯圓,人們就把湯圓叫元宵,這天叫做元宵節。
正月十五送燈什么意思?
正月十五這一天正是元宵節,元宵節也叫燈節。正月十五送燈是一直以來流傳的風俗,在每年的正月十五晚上都要去給祖上送燈,就在祖上安息的地方,讓他們也有感受到親人的問候和溫暖。
正月十五,給故去的親人送燈的習俗據說是從明朝開始的。朱元璋當皇帝后,在元宵節這天去找他母親的墳,但沒有找到。于是他在每個墳前點了一盞燈,然后不停地磕頭,哪個墳前的燈沒有滅,哪個就是他母親的墳。為了紀念朱元璋,弘揚孝道,于是每年的正月十五元宵節這天,百姓們都給故去的親人送燈。每年正月十五的團圓飯都在三點半前結束。團圓飯那么早結束的原因有兩個:有這樣一種說法,“吃完十五飯,去把莊稼活干。”意思是十五的飯一吃,意味著年也就過完了,該下地干活或是上班了。還有個原因是,吃完十五團圓飯后,要去給故去的親人送燈。所以,記得小時侯大人們提前把鋸末子、蠟燭、鞭炮、紙錢之類的祭奠品準備好,吃了團圓飯后,天一落黑就去墳地送燈,祭奠親人。
正月十五上墳送燈有什么講究?
送燈時,以誰先點燃為吉利。往墳地送燈的人,點燈時必須用自己的火柴,如果借別人的火柴點燈,認為祖先看不見光明。點燈時要邊點點說:正月十五來送燈,送金燈、送銀燈、送鐵燈,有兒墳前一片明,無兒墳前黑洞洞。有心來偷燈,偷個大鐵燈,背也背不動,天冷地滑鬧個抑歪蹬,大布衫燒個大窟窿。元宵節晚上,因為家家送燈,所以路口、野外墳地一片通明。這種習俗在黑龍江乃至整個東北的廣大農村都還存在。
正月十五送燈是有講究的,這天除了要給祖墳送燈外,每家每戶每個房間都要徹夜燈明。出嫁的姑娘是不允許在娘家過十五的,更不允許送娘家的燈。只有娘家人絕人后,才由嫁出去的女兒代為送燈。所以娘家人最忌諱嫁出去的女兒在娘家過十五或送燈,據說這樣會讓娘家人丁不興旺。所以老家有“女不觀娘家燈”之說。但媳婦可以送燈,因為她已是婆家里的人。沒有出嫁的女兒還是娘家人,可以送燈的。